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4220 混凝土磚
¶ 1. 規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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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220 章 混凝土磚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混凝土磚之材料、施工與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建築部分牆身為砌混凝土磚者 1.2.2 其他構造物如圍牆等為砌混凝土磚者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3.3 第03210 章--鋼筋 1.3.4 第04061 章--水泥砂漿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CNS 8905 A2137 混凝土空心磚 1.4.2 相關法規 建築技術規則 1.5 資料送審 施工計畫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水泥砂漿:應符合第04061 章「水泥砂漿」之規定。 2.1.2 混凝土磚之型式、尺度及輕質依契約圖說所示。進場混凝土磚應無斷角04220 04220-1 KCG V1.0 2008/03
文字內容
第04220 章 混凝土磚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混凝土磚之材料、施工與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建築部分牆身為砌混凝土磚者 1.2.2 其他構造物如圍牆等為砌混凝土磚者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3.3 第03210 章--鋼筋 1.3.4 第04061 章--水泥砂漿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CNS 8905 A2137 混凝土空心磚 1.4.2 相關法規 建築技術規則 1.5 資料送審 施工計畫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水泥砂漿:應符合第04061 章「水泥砂漿」之規定。 2.1.2 混凝土磚之型式、尺度及輕質依契約圖說所示。進場混凝土磚應無斷角 04220 04220-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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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破裂,並維持完好無缺、保持乾燥。水泥花磚式樣及大小尺度由承包商提出施工製造圖經工程司核可後製作,經核可之配合料及花式不得任意更改。 (1) 空心承重混凝土磚應符合CNS 8905,C 種普通重質橫筋磚之規定。 (2) 空心非承重混凝土磚應符合CNS 8905,A 種普通輕質基本磚之規定。 2.1.3 鋼筋:應符合第03210 章「鋼筋」之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砌牆位置應按設計圖先放樣於地上,據以施工。 3.1.2 清除磚塊表面及施工面之污物、油脂及雜物。 3.1.3 確認所有管線開孔及埋設物位置。 3.1.4 混凝土磚砌造時,應保持乾燥狀況,不使受潮,更不得澆濕。 3.2 施工方法 3.2.1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所用空心磚牆應以相互交錯疊砌,且其接縫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 3.2.2 砌磚時各接觸面應塗滿水泥砂漿,每塊磚拍實擠緊。外牆在下雨時不得滲水致滲入屋內。空心磚磚縫上下及兩側均須依1:3 水泥漿嵌實,橫寬10 mm,豎寬15 mm,並應上下一致。水泥花磚砌築時縱橫灰縫均為10 mm,花磚外露面須光滑平整,不得有粗毛缺角。 3.2.3 砌磚時,四周應維持同高砌築,每日所砌高度不得超過1.20 m,收工時須砌成階級形,其露出於接縫之水泥砂漿應在未凝固前刮去,砌好後在7 日內須經常用水澆淋牆身。 3.2.4 牆身及磚縫須力求平直,並隨時用測錘及水平尺校正,牆面發現不平直時、須拆除重做,其因此而損失之工料,概由承包商負擔。 3.2.5 新做牆身、門頭、窗盤、簷口及壓頂等突出部分應加以保護,清水磚牆如發現有損壞之處應拆除重砌,不得填補。 04220 04220-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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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破裂,並維持完好無缺、保持乾燥。水泥花磚式樣及大小尺度由承包 商提出施工製造圖經工程司核可後製作,經核可之配合料及花式不得任 意更改。 (1) 空心承重混凝土磚應符合CNS 8905,C 種普通重質橫筋磚之規定。 (2) 空心非承重混凝土磚應符合CNS 8905,A 種普通輕質基本磚之規定。 2.1.3 鋼筋:應符合第03210 章「鋼筋」之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砌牆位置應按設計圖先放樣於地上,據以施工。 3.1.2 清除磚塊表面及施工面之污物、油脂及雜物。 3.1.3 確認所有管線開孔及埋設物位置。 3.1.4 混凝土磚砌造時,應保持乾燥狀況,不使受潮,更不得澆濕。 3.2 施工方法 3.2.1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所用空心磚牆應以相互交錯疊砌,且其接縫不 得在同一垂直面上。 3.2.2 砌磚時各接觸面應塗滿水泥砂漿,每塊磚拍實擠緊。外牆在下雨時不得 滲水致滲入屋內。空心磚磚縫上下及兩側均須依1:3 水泥漿嵌實,橫寬 10 mm,豎寬15 mm,並應上下一致。水泥花磚砌築時縱橫灰縫均為10 mm, 花磚外露面須光滑平整,不得有粗毛缺角。 3.2.3 砌磚時,四周應維持同高砌築,每日所砌高度不得超過1.20 m,收工時 須砌成階級形,其露出於接縫之水泥砂漿應在未凝固前刮去,砌好後在 7 日內須經常用水澆淋牆身。 3.2.4 牆身及磚縫須力求平直,並隨時用測錘及水平尺校正,牆面發現不平直 時、須拆除重做,其因此而損失之工料,概由承包商負擔。 3.2.5 新做牆身、門頭、窗盤、簷口及壓頂等突出部分應加以保護,清水磚牆 如發現有損壞之處應拆除重砌,不得填補。 04220 04220-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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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混凝土磚牆在水平及垂直方向應加補強鋼筋配置並符合下列規定: (1) 垂直方向間距每隔80 cm 使用直徑D=13 mm 鋼筋,上下兩端插入梁或基礎內20 cm。 (2) 水平方向每隔3 皮以直徑D=13 mm 鋼筋補強。 3.2.7 補強鋼筋之孔洞內以175 kgf/cm2之混凝土或1:3 水泥砂漿填滿。 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名 稱 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規範之要求 頻 率 每批1 次 80 kgf/cm2以上 A 種 40 kgf/cm2以上 混凝土空心磚 C 種 抗壓強度CNS 8905 3.4 清理 3.4.1 砂漿初凝後才可清潔磚面。 3.4.2 砌築完成之磚面及砂漿表面應清潔且不應有砂漿塊、變色及污斑污跡等。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混凝土磚依各種尺度及施作厚度,以「平方公尺」計量。 4.2 計價 4.2.1 混凝土磚依各種尺度及施作厚度,以平方公尺計價。其單價已包括完成本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運輸及附屬工作在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混凝土磚 平方公尺 〈本章結束〉 04220 04220-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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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混凝土磚牆在水平及垂直方向應加補強鋼筋配 置並符合下列規定: (1) 垂直方向間距每隔80 cm 使用直徑D=13 mm 鋼筋,上下兩端插入梁 或基礎內20 cm。 (2) 水平方向每隔3 皮以直徑D=13 mm 鋼筋補強。 3.2.7 補強鋼筋之孔洞內以175 kgf/cm 2之混凝土或1:3 水泥砂漿填滿。 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名 稱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每批1 次 80 kgf/cm 2以上 A 種 40 kgf/cm 2以上 混凝土 空心磚 C 種 抗壓強度 CNS 8905 3.4 清理 3.4.1 砂漿初凝後才可清潔磚面。 3.4.2 砌築完成之磚面及砂漿表面應清潔且不應有砂漿塊、變色及污斑污跡等。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混凝土磚依各種尺度及施作厚度,以「平方公尺」計量。 4.2 計價 4.2.1 混凝土磚依各種尺度及施作厚度,以平方公尺計價。其單價已包括完成 本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運輸及附屬工作在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混凝土磚 平方公尺 〈本章結束〉 04220 04220-3 KCG V1.0 2008/03
¶ 表 1
| 名 稱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
|---|---|---|---|---|---|
| 混凝土 空心磚 | A 種 | 抗壓強度 | CNS 8905 | 40 kgf/cm2以上 | 每批 1 次 |
| C 種 | 80 kgf/cm2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