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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239fe7509e52d8dbda5493acf6511923f8793db5c155434959bca50c3e4aa第02796章V9.0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
¶ 1. 通則
¶ 1.1 本章概要
說明鋪面工程中之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1.1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乃是將聚合物改質瀝青與粒料熱拌而成之混合料。
1.1.2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係將加熱之粗粒料、細粒料、改質瀝青及乾燥之填縫料,按配合設計所定配合比例拌合均勻後,依設計圖所示之線形、坡度、高程及橫斷面,按本規範之規定,或依工程司指示,分一層或數層鋪築於已整理完成之底層或經整修後之原有面層上,滾壓至所規定之壓實度而成者。
1.1.3 本鋪面施工綱要適用於新建及改善道路之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施工及養護。設計者應根據道路的使用環境和交通條件等特殊要求,作技術性、經濟性比較,以確定改質瀝青的應用。
¶ 1.2 工作範圍
1.2.1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配合設計
1.2.2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之產製
1.2.3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之鋪築及壓實
¶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741章--瀝青混凝土之一般要求
1.3.2 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鋪面
1.3.3 第02745章--瀝青透層
1.3.4 第02747章--瀝青黏層
¶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4.1.1 粒料
(1) CNS 386 試驗篩
(2) CNS 485 粒料取樣法
(3) CNS 486 粗細粒料篩析法
(4) CNS 487 細粒料密度、相對密度(比重)及吸水率試驗法
(5) CNS 488 粗粒料密度、相對密度(比重)及吸水率試驗法
(6) CNS 490 粗粒料(37.5mm以下)洛杉磯磨損試驗法
(7) CNS 1163 粒料容積密度與空隙率試驗法
(8) CNS 1167 使用硫酸鈉或硫酸鎂之粒料健度試驗法
(9) CNS 3408 粗粒料(粒徑19mm以上)磨損試驗法
(10) CNS 5265 瀝青鋪面混合料用礦物填縫料篩分析試驗法
(11) CNS 15171 粗粒料中扁平、細長或扁長顆粒含量試驗法
(12) CNS 15310 瀝青鋪面混合料用鋼爐碴粒料
(13) CNS 15311 粒料受水合作用之潛在膨脹試驗法
(14) CNS 15312 粗粒料中破碎顆粒含量試驗法
(15) CNS 15346 土壤及細粒料之含砂當量試驗法
1.4.1.2 瀝青材料
(1) CNS 1304 乳化瀝青
(2) CNS 3775 克氏開口杯閃點與著火點測定法
(3) CNS 10090 瀝青/柏油針入度試驗法
(4) CNS 10092 瀝青/柏油之三氯乙烯溶解度試驗法
(5) CNS 14937 柏油材料受熱及空氣影響試驗法(薄膜烘箱法)
(6) CNS 14184 鋪面用改質柏油
(7) CNS 14186 無填充料瀝青黏度測定法(布魯克熱力黏度計法)
(8) CNS 14249 柏油(瀝青)動黏度試驗法
(9) CNS 14250 柏油(瀝青)流動膜之熱及空氣效應試驗法(滾動薄膜烘箱法)
1.4.1.3 瀝青混合料
(1) CNS 8755 瀝青鋪面混合料壓實試體之厚度或高度試驗方法
(2) CNS 8757 瀝青混合料壓實試體容積比重及密度試驗法(封蠟法)
(3) CNS 8758 瀝青鋪面混合料理論最大比重試驗法
(4) CNS 8759 瀝青混合料壓實試體容積比重及密度試驗法(飽和面乾法)
(5) CNS 15478 自瀝青鋪面混合料中定量萃取瀝青試驗法
1.4.2 交通部,交通技術標準規範公路類公路工程
(1)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
1.4.3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協會(AASHTO)
(1) AASHTO T30 Mechanical Analysis of Extracted Aggregate
(2) AASHTO T96 Resistance to Degradation of Small-Size Coarse Aggregate by Abrasion and Impact in the Los Angeles Machine
(3) AASHTO T164 Quantitative Extraction of Asphalt Binder from Hot Mix Asphalt (HMA)
¶ (4) AASHTO T172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Bituminous Mixing
¶ Plant Inspection
(5) AASHTO T176 Plastic Fines in Graded Aggregates and Soils by Use of the Sand Equivalent Test
(6) AASHTO T245 Resistance to Plastic Flow of Asphalt Mixtures Using Marshall Apparatus
1.4.4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D2950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nsity of Bituminous Concrete in Place by Nuclear Methods
(2) ASTM D3515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Hot-Mixed, Hot-Laid Bituminous Paving Mixtures
(3) ASTM D4791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Flat or Enlongated Particles, or Flat and Elongated Particles in Coarse Aggregate
(4) ASTM D5821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termining the Percentage of Fractured Particles in Coarse Aggregate
¶ 1.5 資料送審
(1) 施工計畫書
(2) 品質管理計畫書
(3) 混凝土配合設計報告書
¶ 2. 產品
¶ 2.1 一般規定
(1) 承包商所提供之各種材料,除另有規定者外,均應採購符合設計圖、施工規範及其他契約文件規定之新品。零星材料無明確規定者,應採購符合CNS或經工程司認可之材料。
(2) 承包商提供之一切材料,按規定或工程司認為有檢驗其強度、成分或性質等之必要時,承包商應即將該項材料送往政府機關、大專院校設置之試驗室辦理或由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之試驗室辦理,並由該實驗室出具認可標誌之檢驗報告,其所須一切費用概由承包商負擔。樣品之尺寸及數量應依規定及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3) 材料進場時,承包商應即報請工程司查驗。必要時,工程司得要求承包商提出各項材料之原廠證明、品質等之證明文件。經檢驗合格之材料,應按規定進行儲存與管理。
(4) 各項材料於使用時,仍應接受複驗。一切材料雖於進場時檢驗合格,但在施工時或施工後發現有瑕疵者,工程司仍得拒絕使用,或要求更換。
(5) 承包商應依工程司核定之工程預定進度,於工地儲存足量之材料,以免因材料不足而影響工程進度。
¶ 2.2 瀝青材料
2.2.1 瀝青材料種類
(1) 新建鋪面適用之透層用油溶瀝青。
(2) 加鋪面層適用之黏層用乳化瀝青或油溶瀝青。
(3)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適用之改質瀝青。
2.2.2 油溶瀝青
(1) 可用於透層之油溶瀝青材料有MC-70及MC-250等,可用於黏層之油溶瀝青材料有RC-70、RC-250。其實際所使用之種類及規格,應符合設計圖及特定條款之規定,或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2) 瀝青材料之使用溫度應符合表1規定,惟其實際使用溫度應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表1 油溶瀝青加熱溫度
-
-
-
-
瀝青等級
加熱溫度(℃)
RC-70
50以上
RC-250
75以上
MC-70
50以上
MC-250
75以上
-
-
-
瀝青材料加熱時之最高溫度不得超過瀝青材料發生冒煙現象時之溫度,如超過該溫度時應予廢棄,不得使用。
2.2.3 乳化瀝青
(1) 可用於黏層之乳化瀝青材料有SS-1、SS-1h、CSS-1、CSS1h及RS-1、CRS-1,其實際所用瀝青材料之種類,等級及規格等,應符合設計圖、特訂條款及CNS 1304之規定,或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2) 瀝青材料之使用溫度應符合表2規定,其實際使用溫度應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表2 乳化瀝青澆鋪溫度
-
-
-
-
瀝青等級
澆鋪溫度(℃)
SS-1、SS-1h、CSS-1、CSS-1h
24~55
RS-1
20~60
CRS-1
50~85
-
-
-
2.2.4 改質瀝青
(1) 用於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之瀝青材料應添加聚合物改質劑對基底瀝青改質並使用合適分散劑、穩定劑等以防止離析之改質瀝青。
(2) 用於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之改質瀝青,其類型及性質應依設計圖、契約之規定,或CNS 14184第IV型聚合物改質瀝青之物理性質要求C,E與F之規定,如表3所示,或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表3 改質瀝青規範
試驗項目 | 一般鋪面 | | ||
IV-C | IV-E | IV-F | ||
針入度,25℃,100g,5s,1/10mm(最小值) | 65 | 50 | 35 | |
黏度,60℃,1s-1Pa∙s (poise)(最小值) | 250(2500) | 450(4500) | 800(8000) | |
黏度,135℃,mm2/s(cSt) (最大值) | 3000 | 3000 | 3000 | |
閃火點,℃(最小值) | 232 | 232 | 232 | |
三氯乙烯中溶解度,﹪(最小值) | 99 | 99 | 99 | |
離析試驗頂段與底段軟化點差值,℃ | 試驗紀錄 | 試驗紀錄 | 試驗紀錄 | |
滾動薄膜烘箱(RTFOT)後,彈性回復率,25℃,10cm伸長,﹪(最小值) | 60 | 60 | 70 | |
滾動薄膜烘箱(RTFOT)後,針入度,4℃,200g,60s(最小值) | 15 | 10 | 10 | |
¶ 2.3 粒料
2.3.1 粗粒料
(1) 粗粒料為軋製之碎石停留於試驗篩2.36mm CNS 386(8號)以上者,其質地須堅硬、緻密、耐磨損、潔淨及級配良好者,且不得含有易於風化之顆粒及泥土、黏土、有機物及其他有礙本工程品質及功能之有害物質,並應具有與瀝青材料混合後,雖遇水而瀝青不致剝落之性能。
(2) 以重量計,粒料應為碎石顆粒,且具一個破碎面比例不得小於90%,兩個破碎面比例不得小於75%。且扁平狹長之顆粒(寬度與厚度之比或長度與寬度之比大於3者)不得超過10%。
(3) 粗粒料經洛杉磯磨損試驗500轉後之磨損率不得大於40%。
(4) 粗粒料經5次循環之硫酸鈉健度試驗結果,其重量損失不得大於12%。
(5) 粗粒料應依尺寸大小分別堆放,並應避免互相混雜,俾能正確按規定比例混合,其混合程序應在冷料供應系統上完成,不得在粒料堆放場所混合。
(6) 轉爐石(電弧爐之氧化碴)粗粒料
如使用轉爐石粗粒料時,除應符合前述(1)~(6)之規定外,亦須滿足以下規定:
A. 轉爐石粗粒料:為一貫作業煉鋼廠於煉製鋼液時,將鐵水、副原料及廢鋼加入轉爐後,以純氧吹煉而產出之熱熔碴,經冷卻、安定化、機軋及分篩後,其粒徑須停留於2.36mm(No.8)篩以上之粒料。
B. 依CNS 15310之規定,轉爐石粗粒料須質地堅硬、緻密及耐磨,並具有與瀝青材料混合後,遇水而瀝青不致剝落之性能。
C. 依配比設計之轉爐石混合級配料,應照CNS 15311測試浸水膨脹比,其最終膨脹量須小於[2][ ]%。
2.3.2 細粒料
(1) 細粒料為通過試驗篩2.36mm CNS 386(8號)者,包括石屑、機製砂、天然砂或其混合物,須潔淨、質地堅硬、緻密、顆粒富有稜角、表面粗糙及不含有機土、黏土、黏土質沉泥、有機物、其他有礙本工程品質及功能之有害物質,且導入拌合機時不得有結塊情形。
(2) 細粒料經5次循環之硫酸鈉健度試驗結果,其重量損失不得大於15%。
(3) 如需用二種以上不同來源之細粒料時,應分別堆放,其混合程序應在冷料供應系統上完成,不得在粒料堆放場所混合。
(4) 使用轉爐石細粒料時,除應符合前述(1)~(3)之規定外,亦應依配比設計之轉爐石混合級配料,依CNS 15311測試浸水膨脹比,其最終膨脹量須小於[2][ ]%。
2.3.3 礦物填縫料
依第02741章規定辦理。
¶ 2.4 防剝劑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中如須摻加防剝劑時,承包商應先將防剝劑之樣品、製造廠商之使用說明書及使用量送請工程司認可後方可使用。
¶ 2.5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組成
(1)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面層或底層在鋪築前,應由承包商將各項用料採取代表性樣品,送往政府機關、大專院校設置之試驗室辦理或由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之試驗室辦理,並由該實驗室出具認可標誌之檢驗報告,辦理配合設計實驗,並據以生產拌合料。
(2)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所用粒料經混合後之級配,應符合設計方法之要求,未經工程司之書面許可,不得使用他類級配之粒料。
(3) 經混合後之粒料,其級配之變化,不得自某一篩號之下限,驟變為相鄰篩號之上限,反之亦然,細粒料含砂當量,用於底層者不得少於40,用於面層者不得少於50。
(4)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所用粒料經混合後之級配及其瀝青含量,應依第02741章辦理。如有使用轉爐石粒料,應使用體積法來辦理配合設計。
(5) 如使用轉爐石粒料取代天然粒料,則其使用料不得超過瀝青混合料重量之[40][ ]%。
¶ 2.6 工廠品質管理
2.6.1 材料及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試驗
改質瀝青、粒料及所拌合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應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或美國瀝青學會(AI)最新修訂之試驗方法,分別辦理下列各項試驗。
(1) 密級配改質瀝青材料試驗
-
-
試驗項目
試驗方法
CNS
AASHTO
A.黏度
14186
14249
T201, T202
B.針入度
10090
T49
C.閃火點
3775
T48
D.薄膜烘箱
14937
T179
E.滾動薄膜烘箱
14250
T240
F.三氯乙烯溶解度
10092
T44
G.離析試驗
14184 (4.6節)
H.滾動薄膜烘箱後
彈性回復率
14184 (4.7節)
-
(2) 粒料之試驗
-
-
試驗項目
試驗方法
CNS
AASHTO
A.粒料之取樣
485
T2
B.粗粒料磨損試驗
490 (< 37.5mm)
3408 (> 19.0mm)
T96
C.粒料單位重量標準試驗
1163
T19
D.粒料健度試驗
1167
T104
E.粗、細粒料篩分析
486
T27
F. 填縫料篩分析
5265
T37
G.粗粒料比重、吸水率
488
T85
H.細粒料比重、吸水率
487
T84
I. 填縫料比重試驗
T133
J.含砂當量試驗
15346
T176
K.粒料受水合作用之潛在膨脹試驗法
15311
L.粒料扁長率
15171/ASTM D4791
M.粗粒料顆粒破裂百分率
15312/ASTM D5821
-
附註:表內K項試驗僅針對轉爐石混合級配料之規定
(3)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之試驗
-
-
試驗項目
試驗方法
CNS
AASHTO
A.配合設計(馬歇爾方法)
T245,(AI)MS-2
B.瀝青鋪面混合料理論最大比重試驗法
8758
T209
C.瀝青含量抽油及粒料篩析法
T164,T30
D.包裹及剝脫試驗
T182
E.浸壓試驗
T167(或用馬歇爾方法)或T283改良法
F.拌
和合廠駐廠試驗
T172
G.壓實度試驗
T230
-
2.6.2 配合設計
(1) 承包商應於施工前,根據所規定粒料級配規格及瀝青類別等級作配合設計,並經各項試驗選定工地拌合公式(Job Mix Formula)後,送請工程司認可,以決定改質瀝青材料及粒料用量。未經工程司認可前,不得開始拌合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拌合公式須符合設計圖所定鋪面種類級配規定,其級配變化不得自某一篩號之下限驟變為相鄰篩號之上限,反之亦然。
(2) 未能獲得最大密度,於配合設計選用粒料級配時,儘量以富勒曲線(Fuller Curve)為基準,或用上下篩號通過百分率之比值接近1.35者。
(3) 經混合後之粒料級配曲線,於粒徑1.18㎜、0.6㎜及0.3㎜(16、30及50號篩)處呈現隆起現象時,將造成脆弱級配(Tender Mixes),故應加以注意。
(4) 根據配合設計所決定之最佳瀝青含量所求得之各項試驗值,應符合第02742章之規定,且所拌瀝青混凝土之滯留強度指數試驗達80﹪以上方可使用,否則應依下列方法改善之。
A. 增加改質瀝青含量。
B. 添加防剝劑。
C. 使用黏滯度較高之改質瀝青。
D. 增加填縫料。
E. 調整粒料級配。
(5)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改質瀝青含量以不超過經夯壓試驗所得最大單位重時的瀝青含量值之10﹪為宜。
(6)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最佳拌合溫度與夯壓溫度宜以黏滯度與溫度之關係曲線上,黏滯度為170
20cSt及280
30cSt時分別為拌合與夯壓溫度,拌合溫度一般得使用[150~177][ ]℃,夯壓溫度[135~160][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出廠溫度不可大於177℃。
2.6.3 工地檢驗
(1) 工地或其附近應設試驗室,並具備所需一切試驗設備,俾能隨時取樣試驗,以校核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是否均勻及符合所需品質規定。
(2) 施工中,每天應依AASHTO T168方法取樣,抽驗未經滾壓之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至少2次,除另有規定者外,其試驗結果與工地拌合公式之許可差,不得超過下表之規定。
表14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每一試樣之各項許可差
-
-
篩分析通過試驗篩(㎜)
許可差百分率
12.5及12.5以上(1/2in及1/2in以上)之試驗篩
[±8][ ]
9.5及4.75(3/8in及No.4)
[±7][ ]
2.36及1.18(No.8及No.16)
[±6][ ]
0.60及0.30(No.30及No.50)
[±5][ ]
0.15(No.100)
[±4][ ]
0.075(No.200)
[±3][ ]
改質瀝青含量﹪(以瀝青混合料之總重量計算)
[±0.3][ ]
-
¶ 3. 施工
¶ 3.1 準備工作
3.1.1 各項拌合、施工設備與機具,均應依第02742章辦理。
3.1.2 其他工具
包括齒耙、鐵鏟、夯壓機具、燙鐵、瀝青鋪面切割器、小型加熱車、取樣機、平整儀、厚底靴鞋及其他需用工具。此等工具應充分準備,以增鋪面鋪築效率。並選擇性規定鐵器工具均應預熱始能用於施工作業,其預熱溫度不可高於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之溫度。
3.1.3 試鋪路段之檢驗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宜鋪築長150m、寬3.75m之試鋪路段,進行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的試拌,試鋪及試壓之現場試驗工作,據以制定正式之施工程序,以確保良好的施工品質及鋪面施工的順利進行。
試鋪路段應檢驗之工作:
(1) 確定瀝青材料加熱溫度、拌合溫度、拌合時間及複驗各熱斗粒料用量。
(2) 確定鋪築溫度及速度。
(3) 確定壓實溫度、壓路機類型、壓實方法及滾壓次數。
(4) 檢驗施工品質,找出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及修正措施,重新鋪築試驗路段,以達到要求為止。
3.1.4 鋪築路段之調整與清掃
鋪築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之路段,在施工前,其底層、基層或原有鋪面應按下列規定予以整修或清掃,使其符合設計圖所示之線形,坡度及橫斷面。
(1) 如有坑洞或低陷不平之處,應先將其一切浮鬆材料移除,並以相同之材料按規定填補整修後,予以滾壓堅實。
(2) 如表面有隆起或波紋之處,應將其刮平並於滾壓,務使平順堅實。
(3) 如原有鋪面有冒油,不適當之修補或有接縫、裂縫等之灌縫料時,應按工程司之指示予以清除潔淨後,以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填補,並予滾壓或以手夯或其他適當方法夯實。
(4) 對原有水泥混凝土鋪面應修補破損的鋪面,填補坑洞,封填裂縫或失效的水泥鋪面接縫;鬆動的水泥混凝土板應予清除或進行穩定處理。
(5) 上列各項工作完成後,應以清掃機或竹帚將表面浮鬆塵土及其他雜物清掃潔淨,清掃寬度至少應較鋪面鋪築寬度每邊各多30cm。
¶ 3.2 瀝青透層或黏層之澆鋪
本工程如有瀝青透層或黏層之設計時,其施工應按第02745章「瀝青透層」及第02747章「瀝青黏層」之規定辦理。
¶ 3.3 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拌合
3.3.1 級配粒料儲備及加熱
(1) 按配合設計要求儲備各種不同規格的粒料,對在不同料場,批次等之粒料應進行篩分析驗收。如使用鋼爐碴粒料時,於各進料斗倉口處須明確標示轉爐石粒料種類,且不得與其他材料混雜。
(2) 不同規格的級配粒料應分開堆放,但宜採用分層堆放方式,在整體堆料區逐層向上堆放以防止級配粒料發生析離現象。
(3) 粗、細粒料在送入拌合機之前,均應烘乾加熱,其進入拌合機之溫度為170~190℃,且均應超過改質瀝青之溫度,其實際使用溫度由工程司決定之,惟粒料與改質瀝青拌合時之溫度,彼此相差不超過10℃。
(4) 粗、細粒料可同時進入乾燥爐內烘熱。烘熱後的粒料,應按工程司所規定之尺寸,以篩網篩分後,分別送入熱斗中備用。
3.3.2 密級配改質瀝青材料儲備及加熱
(1) 改質瀝青宜儲存在可加熱與保溫的瀝青儲存槽中,使用前應加熱到適宜之拌合溫度,儲存槽內應有攪拌或循環設備以防止改質瀝青材料離析。,運送過程中,瀝青油灌車得加裝加溫循環設備,避免洩油時堵塞輸油孔,影響品質。
(2) 改質瀝青材料一般之加熱溫度約163~177℃。惟除情況特殊,經工程司認可者外,不得超過177℃,或參照試鋪作業結果辦理。
(3) 改質瀝青材料在使用前應按規範要求進行品質檢驗,不符合品質要求者不得使用。
3.3.3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拌合
(1) 各種大小不同的粒料、填縫料及改質瀝青材料,應依工地拌合公式所規定之比例,分別以重量比準確配合之。
(2) 以分盤式拌合機拌合時,乾拌時間應於5~10秒;其濕拌時間不得少於35秒且不得超過50秒。如使用鋼爐碴粒料時,乾拌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10][ ]秒;濕拌時間不得少於[45][ ]秒或混合粒料完全被瀝青裹滿所需時間,且濕拌時間亦不得超過[60][ ]秒。
(3) 拌妥之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應依AASHTO T195試驗法求其顆粒包裹百分率,用於底層者其包裹百分率不得少於90﹪,用於面層者不得少於95﹪,如不符合此規定,應調整其拌合時間。
(4)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自拌合廠輸出時之溫度,不得低於150℃或高於177℃。一切過熱或溫度不足之混合料,或混合料發生泡沫現象或顯示含有水分時,均應立即拋棄,不得使用。
(5)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宜隨拌隨鋪,若因生產或其他原因需要短時間儲存時,儲存時間不宜超過24小時,儲存期間溫降不宜高過10℃,且不得發生黏結料老化,析漏以及粗細級配粒料析離等現象。
¶ 3.4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運輸
(1) 拌妥之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應以自動傾卸式貨車運至工地鋪築。運輸車輛的數量應與鋪築機的數量、鋪築能力、運輸距離相配合,在鋪築機前宜形成一不間斷的供料車流。
(2) 為便於卸料,所用貨車之車箱內應清潔、緊密、光滑,並應先圖一薄層肥皂溶液、石蠟油,油水混合液或其他經工程司認可之隔離劑,並排除可見隔離劑餘液,以免混合料黏附。所用隔離劑嚴禁使用純石油製品。
(3)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在運輸過程中,應以防水之帆布或其他適當之遮蓋物覆蓋保溫,以防密級配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溫度降低。
(4) 運料車在裝載拌妥之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時,應先將料卸於車廂前部,然後移動運料車將料卸放於車廂後部,最後再移動運料車,使餘下之料卸於車廂中部均勻分裝,減少粗細粒料析離現象。對於大型運料車,可分多次奇數卸載,以減少粗細粒料的析離現象。
(5)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如在運輸途中遇雨淋濕時,應即拋棄,不得再行使用。
¶ 3.5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鋪築
(1)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應以自動式鋪築機依設定之路線、高程及橫斷坡度鋪築於已整理之底層或原有面層上。
(2) 瀝青鋪築機必須能自動調整行駛速度、鋪築厚度及寬度者,且應具備縱橫坡自動調整控制,裝配進料漏斗及分布螺旋以將混合料於可調整之刮板前均勻鋪築。
(3) 如使用鋼爐碴粒料時,因其比重大,由載重卡車倒入鋪裝機時應注意鋪裝機最大負荷載重量,以避免鋪裝機無法推動,且須注意鋪裝機水平鋪鈑於鋪築過程中應能維持平直。
(4) 鋪築前,應先測訂準線,俾鋪築機有所依據。鋪築時應自路中心開始,且平行路中心線以鋪成平整之鋪面。
(5) 緣石、邊溝、人孔、原有面層之垂直切面及建築物表面與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相接合處,應全部均勻塗刷快凝油溶瀝青或乳化瀝青一薄層,使有良好的結合。
(6) 鋪築機之速度必須妥為控制,為使鋪築機不間斷的均勻鋪築,一般以不超過每分鐘3~4m。鋪築時,混合料不得有析離現象發生,並完成後之表面均勻平整,經壓實後能符合設計圖所指示之線形,坡度及橫斷面。如有析離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鋪築工作,並查明原因予以適當校正後始可繼續施工。
(7)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倒入鋪築機進料鋪築時之溫度由工程司決定之,惟不得低於配合設計壓實溫度之下限溫度。
(8) 鋪築工作應儘可能保持連續、均勻、不間斷的鋪築。在鋪築機的後面,應配有足夠之鏟子及耙子等。熟練工人,俾於鋪築中發現有任何瑕疵時,能在壓實前予以適當的修正,所使用工具均必須充分預熱。
(9) 鋪築機不能到達而需用人工鋪築之外,應先將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堆放於鐵鈑上,然後由熟練工人用熱工具鏟入耙平均勻鋪築,使之有適當之鬆厚度,俾能於壓實後達到所規定之厚度及縱橫坡度。瀝青混合料如結成團狀,須先於搗碎後,方能使用。所用工具之加熱溫度,不得高於瀝青混合料之鋪裝溫度,僅使密級配改質瀝青材料不黏著即可。
(10)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如係分層鋪築時,應於鋪裝前兩小時內,先將一層表面清理潔淨,並依工程司之指示,均勻噴灑黏層以增強兩層間之黏結。
(11)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分層鋪築時,其上下各層縱橫接縫不得築在同一垂直面上,縱向接縫至少應相距15cm,橫向接縫至少應相距60cm。如為雙車道時,鋪面頂層之縱向接縫,宜接近鋪面之中心位置,兩車道以上時,宜接分道線。
(12) 工作人員進入施工中之鋪面上工作時,應穿乾淨之靴鞋,以免將泥土及基地其他雜物帶入瀝青混合料中。施工中閒雜人等,應嚴禁入內。
¶ 3.6 滾壓
3.6.1 滾壓步驟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鋪設後,應以適當之壓路機徹底滾壓,直至均勻並達到所需壓實度時為止。滾壓分為下列6個步驟:
(1) 橫向接縫
(2) 縱向接縫
(3) 車道外側邊緣
(4) 初壓
(5) 次壓
(6) 終壓
3.6.2 滾壓方法
(1) 壓實後的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應符合壓實度及平整度的要求,且分層壓實的厚度不得大於10cm。
(2) 滾壓溫度應根據瀝青稠度、壓路機類型、氣溫鋪築層厚或經試鋪路段而確定,一般建議初壓之溫度以不低於配合設計壓實溫度之下限溫度為宜,但工程司可依現地施工之狀況調整初壓溫度,並以不低於壓實溫度下限10℃為限。次壓溫度一般約130~165℃,終壓溫度不得低於90℃。
(3) 滾壓後之鋪面應符合設計圖所示之路拱、高程及規定平整度。如有空隙、蜂窩及粒料中等紋理不均勻現象,應予滾壓時及時處理(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溫度在130℃以上時),否則應予挖除,並重鋪新料重壓。
(4) 其餘滾壓要求及注意事項,應依第02742章辦理。
3.6.3 接縫施工
所有接縫於施工時,均應特別小心,並充分壓實,使其有平直整齊之接縫表面,並與鋪面其他部位之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有同樣之結構及密度。
(1) 縱向接縫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A. 除彎道處之縱向接縫外,所有接縫應成平直之直線。表層的縱向接縫應順直,且宜留位於車道線上。
B. 當採用雙機梯隊排列方式進行鋪築作業時,第一部鋪築機應嚴照所訂基準線鋪築,第二部鋪築機則緊隨前者所鋪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之邊緣進行,兩機相距宜為15~30m,俾能獲得良好之接縫,依熱接縫趁熱滾壓。
C. 熱接縫滾壓係將前鋪築機與後鋪築機間的鋪料鄰接縫部分留下10~20cm寬不需立即滾壓,作為後鋪築機鋪料的基準面,兩機鋪築銜接後再與第二條鋪料跨縫滾壓。
D.
a. 當採用單機進行鋪築作業時,或接縫之一邊為已滾壓凝固,另邊為新鋪的熱料者,應依冷接縫施工。在鋪築第一條鋪面之前,沿縱向接縫設置的位置設立寬約10cm,長3~7m的模板條,模板條的厚度較鋪築層厚小0.5~1cm。第一條鋪面鋪築滾壓完成後,開始鋪築相鄰的第二條鋪面前再將銜接處的模板條除去,如未採用模板條者,則沿冷卻之接縫接合面以切割機垂直切割成平整的垂直面。
b. 接縫接合面應清刷潔淨,並去除一切鬆動材料後,塗刷一薄層黏層材料。
c. 第二條鋪面開始鋪築時,應重疊在已鋪層上5~10cm,且寬度及厚度應均勻一致,並於滾壓前,先將其粗粒料小心耙除,然後將其推至接縫線上用熱夯充分夯緊後,立即開始滾壓。
d. 滾壓時,鐵輪壓路機應置於已成面層上,僅以後輪10~15cm部分滾壓於接縫邊緣新鋪之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上,然後沿縫逐漸移動,每次移動後輪15~20cm,直至壓路機之後輪全部通過接縫,並充分壓實獲得整齊平直之接縫為止。
e. 重疊鋪在已成面層上之熱鋪料若有過多,則應直接用平頭鏟沿縫邊刮齊,刮掉的多餘鋪料應廢棄,不得拋灑於尚未壓實的熱鋪料上。
(2) 橫向接縫
A.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鋪築期間,當需要暫停施工時,其相鄰兩道鋪面及上下層所設置的橫向接縫均應相錯位0.6m以上。單層或多層鋪築,其頂面層採用垂直面之平接縫,其下各層可採用平接縫或斜接縫。接縫宜在當天施工結束後切割,清掃成縫。
B. 斜接縫的搭接長度宜為0.4~0.8m。搭接處應清掃乾淨並塗刷黏層。當搭接處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中的粗粒料顆粒超過壓實層厚度時,應予以剔除,代以細粒料。斜接縫應充分壓實並搭接平整。
C. 平接縫的設置是鋪築機鋪築至預定設置橫向接縫約8~10m處以低速檔繼續前進,而在螺旋分布攪拌機處的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不能維持在攪拌機頂高四分之三時,鋪築機即停止前進,升起控制板駛離。隨即將欲設置斜坡引導範圍內的鋪料鏟至一旁,再將鋪面終端面整修或垂直並使該面與鋪面中心線垂直。然後在修整完成的垂直面緊置寬度大約10cm,較鋪面寬略長,厚度與壓實後的鋪面等厚模板條,並釘入下層以固定之。此時,在欲設置斜坡引道的範圍內鋪一層牛皮紙以免鋪料與下層面黏附在一起,最後將鏟置一旁的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鏟回已鋪牛皮紙處並將之作成斜坡。下次鋪築前,先將斜坡引道的材料,模板條、牛皮紙及鋪築面的鬆散材料移除乾淨後,在垂直面上塗刷透層再開始鋪築。
(3) 橫向接縫應儘量與鋪面中心線成垂直設置。
(4) 在橫向接縫處接續鋪築前,應先用3m直尺檢查接縫處已壓實鋪面,如有不平整,厚度不符合要求時,應將之切除後,再鋪築新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
(5) 橫向接縫接續施工前,應將接縫面塗刷一薄層黏結料,並用燙平板預熱,在開始鋪築。
(6) 進行橫向接縫滾壓,首先鐵輪壓路機的驅動輪壓在新鋪的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15cm,來回滾壓,每一次滾壓皆向新鋪面移動15~20cm,直至驅動輪全部通過接縫,再為縱向滾壓。若欲對整個接縫滾壓,可用適當厚度的木板做導板置於接縫外側,以利壓路機壓出鋪面。若欲留鋪面邊緣使與縱向滾壓時一併滾壓,則不需要設導板,壓路機壓到鋪面邊緣15~20cm處即須停止。
(7) 當相鄰鋪築層已經滾壓成型,同時又有縱向接縫時,應先以壓路機驅動輪15~20cm壓在縱向接縫新鋪料上來回滾壓。然後再沿橫向接縫滾壓,最後進行正常的縱向接縫滾壓。
(8) 滾壓後,再以3m直尺檢測接縫的平整。如有高低差,立即將表面耙鬆2~3cm,換填新熱拌料,整平後再予重新滾壓,或將表面加熱後,重新滾壓平整。
3.6.4 開放交通及其他
(1) 剛壓實後的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應待鋪築面層完全自然冷卻,面層溫度低於60℃後,方可開交通。需要提前開放交通時,可灑水冷卻降溫。
(2) 如路肩不鋪面層時,路肩料應俟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面層滾壓完成後,儘速鋪築。
(3) 當遇雨或下層潮濕時,不得鋪築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對未經壓實即遭雨淋的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應全部清除,更換新料。
¶ 3.7 檢驗
3.7.1 粒料依CNS 490及CNS 3408,經洛杉磯磨損試驗500轉後之磨損率不得大於40%。檢驗頻率為每500m3一次。
3.7.2 粒料依CNS 1167(AASHTO T104)試驗法,經5次循環之硫酸鈉或硫酸鎂健度試驗結果,其重量損失不得大於12﹪。檢驗頻率每500m3一次。
3.7.3 細粒料依CNS 1167(AASHTO T104)試驗法,經5次循環之硫酸鈉或硫酸鎂健度試驗結果,其重要損失不得大於15﹪。檢驗頻率為每500m3一次。
3.7.4 密級配改質瀝青材料
密級配改質瀝青依CNS14184之規定檢驗,檢驗頻率為每[50][ ]公噸一次。
3.7.5 粒料級配及改質瀝青含量檢驗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在滾壓前,應依AASHTO T168(瀝青鋪面混合料取樣法)、AASHTO T30(抽取粒料之篩分析法)及AASHTO T164(瀝青鋪面混合料瀝青含量試驗法)抽樣檢驗設計圖說所規定篩號之粒料級配及改質瀝青含量,每批材料數量定為同一拌合廠同一天供應本工程之同一種密級配類改質瀝青混凝土混合料數量。每批抽驗二次,每批試驗結果之平均值與工程司認可之配合設計公式相差不得大於表14之規定。
3.7.6 壓實度檢驗
依第02742章辦理。
3.7.7 平整度檢驗
依第02742章辦理。
3.7.8 鋪築厚度檢驗
依第02742章辦理。
3.7.9 檢驗結果有懷疑時,工程司或承包商得要求重試,重試以一次為限,取兩次之平均值作為檢驗結果。粒料級配或改質瀝青含量重試所需樣品可從鋪面採取,按AASHTO T30及T164試驗。
¶ 4. 計量與計價
¶ 4.1 計量
4.1.1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按完工後經驗收合格不同類型之數量,以[立方公尺][公噸][ ]計算。
(1) 以立方公尺計算時:應以設計圖[所示斷面及實際鋪築長度][面積乘以厚度][ ]計算所得之體積為準。
(2) 如以公噸計算時:應以設計圖[所示斷面及實際鋪築長度][面積乘以厚度][ ]計算所得之體積乘以實際所鋪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之單位重所得之重量為準。
4.1.2 在運送途中析離或損壞,或因鋪築機故障或其他理由而經工程司拒絕使用或挖除重鋪之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均不予計算。
¶ 4.2 計價
4.2.1 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依契約詳細價目表內所列不同類型之單價,以[立方公尺][公噸][ ]為單位計給。
4.2.2 該項單價已包括密級配改質瀝青及粒料等材料之供應,底層或原有面層之整理與清掃,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合料之加熱與拌合、運送、鋪築及滾壓等,以及為完成熱拌密級配改質瀝青混凝土鋪面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必須之費用在內。
4.2.3 所鋪壓實度、平整度或厚度不符之鋪面及其挖除所需一切費用,均應由承包商負擔,不另給價。
4.2.4 所有檢測、回填及夯實費用,均應由承包商全部負擔。
〈本章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