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二章標誌|第五節輔助標誌(5/11)
交通部、內政部|法規命令|修正日期:民國115年3月11日|資料核對: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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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45 條:完整條文原檔(續)
七、用於設有分向島之四車道或高速公路,其中一向行車路面阻斷者。
(單位: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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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於設有分向島之四車道或高速公路,其中一向行車路面阻斷者。
(單位: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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