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發包後,承包商進行放樣作業時,於現場找尋不到圖面上之測量控制點位置,反應至監造請問該如何處理?
- 原設測量控制點可能因時間或環境因素滅失
控制點常因道路改善、地形變動、施工行為、民眾破壞或自然因素而不存在,屬公共工程常見情形
- 契約圖說所示控制點僅為設計階段依據
圖面所載控制點並不保證於施工階段仍完整存在,承包商仍負有施工放樣及成果正確之責
- 放樣作業為承包商履約責任之一
承包商應依契約及規範完成施工放樣,不得僅因原控制點不存在即拒絕或延宕施工
- 若未妥善處理,恐影響施工精度與責任歸屬
未經確認即自行假設控制點或偏移放樣,日後恐衍生結構偏位、界址爭議及責任歸屬問題
- 請承包商先行查證並提出現況說明
要求承包商就現場實際找尋情形提出書面說明:無法尋獲之控制點編號、現況照片或測量紀錄
- 監造確認後,要求承包商依規範重建或引測控制點
承包商應自行由既有可靠控制點(如加密控制點、國土測繪成果)進行引測或重設控制點,並提送測量成果供監造查核
- 重建或引測成果須提報監造審查確認
承包商完成控制點重建後,應提送:
(1)控制點座標成果
(2)測量方法說明
(3)與原設計基準之關聯性
經監造確認無誤後,方可據以進行後續放樣施工
- 若涉及設計基準調整,應提報主辦機關核定
如重建控制點導致施工位置、標高或設計基準有實質差異,監造應函報主辦機關,依法辦理設計釐清或必要之變更程序
文章連結:https://wiki.cycivil.com.tw/e/en/08_監造部門/2_施工類/工程案發包後,承包商進行放樣作業時,於現場找尋不到圖面上之測量控制點位置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