¶ 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112年版|第四章 淺基礎(6/6)
發布機關:內政部
文件性質: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及解說
版本:112年6月20日台內營字第1120807974號令修正發布;113年1月1日生效。
官方來源: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 國土管理署發布頁
查核日期:2026年8月28日。
文件性質: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及解說
版本:112年6月20日台內營字第1120807974號令修正發布;113年1月1日生效。
官方來源: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 國土管理署發布頁
查核日期:2026年8月28日。
頁內索引:原檔第80頁 | 原檔第81頁 | 原檔第82頁 | 原檔第83頁
¶ 原檔第80頁
原檔文字(公式與圖表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2). 容 許 沉 陷 量 : 建 築 物 因 基 礎 載 重 引 致 之 總 沉 陷 量 , 原 則 上 不 得 超 過 表 -解 4.5-2 所 示 之 值 , 惟 須 注 意 構 造 物 之 實 際 狀 況 , 有 時 在 較 小 沉 陷 量 即 有 可 能 產 生 損 壞。表 -解 4.5-2 所 示 建 築 物 容 許 沉 陷 量 係 指 基 礎 之 最 大 容 許 沉 陷 量 , 其 中 筏 式 基 礎 之 容 許 沉 陷 量 最 大 可 達 30cm,此 乃 由 於 其 剛 度 較 大,可 容 許 較 大 之 總 沉 陷 量,但 設 計 時 不 可 僅 以 此 作 為 驗 證 指 標,其 實 真 正 控 制 設 計 的 往 往 是 建 築 物 與 基 礎 之 差 異 沉 陷 與 角 變 量,以 及 建 築 物 使 用 性 能 之 限 制,設 計 時 須 審 慎 評 估 之 。 日 本 建 築 基 礎 構 造 設 計 指 針 (2001)對 於 各 型 式 建 築 物 之 容 許 沉 陷 量 亦 有 規 定,列 有 基 準 值 與 最 大 容 許 沉 陷 量,後 者 與 表 -解 4.5-2 所 示 之 容 許 沉 陷 量 相 當,但 該 規 範 所 列 之 基 準 值 則 僅 為 最 大 容 許 值 之 半,故 建 議 實 際 設 計 分 析 時 宜 視 建 築 物 之 重 要 性 與 使 用 狀 態 , 選 取 較 保 守 之 容 許 沉 陷 值 。 在 基 礎 設 計 時 , 差 異 沉 陷 比 總 沉 陷 重 要 , 但 估 計 差 異 沉 陷 比 較 困 難 , 乃 因 其 受 地 層 不 均 勻 與 基 礎 剛 度 的 影 響 , 必 須 進 行 結 構 土 壤 互 制 分 析 才 能 瞭 解 差 異 沉 陷 的 影 響 。 國 內 都 會 區 大 樓 之 設 計 , 地 下 室 開 挖 時 之 擋 土 連 續 壁 常 作 為 永 久 結 構 外 牆 使 用 , 圖 -解 4.5-6 為 常 見 之 情 況 , 其 中 (a)圖 為 建 築 物 配 置 於 基 地 中 央 , 而 (b)圖 為 建 築 物 之 一 部 分 站 立 於 連 續 壁 上 。 若 建 物 基 礎 下 方 具 可 壓 縮 土 層 , 由 於 連 續 壁 具 有 很 大 之 支 承 能 力 , 通 常 不 易 沉 陷 , 因 此 圖 -解 4.5-6 所 示 之 兩 種 建 築 配 置 情 形 均 易 產 生 過 大 之 差 異 沉 陷 與 角 變 量 , 引 致 地 下 室 結 構 與 基 礎 板 之 裂 縫 , 例 如 與 連 續 壁 連 接 之 短 跨 度 梁 , 或 地 下 室 角 隅 處 之 樓 板 等 處 易 生 裂 縫 , 結 構 設 計 時 應 注 意 。 (a)建 築 配 置 於 中 央 (b) 建 築 配 置 偏 於 一 邊 圖 -解 4.5-6 含 連 續 壁 的 筏 式 基 礎 或 板 式 基 礎 4-33
¶ 原檔第81頁
原檔文字(公式與圖表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4.6 承 受 水 平 力 之 淺 基 礎 4.6.1 安 全 係 數 淺 基 礎 之 容 許 水 平 支 承 力 , 一 般 情 況 下 可 依 下 節 式 (4.6-1)及 式 (4.6-2)之 和 計 算 其 水 平 極 限 支 承 力,並 滿 足 表 4.6-1 所 示 之 安 全 係 數。 表 4.6-1 淺 基 礎 容 許 水 平 支 承 力 之 安 全 係 數 長 期 載 重 情 況 短 期 載 重 情 況 極 限 限 界 狀 態 1.5 1.2 1.1 【 解 說 】 1. 本 節 有 關 構 造 物 基 礎 承 受 水 平 載 重 , 應 考 慮 長 期 性 與 短 期 性 分 析 , 各 載 重 情 況 之 定 義 見 2.11 載 重 組 合 之 條 文 與 解 說 。 2. 考 慮 短 期 性 載 重 時 , 如 地 震 、 風 力 及 積 雪 等 , 屬 偶 發 性 載 重 , 容 許 支 承 力 酌 予 提 高,因 此 安 全 係 數 調 降 至 不 得 小 於 1.2。至 於 極 限 限 界 狀 態 檢 核 時 , 此 時 基 礎 應 可 趨 近 於 其 極 限 強 度 , 但 考 慮 基 礎 承 載 力 分 析 之 不 確 定 性 , 故 給 予 大 於 1 的 安 全 係 數 3. 構 造 物 基 礎 承 受 水 平 載 重 , 不 論 係 屬 長 期 性 或 短 期 性 , 皆 應 檢 核 其 所 可 能 引 致 之 水 平 變 位 與 轉 動 量 對 構 造 物 構 件 應 力 造 成 的 影 響 。 4.6.2 基 礎 板 底 面 之 摩 擦 阻 力 基 礎 板 底 面 之 摩 擦 阻 力 得 依 下 式 計 算 之 。 R = N tanδ+ Ac 式 (4.6-1) f a 式 內 : R = 基 礎 板 底 面 之 摩 擦 阻 力 (tf) f N = 作 用 於 基 礎 板 底 面 之 有 效 鉛 直 載 重 (tf) δ= 基 礎 板 底 面 混 凝 土 與 地 層 間 之 摩 擦 角 (°) (1)支 承 層 為 土 壤 或 軟 岩 時 取 2/3φ′至 φ′。 (2)支 承 層 為 硬 岩 時 取 30°至 45°。 φ′=地 層 之 有 效 內 摩 擦 角 (°) 4-34
¶ 原檔第82頁
原檔文字(公式與圖表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2 A = 基 礎 板 底 面 之 有 效 接 觸 面 積 (m ) 2 c = 基 礎 板 底 面 與 地 層 之 有 效 附 著 力 (tf/m ) a 【 解 說 】 1. 基 礎 板 底 面 之 摩 擦 阻 力 為 底 面 摩 擦 力 與 附 著 力 兩 者 之 和,由 式 (4.6-1) 計 算 之 , 其 中 δ為 基 礎 板 底 面 混 凝 土 與 地 層 間 之 摩 擦 角 , 其 大 小 與 地 層 特 性 及 基 礎 施 工 有 關 , 其 選 用 原 則 如 下 : (1) 基 礎 支 承 層 為 土 壤 或 軟 岩 時 (a) 基 礎 為 現 場 澆 注 施 工 時 , 則 δ=φ′ 2 (b) 基 礎 為 預 鑄 方 式 施 工 時 , 則 δ= φ′ 3 (2) 基 礎 支 承 層 為 硬 岩 時 (a) 基 礎 為 現 場 澆 注 施 工 時 , 則 δ=φ′ , 但 δ不 得 大 於 45° 。 2 (b) 基 礎 為 預 鑄 方 式 施 工 時 , 則 δ= φ′ , 但 δ不 得 大 於 30° 。 3 2. 基 礎 板 底 面 之 有 效 接 觸 面 積 之 計 算 必 須 考 慮 基 礎 面 積 形 狀 , 偏 心 量 大 小 而 定 , 其 估 算 方 法 得 依 第 4.3.2 節 解 說 之 規 定 計 算 之 。 4.6.3 基 礎 板 前 側 之 側 向 抵 抗 力 基 礎 板 前 之 側 向 抵 抗 力 如 圖 4.6-1所 示 , 得 依 下 式 計 算 之 : R =αL(σ Δh) − L(σ Δh) 式 (4.6-2) P P A 式 內 : R = 淺 基 礎 板 前 側 之 側 向 抵 抗 力 (tf) P α= 1.0 + 0.4(D / L) ≤ 2.0 , 為 形 狀 係 數 , 依 基 礎 之 入 土 深 度 與 基 f 礎 寬 度 之 比 值 而 定 。 D = 地 表 至 基 礎 板 底 之 深 度 (m) f L = 基 礎 板 前 側 承 受 側 向 抵 抗 力 之 板 寬 度 (m) 2 σ = 被 動 土 壓 力 (tf/m ) P = γh K + 2c K e P P 2 σ = 主 動 土 壓 力 (tf/m ) A = γh K − 2c K e A A K = 被 動 土 壓 力 係 數 P 4-35
¶ 原檔第83頁
原檔文字(公式與圖表請對照上方原版面)
K = 主 動 土 壓 力 係 數 A 3 γ= 地 層 之 平 均 有 效 單 位 重 量 (tf/m ) Δh = 基 礎 板 厚 度 (m) h = 地 表 至 基 礎 板 中 心 點 之 深 度 (m) e GL. h e D f Δh 圖 4.6-1 基 礎 板 前 側 之 側 向 抵 抗 力 分 布示 意 圖 【 解 說 】 1. 式 (4.6-2)中 之 形 狀 係 數 α,其 值 與 土 壤 種 類、回 填 土 料 性 質、基 礎 板 前 方 之 形 狀 、 尺 寸 大 小 及 埋 置 深 度 有 關 , 如 圖 -解 4.6-1 所 示 。 2.地 層 側 向 土 壓 力 係 數 K 及 K 值 , 可 利 用 Rankine 公 式 計 算 之 : P A 2 K = tan (45° +φ 2) 式 (解 4.6-1) P 2 K = tan (45° −φ 2) 式 (解 4.6-2) A 3.0 黏性土 砂質土 2.5 α 2.0 值 本規範建議值 1.5 1.0 0 1.0 2.0 3.0 4.0 5.0 D / L f 圖 -解 4.6-1 α值 與 D / L之 關 係 圖 (鐵 道 構 造 物 等 設 計 標 準 ,1997) f 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