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案,若在竣工前,發現部分工程之尺寸或使用材料與契約規定不符或工程品質有缺陷時,廠商可以辦理竣工嗎?
工程尚未完成,不得辦理竣工
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 92 條規定,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會同監造單位及廠商,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確定是否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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