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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1bc98f4ed75dde3eba03cb8352723ece9e4e77abbec0ae61175bc81218b08第02703章V1.0
轉爐石填海造地
¶ 1. 通則
¶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轉爐石使用於填海造地時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 1.2 工作範圍
1.2.1 於填海造地區,其供作綠地、堆置場、停車區等使用,且無房屋及結構物區域之下方填築區。
¶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1725章--施工測量
1.3.4 第01726章--水深測量
¶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486 粗細粒料篩析法
(2) CNS 490 粗粒料(37.5mm 以下)洛杉磯磨損試驗法
(3) CNS 3408 粗粒料(粒徑19mm以上)磨損試驗法
1.4.2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據法源
(1)轉爐石海事工程使用手冊(經濟部工業局106年12月22日工永字第10601235420號函)
1.4.3 美國道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
(1) AASHTO T180 以10磅(4.536公斤)夯錘,落距18吋(45.72公分),決定土壤含水量與密度關係試驗法
¶ 1.5 資料送審
須符合第01330章「資料送審」之規定。
1.5.1 品質管理計畫書
須符合第01450章「品質管理」之規定。
1.5.2 施工計畫書:承包商應在施工前提送施工計畫書,經工程司核准後,據以施行。
1.5.3 供料計畫書:廠商應提送轉爐石供料計畫書,其內容應包含轉爐石來源之合格證明文件(至少須包括CNS 15310 5.3.2環境相容性乙節規定之有害物質溶出試驗或環保署公告之環境用途溶出試驗、輻射),經工程司審查核可或由主辦機關指定第三者專業機構查證後方可供料。
¶ 1.6 定義
1.6.1 轉爐石:為一貫作業煉鋼廠於煉製鋼液時,將鐵水、副原料及廢鋼加入轉爐後,以純氧吹煉而產出之熱熔碴,經冷卻、破碎、磁選及篩分等處理後可作為級配料使用。
¶ 2. 產品
¶ 2.1 功能
2.1.1 係用於填海造地。
¶ 2.2 材料
2.2.1 工作範圍內之轉爐石品質應符合下列規定:
類別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規範值 |
A | 粒徑範圍(cm) | CNS 486粗細粒料篩析法 | ≦[5.0] |
洛杉磯磨損率(%) | CNS 490粗粒料(37.5mm以下)洛杉磯磨損試驗法 | ≦[40.0] | |
CNS 3408粗粒料(粒徑19mm以上)磨損試驗法 | |||
pH | NIEA R208 廢棄物之氫離子濃度指數(pH 值)測定方法-電極法 | <12.5 | |
總砷(mg/L) | NIEA R201 毒性特性溶出程序 | <5.0 | |
總汞(mg/L) | NIEA R201 毒性特性溶出程序 | <0.2 | |
總鋇(mg/L) | NIEA R201 毒性特性溶出程序 | <100.0 | |
總鎘(mg/L) | NIEA R201 毒性特性溶出程序 | <1.0 | |
總鉻(mg/L) | NIEA R201 毒性特性溶出程序 | <5.0 | |
總銅(mg/L) | NIEA R201 毒性特性溶出程序 | <15.0 | |
總鉛(mg/L) | NIEA R201 毒性特性溶出程序 | <5.0 | |
總硒(mg/L) | NIEA R201 毒性特性溶出程序 | <1.0 | |
六價鉻(mg/L) | NIEA R201 毒性特性溶出程序 | <2.5 | |
B | 戴奧辛 (ng I-TEQ/g) | NIEA M801 戴奧辛及呋喃檢測方法 | <1.0 |
輻射(nSv/h) | 輻射偵測以X-ray或加馬輻射線偵測儀 | <200 |
¶ 3. 施工
¶ 3.1 準備工作
3.1.1 設備
廠商配合設計圖說要求所需之施工設備、機具等,至少包含如下:
(1)運輸貨車或船機
(2)推土機
(3)灑水車
(4)開挖機[ ]
3.1.2 依第01725章「施工測量」及第01726章「水深測量」進行測量工區之位置與估算填築數量。
¶ 3.2 施工方法
3.2.1 以易辨認且牢固之標誌標示填築區域邊界,如於陸地及淺水部分可用標竿標示,於水中部分可利用混凝土塊及浮球配合測量定位標示。
3.2.2 按設計圖說填築區位,以傾卸貨車載運並直接卸入填築區(端進法)進行填築。
3.2.3 由岸邊依序向水域拋填施工時,作為運送之通路應適合重車通行,必要時得鋪設鋼板或其他經工程師認可之級配材料,路面之高度以不受潮位影響,並於適當地點設置迴車道,以利重車通行。
3.2.4 轉爐石填築完成後應與鄰近結構物邊界保持水平[35m][或設計圖說標示]之安全緩衝距離(如圖1所示),而鄰近結構物與轉爐石填築所夾空間則以[設計圖說規定之合格土方]填築,預留膨脹應力之安全緩衝距離。另於施工時,亦應隨時注意海堤狀況,必要時得再縮限填築範圍。
圖1 轉爐石填築完成後與鄰近結構物邊界之安全緩衝距離示意圖
3.2.5 陸上填區已達設計高程時,應即整平整坡[及按設計圖說規定覆蓋][ ]。
¶ 3.3 檢驗
3.3.1 依2.2.1之表格所列檢驗項目、標準及規範要求,A類每[1][ ]個月或累計[4][ ]萬方、B類每[6][ ]個月之頻率辦理。
3.3.2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最高高潮位以上、表層下15cm厚之覆土回填滾壓壓實度不得小於AASHTO T180標準壓實試驗所得最大乾密度之90%以上,檢測頻率每[5,000m2 ][ ]至少1點次。
¶ 3.4 許可差
完工後地表高程,每[10,000][ ]平方公尺至少須檢測[3][ ]點,各點與設計高程之許可差在[±30cm][ ]。
¶ 4. 計量與計價
¶ 4.1 計量
4.1.1 「轉爐石填築」應按設計圖說規定填築之區域,以[立方公尺][ ]為單位計量。
4.1.2 計量方式,以施工前及完工後之高程測量結果計算所得之體積計量。
¶ 4.2 計價
4.2.1 「轉爐石填築」應按設計圖說規定填築之區域,以[立方公尺][ ]為單位計價。
4.2.2 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