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778 人行道面層
¶ 1. 規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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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778 章 人行道面層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人行道面層之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水泥混凝土人行道、瀝青混凝土人行道、磚石塊人行道、透水磚人行道或界石(鋪於人行道外側類似緣石之矩形混凝土等)鋪設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3.3 第02726 章--級配粒料底層 1.3.4 第02741 章--瀝青混凝土之一般規定 1.3.5 第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 1.3.6 第02745 章--瀝青透層 1.3.7 第02751 章--水泥混凝土鋪面 1.3.8 第02779 章--人行道底層 1.3.9 第03050 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 1.3.10 第03310 章--結構用混凝土 1.3.11 第03390 章--混凝土養護 1.3.12 第04061 章--水泥砂漿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232 A3045 混凝土圓柱試體抗壓強度之檢驗法 (2) CNS 1241 A3053 混凝土鑽心試體長度之測定法 02778 02778-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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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778 章 人行道面層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人行道面層之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水泥混凝土人行道、瀝青混凝土人行道、磚石塊人行道、透水磚人 行道或界石(鋪於人行道外側類似緣石之矩形混凝土等)鋪設等相關工 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3.3 第02726 章--級配粒料底層 1.3.4 第02741 章--瀝青混凝土之一般規定 1.3.5 第02742 章--瀝青混凝土鋪面 1.3.6 第02745 章--瀝青透層 1.3.7 第02751 章--水泥混凝土鋪面 1.3.8 第02779 章--人行道底層 1.3.9 第03050 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 1.3.10 第03310 章--結構用混凝土 1.3.11 第03390 章--混凝土養護 1.3.12 第04061 章--水泥砂漿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232 A3045 混凝土圓柱試體抗壓強度之檢驗法 (2) CNS 1241 A3053 混凝土鑽心試體長度之測定法 02778 02778-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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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NS 8755 A3147 瀝青鋪面混合料壓實試體之厚度或高度試驗法 (4) CNS 13295 A2255 高壓混凝土地磚法 (5) CNS 14995 A2288 透水性混凝土地磚 1.4.2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 AASHTO T164 瀝青路面混合料瀝青含量試驗法 1.4.3 日本道路協會排水性鋪裝技術指針(案) 工地滲透試驗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 1.5.2 施工計畫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混凝土、水泥砂漿、保麗龍板及瀝青混凝土等應符合相關章節規定。 2.1.2 預鑄高壓混凝土地磚:應符合CNS 13295 之B 級規定,顏色依契約圖說規定。 2.1.3 透水磚:應符合CNS 14995 規定,顏色依契約圖說規定。 2.1.4 過濾層材料 透水性鋪面所使用的過濾層材料(砂),其滲透係數應超過10-4 cm/s(或使用非織物代替),其理想級配如表02778-1 所列 表02778-1 過濾層通過試驗篩0.075 mm 規定 項 目 規 定 試驗篩0.075 mm 之通過量 6%以下 2.1.5 其他磚石塊:應依契約圖說規定。 02778 02778-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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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NS 8755 A3147 瀝青鋪面混合料壓實試體之厚度或高度試驗 法 (4) CNS 13295 A2255 高壓混凝土地磚法 (5) CNS 14995 A2288 透水性混凝土地磚 1.4.2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 AASHTO T164 瀝青路面混合料瀝青含量試驗法 1.4.3 日本道路協會排水性鋪裝技術指針(案) 工地滲透試驗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 1.5.2 施工計畫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混凝土、水泥砂漿、保麗龍板及瀝青混凝土等應符合相關章節規定。 2.1.2 預鑄高壓混凝土地磚:應符合CNS 13295 之B 級規定,顏色依契約圖說 規定。 2.1.3 透水磚:應符合CNS 14995 規定,顏色依契約圖說規定。 2.1.4 過濾層材料 透水性鋪面所使用的過濾層材料(砂),其滲透係數應超過10 -4 cm/s(或 使用非織物代替),其理想級配如表02778-1 所列 表02778-1 過濾層通過試驗篩0.075 mm 規定 項 目 規 定 試驗篩0.075 mm 之通過量 6%以下 2.1.5 其他磚石塊:應依契約圖說規定。 02778 02778-2 KCG V1.0 2008/03
¶ 表 1
| 項 目 | 規 定 |
|---|---|
| 試驗篩 0.075 mm 之通過量 | 6%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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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 3.1 人行道面層施工方法 3.1.1 水泥混凝土人行道 (1) 混凝土之澆置與修整 A.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在開始澆置混凝土以前,應將1 cm 厚之保麗龍填縫板按設計圖所示及工程司指示安設妥當,伸縮縫間之距離不超過9 m。人行道如需與預鑄緣石之背面連接時,則人行道之伸縮縫應與緣石之接縫對齊。 B. 混凝土應於澆置後使用鏝板整平,當其表面適於鏝整時,並於混凝土初凝前後使用鏝刀將其表面修整平滑,續以柔軟之毛刷沿橫向予以輕微修飾,然後再予接縫及修邊。在坡度超過4%之表面上,應按規定或經工程司認可後用修飾刷予以整修。 C.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或經工程司認可,伸縮縫可改用混凝土切割機切出,鋸縫寬度為0.5 cm 以上,鋸縫深度為混凝土厚度1/4以上,廠商應在終凝以後,且不致造成鋸縫邊崩角之條件下儘早鋸切,鋸縫間距不超過5 m,且與緣石接縫對齊。 (2) 養護應符合相關章節規定。 3.1.2 瀝青混凝土人行道 (1) 鋪築 A. 撒佈透層後,瀝青混凝土應以自動式鋪築機鋪築在底層上,在瀝青混凝土料刮平後開始滾壓前,瀝青混凝土面須加以校核,如發現任何高低不平處,應利用耙具或鋤耙調整。邊緣滾壓前,沿邊緣外側之路線與坡度,如有不規則現象,亦利用加填或移除拌和料修正之。鋪築時應使用側模。 B. 對於機械鋪築不能到達之處或人行道寬度不足用鋪築機時,可以用人工以加熱之鐵鏟與手耙鋪築。 02778 02778-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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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 3.1 人行道面層施工方法 3.1.1 水泥混凝土人行道 (1) 混凝土之澆置與修整 A.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在開始澆置混凝土以前,應將1 cm 厚 之保麗龍填縫板按設計圖所示及工程司指示安設妥當,伸縮縫間 之距離不超過9 m。人行道如需與預鑄緣石之背面連接時,則人 行道之伸縮縫應與緣石之接縫對齊。 B. 混凝土應於澆置後使用鏝板整平,當其表面適於鏝整時,並於混 凝土初凝前後使用鏝刀將其表面修整平滑,續以柔軟之毛刷沿橫 向予以輕微修飾,然後再予接縫及修邊。在坡度超過4%之表面 上,應按規定或經工程司認可後用修飾刷予以整修。 C.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或經工程司認可,伸縮縫可改用混凝土切割 機切出,鋸縫寬度為0.5 cm 以上,鋸縫深度為混凝土厚度1/4 以上,廠商應在終凝以後,且不致造成鋸縫邊崩角之條件下儘早 鋸切,鋸縫間距不超過5 m,且與緣石接縫對齊。 (2) 養護應符合相關章節規定。 3.1.2 瀝青混凝土人行道 (1) 鋪築 A. 撒佈透層後,瀝青混凝土應以自動式鋪築機鋪築在底層上,在瀝 青混凝土料刮平後開始滾壓前,瀝青混凝土面須加以校核,如發 現任何高低不平處,應利用耙具或鋤耙調整。邊緣滾壓前,沿邊 緣外側之路線與坡度,如有不規則現象,亦利用加填或移除拌和 料修正之。鋪築時應使用側模。 B. 對於機械鋪築不能到達之處或人行道寬度不足用鋪築機時,可以 用人工以加熱之鐵鏟與手耙鋪築。 02778 02778-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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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滾壓 A.初壓及終壓均須使用雙軸鐵輪壓路機,次壓則使用膠輪壓路機。 B. 滾壓應連續不斷進行,以便瀝青混凝土在可工作之情況下能獲得均勻之壓實,直至無滾壓痕跡時為止。 C. 沿緣石、邊溝、人孔與類似之構造物以及壓路機不能到達之處,應用夯實機予以澈底夯實。 D. 如須設置永久緣石,路邊洩水溝或其他路旁構造物時,應於鋪築瀝青混凝土前,先予建造,然後再鋪築瀝青混凝土。 3.1.3 磚石塊人行道 (1) 高壓混凝土地磚鋪設 A. 施工前,廠商應先測量放樣,於人行道之混凝土底層標示出主要分割線及各部分高程,供作鋪貼之基準。 B. 廠商應在工地擇一施工面,鋪貼至少2 m×2 m 大小之實樣;若人行道寬度未達2 m 時,則依人行道之寬度鋪設至少4 m2大小之實樣,經工程司認可後,方可繼續施工。 C. 鋪設高壓混凝土地磚時須先以木槌或橡皮槌輕擊高壓混凝土地磚表面,使其與水泥砂漿緊密接觸,同時調整高度。 D. 面層鋪設後應以乾砂填縫,因人行道轉角鋪面變化,以致磚縫大於6 mm 以上者,則以砂漿填縫。鋪設及填縫完成後,應立即清理磚面。 E. 高壓混凝土地磚應為完整、無裂縫,如配合現場狀況無法以整塊磚鋪築區段,應以機器平整割鋸塊磚,不得以鐵鎚或其他工具敲割,以免破壞磚面或弧線無法平順。 F. 剛鋪設完成未乾漿之地面,應設置圍籬防止人車進入,維持鋪面完成面之平整,完成面之排水坡度亦須符合契約圖說所標示。 (2) 其他磚石塊鋪設-厚砂漿工法(軟底工法) A. 控制灰誌之製作 a. 依契約圖說所示之高程,採用水平儀量測以製作控制灰誌。 02778 02778-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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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滾壓 A.初壓及終壓均須使用雙軸鐵輪壓路機,次壓則使用膠輪壓路機。 B. 滾壓應連續不斷進行,以便瀝青混凝土在可工作之情況下能獲得 均勻之壓實,直至無滾壓痕跡時為止。 C. 沿緣石、邊溝、人孔與類似之構造物以及壓路機不能到達之處, 應用夯實機予以澈底夯實。 D. 如須設置永久緣石,路邊洩水溝或其他路旁構造物時,應於鋪築 瀝青混凝土前,先予建造,然後再鋪築瀝青混凝土。 3.1.3 磚石塊人行道 (1) 高壓混凝土地磚鋪設 A. 施工前,廠商應先測量放樣,於人行道之混凝土底層標示出主要 分割線及各部分高程,供作鋪貼之基準。 B. 廠商應在工地擇一施工面,鋪貼至少2 m×2 m 大小之實樣;若人 行道寬度未達2 m 時,則依人行道之寬度鋪設至少4 m2大小之實 樣,經工程司認可後,方可繼續施工。 C. 鋪設高壓混凝土地磚時須先以木槌或橡皮槌輕擊高壓混凝土地 磚表面,使其與水泥砂漿緊密接觸,同時調整高度。 D. 面層鋪設後應以乾砂填縫,因人行道轉角鋪面變化,以致磚縫大 於6 mm 以上者,則以砂漿填縫。鋪設及填縫完成後,應立即清 理磚面。 E. 高壓混凝土地磚應為完整、無裂縫,如配合現場狀況無法以整塊 磚鋪築區段,應以機器平整割鋸塊磚,不得以鐵鎚或其他工具敲 割,以免破壞磚面或弧線無法平順。 F. 剛鋪設完成未乾漿之地面,應設置圍籬防止人車進入,維持鋪面 完成面之平整,完成面之排水坡度亦須符合契約圖說所標示。 (2) 其他磚石塊鋪設-厚砂漿工法(軟底工法) A. 控制灰誌之製作 a. 依契約圖說所示之高程,採用水平儀量測以製作控制灰誌。 02778 02778-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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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利用控制灰誌及控制灰誌條加以嚴格控制高程及洩水、排水坡度等。 B. 濕式工法 a. 施工面清理(洗)乾淨、灑水潤濕後,先鋪佈一層經工程司認可之接著劑或濃稠之純水泥漿液。 b. 除設計圖另有規定外,其上至少鋪佈35 mm 厚經工程司核可之接著砂漿層(接著劑與水泥砂漿均勻拌和而成。砂漿層之厚度應隨磚石塊厚度增加而加厚)。 c. 將磚石塊壓實於軟底砂漿層上,直到砂漿受擠壓到磚縫至少一半深度為準。 d. 以木槌或橡皮槌輕輕敲擊以調整其高程。 C. 乾式工法 a. 施工面清理(洗)乾淨、灑水潤濕後,先鋪佈一層經工程司認可之接著劑或濃稠之純水泥漿液。 b. 除設計圖另有規定外,在其上至少鋪佈35 mm 厚之乾拌之砂漿層(砂漿層之厚度應隨磚石塊厚度增加而加厚),先將其適度拍壓密實後,再鋪佈一層經工程司認可之接著劑或濃稠之純水泥漿液。 c. 將磚石塊壓實於濕稠之厚砂漿層上,直到砂漿受擠壓到磚縫至少一半深度為準。 d. 以木槌或橡皮槌輕輕敲擊以調整其高程。 (3) 其他磚石塊鋪設-薄漿工法(硬底工法) A. 打底砂漿層 a. 應先以水泥砂漿粉刷打底,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應以容積比1:3 水泥砂漿施作。 b. 同時應在底層施作階段將高程、洩水、排水坡度及磚石塊分割等,依據契約圖說所示予以嚴格控制。 B. 薄漿工法 02778 02778-5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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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利用控制灰誌及控制灰誌條加以嚴格控制高程及洩水、排水坡 度等。 B. 濕式工法 a. 施工面清理(洗)乾淨、灑水潤濕後,先鋪佈一層經工程司認 可之接著劑或濃稠之純水泥漿液。 b. 除設計圖另有規定外,其上至少鋪佈35 mm 厚經工程司核可之 接著砂漿層(接著劑與水泥砂漿均勻拌和而成。砂漿層之厚度 應隨磚石塊厚度增加而加厚)。 c. 將磚石塊壓實於軟底砂漿層上,直到砂漿受擠壓到磚縫至少一 半深度為準。 d. 以木槌或橡皮槌輕輕敲擊以調整其高程。 C. 乾式工法 a. 施工面清理(洗)乾淨、灑水潤濕後,先鋪佈一層經工程司認 可之接著劑或濃稠之純水泥漿液。 b. 除設計圖另有規定外,在其上至少鋪佈35 mm 厚之乾拌之砂漿 層(砂漿層之厚度應隨磚石塊厚度增加而加厚),先將其適度 拍壓密實後,再鋪佈一層經工程司認可之接著劑或濃稠之純水 泥漿液。 c. 將磚石塊壓實於濕稠之厚砂漿層上,直到砂漿受擠壓到磚縫至 少一半深度為準。 d. 以木槌或橡皮槌輕輕敲擊以調整其高程。 (3) 其他磚石塊鋪設-薄漿工法(硬底工法) A. 打底砂漿層 a. 應先以水泥砂漿粉刷打底,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應以容積 比1:3 水泥砂漿施作。 b. 同時應在底層施作階段將高程、洩水、排水坡度及磚石塊分割 等,依據契約圖說所示予以嚴格控制。 B. 薄漿工法 02778 02778-5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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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施工面清理(洗)乾淨、灑水潤濕後,先鋪佈一層經工程司認可之接著劑或濃稠之水泥漿液。 b. 依磚石塊之厚度選用適當之有齒刮(鏝)刀,並將接著砂漿(以經工程司核可之接著劑與水泥砂漿均勻拌和而成)依單一方向鋪佈、刮勻於施工面上,同時將接著砂漿在磚石塊背面均勻刮佈於其上。 c.均勻地將磚石塊壓實附著於施工面上,施工面及磚石塊背面之接著砂漿之刮紋應互相垂直。 d. 以木槌或橡皮槌輕輕敲擊以調整其高程。 3.1.4 透水磚人行道 (1) 依鋪面使用類型規劃設計斷面高程 一般透水性塊狀鋪面應用於中、低承載量路面,如人行道或停車 場,其中碎石層會因使用需求不同而有不同規定厚度,故須規劃設 計斷面高程,以提供良好之承載力。為使鋪面能具有保水滲透能 力,故橫坡度以1.5%~2.0%為宜,縱坡度最大不可超過8%。 (2) 按鋪面使用種類配置級配層與碎石層 A. 鋪面設計須於路基上分別配置約20 cm 與15 cm 之碎石層,人行道則因承載量較低,可免配置碎石層。 B. 各型鋪面均須配置約10 cm 之級配層於碎石層或路基土壤上。 C. 碎石層及級配層,每鋪設約10 cm 厚度,須振動壓實。 D. 另可視鋪築當地排水狀況配置盲管輔助排水。 (3) 鋪設襯墊砂層 A. 砂層鋪設前,應先檢視級配層是否凹凸不平,若未平整密實,須重新滾壓。 B. 襯墊砂層壓實前厚度約為5 cm,振動壓實後約為3 cm。 C. 設置水平準線並整平。 (4) 鋪設地磚 A. 設基準線,於緣石與基準線間之空隙以砂漿填實。 02778 02778-6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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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施工面清理(洗)乾淨、灑水潤濕後,先鋪佈一層經工程司認 可之接著劑或濃稠之水泥漿液。 b. 依磚石塊之厚度選用適當之有齒刮(鏝)刀,並將接著砂漿(以 經工程司核可之接著劑與水泥砂漿均勻拌和而成)依單一方向 鋪佈、刮勻於施工面上,同時將接著砂漿在磚石塊背面均勻刮 佈於其上。 c.均勻地將磚石塊壓實附著於施工面上,施工面及磚石塊背面之 接著砂漿之刮紋應互相垂直。 d. 以木槌或橡皮槌輕輕敲擊以調整其高程。 3.1.4 透水磚人行道 (1) 依鋪面使用類型規劃設計斷面高程 一般透水性塊狀鋪面應用於中、低承載量路面,如人行道或停車 場,其中碎石層會因使用需求不同而有不同規定厚度,故須規劃設 計斷面高程,以提供良好之承載力。為使鋪面能具有保水滲透能 力,故橫坡度以1.5%~2.0%為宜,縱坡度最大不可超過8%。 (2) 按鋪面使用種類配置級配層與碎石層 A. 鋪面設計須於路基上分別配置約20 cm 與15 cm 之碎石層,人行 道則因承載量較低,可免配置碎石層。 B. 各型鋪面均須配置約10 cm 之級配層於碎石層或路基土壤上。 C. 碎石層及級配層,每鋪設約10 cm 厚度,須振動壓實。 D. 另可視鋪築當地排水狀況配置盲管輔助排水。 (3) 鋪設襯墊砂層 A. 砂層鋪設前,應先檢視級配層是否凹凸不平,若未平整密實,須 重新滾壓。 B. 襯墊砂層壓實前厚度約為5 cm,振動壓實後約為3 cm。 C. 設置水平準線並整平。 (4) 鋪設地磚 A. 設基準線,於緣石與基準線間之空隙以砂漿填實。 02778 02778-6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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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由緣石邊線依序鋪設地磚,而地磚間之縫隙約為0.3 cm。 C. 鋪設完成之鋪面應予敲實整平。 (5) 以振動機震實鋪面 振動機之震壓方向應一致,振動機施震面不得傾斜並重複施作。 (6) 填充隙縫砂 以細砂撒佈於鋪面並掃入磚縫中,直至鋪面磚砌合穩固。 3.1.5 界石:應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尺度施工。 3.1.6 過濾層 (1) 過濾層的攤鋪厚度必須均勻,須用人工或小型推土機。 (2) 過濾層內不應混入路基之土壤,兩者間可加設地工織物,另可同時利用推土機攤平及滾壓。 (3) 滾壓時不可破壞路基土壤。 3.2 檢驗 3.2.1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表02778-2 所示。 表02778-2 人行道面層材料及施工方法之檢驗 名 稱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材質 CNS 13295 CNS 13295 1. 每種數量未達6,000 塊時應檢送出廠及試驗合格證明文件,免檢驗。 高壓混凝2. 數量達6,000~土地磚 30,000 塊檢驗1組。(1 組6 塊)3. 數量超過30,000塊時,每30,000塊加驗1 組。 檢驗1 次 材質 CNS 14995 CNS 14995 透水磚 滲透性 工地滲透試驗400 ml/15s 以上 02778 02778-7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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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由緣石邊線依序鋪設地磚,而地磚間之縫隙約為0.3 cm。 C. 鋪設完成之鋪面應予敲實整平。 (5) 以振動機震實鋪面 振動機之震壓方向應一致,振動機施震面不得傾斜並重複施作。 (6) 填充隙縫砂 以細砂撒佈於鋪面並掃入磚縫中,直至鋪面磚砌合穩固。 3.1.5 界石:應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尺度施工。 3.1.6 過濾層 (1) 過濾層的攤鋪厚度必須均勻,須用人工或小型推土機。 (2) 過濾層內不應混入路基之土壤,兩者間可加設地工織物,另可同時 利用推土機攤平及滾壓。 (3) 滾壓時不可破壞路基土壤。 3.2 檢驗 3.2.1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表02778-2 所示。 表02778-2 人行道面層材料及施工方法之檢驗 名 稱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材質 CNS 13295 CNS 13295 1. 每種數量未達 6,000 塊時應檢 送出廠及試驗合 格證明文件,免 檢驗。 高壓混凝 2. 數量達6,000~ 土地磚 30,000 塊檢驗1 組。(1 組6 塊) 3. 數量超過30,000 塊時,每30,000 塊加驗1 組。 檢驗1 次 材質 CNS 14995 CNS 14995 透水磚 滲透性 工地滲透試驗 400 ml/15s 以 上 02778 02778-7 KCG V1.0 2008/03
¶ 表 1
| 名 稱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
| 高壓混凝 土地磚 | 材質 | CNS 13295 | CNS 13295 | 1. 每種數量未達 6,000 塊時應檢 送出廠及試驗合 格證明文件,免 檢驗。 2. 數量達 6,000~ 30,000 塊檢驗 1 組。(1 組 6 塊) 3. 數量超過 30,000 塊時,每 30,000 塊加驗 1 組。 |
| 透水磚 | 材質 | CNS 14995 | CNS 14995 | 檢驗 1 次 |
| 滲透性 | 工地滲透試驗 | 400 ml/15s 以 上 |
| 透水磚 | 材質 | CNS 14995 | CNS 14995 | 檢驗1 次 |
|---|---|---|---|---|
| 透水磚 | 滲透性 | 工地滲透試驗 | 400 ml/15s 以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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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符合契約圖說依第03310 章規定辦抗壓強度 CNS 1232 水泥混凝規定 理。 土 厚度 CNS 1241 符合契約圖說依第02742 章規定辦瀝青含量 AASHTO T164 瀝青混凝規定 理。 土 厚度 CNS 8755 3.2.2 其他磚石塊之檢驗項目依契約圖說規定辦理。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以「平方公尺」、「公尺」或其他單位計量,瀝青透層及底層依其他章節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與設置及現場構築所需之附屬工作,包括模板之供應與架設、伸縮縫之裝置等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水泥混凝土人行道面層(註明規格) 「平方公尺」或其他單位 瀝青混凝土人行道面層(註明規格) 「平方公尺」或其他單位 地磚人行道面層(註明規格) 平方公尺 透水磚人行道面層(註明規格) 平方公尺 界石(註明規格) 公尺 過濾層 「立方公尺」或其他單位 〈本章結束〉 02778 02778-8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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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符合契約圖說 依第03310 章規定辦 抗壓強度 CNS 1232 水泥混凝 規定 理。 土 厚度 CNS 1241 符合契約圖說 依第02742 章規定辦 瀝青含量 AASHTO T164 瀝青混凝 規定 理。 土 厚度 CNS 8755 3.2.2 其他磚石塊之檢驗項目依契約圖說規定辦理。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以「平方公尺」、「公尺」或其他單位計量,瀝青透層及底層依 其他章節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 一切人工、材料與設置及現場構築所需之附屬工作,包括模板之供應與 架設、伸縮縫之裝置等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水泥混凝土人行道面層(註明規格) 「平方公尺」或其他單位 瀝青混凝土人行道面層(註明規格) 「平方公尺」或其他單位 地磚人行道面層(註明規格) 平方公尺 透水磚人行道面層(註明規格) 平方公尺 界石(註明規格) 公尺 過濾層 「立方公尺」或其他單位 〈本章結束〉 02778 02778-8 KCG V1.0 2008/03
¶ 表 1
| 名 稱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
| 水泥混凝 土 | 抗壓強度 | CNS 1232 | 符合契約圖說 規定 | 依第 03310 章規定辦 理。 |
| 厚度 | CNS 1241 | |||
| 瀝青混凝 土 | 瀝青含量 | AASHTO T164 | 符合契約圖說 規定 | 依第 02742 章規定辦 理。 |
| 厚度 | CNS 8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