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三章標線|第二節警告標線(2/3)
交通部、內政部|法規命令|修正日期:民國115年3月11日|資料核對: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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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表列反光導標第一類至第四類應佈設於路側,如路側設有護欄時,應佈設於 護欄之上或於護欄之外側。其間距依下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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