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施工時,施作OGAC或PAC時,如夜間氣溫僅10~15度C,如何在工期或執行率因素下維護施工品質?
依據技術規範或施工說明規定:鋪築開放級配瀝青混凝土及多孔隙清混凝土時<15℃為不得施工,惟受限於工期或顧及執行率等因素,如何採取適當措以施維護施工品質。
- 調整施工時段:因日間氣溫普遍較夜間為高且穩定,如施工路段交通量許可下,將施工時段調整為週一至周五日間刨鋪,或採用夜間刨除日間回鋪,可減少外在溫度影響。
- 因應路段環境特性,調整進場季節:由於施工路段氣候亦受環境影響(例如苗栗段轄區內三義、銅鑼、頭份至新竹路段為山區,大甲段轄區多數為濱海路段、南投多山區,斗南多為丘陵),施工前應視路段特性選擇適當季節進場,以減少外在影響。
- 調整出廠溫度:將出廠溫度調整至規範上限,改質膠泥為177度C或AC(1)-20為163度C,以維持施工性(但此為雙面刃手段,一般溫度越高垂流量會越大,易影響膠結作用,惟實際經驗上委外送驗或自主品管試驗時,以規範最大溫度試驗時,試驗結果仍符合規範)
- 機具需有適當預熱時間:壓路機鐵輪因屬於金屬材質,避免滾壓作業時,因為鐵輪與混合料溫度差異,產生沾黏,影響路面平整性,實務上鐵輪壓路機(雙鐵或三鐵輪)預熱,部分廠商會設置準備區(惟費工及成本較高),多數為施工前讓機具前後反覆行駛(較簡易惟時間較不易控制)。
- 妥善覆蓋帆布及固定:要求運輸車輛於出廠覆蓋雙層帆布及妥善覆蓋及固定,於工地待命期間不得提早將帆布卸下或攤開,以維持瀝青混凝土溫度。
- 因應路段條件選擇適當成品:由於改質瀝青施工溫度容許空間較小(出廠最低170度C,工地最低160度C,溫度差:10度C),可考慮採用AC(1)-20(出廠最低150度C,工地最低110度C,溫度差:40度C),以減少溫度影響。
- 施工車輛適度調派:施工前妥善勘查,對於施工地點及車程時間詳加考量並適當規劃增派車輛(白料車、黑料車比例或混用),以減少瀝青混凝土因運輸及等待施工時間導致降溫,影響施工品質。
文章連結:https://wiki.cycivil.com.tw/e/en/08_監造部門/2_施工類/路面施工施作OGAC或PAC時,如何在受氣溫、工期或執行率因素下維護施工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