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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v20.doc工程會檔案時間: 2023-07-25T15:39:48.94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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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e7b88993ea703586eebca8bd19b6b208d929cc5a8f1e2c6de0dbec8ee929f9第12330章V2.0
廠製美耐板櫥櫃
¶ 1. 通則
¶ 1.1 本章概要
說明廠製美耐板櫥櫃及其相關工作之材料、安裝、施工、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 1.2 工作範圍
1.2.1 依據契約圖說之規定,凡為完成廠製美耐板櫥櫃之製作及組裝均屬之。
1.2.2 如無特殊規定時,工作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材料、製造、人工、施
工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安裝及完成後之清理工作。
¶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5500章--金屬製品
1.3.4 第06100章--粗木作
1.3.5 第07921章--填縫材
1.3.6 第08810章--玻璃
1.3.7 第09220章--水泥砂漿粉刷
1.3.8 第09260章--石膏板組裝
1.3.9 第09910章--油漆
¶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444 製材之分等
(2) CNS 1349 普通合板
(3) CNS 2215 粒片板
(4) CNS 2232 尿素膠
(5) CNS 2706 乳化聚醋酸乙烯膠合劑
(6) CNS 3000 加壓注入防腐處理木材
(7) CNS 8058 特殊合板
(8) CNS 8499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9) CNS 9278 冷軋碳鋼鋼片及鋼帶
(10) CNS 11366 熱固性樹脂裝飾板
(11) CNS 11668 防焰合板
(12) CNS 12001 木材用酚樹脂黏著劑
1.4.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4.3 其他相關之規定DIN、UL、BS、JIS、NEMA、SEFA、NFPA等
¶ 1.5 定義
1.5.1 櫥櫃露明部分
(1) 櫥櫃門及抽屜關閉時可見之表面,包含高度超過120cm之櫥櫃底部及玻璃門後面可見之表面。
[(2) 櫥櫃兩端包含直接靠牆或其他櫥櫃,應視為露明部分。]
[(3) 櫥櫃安裝後兩端直接靠著且完全被牆或其他櫥櫃隱蔽,不應視為露明部分。]
1.5.2 櫥櫃半露明部分:在不透明櫥櫃門背後,如櫥櫃內部、內部擱板、抽屜內部及側邊、櫥櫃門內側及高度超過200cm之櫥櫃頂部,應視為半露明部分。
1.5.3 櫥櫃隱蔽部分:包含骨架、抽屜隔板及櫥櫃安裝後不可見之部分,應視為隱蔽部分。
¶ 1.6 資料送審
1.6.1 品質管理計畫
1.6.2 施工計畫
承包商須於施工前[90天][ ]提出施工計畫,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材料說明、施工與安裝人員編組、施工與組裝之程序、運輸過程之計畫、
材料與製品進場後之配合計畫、品管、預定計畫進度等,經工程司核准
後方可開始施工與組裝。
1.6.3 施工製造圖
施工製造圖除櫥櫃之平面、立面、剖面及與其他介面工作之接合方式之組件外,並包括且不限於下列各項:
(1)標示櫥櫃安裝所需木塊之補強位置。
(2)標示櫥櫃與鄰近牆面、門、窗相關位置及距離。
1.6.4 廠商資料
材料生產或專業廠商資料及技術文件。
1.6.5 樣品
各類材料樣品及其配件,應依其實際產品或製作約[30cm][ ]長度或正方之樣品各[3份][ ],且能顯示其紋路、質感及顏色者。
1.6.6 實品大樣
[除另有規定外或工程司認為必要時,得要求承包商製作實品大樣,經核可後方得大批製作。]
[本章工作項目無須做實品大樣。]
¶ 1.7 品質保證
1.7.1 廠製美耐板櫥櫃使用之材料品質應符合[CNS][ASTM][ ]等之相關規定。
1.7.2 遵照本章相關準則之規定,提送供料或製造廠商之出廠證明文件及保證
書正本。
¶ 1.8 運送、儲存及處理
1.8.1 廠製美耐板櫥櫃表面應以塑膠膜或適當之材料保護,在搬運時應注意勿受損壞。
1.8.2 產品或包裝上,應標示製造廠商名稱或其商標、型別。
¶ 1.9 保固
承包商對廠製美耐板櫥櫃之生產製造、安裝、固定之牢固負完全責任,同時具結[三年][ ]的製造廠保證及承包商保證,在完工驗收後[三年][ ]內不得有正常使用外之不良現象或不能使用之情況發生。
¶ 2. 產品
¶ 2.1 材料
2.1.1 芯材(底材)
(1) 實木材料
木材種類露明部分均採用木料上材,並應符合[CNS 444製材之分等規定][ ],其最高含水量不得高於[15%][ ],並應符合[CNS 3000防腐處理][ ]。
(2) 合板或粒片板
A.本章工作所使用之合板應符合[CNS 1349][ ]之規定,且為熱壓法製造之一級品,並經防焰處理及具備出廠證明文件正本。
B.所用膠合面板及底板之膠合劑,須為防水合成樹脂膠,其品質須符合[CNS 2232]、[CNS 2706]、[CNS 12001][ ]規定之標準。
C.防焰合板應符合[CNS 11668][ ]之規定,並通過主管機關審核認可後核發證明文件者。
D.塑合板(粒片板)
須以高溫高壓成型符合[CNS 2215][ ]之規定。
(3) 裝飾合板類:應符合[CNS 8058][ ]之規定。
2.1.2 美耐板:應符合[CNS 11366][ ]之相關規定。
2.1.3 美耐板收邊條:[光滑面硬質塑膠T型收邊條][光滑面硬質塑膠擠壓成型收邊條,門扇及抽屜前面為3mm厚,其餘部分為1mm厚]。
2.1.5 玻璃:除另有規定外,均依製造廠商之制式規格,並符合本規範第08810章「玻璃」之相關規定。
2.1.8 不銹鋼板:SUS[304][316][ ]不銹鋼板並符合[CNS 8499][ ]之相關規定,檯面材料厚度至少為[1.5mm][ ],擱板材料厚度至少為[1.3mm][ ],[表面為No4光滑面]。
2.1.9 冷軋鋼板:除訂製品外,均依製造廠商之制式規格,並符合[CNS 9278][ ]之相關規定。
¶ 2.2 設計與製造
2.2.1 顏色及質感依契約圖說之色彩計劃及選配之顏色及質感。
2.2.2 露明材料
(1) 美耐板
2.2.3 半露明材料
(1) 美耐板
(2) 美耐敏貼面粒片版
(3) [金屬抽屜盤:冷軋碳鋼]
(4) [其他依設計者需求增補內容]
2.2.4 隱蔽材料
(1) 實木:無瑕疵不影響應力及功能之任何硬軟質地之木料。
(2) 合板
(3) 美耐版
(4) 粒片板
(5) 中密度纖維板
(6) 硬紙板
2.2.5 抽屜:抽屜滑軌為自動滑入式,其滑輪應為軸承式,並附消音條及防止彈回裝置,可防止抽屜關閉時彈回。
2.2.6 踢腳鑲邊:[10cm][ ]高[熱固硫化橡膠][熱固橡膠][熱固塑膠]。
2.2.7 收頭材料:櫥櫃與周邊牆面、天花板之間隙,須用與櫥櫃相同材質之材料收邊。
2.2.8 五金/附件
(1) 蝴蝶鉸鏈:不銹鋼製,一級品,附防磨損軸承及圓形頂栓(tips),櫥櫃之門高度在1220mm以下時,提供二組鉸鏈,超過1220mm時,提供三組鉸鏈。
(2) 隱藏式鉸鏈:門開角度為[100度][135度][170度][ ],[自動關閉]。
(3) 抽屜滑軌:[粉體塗裝][ ],設有防止彈回裝置,可防止抽屜關閉時彈回,載重等級[35kgf(75lbf)][46kgf(100lbf)][55kgf (120lbf)][ ]。
(4) 標籤盒:[依契約圖說指示位置][在每個抽屜][ ]設置,其尺度除另有規定外,均依製造廠商之制式規格。
(5) 其他五金/附件除另有規定外,均依製造廠商之制式規格。
¶ 3. 施工
¶ 3.1 準備工作
檢查現場安裝尺度、牆面吊掛補強位置及其他影響櫥櫃安裝之工作等是否已完成。
¶ 3.2 安裝
3.2.1 櫥櫃須安裝於正確之位置並保持垂直及水平。除另有規定外,櫥櫃與其
他鄰接工作之材料轉換界面,均應以防霉型填縫料加以處理。
3.2.2 底櫃:應緊固於隔間骨架補強位置,扣件距離不可大於[60cm][ ],調整螺絲使櫃體相接保持平面、緊固及一致。
3.2.3 壁櫃:調整前面及底部成一平面,應從櫃體背後頂部處緊固於隔間骨架補強位置,扣件距離至少[60cm][ ]。
3.2.4 五金之安裝應正確一致,安裝後應予調整使操作平順,並依照專業廠商建議方式潤滑。
3.2.5 現場接合位置應依照施工製造圖所示,使用暗釘、填塞片、黏劑等接合方式須與工廠相同。
3.2.6 櫥櫃相接面須處在同一平面,接合處內部須有支撐以防止下垂。
3.2.7 美耐板檯面板於現場相接時應使用隱藏式緊箍,並依照專業廠商建議接合。
3.2.8 檯面板應使用Z型扣件與櫥櫃緊固,每邊至少二個扣件。
3.2.9 在檯面板鑽孔安放扣件時,縫隙應使用與檯面板相同具抗化學性及外觀形似之材料封平。
3.2.10 美耐板檯面板之切口應以重質之聚氨酯亮光漆密封。
3.2.11 棚架固定在輕隔間牆上,固定處須有支撐骨架或補強材料。
¶ 3.3 清理
安裝完成之櫥櫃表面若有污損,應予清潔復原。
¶ 3.4 保護
櫥櫃檯面須以塑膠布覆蓋保護,於驗收前或使用前,經工程司核可,方可拆除並將殘留之塑膠布清潔乾淨。
¶ 4. 計量與計價
¶ 4.1 計量
本章所述櫥櫃工作依契約圖說所示之數量不同型式,以[式][組][平方公尺][公尺][座][ ]計量。
¶ 4.2 計價
本章所述工作依工程詳細價目表所示項目之單價計價。
〈本章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