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231 預力鋼腱及端錨
¶ 1. 規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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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231 章 預力鋼腱及端錨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預力鋼腱及端錨之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預力鋼線及鋼絞線、預力端錨、預力續接器及套管之準備工作、安裝、檢驗及現場品質管制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第03432 章--後拉法預力混凝土梁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3332 G3073 預力混凝土用應力消除無被覆鋼線及鋼絞線 (2) CNS 8497 G3163 熱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3)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4) CNS 12739 A2243 預力混凝土用螺旋套管 (5) CNS 12740 A3317 預力混凝土用螺旋套管檢驗法 1.4.2 交通部 交通部頒「公路橋梁設計規範」 1.4.3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協會(AASHTO) AASHTO 公路橋梁標準規範 1.4.4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A53 無縫熱浸鍍鋅黑色鋼管規範 (2) ASTM C564 污水鑄鐵管及管配件用橡膠墊片 (3) ASTM D3350 塑膠管及其配件材料規範 1.5 資料送審 03231 03231-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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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231 章 預力鋼腱及端錨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預力鋼腱及端錨之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預力鋼線及鋼絞線、預力端錨、預力續接器及套管之準備工作、安 裝、檢驗及現場品質管制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第03432 章--後拉法預力混凝土梁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3332 G3073 預力混凝土用應力消除無被覆鋼線及鋼絞線 (2) CNS 8497 G3163 熱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3)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4) CNS 12739 A2243 預力混凝土用螺旋套管 (5) CNS 12740 A3317 預力混凝土用螺旋套管檢驗法 1.4.2 交通部 交通部頒「公路橋梁設計規範」 1.4.3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協會(AASHTO) AASHTO 公路橋梁標準規範 1.4.4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A53 無縫熱浸鍍鋅黑色鋼管規範 (2) ASTM C564 污水鑄鐵管及管配件用橡膠墊片 (3) ASTM D3350 塑膠管及其配件材料規範 1.5 資料送審 03231 03231-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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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預力鋼腱 提貨單及原廠檢驗合格證明書應送請工程司查驗,並應經核可之檢驗機構試驗合格後始准使用。 1.5.2 預力端錨及預力續接器 承包商應於下列各階段提報相關文件送請工程司核可後始可進行次一階段之作業。 (1) 訂約後 A.技術文件(含製造廠名稱及地址、產品編號或型號、預力系統各部構件及機具之規格、尺寸及構造詳圖等) B.型式檢驗報告書:應為最近5 年內由具公信力之試驗機構所辦理符合本章規定之同型號規格產品試驗報告。型式檢驗計有靜載重試驗、動力載重試驗(Dynamic Load Test)、載重傳遞試驗(Load Transfer Test)等項目。 C.品質計畫:含材料規格、檢驗及試驗規範(含項目、方法、頻率及合格標準等)、產品標示等,其中檢驗項目及頻率應至少符合下列規定,且每批產品係指同一類型(型式相同而所配鋼絞線直徑或錨頭之孔數不同時視為不同類型)不超過1000 組(1 組係預力端錨或預力續接器之全部構件)之產品。 a.外觀檢驗:每批產品每10 組取樣1 組,且不小於10 組。 b.硬度檢驗:就有硬度要求之零件,每批產品每20 組取樣1 組,且不小於5 組(其中端錨之夾片每組至少抽取5 片)。 c.靜載重試驗(Static Load Test):每批產品取樣3 組。 D.產品安裝說明書。 E.製造廠派赴工地指導承包商辦理安裝作業之技術人員資歷文件。 (2) 進場時 A.製造廠出具之產品出廠證明。 B.依品質計畫書辦理之各項材料及成品試驗報告。 C.台灣地區以外之產品尚需附經海關蓋章證明之進口報單或相關03231 03231-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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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預力鋼腱 提貨單及原廠檢驗合格證明書應送請工程司查驗,並應經核可之檢驗機 構試驗合格後始准使用。 1.5.2 預力端錨及預力續接器 承包商應於下列各階段提報相關文件送請工程司核可後始可進行次一階 段之作業。 (1) 訂約後 A.技術文件(含製造廠名稱及地址、產品編號或型號、預力系統各 部構件及機具之規格、尺寸及構造詳圖等) B.型式檢驗報告書:應為最近5 年內由具公信力之試驗機構所辦理 符合本章規定之同型號規格產品試驗報告。型式檢驗計有靜載重 試驗、動力載重試驗(Dynamic Load Test)、載重傳遞試驗(Load Transfer Test)等項目。 C.品質計畫:含材料規格、檢驗及試驗規範(含項目、方法、頻率 及合格標準等)、產品標示等,其中檢驗項目及頻率應至少符合 下列規定,且每批產品係指同一類型(型式相同而所配鋼絞線直 徑或錨頭之孔數不同時視為不同類型)不超過1000 組(1 組係預 力端錨或預力續接器之全部構件)之產品。 a.外觀檢驗:每批產品每10 組取樣1 組,且不小於10 組。 b.硬度檢驗:就有硬度要求之零件,每批產品每20 組取樣1 組, 且不小於5 組(其中端錨之夾片每組至少抽取5 片)。 c.靜載重試驗(Static Load Test):每批產品取樣3 組。 D.產品安裝說明書。 E.製造廠派赴工地指導承包商辦理安裝作業之技術人員資歷文件。 (2) 進場時 A.製造廠出具之產品出廠證明。 B.依品質計畫書辦理之各項材料及成品試驗報告。 C.台灣地區以外之產品尚需附經海關蓋章證明之進口報單或相關 03231 03231-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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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 1.5.3 預力混凝土用螺旋套管:應提報原製造廠之產品測試報告,產品送達工地後應再取樣試驗。 1.6 定義 1.6.1 預力鋼腱 係指鋼線、鋼絞線或其成束之材料。 1.6.2 預力系統 係指後拉法之鋼腱、端錨或續接器之整組構件,包括鋼腱、錨頭、承壓板、喇叭套筒、夾片、錨錐、保護蓋、活動續接器套管及施預力設備等。 1.6.3 預力續接器 分為固定型及可動型,固定型為接續原已設置並經施畢預力錨碇後之鋼腱,可動型為接續原已設置但尚未施預力之鋼腱。續接處不得產生影響應力傳遞之滑動。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預力鋼線及鋼絞線:須符合CNS 3332 規定及契約圖說規定,並經工程司核可。 2.1.2 預力端錨:應為經工程司核可之預力系統,其材質須符合經核可之品質計畫所提材料規格及試驗、檢驗規範。 (1) 各種工法所用之預力端錨,應採用其原廠或代理商所供應之原裝成品及一切有關附件,包括端錨、錨錐楔片等。每批運入工地之端錨及其附件,均應附有原廠出廠證明或委託當地工廠製造之授權證明及出廠檢驗報告。 (2) 運達工地之端錨及其附件,均應繫識附標籤,載明數量、重量及規格等有關資料及數據,以供參考,並做適當保護,以免生銹、腐蝕。 2.1.3 預力續接器:應為經工程司核可之預力系統,其材質須符合經核可之品03231 03231-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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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 1.5.3 預力混凝土用螺旋套管:應提報原製造廠之產品測試報告,產品送達工 地後應再取樣試驗。 1.6 定義 1.6.1 預力鋼腱 係指鋼線、鋼絞線或其成束之材料。 1.6.2 預力系統 係指後拉法之鋼腱、端錨或續接器之整組構件,包括鋼腱、錨頭、承壓 板、喇叭套筒、夾片、錨錐、保護蓋、活動續接器套管及施預力設備等。 1.6.3 預力續接器 分為固定型及可動型,固定型為接續原已設置並經施畢預力錨碇後之鋼 腱,可動型為接續原已設置但尚未施預力之鋼腱。續接處不得產生影響 應力傳遞之滑動。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預力鋼線及鋼絞線:須符合CNS 3332 規定及契約圖說規定,並經工程司 核可。 2.1.2 預力端錨:應為經工程司核可之預力系統,其材質須符合經核可之品質 計畫所提材料規格及試驗、檢驗規範。 (1) 各種工法所用之預力端錨,應採用其原廠或代理商所供應之原裝成 品及一切有關附件,包括端錨、錨錐楔片等。每批運入工地之端錨 及其附件,均應附有原廠出廠證明或委託當地工廠製造之授權證明 及出廠檢驗報告。 (2) 運達工地之端錨及其附件,均應繫識附標籤,載明數量、重量及規 格等有關資料及數據,以供參考,並做適當保護,以免生銹、腐蝕。 2.1.3 預力續接器:應為經工程司核可之預力系統,其材質須符合經核可之品 03231 03231-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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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計畫所提材料規格及試驗、檢驗規範。 2.1.4 預力混凝土用套管 (1) 內置預力者 須符合CNS 12739 規定及設計圖示內徑及規格,並須具充分強度以免搬運及安裝或澆置混凝土時因混凝土之壓力或與振動機接觸而變形,且須具水密性,以免水泥漿滲入套管內而影響施預力工作。 (2) 外置預力者 其外徑與管厚須符合契約圖說規定,埋置於混凝土內部分應採鋼管且材質符合ASTM A53 之Grade B 規定,外露部分則採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且材質符合ASTM D3350 之元件分類PE345433 C 規定,並應附原廠之產品測試報告以確保產品品質,產品送達工地後應取樣試驗。前述兩類管間須以能防漏密封之緊迫接頭接合,該接頭經軸向之水壓力測試須達17.5 kgf/cm2壓力時無洩漏,而其內部防水材質須符合ASTM C564 規定,外部緊迫體須為CNS 8497 或CNS 8499規定之304 類不銹鋼材。 (3) 套管及其接頭須具足夠堅固性,能承受混凝土澆置、灌漿及施工荷載而不影響其功能,並能承受因半途終止之灌漿作業所需清理灌漿沖洗套管之水壓力。 2.1.5 灌漿材料:須符合第03432 章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承包商應於預力施工前提出施工計劃書送工程司核可,施工計畫內容應 包含下列項目。擬訂之施工計畫應妥為考慮採購、製造、送審、試驗及 檢驗、運輸等相關作業所需時程。 (1) 預力系統及錨碇裝置之選定。 (2) 鋼腱及錨碇配置。 03231 03231-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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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計畫所提材料規格及試驗、檢驗規範。 2.1.4 預力混凝土用套管 (1) 內置預力者 須符合CNS 12739 規定及設計圖示內徑及規格,並須具充分強度以 免搬運及安裝或澆置混凝土時因混凝土之壓力或與振動機接觸而 變形,且須具水密性,以免水泥漿滲入套管內而影響施預力工作。 (2) 外置預力者 其外徑與管厚須符合契約圖說規定,埋置於混凝土內部分應採鋼管 且材質符合ASTM A53 之Grade B 規定,外露部分則採高密度聚乙 烯(HDPE)管且材質符合ASTM D3350 之元件分類PE345433 C 規定, 並應附原廠之產品測試報告以確保產品品質,產品送達工地後應取 樣試驗。前述兩類管間須以能防漏密封之緊迫接頭接合,該接頭經 軸向之水壓力測試須達17.5 kgf/cm 2壓力時無洩漏,而其內部防水 材質須符合ASTM C564 規定,外部緊迫體須為CNS 8497 或CNS 8499 規定之304 類不銹鋼材。 (3) 套管及其接頭須具足夠堅固性,能承受混凝土澆置、灌漿及施工荷 載而不影響其功能,並能承受因半途終止之灌漿作業所需清理灌漿 沖洗套管之水壓力。 2.1.5 灌漿材料:須符合第03432 章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承包商應於預力施工前提出施工計劃書送工程司核可,施工計畫內容應 包含下列項目。擬訂之施工計畫應妥為考慮採購、製造、送審、試驗及 檢驗、運輸等相關作業所需時程。 (1) 預力系統及錨碇裝置之選定。 (2) 鋼腱及錨碇配置。 03231 03231-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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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預力施拉計算及步驟。 (4) 錨碇滑動量(配合設計預力值及預力施拉步驟計算之)。 3.2 安裝 3.2.1 鋼絞線或鋼線及預力鋼材之安裝應依契約圖說及第03432 章規定辦理。 3.2.2 預力混凝土用螺旋套管 (1) 相鄰套管間及與端錨之接頭應緊密,絕不可漏漿或受力脫開,並應作水密性試驗。接頭處應為螺旋式,其搭接長度應為內徑之1.5 倍以上,且不得接成折線,安裝時應注意不得損及套管。 (2) 套管應安裝於正確之位置及方向並以鋼筋固定,其固定鋼筋之間距應小於1 m,以免澆置混凝土時因受混凝土之壓力或與振動機接觸而移動位置或方向。 (3) 若設計彎曲度較大之套管,須於工廠內預彎。 (4) 套管安裝完成後之位置及方向是否正確、套管有無受損、是否將預力鋼腱之必要部分全部包裏、接頭處是否牢固及密不漏漿等均應經工程司檢查認可後始可封模並澆置混凝土。 3.2.3 預力端錨及續接器 (1) 預力端錨與續接器應固定於設計圖或施工圖所示位置,並按圖示之位置及形狀組立。 (2) 預力端錨承壓面應與鋼腱垂直。 (3) 用續接器續接鋼腱時,不得在施預力時鬆脫或滑動。續接器應有保護套筒,施預力時活動型續接器在套管內應留有充分自由移動之空間。 (4) 預力端錨及續接器之套筒與套管相接處,應緊密不得脫落與漏漿,安裝完成後須再檢查以確保其完整性。 3.3 施預力 應依各相關章節辦理。 3.4 檢驗 3.4.1 預力鋼線及鋼絞線 03231 03231-5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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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預力施拉計算及步驟。 (4) 錨碇滑動量(配合設計預力值及預力施拉步驟計算之)。 3.2 安裝 3.2.1 鋼絞線或鋼線及預力鋼材之安裝應依契約圖說及第03432 章規定辦理。 3.2.2 預力混凝土用螺旋套管 (1) 相鄰套管間及與端錨之接頭應緊密,絕不可漏漿或受力脫開,並應 作水密性試驗。接頭處應為螺旋式,其搭接長度應為內徑之1.5 倍 以上,且不得接成折線,安裝時應注意不得損及套管。 (2) 套管應安裝於正確之位置及方向並以鋼筋固定,其固定鋼筋之間距 應小於1 m,以免澆置混凝土時因受混凝土之壓力或與振動機接觸 而移動位置或方向。 (3) 若設計彎曲度較大之套管,須於工廠內預彎。 (4) 套管安裝完成後之位置及方向是否正確、套管有無受損、是否將預 力鋼腱之必要部分全部包裏、接頭處是否牢固及密不漏漿等均應經 工程司檢查認可後始可封模並澆置混凝土。 3.2.3 預力端錨及續接器 (1) 預力端錨與續接器應固定於設計圖或施工圖所示位置,並按圖示之 位置及形狀組立。 (2) 預力端錨承壓面應與鋼腱垂直。 (3) 用續接器續接鋼腱時,不得在施預力時鬆脫或滑動。續接器應有保 護套筒,施預力時活動型續接器在套管內應留有充分自由移動之空 間。 (4) 預力端錨及續接器之套筒與套管相接處,應緊密不得脫落與漏漿, 安裝完成後須再檢查以確保其完整性。 3.3 施預力 應依各相關章節辦理。 3.4 檢驗 3.4.1 預力鋼線及鋼絞線 03231 03231-5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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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材料樣品須具代表性並自相同之捲中取樣,並於預定使用期限前及時依CNS 3332 規定試驗,其中鬆弛試驗試片之取樣及檢驗頻率為每30 捲,若連續試驗6 次(含經加倍取樣重驗)均合格則頻率放寬為每60 捲,其後若有不合格且經加倍取樣重驗仍不合格,則回歸原頻率。試驗持續時間應為1000 小時,亦可連續測至200 小時後,以其所測之鬆弛值推算至1000 小時,但應以先前曾經有實測1000 小時之後之試驗值來做比對為基礎。承包商應提出1 年內1000小時合格證明書。 (2) 為確保品質控制,承包商應慎選產品,該產品若有3 次抽驗不合格時,承包商應改採其他廠牌之產品。 (3) 無握裹之鋼腱應自行取代表性試體(含鋼絞線及夾片)2 件依交通部頒「公路橋梁設計規範」第7.27 節規定作動力試驗,其試驗報告至少應於外置預力鋼腱安裝前30 日送工程司核可。 3.4.2 預力端錨及續接器 承包商應慎選產品,該產品若有3 次抽驗不合格時,承包商應改採其他廠牌之產品。 (1) 預力端錨及續接器應具有錨碇或銜接鋼腱達到規格所定之極限荷重前不被破壞或不產生顯著變形。預力端錨之錨固性能應符合規定。 (2) 續接器僅能使用於契約圖說規定或經許可之位置。承受預力鋼材之規定極限強度下,續接器或預力鋼腱所產生之變位量均不得超過其預計值。續接器應配以適當之套管使施預力時容許移動;續接器應有必要之設施以確保灌漿之完整性。 (3) 預力端錨及續接器之試驗除另有規定外,可依 FIP 規定試驗之,以作為對該系統之認可。 (4) 每批取樣3 組辦理外觀、硬度檢驗及靜載重試驗,若有一組不合格則該批均視為不合格並應即運離工地,且該批後之各批抽樣數提高為5 組,直至連續3 批樣本均合格再恢復為3 組。 03231 03231-6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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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材料樣品須具代表性並自相同之捲中取樣,並於預定使用期限前及 時依CNS 3332 規定試驗,其中鬆弛試驗試片之取樣及檢驗頻率為 每30 捲,若連續試驗6 次(含經加倍取樣重驗)均合格則頻率放 寬為每60 捲,其後若有不合格且經加倍取樣重驗仍不合格,則回 歸原頻率。試驗持續時間應為1000 小時,亦可連續測至200 小時 後,以其所測之鬆弛值推算至1000 小時,但應以先前曾經有實測 1000 小時之後之試驗值來做比對為基礎。承包商應提出1 年內1000 小時合格證明書。 (2) 為確保品質控制,承包商應慎選產品,該產品若有3 次抽驗不合格 時,承包商應改採其他廠牌之產品。 (3) 無握裹之鋼腱應自行取代表性試體(含鋼絞線及夾片)2 件依交通 部頒「公路橋梁設計規範」第7.27 節規定作動力試驗,其試驗報 告至少應於外置預力鋼腱安裝前30 日送工程司核可。 3.4.2 預力端錨及續接器 承包商應慎選產品,該產品若有3 次抽驗不合格時,承包商應改採其他 廠牌之產品。 (1) 預力端錨及續接器應具有錨碇或銜接鋼腱達到規格所定之極限荷 重前不被破壞或不產生顯著變形。預力端錨之錨固性能應符合規 定。 (2) 續接器僅能使用於契約圖說規定或經許可之位置。承受預力鋼材之 規定極限強度下,續接器或預力鋼腱所產生之變位量均不得超過其 預計值。續接器應配以適當之套管使施預力時容許移動;續接器應 有必要之設施以確保灌漿之完整性。 (3) 預力端錨及續接器之試驗除另有規定外,可依 FIP 規定試驗之, 以作為對該系統之認可。 (4) 每批取樣3 組辦理外觀、硬度檢驗及靜載重試驗,若有一組不合格 則該批均視為不合格並應即運離工地,且該批後之各批抽樣數提高 為5 組,直至連續3 批樣本均合格再恢復為3 組。 03231 03231-6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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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預力混凝土用螺旋套管:應依CNS 12740 規定檢驗。 3.5 現場品質管制 3.5.1 預力鋼線及鋼絞線 (1) 裝運時應併同所用防蝕劑置於貨櫃(箱)內以免受物理性損壞與銹蝕,其包裝或貨櫃若受損應即更新或整修。除特殊需要或工程司核可外,預力鋼材表面不得塗以化學防蝕劑。 (2) 儲放於工地時應有妥善防蝕措施並設專人保管維護,若有銹蝕、沾污或損傷者均不得使用。 3.5.2 預力端錨及預力續接器 (1) 預力端錨及預力續接器之各組件應標示其製造廠名稱、型式及號碼等(夾片則僅需標示製造廠名稱),儲存及運輸時亦應妥善保護並設專人保管,若有銹蝕、沾污、損傷或散失者均不得使用。 (2) 臨時性防護措施應不影響安裝操作之效果及永久性防蝕之實施。 (3) 預力系統安裝及施拉預力時應由製造廠指派經驗豐富之技術人員(其曾實際指導安裝之橋梁工程內容、施工時程、端錨及續接器之型式及數量等經歷應提報工程司備查)赴工地指導承包商辦理並於安裝施拉前向工程司解說安裝施拉作業。 (4) 其餘事項應依本章1.4.3 規定辦理。 3.5.3 預力混凝土用螺旋套管 (1) 經工程司認可之螺旋套管應儲存於倉庫內或加覆蓋存於適當之場所,以免銹蝕或沾油污、灰塵等雜物,並應防止受損或變形。 (2) 套管若有受損或內面有顯著銹蝕者不得使用,其外表面若沾有油污、鐵銹等雜物時,安裝前應以適當方法清除乾淨。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以「公噸」、「公尺」或其他單位計量。 03231 03231-7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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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預力混凝土用螺旋套管:應依CNS 12740 規定檢驗。 3.5 現場品質管制 3.5.1 預力鋼線及鋼絞線 (1) 裝運時應併同所用防蝕劑置於貨櫃(箱)內以免受物理性損壞與銹 蝕,其包裝或貨櫃若受損應即更新或整修。除特殊需要或工程司核 可外,預力鋼材表面不得塗以化學防蝕劑。 (2) 儲放於工地時應有妥善防蝕措施並設專人保管維護,若有銹蝕、沾 污或損傷者均不得使用。 3.5.2 預力端錨及預力續接器 (1) 預力端錨及預力續接器之各組件應標示其製造廠名稱、型式及號碼 等(夾片則僅需標示製造廠名稱),儲存及運輸時亦應妥善保護並 設專人保管,若有銹蝕、沾污、損傷或散失者均不得使用。 (2) 臨時性防護措施應不影響安裝操作之效果及永久性防蝕之實施。 (3) 預力系統安裝及施拉預力時應由製造廠指派經驗豐富之技術人員 (其曾實際指導安裝之橋梁工程內容、施工時程、端錨及續接器之 型式及數量等經歷應提報工程司備查)赴工地指導承包商辦理並於 安裝施拉前向工程司解說安裝施拉作業。 (4) 其餘事項應依本章1.4.3 規定辦理。 3.5.3 預力混凝土用螺旋套管 (1) 經工程司認可之螺旋套管應儲存於倉庫內或加覆蓋存於適當之場 所,以免銹蝕或沾油污、灰塵等雜物,並應防止受損或變形。 (2) 套管若有受損或內面有顯著銹蝕者不得使用,其外表面若沾有油 污、鐵銹等雜物時,安裝前應以適當方法清除乾淨。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以「公噸」、「公尺」或其他單位計量。 03231 03231-7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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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預力鋼腱 公噸 固定預力端錨(註明規格) 組 預力端錨(註明規格) 組 固定續接器(註明規格) 組 可動續接器(註明規格) 組 套管及灌漿(註明規格) 公尺 檢驗費 式 〈本章結束〉 03231 03231-8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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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 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必 需之費用在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預力鋼腱 公噸 固定預力端錨(註明規格) 組 預力端錨(註明規格) 組 固定續接器(註明規格) 組 可動續接器(註明規格) 組 套管及灌漿(註明規格) 公尺 檢驗費 式 〈本章結束〉 03231 03231-8 KCG V1.0 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