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536 污水管管材
¶ 1. 規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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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536 章 污水管管材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有關污水管管材設備之供應、試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鋼筋混凝土管、瓷化黏土管、聚酯樹脂混凝土管、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高密度聚乙烯塑膠管及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膠管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531 章--污水管線施工 1.3.2 第02532 章--污水管線附屬工作 1.3.3 第02537 章--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埋設施工 1.3.4 第02538 章--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附屬設施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483 A1001 混凝土管 (2) CNS 484 A3003 混凝土管檢驗法 (3) CNS 1078 R3039 水硬性水泥化學分析法 (4) CNS 1298 K3004 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 (5) CNS 1468 G3029 低碳鋼線 (6) CNS 2456 K3012 自來水用聚乙烯塑膠管 (7) CNS 2458 K3013 化學工業及一般用高密度聚乙烯塑膠管 (8) CNS 2459 K6198 化學工業及一般用高密度聚乙烯塑膠管檢驗法 (9) CNS 2486 K6204 瀝青軟化點測定法(環球法) 02536 02536-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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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536 章 污水管管材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有關污水管管材設備之供應、試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鋼筋混凝土管、瓷化黏土管、聚酯樹脂混凝土管、聚氯乙烯塑膠硬 質管、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高密度聚乙烯塑膠管及丙烯 腈–丁二烯–苯乙烯塑膠管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531 章--污水管線施工 1.3.2 第02532 章--污水管線附屬工作 1.3.3 第02537 章--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埋設施工 1.3.4 第02538 章--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附屬設施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483 A1001 混凝土管 (2) CNS 484 A3003 混凝土管檢驗法 (3) CNS 1078 R3039 水硬性水泥化學分析法 (4) CNS 1298 K3004 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 (5) CNS 1468 G3029 低碳鋼線 (6) CNS 2456 K3012 自來水用聚乙烯塑膠管 (7) CNS 2458 K3013 化學工業及一般用高密度聚乙烯塑膠管 (8) CNS 2459 K6198 化學工業及一般用高密度聚乙烯塑膠管檢驗 法 (9) CNS 2486 K6204 瀝青軟化點測定法(環球法) 02536 02536-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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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NS 3550 K4024 工業用橡膠墊料 (11) CNS 3551 K6342 工業用橡膠墊料檢驗法 (12) CNS 3775 K6377 克氏開口杯閃點與著火點測定法 (13) CNS 3905 A2050 下水道用鋼筋混凝土管(推進施工法用) (14) CNS 8497 G3163 熱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15)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16) CNS 8904 A3154 建築用密封材料檢驗法 (17) CNS 10091 K6756 瀝青物延性試驗法 (18) CNS 11646 K3080 污水與工業用玻璃纖維強化塑膠管 (19) CNS 12938 R2195 排水和污水用瓷化黏土管及配件與管接頭 (20) CNS 13474 K3106 化學工業及一般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塑膠管及接頭配件 (21) CNS 13475 K61022 化學工業及一般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塑膠管及接頭配件檢驗法 (22) CNS 13548 R2203 鋁質水泥 (23) CNS 13746 K3111 污水及一般用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 (24) CNS 13747 K61035 污水及一般用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檢驗法 (25) CNS 13871 K3112 聚氯乙烯防蝕襯裡片 (26) CNS 13872 K61040 聚氯乙烯防蝕襯裡片檢驗法 (27) CNS 14345 K3114 耐衝擊硬質聚氯乙烯塑膠管 (28) CNS 14813 A2284 聚酯樹脂混凝土管(明挖施工法用) (29) CNS 14814 A2285 聚酯樹脂混凝土管(推進施工法用) (30) CNS 14859 G3267 污水用延性鑄鐵管、管件、配件急接頭 1.4.2 歐盟標準(EN) EN 295-7 推進用瓷化黏土管 1.4.3 日本工業規格協會(JIS) 02536 02536-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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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NS 3550 K4024 工業用橡膠墊料 (11) CNS 3551 K6342 工業用橡膠墊料檢驗法 (12) CNS 3775 K6377 克氏開口杯閃點與著火點測定法 (13) CNS 3905 A2050 下水道用鋼筋混凝土管(推進施工法用) (14) CNS 8497 G3163 熱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15)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16) CNS 8904 A3154 建築用密封材料檢驗法 (17) CNS 10091 K6756 瀝青物延性試驗法 (18) CNS 11646 K3080 污水與工業用玻璃纖維強化塑膠管 (19) CNS 12938 R2195 排水和污水用瓷化黏土管及配件與管接頭 (20) CNS 13474 K3106 化學工業及一般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 (ABS)塑膠管及接頭配件 (21) CNS 13475 K61022 化學工業及一般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 (ABS)塑膠管及接頭配件檢驗法 (22) CNS 13548 R2203 鋁質水泥 (23) CNS 13746 K3111 污水及一般用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 質管 (24) CNS 13747 K61035 污水及一般用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 質管檢驗法 (25) CNS 13871 K3112 聚氯乙烯防蝕襯裡片 (26) CNS 13872 K61040 聚氯乙烯防蝕襯裡片檢驗法 (27) CNS 14345 K3114 耐衝擊硬質聚氯乙烯塑膠管 (28) CNS 14813 A2284 聚酯樹脂混凝土管(明挖施工法用) (29) CNS 14814 A2285 聚酯樹脂混凝土管(推進施工法用) (30) CNS 14859 G3267 污水用延性鑄鐵管、管件、配件急接頭 1.4.2 歐盟標準(EN) EN 295-7 推進用瓷化黏土管 1.4.3 日本工業規格協會(JIS) 02536 02536-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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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S K7208 塑膠壓縮試驗法 1.5 資料送審 1.5.1 承包商於施工前應檢附型錄(註明各部分尺度、材質)、安裝及施工細則等資料3 份送業主審核,核可後確實辦理。 1.5.2 廠商資料 承包商應於規定期限內依據契約圖說及契約詳細表等施工項目,針對各別材料(成品)提出「協力廠商資格證明文件」,送工程司審核,方得施工。該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A.公司執照。(如無則免) B.工廠登記證。 C.營利事業登記證。 D.同業公會會員證。 E.1 年之內試驗報告。 F.出廠證明書。 G.品質保證書。 H.中國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視需要) I.產品型錄。(視需要) J.產品保險單。(視需要) K.配比設計。(視需要) L.技術合作協議書。(視需要) M.授權書。(視需要) N.契約圖說。(視需要) O.外壓及軸向強度計算。(視需要) P.工程司認為必要之項目。 ※上述資料必須裝訂成冊(含目錄),並於封面、執照、登記證及會員證等加蓋承包商公司大小章※ 1.5.3 承包商應於「材料試驗後」,將試驗報告送工程司判讀。 1.5.4 承包商於施工完成後報請驗收前,應檢附實際施工資料1 份送工程司,以供作為繪製竣工圖之依據。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管材運送過程應注意安全並符合勞工安全法規。 1.6.2 管材之儲存,應安置於適當之位置上,如置室外應設有適當之保護措施。 1.6.3 管材之吊放點及支撐點,不得使用尖鉤,以防損壞,且裝卸及放置時應避免管材相互碰撞,損及保護層。 1.6.4 管材應妥加包紮以防運搬時受損;其兩端端口應加以不易破裂之防塵措施封住,以防污染。裝運時承包商應備有適當之運搬設備並小心裝卸。 2. 產品 02536 02536-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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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S K7208 塑膠壓縮試驗法 1.5 資料送審 1.5.1 承包商於施工前應檢附型錄(註明各部分尺度、材質)、安裝及施工細則 等資料3 份送業主審核,核可後確實辦理。 1.5.2 廠商資料 承包商應於規定期限內依據契約圖說及契約詳細表等施工項目,針對各 別材料(成品)提出「協力廠商資格證明文件」,送工程司審核,方得施工。 該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A.公司執照。(如無則免) B.工廠登記證。 C.營利事業登記證。 D.同業公會會員證。 E.1 年之內試驗報告。 F.出廠證明書。 G.品質保證書。 H.中國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視需要) I.產品型錄。(視需要) J.產品保險單。(視需要) K.配比設計。(視需要) L.技術合作協議書。(視需要) M.授權書。(視需要) N.契約圖說。(視需要) O.外壓及軸向強度計算。(視需要) P.工程司認為必要之項目。 ※上述資料必須裝訂成冊(含目錄),並於封面、執照、登記證及會員證等加蓋 承包商公司大小章※ 1.5.3 承包商應於「材料試驗後」,將試驗報告送工程司判讀。 1.5.4 承包商於施工完成後報請驗收前,應檢附實際施工資料1 份送工程司, 以供作為繪製竣工圖之依據。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管材運送過程應注意安全並符合勞工安全法規。 1.6.2 管材之儲存,應安置於適當之位置上,如置室外應設有適當之保護措施。 1.6.3 管材之吊放點及支撐點,不得使用尖鉤,以防損壞,且裝卸及放置時應 避免管材相互碰撞,損及保護層。 1.6.4 管材應妥加包紮以防運搬時受損;其兩端端口應加以不易破裂之防塵措 施封住,以防污染。裝運時承包商應備有適當之運搬設備並小心裝卸。 2. 產品 02536 02536-3 KCG V1.0 2008/03
¶ 表 1
| A.公司執照。(如無則免) | B.工廠登記證。 |
|---|---|
| C.營利事業登記證。 | D.同業公會會員證。 |
| E.1 年之內試驗報告。 | F.出廠證明書。 |
| G.品質保證書。 | H.中國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視需要) |
| I.產品型錄。(視需要) | J.產品保險單。(視需要) |
| K.配比設計。(視需要) | L.技術合作協議書。(視需要) |
| M.授權書。(視需要) | N.契約圖說。(視需要) |
| O.外壓及軸向強度計算。(視需要) | P.工程司認為必要之項目。 |
| ※上述資料必須裝訂成冊(含目錄),並於封面、執照、登記證及會員證等加蓋 承包商公司大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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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一般規定 2.1.1 管材及附屬配件之檢驗應由政府機關設置之實驗室或由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TAF)認可或由業主認可之實驗室辦理,如有某些檢驗項目須於現場檢驗(現場檢驗設備須經合格認證),經業主核可後可於現場檢驗;如有某些檢驗項目在國內無法施作時,承包商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經業主核可後,得以原製造廠之出廠檢驗合格報告書替代。 2.1.2 本規範規定之管材性能為最低標準,承包商應選擇在現有地質及設計之覆土深度條件下,能承受本工程推進機械施工時之推進力、施工完成後管頂以上之土壓力、行走其上之車輛載重,及地震作用力等級之管材施工,以達到輸水之功能,並能通過各項檢/試驗規定。 2.1.3 推進管須能承受與配合所採用推進機具之軸向總推進力(軸向抗壓強度×有效斷面積,若有複合性材時,其中有效斷面積應先扣除內襯非結構部分),而不致有損壞,軸向推力計算應於施工計畫中提出。 2.1.4 管材進場時,須提出檢驗合格證明(正本)各1 份供核,否則不得交貨安裝,如因此延誤工期概由承包商自行負責。 2.1.5 推進管接頭若無特別規定時,以採用不銹鋼套環接頭,內襯止水膠圈型式為主,不銹鋼材質應為SUS 316 以上,接頭水密性應符合各別管材標準規定。 2.1.6 每支直管之外表須用不易消失之方法標明污水用之文字或代號、製造廠商或代號、標稱管徑、外壓強度級數、製造年月、本工程名稱及製造編號等字樣。 2.2 鋼筋混凝土管 2.2.1 規格 (1) 埋設用鋼筋混凝土管應依CNS 483 之厚管標準製造,並以卜特蘭第二型水泥澆置。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外壓(裂紋)強度應為CNS 483 標準之四級管,破壞強度為裂紋強度之1.5 倍;其長度C 型接頭管為2.3 m,S 型接頭管為2.5 m。 (2) 推進用鋼筋混凝土管應依CNS 3905 標準製造,並以卜特蘭第二型02536 02536-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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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一般規定 2.1.1 管材及附屬配件之檢驗應由政府機關設置之實驗室或由中華民國實驗室 認證體系(TAF)認可或由業主認可之實驗室辦理,如有某些檢驗項目須於 現場檢驗(現場檢驗設備須經合格認證),經業主核可後可於現場檢驗; 如有某些檢驗項目在國內無法施作時,承包商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經 業主核可後,得以原製造廠之出廠檢驗合格報告書替代。 2.1.2 本規範規定之管材性能為最低標準,承包商應選擇在現有地質及設計之 覆土深度條件下,能承受本工程推進機械施工時之推進力、施工完成後 管頂以上之土壓力、行走其上之車輛載重,及地震作用力等級之管材施 工,以達到輸水之功能,並能通過各項檢/試驗規定。 2.1.3 推進管須能承受與配合所採用推進機具之軸向總推進力(軸向抗壓強度× 有效斷面積,若有複合性材時,其中有效斷面積應先扣除內襯非結構部 分),而不致有損壞,軸向推力計算應於施工計畫中提出。 2.1.4 管材進場時,須提出檢驗合格證明(正本)各1 份供核,否則不得交貨安 裝,如因此延誤工期概由承包商自行負責。 2.1.5 推進管接頭若無特別規定時,以採用不銹鋼套環接頭,內襯止水膠圈型 式為主,不銹鋼材質應為SUS 316 以上,接頭水密性應符合各別管材標 準規定。 2.1.6 每支直管之外表須用不易消失之方法標明污水用之文字或代號、製造廠 商或代號、標稱管徑、外壓強度級數、製造年月、本工程名稱及製造編 號等字樣。 2.2 鋼筋混凝土管 2.2.1 規格 (1) 埋設用鋼筋混凝土管應依CNS 483 之厚管標準製造,並以卜特蘭第 二型水泥澆置。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外壓(裂紋)強度應為CNS 483 標準之四級管,破壞強度為裂紋強度之1.5 倍;其長度C 型接 頭管為2.3 m,S 型接頭管為2.5 m。 (2) 推進用鋼筋混凝土管應依CNS 3905 標準製造,並以卜特蘭第二型 02536 02536-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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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澆置。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外壓(裂紋)強度應為CNS 3905標準之四級管,破壞強度為裂紋強度之1.5 倍;軸向容許推力由製造廠依推進需求自行設計;其長度短管推進用管為1.0 m,小管推進或一般推進用管3S 型接頭為2.4 m,T 型接頭為2.5 m。 (3) 中押千斤頂用之鋼製套環其材質必須與前項下水道用鋼筋混凝土管鋼製接頭相同。接頭型式及厚度尺度則由承包商考量實際地質情況及推進力大小設計,經送審核可後使用。 2.2.2 接頭 (1) 埋設用鋼筋混凝土管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採用CNS 483 之[C][S]型接頭。 (2) 推進用鋼筋混凝土管之接頭依照CNS 3905 標準製造,管徑∮900 mm以下採用3S 型接頭,管徑∮1,000 mm 以上採用T 型接頭。接頭材質均採用CNS 8499 之316 不銹鋼,另T 型接頭亦可採用CNS 8497之316 不銹鋼。 (3) 推進用鋼筋混凝土管接頭依照CNS 3905 標準製造,其材質均採用CNS 8499 標準之SUS 316 不銹鋼,其檢驗應符合CNS 8499 標準之檢驗法。使用鋼材應先會同業主及工程司抽樣送檢驗機構辦理材料機械性能試驗。 2.2.3 防蝕處理:契約圖說未規定須防蝕處理之鋼筋混凝土管,則依其規定;契約圖說規定須施行防蝕處理之鋼筋混凝土管,以下所述之內容,為防蝕處理時之最低需求。 (1) 塑膠裡襯法所完成之成品稱塑膠裡襯鋼筋混凝土管( 簡稱PVC-RCP): A. 製造過程中於管內壁鑲嵌一圈與混凝土管密切接合,符合CNS 13871 標準之塑膠裡襯(鑲嵌鍵結方向為環形並與混凝土管軸向垂直),其厚度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最少須為1.5 mm,並依工程司指示於底部開兩道寬度不大於0.5 cm 之狹縫(管徑∮700 mm 以下適用)或開一道寬度小於5 cm 且大於3 cm 之狹縫(管徑∮02536 02536-5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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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澆置。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外壓(裂紋)強度應為CNS 3905 標準之四級管,破壞強度為裂紋強度之1.5 倍;軸向容許推力由製 造廠依推進需求自行設計;其長度短管推進用管為1.0 m,小管推 進或一般推進用管3S 型接頭為2.4 m,T 型接頭為2.5 m。 (3) 中押千斤頂用之鋼製套環其材質必須與前項下水道用鋼筋混凝土 管鋼製接頭相同。接頭型式及厚度尺度則由承包商考量實際地質情 況及推進力大小設計,經送審核可後使用。 2.2.2 接頭 (1) 埋設用鋼筋混凝土管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採用CNS 483 之[C][S] 型接頭。 (2) 推進用鋼筋混凝土管之接頭依照CNS 3905 標準製造,管徑∮900 mm 以下採用3S 型接頭,管徑∮1,000 mm 以上採用T 型接頭。接頭材 質均採用CNS 8499 之316 不銹鋼,另T 型接頭亦可採用CNS 8497 之316 不銹鋼。 (3) 推進用鋼筋混凝土管接頭依照CNS 3905 標準製造,其材質均採用 CNS 8499 標準之SUS 316 不銹鋼,其檢驗應符合CNS 8499 標準之 檢驗法。使用鋼材應先會同業主及工程司抽樣送檢驗機構辦理材料 機械性能試驗。 2.2.3 防蝕處理:契約圖說未規定須防蝕處理之鋼筋混凝土管,則依其規定; 契約圖說規定須施行防蝕處理之鋼筋混凝土管,以下所述之內容,為防 蝕處理時之最低需求。 (1) 塑膠裡襯法所完成之成品稱塑膠裡襯鋼筋混凝土管( 簡稱 PVC-RCP): A. 製造過程中於管內壁鑲嵌一圈與混凝土管密切接合,符合CNS 13871 標準之塑膠裡襯(鑲嵌鍵結方向為環形並與混凝土管軸向 垂直),其厚度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最少須為1.5 mm,並依 工程司指示於底部開兩道寬度不大於0.5 cm 之狹縫(管徑∮700 mm 以下適用)或開一道寬度小於5 cm 且大於3 cm 之狹縫(管徑∮ 02536 02536-5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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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mm 以上適用),俾使滲入之地下水利用重力排至管底,經由狹縫排出,以避免塑膠裡襯承受地下水壓而脫落。 B. 安裝時,人員及機具須小心不得損壞塑膠裡襯,否則應予以熔接修補,以保持塑膠裡襯之完整。人可進入之大管徑鋼筋混凝土管,在管端應預流適當長度之塑膠裡襯,使兩鄰近管端之塑膠裡襯重疊,並於施工完成,由人進入銲接,以避免污水或水氣由接頭處滲入腐蝕管壁;人不可進入之小管徑鋼筋混凝土管,在管端處應將塑膠裡襯包覆至管壁外面,以達到完全之防蝕效果。承包商應於施工計畫書內繪製管相接處裡襯施工製造圖,經送審核可後依圖製造。 C. 人可進入之推進管相接處依下圖P1 型式熔接環帶,以保護接頭處之管壁。P1 型式為將塑膠帶狀裡襯鋪設超過接頭處,並用2 個熔接帶子熔接於裡襯之二端。 接合帶 裡襯邊緣間最大為13 mm 塑膠裡襯平板熔接帶13 min13 min固鑲嵌鍵結方向為環形並與混凝土管130軸向垂直 max圖02536-1 P1 型--人可進入之推進管線接合 D. 人無法進入之推進管相接處可由承包商洽製造廠提供詳細製造圖設置管套,使所有接頭混凝土與污水接觸面均鋪設裡襯以達到保護之目的。由於設置管套而影響混凝土管接頭之標準尺度或鋼製接頭之尺度,亦須於製造圖內標明修改,送業主審核通過後製造。此型管之適用管徑由承包商洽製造廠決定,採用此型接頭僅須進行管線安裝工作,不須再進行熔接環帶之工作。下圖P2 型式熔接環帶及管套係供製造廠參考,以瞭解裡襯如何保護接頭處02536 02536-6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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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mm 以上適用),俾使滲入之地下水利用重力排至管底,經由 狹縫排出,以避免塑膠裡襯承受地下水壓而脫落。 B. 安裝時,人員及機具須小心不得損壞塑膠裡襯,否則應予以熔接 修補,以保持塑膠裡襯之完整。人可進入之大管徑鋼筋混凝土 管,在管端應預流適當長度之塑膠裡襯,使兩鄰近管端之塑膠裡 襯重疊,並於施工完成,由人進入銲接,以避免污水或水氣由接 頭處滲入腐蝕管壁;人不可進入之小管徑鋼筋混凝土管,在管端 處應將塑膠裡襯包覆至管壁外面,以達到完全之防蝕效果。承包 商應於施工計畫書內繪製管相接處裡襯施工製造圖,經送審核可 後依圖製造。 C. 人可進入之推進管相接處依下圖P1 型式熔接環帶,以保護接頭 處之管壁。P1 型式為將塑膠帶狀裡襯鋪設超過接頭處,並用2 個 熔接帶子熔接於裡襯之二端。 接合帶 裡襯邊緣間最大為13 mm 塑膠裡襯 平板熔接帶 13 min 13 min 固鑲嵌鍵結方向為 環形並與混凝土管 130 軸向垂直 max 圖02536-1 P1 型--人可進入之推進管線接合 D. 人無法進入之推進管相接處可由承包商洽製造廠提供詳細製造 圖設置管套,使所有接頭混凝土與污水接觸面均鋪設裡襯以達到 保護之目的。由於設置管套而影響混凝土管接頭之標準尺度或鋼 製接頭之尺度,亦須於製造圖內標明修改,送業主審核通過後製 造。此型管之適用管徑由承包商洽製造廠決定,採用此型接頭僅 須進行管線安裝工作,不須再進行熔接環帶之工作。下圖P2 型 式熔接環帶及管套係供製造廠參考,以瞭解裡襯如何保護接頭處 02536 02536-6 KCG V1.0 2008/03
| 裡襯邊緣間最大為13 mm 13 min 13 min 130 軸向垂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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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管壁,製造廠可依其製程自行修改,只要能達到保護之目的即可。P2 型式為將塑膠帶狀裡襯鋪設至接頭處,並與接頭面之環狀塑膠裡襯相接,再於接頭外熔接環帶形成管套。 塑膠裡襯 外角熔接帶 塑膠裡襯外角熔接帶止水膠圈 溶著劑接合 緩衝材溶著劑接 膠合圈彈性樹脂填縫 不銹鋼套環 3S 不銹鋼圈 圖02536-2 P2 型--人無法進入之推進管線塑膠裡襯安裝示意圖 (2) 全鋁質水泥管法,所完成之成品稱全鋁質水泥鋼筋混凝土管(簡稱全鋁質水泥RCP):整支混凝土管之全部水泥使用符合CNS 13548 之鋁質水泥,其用量不得少於400 kg/m3,水灰比不得多於0.4,骨材須為不易碎材料,拌合溫度應控制在25 °C以下,所有骨材須經過清洗,不可含有機物雜質、細砂或可溶解性酸性物質,與水泥結合後可通過本規範要求之耐酸鹼性能檢驗。 2.2.4 橡膠圈: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其材料須符合CNS 3550 BIII類之BIII-517 或BIII-620 規定。 2.2.5 擠壓式填縫帶:本工程埋設用鋼筋混凝土管,如使用C 型接頭時,應依表02536-1 所示,計算所需要之總長度,附帶提供擠壓式填縫帶,以供填縫止水用。擠壓式填縫帶規格詳表02536-2 所示。 02536 02536-7 KCG V1.0 2008/03
文字內容
之管壁,製造廠可依其製程自行修改,只要能達到保護之目的即 可。P2 型式為將塑膠帶狀裡襯鋪設至接頭處,並與接頭面之環狀 塑膠裡襯相接,再於接頭外熔接環帶形成管套。 塑膠裡襯 外角熔接帶 塑膠裡襯 外角熔接帶 止水膠圈 溶著劑接合 緩衝材 溶著劑接 膠合圈 彈性樹脂填縫 不銹鋼套環 3S 不銹鋼圈 圖02536-2 P2 型--人無法進入之推進管線塑膠裡襯安裝示意圖 (2) 全鋁質水泥管法,所完成之成品稱全鋁質水泥鋼筋混凝土管(簡稱 全鋁質水泥RCP):整支混凝土管之全部水泥使用符合CNS 13548 之 鋁質水泥,其用量不得少於400 kg/m 3,水灰比不得多於0.4,骨材 須為不易碎材料,拌合溫度應控制在25 °C以下,所有骨材須經過 清洗,不可含有機物雜質、細砂或可溶解性酸性物質,與水泥結合 後可通過本規範要求之耐酸鹼性能檢驗。 2.2.4 橡膠圈: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其材 料須符合CNS 3550 BIII類之BIII-517 或BIII-620 規定。 2.2.5 擠壓式填縫帶:本工程埋設用鋼筋混凝土管,如使用C 型接頭時,應依 表02536-1 所示,計算所需要之總長度,附帶提供擠壓式填縫帶,以供 填縫止水用。擠壓式填縫帶規格詳表02536-2 所示。 02536 02536-7 KCG V1.0 2008/03
| 止水膠圈 溶著劑接合 緩衝材 溶著劑接 彈性樹脂填縫 膠合圈 不銹鋼套環 | ||||||||||||||||||
|---|---|---|---|---|---|---|---|---|---|---|---|---|---|---|---|---|---|---|
| 止水膠圈 溶著劑接合 緩衝材 溶著劑接 | ||||||||||||||||||
| 彈性樹脂填縫 膠合圈 | ||||||||||||||||||
| 不銹鋼套環 | ||||||||||||||||||
| 止水膠圈 | 溶著劑接合 緩衝材 溶著劑接 彈性樹脂填縫 膠合圈 不銹鋼套環 | |||||||||||||||||
| 止水膠圈 | 溶著劑接合 緩衝材 彈性樹脂填縫 不銹鋼套環 | 溶著劑接 膠合圈 | ||||||||||||||||
| 止水膠圈 | 溶著劑接合 緩衝材 彈性樹脂填縫 不銹鋼套環 | 溶著劑接 膠合圈 | ||||||||||||||||
| 彈性樹脂填縫 不銹鋼套環 | 膠合圈 | |||||||||||||||||
| 不銹鋼套環 | ||||||||||||||||||
| 不銹鋼套環 | ||||||||||||||||||
| 不銹鋼套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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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02536-1 擠壓式填縫帶需要長度 擠壓式填縫帶 C 型接頭混凝土管 標稱管徑 規格 尺度 每支混凝土管需要長度(含損耗) (mm) 徑(in) 寬(mm)×厚(mm) (m) 150 3/4 25×15 1.0 200 3/4 25×15 1.1 250 3/4 25×15 1.3 300 1 38×15 1.4 350 1 38×15 1.6 400 1 38×15 1.8 450 1 38×15 2.0 500 1 38×15 2.2 600 1.5 55×20 2.6 700 1.5 55×20 2.9 800 1.5 55×20 3.4 900 1.5 55×20 3.8 1,000 1.5 55×20 4.1 1,100 1.75 68×22 4.5 1,200 1.75 68×22 4.8 1,350 1.75 68×22 5.4 1,500 1.75 68×22 6.0 1,650 1.75 68×22 6.6 1,800 2 80×28 7.2 2,000 2 80×28 8.0 2,200 2 80×28 8.7 2,400 2 80×28 9.5 2,600 2 80×28 10.2 2,800 2 80×28 11.0 3,000 2 80×28 11.8 表02536-2 擠壓式填縫帶材質規定 項 目 要 求 試 驗 方 法 25°C 時比重 1.2~1.4 CNS 8904 25 °C拉伸黏著力(3 小時) 1 kgf/cm2以上 CNS 8904 25 °C 時延展性 5 cm 以上 CNS 10091 軟化點 140 °C以上 CNS 2486 閃火點 210 °C以上 CNS 3775 02536 02536-8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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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02536-1 擠壓式填縫帶需要長度 擠壓式填縫帶 C 型接頭混凝土管 標稱管徑 規格 尺度 每支混凝土管需要長度 (含損耗) (mm) 徑(in) 寬(mm)×厚(mm) (m) 150 3/4 25×15 1.0 200 3/4 25×15 1.1 250 3/4 25×15 1.3 300 1 38×15 1.4 350 1 38×15 1.6 400 1 38×15 1.8 450 1 38×15 2.0 500 1 38×15 2.2 600 1.5 55×20 2.6 700 1.5 55×20 2.9 800 1.5 55×20 3.4 900 1.5 55×20 3.8 1,000 1.5 55×20 4.1 1,100 1.75 68×22 4.5 1,200 1.75 68×22 4.8 1,350 1.75 68×22 5.4 1,500 1.75 68×22 6.0 1,650 1.75 68×22 6.6 1,800 2 80×28 7.2 2,000 2 80×28 8.0 2,200 2 80×28 8.7 2,400 2 80×28 9.5 2,600 2 80×28 10.2 2,800 2 80×28 11.0 3,000 2 80×28 11.8 表02536-2 擠壓式填縫帶材質規定 項 目 要 求 試 驗 方 法 25°C 時比重 1.2~1.4 CNS 8904 25 °C拉伸黏著力(3 小時) 1 kgf/cm 2以上 CNS 8904 25 °C 時延展性 5 cm 以上 CNS 10091 軟化點 140 °C以上 CNS 2486 閃火點 210 °C以上 CNS 3775 02536 02536-8 KCG V1.0 2008/03
¶ 表 1
| C 型接頭混凝土管 標稱管徑 | 擠壓式填縫帶 | 每支混凝土管需要長度 (含損耗) | |
|---|---|---|---|
| 規格 | 尺度 | ||
| (mm) | 徑(in) | 寬(mm)×厚(mm) | (m) |
| 150 | 3/4 | 25×15 | 1.0 |
| 200 | 3/4 | 25×15 | 1.1 |
| 250 | 3/4 | 25×15 | 1.3 |
| 300 | 1 | 38×15 | 1.4 |
| 350 | 1 | 38×15 | 1.6 |
| 400 | 1 | 38×15 | 1.8 |
| 450 | 1 | 38×15 | 2.0 |
| 500 | 1 | 38×15 | 2.2 |
| 600 | 1.5 | 55×20 | 2.6 |
| 700 | 1.5 | 55×20 | 2.9 |
| 800 | 1.5 | 55×20 | 3.4 |
| 900 | 1.5 | 55×20 | 3.8 |
| 1,000 | 1.5 | 55×20 | 4.1 |
| 1,100 | 1.75 | 68×22 | 4.5 |
| 1,200 | 1.75 | 68×22 | 4.8 |
| 1,350 | 1.75 | 68×22 | 5.4 |
| 1,500 | 1.75 | 68×22 | 6.0 |
| 1,650 | 1.75 | 68×22 | 6.6 |
| 1,800 | 2 | 80×28 | 7.2 |
| 2,000 | 2 | 80×28 | 8.0 |
| 2,200 | 2 | 80×28 | 8.7 |
| 2,400 | 2 | 80×28 | 9.5 |
| 2,600 | 2 | 80×28 | 10.2 |
| 2,800 | 2 | 80×28 | 11.0 |
| 3,000 | 2 | 80×28 | 11.8 |
¶ 表 2
| 項 目 | 要 求 | 試 驗 方 法 |
|---|---|---|
| 25°C 時比重 | 1.2~1.4 | CNS 8904 |
| 25 °C拉伸黏著力(3 小時) | 1 kgf/cm2以上 | CNS 8904 |
| 25 °C 時延展性 | 5 cm 以上 | CNS 10091 |
| 軟化點 | 140 °C以上 | CNS 2486 |
| 閃火點 | 210 °C以上 | CNS 3775 |
| (mm) | 徑(in) | 寬(mm)×厚(mm) | (m) |
|---|---|---|---|
| 150 | 3/4 | 25×15 | 1.0 |
| 200 | 3/4 | 25×15 | 1.1 |
| 250 | 3/4 | 25×15 | 1.3 |
| 300 | 1 | 38×15 | 1.4 |
| 350 | 1 | 38×15 | 1.6 |
| 400 | 1 | 38×15 | 1.8 |
| 450 | 1 | 38×15 | 2.0 |
| 500 | 1 | 38×15 | 2.2 |
| 600 | 1.5 | 55×20 | 2.6 |
| 700 | 1.5 | 55×20 | 2.9 |
| 800 | 1.5 | 55×20 | 3.4 |
| 900 | 1.5 | 55×20 | 3.8 |
| 1,000 | 1.5 | 55×20 | 4.1 |
| 1,100 | 1.75 | 68×22 | 4.5 |
| 1,200 | 1.75 | 68×22 | 4.8 |
| 1,350 | 1.75 | 68×22 | 5.4 |
| 1,500 | 1.75 | 68×22 | 6.0 |
| 1,650 | 1.75 | 68×22 | 6.6 |
| 1,800 | 2 | 80×28 | 7.2 |
| 2,000 | 2 | 80×28 | 8.0 |
| 2,200 | 2 | 80×28 | 8.7 |
| 2,400 | 2 | 80×28 | 9.5 |
| 2,600 | 2 | 80×28 | 10.2 |
| 2,800 | 2 | 80×28 | 11.0 |
| 25°C 時比重 | 1.2~1.4 | CNS 8904 |
|---|---|---|
| 25 °C拉伸黏著力(3 小時) | 1 kgf/cm 2以上 | CNS 8904 |
| 25 °C 時延展性 | 5 cm 以上 | CNS 10091 |
| 軟化點 | 140 °C以上 | CNS 2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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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標示:每支直管之外表須用不易消失之方法標明污水用之文字或代號、製造廠商或代號、標稱管徑、外壓強度級數、製造年月、本工程名稱及製造編號等字樣。 2.2.7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組,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組,每組抽取1 樣品辦理檢驗,若該組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組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組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組剔除,不得混用。另外,業主得視需要辦理破壞強度試驗,該支管材費用已包含於材料試驗費中,不另計價。 B. 塑膠裡襯材料於完成之鋼筋混凝土管,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個樣品辦理檢驗,合格後該鋼筋混凝土管方可使用於本工程。 C. 接頭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推進用之不銹鋼環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條(個)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D. 擠壓式填縫帶以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件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E. 製造完成後之管內防蝕檢驗塑膠裡襯法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全鋁質水泥管法法依「工程材料檢(試)02536 02536-9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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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標示:每支直管之外表須用不易消失之方法標明污水用之文字或代號、 製造廠商或代號、標稱管徑、外壓強度級數、製造年月、本工程名稱及 製造編號等字樣。 2.2.7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組,未 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組,每組抽取1 樣品辦 理檢驗,若該組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組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 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組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 記整組剔除,不得混用。另外,業主得視需要辦理破壞強度試驗, 該支管材費用已包含於材料試驗費中,不另計價。 B. 塑膠裡襯材料於完成之鋼筋混凝土管,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 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 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個樣品辦理檢驗,合格後該鋼筋混凝土管 方可使用於本工程。 C. 接頭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推 進用之不銹鋼環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 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 1 條(個)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 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 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D. 擠壓式填縫帶以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件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 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E. 製造完成後之管內防蝕檢驗塑膠裡襯法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 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全鋁質水泥管法法依「工程材料檢(試) 02536 02536-9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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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利用外壓試驗破壞之管),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支,每支任意選擇2 點檢驗,若有1 點未合規定,則由同批再抽驗2 支,每支任意選擇二點檢驗,如再有任一檢驗點未通過者,則視為全部成品皆未達標準,須退回廠商不得使用。 F. 推進用管接頭水密性試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組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依CNS 484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外觀、形狀及尺度、外壓試驗。 (3) 橡膠圈檢驗 依CNS 3551 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壓縮應力等項試驗。 (4) 管內防蝕檢驗 A. 內壁鑲嵌之塑膠裡襯材料須依據CNS 13872 規定檢驗。另為檢查塑膠鍵是否適當嵌入混凝土管內,應在成品作固定鍵之拉拔試驗,其試驗方法為切割管內塑膠片使含有100~200 mm 長之一條嵌入鍵(管徑小於800 mm 時,切割長度為圓周10 度至200 mm),利用適當之設備將塑膠片夾住並施以175 N/cm 之拉力,在該拉力作用下,嵌入鍵不得損壞或被拉脫出混凝土管方為合格。本試驗須在10~27 °C間施作,其溫度由廠商自行控制。試驗合格之管可再予銲接塑膠片修補後使用於本工程。 B. 全鋁質水泥管檢驗三氧化二鋁含量。三氧化二鋁含量之檢驗方法依CNS 1078 規定辦理。 (5) 全鋁質水泥鋼筋混凝土管之耐酸鹼性能檢驗 A. 分二階段,第一階段檢驗該混凝土管鋁質水泥之含量,合格後即02536 02536-10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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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利用外壓試驗破壞之管),未達上 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支,每支任 意選擇2 點檢驗,若有1 點未合規定,則由同批再抽驗2 支,每 支任意選擇二點檢驗,如再有任一檢驗點未通過者,則視為全部 成品皆未達標準,須退回廠商不得使用。 F. 推進用管接頭水密性試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 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 批抽取1 組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 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 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依CNS 484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外觀、形狀及尺度、外壓試驗。 (3) 橡膠圈檢驗 依CNS 3551 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壓縮 應力等項試驗。 (4) 管內防蝕檢驗 A. 內壁鑲嵌之塑膠裡襯材料須依據CNS 13872 規定檢驗。另為檢查 塑膠鍵是否適當嵌入混凝土管內,應在成品作固定鍵之拉拔試 驗,其試驗方法為切割管內塑膠片使含有100~200 mm 長之一條 嵌入鍵(管徑小於800 mm 時,切割長度為圓周10 度至200 mm), 利用適當之設備將塑膠片夾住並施以175 N/cm 之拉力,在該拉 力作用下,嵌入鍵不得損壞或被拉脫出混凝土管方為合格。本試 驗須在10~27 °C間施作,其溫度由廠商自行控制。試驗合格之 管可再予銲接塑膠片修補後使用於本工程。 B. 全鋁質水泥管檢驗三氧化二鋁含量。三氧化二鋁含量之檢驗方法 依CNS 1078 規定辦理。 (5) 全鋁質水泥鋼筋混凝土管之耐酸鹼性能檢驗 A. 分二階段,第一階段檢驗該混凝土管鋁質水泥之含量,合格後即 02536 02536-10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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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將該批管材應用於本工程之施工;第二階段檢驗該混凝土管之耐酸鹼性。 B. 鋁質水泥含量之檢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每批抽驗1 支,每支由工程司任意選擇一點檢驗,若未合規定,則由同組再抽驗2 支,如再有未通過者,則全部成品不得使用。其檢驗係於混凝土管用鑽心機鑽取少許試體,經研磨後檢驗鋁質水泥中主要成分三氧化二鋁(Al2O3)之含量不低於8%方為合格。其檢驗方法採下列二者之一: a. 原子光譜分析法(AAS):ASTM E663-86。 b. 水泥化學分析法:CNS 1078。 C. 全鋁質水泥鋼筋混凝土管第二階段之耐酸鹼性能檢驗利用破壞強度試驗之管每支切取3 個試塊,其長寬高約10 cm×10 cm×5 cm,先使其在空氣中乾燥後量秤其重量,再依據DIN 2614 標準浸置在靜止的醋酸鹽緩衝溶液內,經180 天後檢驗其重量損失,除以試體表面積,不大於300 g/m2方為合格。該溶液為醋酸混合醋酸鈉,每一項的濃度為0.1 mol/L(使pH 值為4.5),溶液的容量與試體面積比率為5 到10,此檢驗在常溫下檢測180 天,期間內每週更換2 次溶液,經過180 天後取出試體,使其在空氣中乾燥,去除試體上之片狀剝皮及屑片,再用尼龍刷將試體上鬆動之砂粒及其他灰漿材料去除後量秤試體重量,與試驗前之重量比較,即為重量損失。 D. 承包商於鋁質水泥鋼筋混凝土管製造前須提送「製造計畫書」於業主,其中註明製造廠預定製造期程、管種及數量,並於製管期間派員駐廠執行自主品管作業,建立品質檢驗記錄文件,俾利業主不定期稽核。業主於製管期間得不定期赴製造廠抽取水泥樣品做物理性質及化學成分試驗以比對判別;並檢附製造廠進場水泥之品質證明文件、進貨單及廠方管件生產記錄表等相關資料。 (6) 橡膠圈檢驗 02536 02536-1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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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將該批管材應用於本工程之施工;第二階段檢驗該混凝土管之 耐酸鹼性。 B. 鋁質水泥含量之檢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 為1 批,每批抽驗1 支,每支由工程司任意選擇一點檢驗,若未 合規定,則由同組再抽驗2 支,如再有未通過者,則全部成品不 得使用。其檢驗係於混凝土管用鑽心機鑽取少許試體,經研磨後 檢驗鋁質水泥中主要成分三氧化二鋁(Al2O3)之含量不低於8% 方為合格。其檢驗方法採下列二者之一: a. 原子光譜分析法(AAS):ASTM E663-86。 b. 水泥化學分析法:CNS 1078。 C. 全鋁質水泥鋼筋混凝土管第二階段之耐酸鹼性能檢驗利用破壞 強度試驗之管每支切取3 個試塊,其長寬高約10 cm×10 cm×5 cm, 先使其在空氣中乾燥後量秤其重量,再依據DIN 2614 標準浸置 在靜止的醋酸鹽緩衝溶液內,經180 天後檢驗其重量損失,除以 試體表面積,不大於300 g/m 2方為合格。該溶液為醋酸混合醋酸 鈉,每一項的濃度為0.1 mol/L(使pH 值為4.5),溶液的容量與 試體面積比率為5 到10,此檢驗在常溫下檢測180 天,期間內每 週更換2 次溶液,經過180 天後取出試體,使其在空氣中乾燥, 去除試體上之片狀剝皮及屑片,再用尼龍刷將試體上鬆動之砂粒 及其他灰漿材料去除後量秤試體重量,與試驗前之重量比較,即 為重量損失。 D. 承包商於鋁質水泥鋼筋混凝土管製造前須提送「製造計畫書」於 業主,其中註明製造廠預定製造期程、管種及數量,並於製管期 間派員駐廠執行自主品管作業,建立品質檢驗記錄文件,俾利業 主不定期稽核。業主於製管期間得不定期赴製造廠抽取水泥樣品 做物理性質及化學成分試驗以比對判別;並檢附製造廠進場水泥 之品質證明文件、進貨單及廠方管件生產記錄表等相關資料。 (6) 橡膠圈檢驗 02536 02536-1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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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CNS 3551 規定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壓縮應力等項試驗,其結果須符合CNS 3550 表6 一般試驗之規定,壓縮永久變形須符合特別試驗之規定。 (7) 其他檢驗 A. 擠壓式填縫帶應依相關之規定材質辦理檢驗。 B. 推進用之不銹鋼接頭除檢驗其尺度外,另應依照CNS 8499 或CNS 8497 規定檢驗其機械性質及化學性質。 C. 推進用管須以2 支管連接,兩端以止水封板封住,密接於適當設備上,並用不透水封封住管端,慢慢的注水並完全排氣,以每秒不超過0.1 kg/cm2的速率施加壓力至0.5 kg/cm2停止,壓力須能保持15 分鐘不下降,方屬合格。 2.3 瓷化黏土管 2.3.1 規格 (1) 埋設用管應依CNS 12938 標準製造,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抗碎強度最少為[160]級;有效長度為2.0 m。 (2) 一般推進用管與短管推進用管應依EN 295-7 之標準製造。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抗碎強度最少為[240]級;有效長度一般推進用管為2.0 m,短管推進用管為1.0 m。 (3) 原料為陶土(Clay),且管內外表面是否上釉均可,惟管身未上釉者,推進時應灌注潤滑劑,以減低摩擦力。 (4) 本工程所使用之瓷化黏土推進管及其管接頭相關材料應為同一廠牌,承包商採購材料前,須提供型錄等相關資料,供工程司審查。 2.3.2 接頭 (1) 埋設用瓷化黏土管採用承插接頭或套管接頭均可。 (2) 推進用管採用不銹鋼環套之接頭,其長度為198 mm,厚度為2.0 mm±0.2 mm,材質採用CNS 8499 之 316 不銹鋼,銲接處須予磨平,兩端應予倒角,承包商應繪製施工製造圖,送審核可後依圖製造。 2.3.3 水封元件: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並須02536 02536-1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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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CNS 3551 規定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 壓縮應力等項試驗,其結果須符合CNS 3550 表6 一般試驗之規定, 壓縮永久變形須符合特別試驗之規定。 (7) 其他檢驗 A. 擠壓式填縫帶應依相關之規定材質辦理檢驗。 B. 推進用之不銹鋼接頭除檢驗其尺度外,另應依照CNS 8499 或CNS 8497 規定檢驗其機械性質及化學性質。 C. 推進用管須以2 支管連接,兩端以止水封板封住,密接於適當設 備上,並用不透水封封住管端,慢慢的注水並完全排氣,以每秒 不超過0.1 kg/cm 2的速率施加壓力至0.5 kg/cm 2停止,壓力須能 保持15 分鐘不下降,方屬合格。 2.3 瓷化黏土管 2.3.1 規格 (1) 埋設用管應依CNS 12938 標準製造,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抗 碎強度最少為[160]級;有效長度為2.0 m。 (2) 一般推進用管與短管推進用管應依EN 295-7 之標準製造。除契約 圖說另有規定外,其抗碎強度最少為[240]級;有效長度一般推進 用管為2.0 m,短管推進用管為1.0 m。 (3) 原料為陶土(Clay),且管內外表面是否上釉均可,惟管身未上釉 者,推進時應灌注潤滑劑,以減低摩擦力。 (4) 本工程所使用之瓷化黏土推進管及其管接頭相關材料應為同一廠 牌,承包商採購材料前,須提供型錄等相關資料,供工程司審查。 2.3.2 接頭 (1) 埋設用瓷化黏土管採用承插接頭或套管接頭均可。 (2) 推進用管採用不銹鋼環套之接頭,其長度為198 mm,厚度為2.0 mm ±0.2 mm,材質採用CNS 8499 之 316 不銹鋼,銲接處須予磨平,兩 端應予倒角,承包商應繪製施工製造圖,送審核可後依圖製造。 2.3.3 水封元件: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並須 02536 02536-1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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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CNS 12938 規定。 2.3.4 標示:依CNS 12938 規定辦理。 2.3.5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在同一標稱管徑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支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才算合格,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B. 套管接頭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水封元件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推進用之不銹鋼環套接頭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個(條)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C. 不銹鋼環套接頭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條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A. 埋設用瓷化黏土管應依CNS 12938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外觀、形狀尺度、及抗碎強度、彎曲力矩之抗力、管之水密性及抗化學性等項試驗。 B. 推進用瓷化黏土管應依EN 295-7 規定辦理檢驗。 C. 管體外觀應為正圓,且厚度均勻,管體應平直光滑,管兩端表面必須相互平行並和管軸垂直。 02536 02536-1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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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CNS 12938 規定。 2.3.4 標示:依CNS 12938 規定辦理。 2.3.5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在同一標稱管徑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 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 批抽取1 支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 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才算合格,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 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B. 套管接頭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水 封元件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推進 用之不銹鋼環套接頭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 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 取1 個(條)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 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 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C. 不銹鋼環套接頭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 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 取1 條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 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 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A. 埋設用瓷化黏土管應依CNS 12938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外觀、形 狀尺度、及抗碎強度、彎曲力矩之抗力、管之水密性及抗化學性 等項試驗。 B. 推進用瓷化黏土管應依EN 295-7 規定辦理檢驗。 C. 管體外觀應為正圓,且厚度均勻,管體應平直光滑,管兩端表面 必須相互平行並和管軸垂直。 02536 02536-1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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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軸向抗壓強度試驗依據EN295-7 附錄A 標準施作如下,採樣樣品至少2 個,且均勻取於管圓周及涵蓋管段長。 FBlsls墊片(3mm) FB軸向抗壓強度:σd = FB1000×A 其中:FB 為樣品破壞壓力(KN),ls 為管材樣品長度(14 mm),A為管材樣品受壓面積(mm2),d 為軸向抗壓強度(N/mm2)。 E. 管及管件依CNS 12938 或EN295 之方法試驗其抗化學性,其質量損失百分率不得超過0.25%。 F. 管之抗外壓強度應符合CNS 12938 規定,軸向抗壓強度值不得小於764 kgf/cm2。 G. 管之接頭水密性須符合CNS 12938 內壓力達0.5 kgf/cm2時,維持15 分鐘接頭不得漏水。 (3) 水封元件檢驗 水封元件應視材質依CNS 12938 進行檢驗。 (4) 其他檢驗 A. 套管接頭應依照CNS 12938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其熔流指數、抗張強度、破壞伸長率及高溫狀態,並進行漏水及漏氣試驗。 B. 推進用之不銹鋼接頭除檢驗其尺度外,另應依照CNS 8499 規定檢驗其機械性質及化學性質。 2.4 聚酯樹脂混凝土管 2.4.1 規 格 (1) 埋設用聚酯樹脂混凝土管應依CNS 14813 之厚管或DIN 54815-1 標02536 02536-1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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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軸向抗壓強度試驗依據EN295-7 附錄A 標準施作如下,採樣樣品 至少2 個,且均勻取於管圓周及涵蓋管段長。 FB ls ls 墊片(3mm) FB 軸向抗壓強度:σd = FB 1000×A 其中:FB 為樣品破壞壓力(KN),ls 為管材樣品長度(14 mm),A 為管材樣品受壓面積(mm 2),d 為軸向抗壓強度(N/mm 2)。 E. 管及管件依CNS 12938 或EN295 之方法試驗其抗化學性,其質量 損失百分率不得超過0.25%。 F. 管之抗外壓強度應符合CNS 12938 規定,軸向抗壓強度值不得小 於764 kgf/cm 2。 G. 管之接頭水密性須符合CNS 12938 內壓力達0.5 kgf/cm 2時,維 持15 分鐘接頭不得漏水。 (3) 水封元件檢驗 水封元件應視材質依CNS 12938 進行檢驗。 (4) 其他檢驗 A. 套管接頭應依照CNS 12938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其熔流指數、抗 張強度、破壞伸長率及高溫狀態,並進行漏水及漏氣試驗。 B. 推進用之不銹鋼接頭除檢驗其尺度外,另應依照CNS 8499 規定 檢驗其機械性質及化學性質。 2.4 聚酯樹脂混凝土管 2.4.1 規 格 (1) 埋設用聚酯樹脂混凝土管應依CNS 14813 之厚管或DIN 54815-1 標 02536 02536-1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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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製造。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外壓(裂紋)強度應為CNS 14813標準之四級管,破壞強度為裂紋強度之1.5 倍;其長度為2.3 m。 (2) 推進用聚酯樹脂混凝土管應依CNS 14814 之厚管或DIN 54815-1 標準製造。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外壓(裂紋)強度應為CNS 14814標準之四級管,破壞強度為裂紋強度之1.5 倍;軸向容許推力由製造廠依推進需求自行設計。標稱管徑∮900 以下之尺度應符合CNS 14814 表4 或DIN 54815-1 表5 規定;標稱管徑∮1,000 以上之尺度應符合CNS 14814 表5 或DIN 54815-1 表5 規定。短管推進用管之長度為1.0 m;其他推進用管之長度為2.3 m。 2.4.2 接頭 (1) 埋設用聚酯樹脂混凝土管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採用CNS 14813之[C]型或DIN 54815-1 之型式K 接頭。 (2) 推進用聚酯樹脂混凝土管之接頭採用CNS 14814 之[J]型或DIN 54815-1 之型式VTK 接頭,接頭材質採用CNS 8499 之 316 不銹鋼。 2.4.3 橡膠圈: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其材料須符合CNS 3550 BIII類之BIII-517 或BIII-620 規定。 2.4.4 補強材:應依照CNS 14813 或CNS 14814 第6 節規定,在管身內採用CNS 1468 設置鋼筋籠,以增強施工之安全性。 2.4.5 標示:埋設用聚酯樹脂混凝土管應依照CNS 14813 第9 節規定辦理,推進用聚酯樹脂混凝土管應依照CNS 14814 第9 節規定辦理。 2.4.6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在外觀及形狀項目全數進行檢驗,有耐水壓要求之壓力管亦須全數進行耐水壓檢驗,同一標稱管徑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支辦理尺度、吸水性、外壓強度、耐化學性及J 型接頭水密性試驗等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才算合格,否則該批02536 02536-15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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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製造。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外壓(裂紋)強度應為CNS 14813 標準之四級管,破壞強度為裂紋強度之1.5 倍;其長度為2.3 m。 (2) 推進用聚酯樹脂混凝土管應依CNS 14814 之厚管或DIN 54815-1 標 準製造。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外壓(裂紋)強度應為CNS 14814 標準之四級管,破壞強度為裂紋強度之1.5 倍;軸向容許推力由製 造廠依推進需求自行設計。標稱管徑∮900 以下之尺度應符合CNS 14814 表4 或DIN 54815-1 表5 規定;標稱管徑∮1,000 以上之尺 度應符合CNS 14814 表5 或DIN 54815-1 表5 規定。短管推進用管 之長度為1.0 m;其他推進用管之長度為2.3 m。 2.4.2 接頭 (1) 埋設用聚酯樹脂混凝土管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採用CNS 14813 之[C]型或DIN 54815-1 之型式K 接頭。 (2) 推進用聚酯樹脂混凝土管之接頭採用CNS 14814 之[J]型或DIN 54815-1 之型式VTK 接頭,接頭材質採用CNS 8499 之 316 不銹鋼。 2.4.3 橡膠圈: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其材 料須符合CNS 3550 BIII類之BIII-517 或BIII-620 規定。 2.4.4 補強材:應依照CNS 14813 或CNS 14814 第6 節規定,在管身內採用CNS 1468 設置鋼筋籠,以增強施工之安全性。 2.4.5 標示:埋設用聚酯樹脂混凝土管應依照CNS 14813 第9 節規定辦理,推 進用聚酯樹脂混凝土管應依照CNS 14814 第9 節規定辦理。 2.4.6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在外觀及形狀項目全數進行檢驗,有耐水壓要求之壓力 管亦須全數進行耐水壓檢驗,同一標稱管徑依「工程材料檢(試) 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 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支辦理尺度、吸水性、外壓強度、耐 化學性及J 型接頭水密性試驗等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 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才算合格,否則該批 02536 02536-15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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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B. 接頭橡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J 型接頭之不銹鋼環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條(個)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除須分別依CNS 14813 或CNS 14814 或DIN 54815-1 規定辦理抽樣檢驗外觀、尺度、吸水性、外壓強度及耐化學性等五項外,推進用管尚須依CNS 14814 規定進行接頭水密性試驗。另外,有承受水壓需求者,尚須依契約圖說規定進行耐水壓試驗。 (3) 橡膠圈檢驗 依CNS 3551 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壓縮應力等項試驗。 (4) 其他檢驗 316 不銹鋼J 型接頭除檢驗其尺度外,另應依照CNS 8499 規定檢驗其機械性質及化學性質。 2.5 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 2.5.1 規格 (1) 埋設用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應依CNS 1298 B 管之標準製造,其顏色為橘色。在內徑5%變形之管剛性不得小於1,000 kPa。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長度在5~7 m 之間,由製造廠自行決定。 (2) 推進用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應依CNS 1298 B 管之標準製造,其顏色為橘色。在內徑5%變形之管剛性不得小於1,000 kPa。其軸向容許推力由製造廠依推進需求自行設計,但其管材之壓縮強度應達660 kgf/cm2以上。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長度為1.0 m。 2.5.2 接頭 02536 02536-16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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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B. 接頭橡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 J 型接頭之不銹鋼環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 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 抽取1 條(個)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 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 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除須分別依CNS 14813 或CNS 14814 或DIN 54815-1 規定辦理抽樣 檢驗外觀、尺度、吸水性、外壓強度及耐化學性等五項外,推進用 管尚須依CNS 14814 規定進行接頭水密性試驗。另外,有承受水壓 需求者,尚須依契約圖說規定進行耐水壓試驗。 (3) 橡膠圈檢驗 依CNS 3551 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壓縮 應力等項試驗。 (4) 其他檢驗 316 不銹鋼J 型接頭除檢驗其尺度外,另應依照CNS 8499 規定檢驗 其機械性質及化學性質。 2.5 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 2.5.1 規格 (1) 埋設用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應依CNS 1298 B 管之標準製造,其顏 色為橘色。在內徑5%變形之管剛性不得小於1,000 kPa。除契約圖 說另有規定外,其長度在5~7 m 之間,由製造廠自行決定。 (2) 推進用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應依CNS 1298 B 管之標準製造,其顏 色為橘色。在內徑5%變形之管剛性不得小於1,000 kPa。其軸向容 許推力由製造廠依推進需求自行設計,但其管材之壓縮強度應達 660 kgf/cm 2以上。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長度為1.0 m。 2.5.2 接頭 02536 02536-16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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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埋設用管之接頭須採用活套頭或黏接法之接頭。 (2) 推進用管採用不銹鋼環套之接頭,其長度為198 mm,厚度為2.0 mm±0.2 mm,材質採用CNS 8499 之316 不銹鋼,銲接處須予磨平,兩端應予倒角,承包商應繪製施工製造圖,送審核可後依圖製造。 2.5.3 橡膠圈: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其材料須符合CNS 3550 BIII類之BIII-517 或BIII-620 規定。 2.5.4 標示:依CNS 1298 規定辦理。 2.5.5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同一管徑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切取1 段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才算合格,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B. 接頭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推進用之不銹鋼環套頭檢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條(個)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依CNS 1298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尺度、抗拉強度、水壓試驗、壓扁試驗、灰分試驗及浸漬試驗等項。另剛性依CNS 11646 規定辦理,壓縮強度試驗依JIS K7208 規定辦理。 (3) 橡膠圈檢驗 橡膠圈應依CNS 3551 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壓縮應力等項實驗。 (4) 其他檢驗 02536 02536-17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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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埋設用管之接頭須採用活套頭或黏接法之接頭。 (2) 推進用管採用不銹鋼環套之接頭,其長度為198 mm,厚度為2.0 mm ±0.2 mm,材質採用CNS 8499 之316 不銹鋼,銲接處須予磨平,兩 端應予倒角,承包商應繪製施工製造圖,送審核可後依圖製造。 2.5.3 橡膠圈: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其材 料須符合CNS 3550 BIII類之BIII-517 或BIII-620 規定。 2.5.4 標示:依CNS 1298 規定辦理。 2.5.5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同一管徑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 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切取 1 段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 1 次,但須全數合格才算合格,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 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B. 接頭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推 進用之不銹鋼環套頭檢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 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 批抽取1 條(個)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 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 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依CNS 1298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尺度、抗拉強度、水壓試驗、壓 扁試驗、灰分試驗及浸漬試驗等項。另剛性依CNS 11646 規定辦理, 壓縮強度試驗依JIS K7208 規定辦理。 (3) 橡膠圈檢驗 橡膠圈應依CNS 3551 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 形及壓縮應力等項實驗。 (4) 其他檢驗 02536 02536-17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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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用之不銹鋼接頭除檢驗其尺度外,另應依照CNS 8499 規定檢驗其機械性質及化學性質。 2.6 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 2.6.1 規格 (1) 埋設用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應依CNS 13746 之標準製造,其顏色為橘色,另管材表面應註明高雄市污水下水道及本工程名稱字樣。在內徑5%變形之管剛性不得小於1,000 kPa。其長度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在5~7 m 之間,由製造廠自行決定。 (2) 推進用之管材及另件均採用橘紅色澤成品之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PVC-PE 管),另管材表面應註明高雄市污水下水道及本工程名稱字樣,其材料、尺度及強度等應依CNS 13746 之標準製造,試驗方法依CNS13747 辦理各項試驗。抗外壓強度、壓縮強度及長度等依第02531 章「污水管線施工」規定辦理。其軸向容許推力由製造廠依推進需求自行設計,但其管材之壓縮強度應達660 kgf/cm2以上。其長度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為1.0 m。 2.6.2 接頭 (1) 埋設用管之接頭採用活套接頭或黏接法之接頭。 (2) 推進用管採用不銹鋼環套之接頭,其長度為198 mm±1 mm,厚度為2.0 mm±0.2 mm,材質採用CNS 8499 之316 不銹鋼,銲接處須予磨平,兩端應予倒角,承包商應繪製施工製造圖,送審核可後依圖製造。 2.6.3 橡膠圈: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並須符合CNS 3550 BIII類BIII-517 或BIII-620 規定。 2.6.4 標示:於PVC-PE 管上之易見處以不易消失之方法標明下列事項:品名及用途、標稱管徑、製造廠名或代號、製造年月或批號或每支管之代號。 2.6.5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同一管徑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02536 02536-18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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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用之不銹鋼接頭除檢驗其尺度外,另應依照CNS 8499 規定檢 驗其機械性質及化學性質。 2.6 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 2.6.1 規格 (1) 埋設用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應依CNS 13746 之標準製 造,其顏色為橘色,另管材表面應註明高雄市污水下水道及本工程 名稱字樣。在內徑5%變形之管剛性不得小於1,000 kPa。其長度除 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在5~7 m 之間,由製造廠自行決定。 (2) 推進用之管材及另件均採用橘紅色澤成品之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 烯塑膠硬質管(PVC-PE 管),另管材表面應註明高雄市污水下水道 及本工程名稱字樣,其材料、尺度及強度等應依CNS 13746 之標準 製造,試驗方法依CNS13747 辦理各項試驗。抗外壓強度、壓縮強 度及長度等依第02531 章「污水管線施工」規定辦理。其軸向容許 推力由製造廠依推進需求自行設計,但其管材之壓縮強度應達660 kgf/cm 2以上。其長度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為1.0 m。 2.6.2 接頭 (1) 埋設用管之接頭採用活套接頭或黏接法之接頭。 (2) 推進用管採用不銹鋼環套之接頭,其長度為198 mm±1 mm,厚度為 2.0 mm±0.2 mm,材質採用CNS 8499 之316 不銹鋼,銲接處須予磨 平,兩端應予倒角,承包商應繪製施工製造圖,送審核可後依圖製 造。 2.6.3 橡膠圈: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並須符 合CNS 3550 BIII類BIII-517 或BIII-620 規定。 2.6.4 標示:於PVC-PE 管上之易見處以不易消失之方法標明下列事項:品名及 用途、標稱管徑、製造廠名或代號、製造年月或批號或每支管之代號。 2.6.5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同一管徑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 02536 02536-18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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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支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才算合格,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承包商另應檢具材料出廠合格證明,並經工程司核可後方得使用。 B. 接頭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推進用之不銹鋼環套頭檢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條(個)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依CNS 13747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尺度、偏圓率、抗拉強度、耐水壓(僅壓力管線適用)、壓扁、抗外壓、抽真空、灰分及浸漬等項試驗。另剛性依CNS 11646 規定辦理,壓縮強度試驗依JIS K7208規定辦理。 (3) 橡膠圈檢驗 依CNS 3551 規定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壓縮應力等項試驗,其結果須符合CNS 3550 表6 一般試驗之規定,壓縮永久變形須符合特別試驗之規定。 (4) 其他檢驗 推進用之不銹鋼接頭除檢驗其尺度外,另應依照CNS 8499 規定檢驗其機械性質及化學性質。 2.7 高密度聚乙烯塑膠管 2.7.1 規格 (1) 本工程所使用之管材及另件均採用橘紅色澤成品之高密度聚乙烯塑膠管(HDPE 管),另管材表面應註明高雄市污水下水道及本工程名稱字樣,其材料及強度等應依CNS 2458 之標準製造。其抗外壓02536 02536-19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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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 1 支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 1 次,但須全數合格才算合格,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 整批剔除,不得混用。承包商另應檢具材料出廠合格證明,並經 工程司核可後方得使用。 B. 接頭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推 進用之不銹鋼環套頭檢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 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 批抽取1 條(個)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 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 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依CNS 13747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尺度、偏圓率、抗拉強度、耐水 壓(僅壓力管線適用)、壓扁、抗外壓、抽真空、灰分及浸漬等項 試驗。另剛性依CNS 11646 規定辦理,壓縮強度試驗依JIS K7208 規定辦理。 (3) 橡膠圈檢驗 依CNS 3551 規定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 壓縮應力等項試驗,其結果須符合CNS 3550 表6 一般試驗之規定, 壓縮永久變形須符合特別試驗之規定。 (4) 其他檢驗 推進用之不銹鋼接頭除檢驗其尺度外,另應依照CNS 8499 規定檢 驗其機械性質及化學性質。 2.7 高密度聚乙烯塑膠管 2.7.1 規格 (1) 本工程所使用之管材及另件均採用橘紅色澤成品之高密度聚乙烯 塑膠管(HDPE 管),另管材表面應註明高雄市污水下水道及本工程 名稱字樣,其材料及強度等應依CNS 2458 之標準製造。其抗外壓 02536 02536-19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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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度、壓縮強度及長度等依第02531 章「污水管線施工」規定辦理。 (2)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埋設用管長以10~12 m 為原則,由製造廠自行決定。推進用管長以1 m 為原則,但若因現場限制而需要較短之長度時,則可配合需要製造。其外徑尺度依CNS 2456 中表3之規定,列表如下: 平均外徑(mm) 設計之標稱管徑 (mm) 對應CNS 之標稱管徑(mm) 尺度 許可差 200 225 225 +2.10 300 315 315 +2.90 400 450 450 +3.80 (3)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種類為C-4 級、管外徑與管厚之比值SDR不得大於11,在內徑5%變形之管剛性不得小於1,000 kPa。 2.7.2 接頭: (1) 埋設用管之接頭採用熱熔接合或鎖式或套銲或插接式或溝槽之接頭。 (2) 推進用管之接頭須為不銹鋼環套頭,接頭材質採用CNS 8499 之316不銹鋼,承包商應繪製詳細製造圖,送審核可後依圖製造。 2.7.3 橡膠圈: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其材料須符合CNS 3550 BIII類BIII-517 或BIII-620 規定。 2.7.4 標示:於HDPE 管上之易見處以不易消失之方法標明下列事項:品名及用途、標稱管徑、製造廠名或代號、製造年月或批號或每支管之代號。 2.7.5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同一管徑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支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才算合格,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另承包商應檢具材料出廠合格證明,並經工程司核可後方得使用。 02536 02536-20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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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度、壓縮強度及長度等依第02531 章「污水管線施工」規定辦理。 (2)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埋設用管長以10~12 m 為原則,由製造 廠自行決定。推進用管長以1 m 為原則,但若因現場限制而需要較 短之長度時,則可配合需要製造。其外徑尺度依CNS 2456 中表3 之規定,列表如下: 平均外徑(mm) 設計之標稱管徑 (mm) 對應CNS 之標稱管徑 (mm) 尺度 許可差 200 225 225 +2.10 300 315 315 +2.90 400 450 450 +3.80 (3)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種類為C-4 級、管外徑與管厚之比值SDR 不得大於11,在內徑5%變形之管剛性不得小於1,000 kPa。 2.7.2 接頭: (1) 埋設用管之接頭採用熱熔接合或鎖式或套銲或插接式或溝槽之接 頭。 (2) 推進用管之接頭須為不銹鋼環套頭,接頭材質採用CNS 8499 之316 不銹鋼,承包商應繪製詳細製造圖,送審核可後依圖製造。 2.7.3 橡膠圈: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其材 料須符合CNS 3550 BIII類BIII-517 或BIII-620 規定。 2.7.4 標示:於HDPE 管上之易見處以不易消失之方法標明下列事項:品名及用 途、標稱管徑、製造廠名或代號、製造年月或批號或每支管之代號。 2.7.5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同一管徑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 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 1 支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 1 次,但須全數合格才算合格,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 整批剔除,不得混用。另承包商應檢具材料出廠合格證明,並經 工程司核可後方得使用。 02536 02536-20 KCG V1.0 2008/03
¶ 表 1
| 設計之標稱管徑 (mm) | 對應 CNS 之標稱管徑 (mm) | 平均外徑(mm) | |
|---|---|---|---|
| 尺度 | 許可差 | ||
| 200 | 225 | 225 | +2.10 |
| 300 | 315 | 315 | +2.90 |
| 400 | 450 | 450 | +3.80 |
| 200 | 225 | 225 | +2.10 |
|---|---|---|---|
| 300 | 315 | 315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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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接頭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推進用之不銹鋼環套頭檢驗每200 個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條(個)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依CNS 2459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尺度、偏圓率、拉力試驗、水壓試驗(僅壓力管線適用)、加熱復原試驗、耐候性試驗、浸漬試驗及灰分試驗等項。另剛性依CNS 11646 規定辦理, (3) 橡膠圈檢驗 依CNS 3551 規定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壓縮應力等項試驗,其結果須符合CNS 3550 表6 一般試驗之規定,壓縮永久變形須符合特別試驗之規定。 (4) 其他檢驗 推進用之不銹鋼環套頭除檢驗其尺度外,應依照CNS 8499 規定辦理。 2.8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膠管 2.8.1 規格 (1) 本工程所使用之管材及另件均採用橘紅色澤成品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膠管(ABS 管),其管材表面應註明高雄市污水下水道及本工程名稱字樣。材料、尺度及強度等應依CNS 13474 之標準製造,其抗外壓強度、壓縮強度及長度等依依第02531 章「污水管線施工」規定辦理。 (2) 埋設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膠管應依CNS 13474 之標準製造,且不得使用回收材料,其顏色為橘色。管外徑與管厚之比值SDR不得大於21,在內徑5%變形之管剛性不得小於1,000 kPa。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長度在5~7 m 之間,由製造廠自行決定。 02536 02536-2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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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接頭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推 進用之不銹鋼環套頭檢驗每200 個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 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條(個)辦理檢驗,若該批 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 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 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依CNS 2459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尺度、偏圓率、拉力試驗、水壓 試驗(僅壓力管線適用)、加熱復原試驗、耐候性試驗、浸漬試驗 及灰分試驗等項。另剛性依CNS 11646 規定辦理, (3) 橡膠圈檢驗 依CNS 3551 規定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 壓縮應力等項試驗,其結果須符合CNS 3550 表6 一般試驗之規定, 壓縮永久變形須符合特別試驗之規定。 (4) 其他檢驗 推進用之不銹鋼環套頭除檢驗其尺度外,應依照CNS 8499 規定辦 理。 2.8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膠管 2.8.1 規格 (1) 本工程所使用之管材及另件均採用橘紅色澤成品之丙烯腈-丁二烯 -苯乙烯塑膠管(ABS 管),其管材表面應註明高雄市污水下水道及 本工程名稱字樣。材料、尺度及強度等應依CNS 13474 之標準製造, 其抗外壓強度、壓縮強度及長度等依依第02531 章「污水管線施工」 規定辦理。 (2) 埋設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膠管應依CNS 13474 之標準製 造,且不得使用回收材料,其顏色為橘色。管外徑與管厚之比值SDR 不得大於21,在內徑5%變形之管剛性不得小於1,000 kPa。除契約 圖說另有規定外,其長度在5~7 m 之間,由製造廠自行決定。 02536 02536-2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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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進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膠管應依CNS 13474 之標準製造,且不得使用回收材料,其顏色為橘色。管外徑與管厚之比值SDR不得大於21,在內徑5%變形之管剛性不得小於1,000 kPa。其軸向容許推力由製造廠依推進需求自行設計,但其管材之壓縮強度應達660 kgf/cm2以上。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長度為1.0 m。 2.8.2 接頭 (1) 埋設用管之接頭採用活套頭或黏接法之接頭。 (2) 推進用管採用不銹鋼環套之接頭,其長度為198 mm±1 mm,厚度為2.0 mm±0.2 mm,材質採用CNS 8499 之 316 不銹鋼,銲接處須予磨平,兩端應予倒角,承包商應繪製施工製造圖,送審核可後依圖製造。 2.8.3 橡膠圈: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並須符合CNS 3550 BIII類BIII-517 或BIII-620 規定。 2.8.4 標示:於ABS 管上之易見處以不易消失之方法標明下列事項:品名及用途、標稱管徑、製造廠名或代號、製造年月或批號或每支管之代號。 2.8.5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同一管徑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支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才算合格,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另承包商應檢具材料出廠合格證明,並經工程司核可後方得使用。 B. 接頭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推進用之不銹鋼環套頭檢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1 條(個)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02536 02536-2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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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進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膠管應依CNS 13474 之標準製 造,且不得使用回收材料,其顏色為橘色。管外徑與管厚之比值SDR 不得大於21,在內徑5%變形之管剛性不得小於1,000 kPa。其軸向 容許推力由製造廠依推進需求自行設計,但其管材之壓縮強度應達 660 kgf/cm 2以上。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其長度為1.0 m。 2.8.2 接頭 (1) 埋設用管之接頭採用活套頭或黏接法之接頭。 (2) 推進用管採用不銹鋼環套之接頭,其長度為198 mm±1 mm,厚度為 2.0 mm±0.2 mm,材質採用CNS 8499 之 316 不銹鋼,銲接處須予磨 平,兩端應予倒角,承包商應繪製施工製造圖,送審核可後依圖製 造。 2.8.3 橡膠圈:其形狀與尺度應配合接頭之設計,使安裝後確保不漏水並須符 合CNS 3550 BIII類BIII-517 或BIII-620 規定。 2.8.4 標示:於ABS 管上之易見處以不易消失之方法標明下列事項:品名及用 途、標稱管徑、製造廠名或代號、製造年月或批號或每支管之代號。 2.8.5 檢驗 (1) 抽樣頻率 A. 管身部分同一管徑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 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批抽取 1 支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抽樣再試驗 1 次,但須全數合格才算合格,否則該批視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 整批剔除,不得混用。另承包商應檢具材料出廠合格證明,並經 工程司核可後方得使用。 B. 接頭膠圈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數量為1 批,推 進用之不銹鋼環套頭檢驗依「工程材料檢(試)驗總表」所規定之 數量為1 批,未達上述抽樣規定數目者視同上述規定為1 批,每 批抽取1 條(個)辦理檢驗,若該批檢驗不合格可在同1 批內加倍 抽樣再試驗1 次,但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該批視 02536 02536-2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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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依CNS 13475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尺度及偏圓率、抗拉降伏強度、耐水壓性(僅壓力管線適用)、加熱復原性、落錘衝擊性、加熱老化性、耐藥品性及灰分等項試驗。另剛性依CNS 11646 規定辦理,壓縮強度試驗依JIS K7208 規定辦理。 (3) 橡膠圈檢驗 依CNS 3551 規定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壓縮應力等項試驗,其結果須符合CNS 3550 表6 一般試驗之規定,壓縮永久變形須符合特別試驗之規定。 (4) 其他檢驗 推進用之不銹鋼接頭除檢驗其尺度外,另應依照CNS 8499 規定檢驗其機械性質及化學性質。 3. 施工 (空白)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按契約以「支」或「公尺」為計量標準,並以實作計量。 4.1.2 本項作業之附屬工作除另有規定者外,將不予計量,其費用視為已包括於整體計價之項目內。 4.2 計價 4.2.1 按契約以「支」或「公尺」為單價給付,套管接頭、橡膠圈、擠壓式填縫帶、水封元件、接頭配件及推進用之不銹鋼環套頭等配件含在直管單價費用內,不另給付。 02536 02536-2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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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合格應另加標記整批剔除,不得混用。 (2) 管身檢驗 依CNS 13475 規定辦理抽樣及檢驗尺度及偏圓率、抗拉降伏強度、 耐水壓性(僅壓力管線適用)、加熱復原性、落錘衝擊性、加熱老 化性、耐藥品性及灰分等項試驗。另剛性依CNS 11646 規定辦理, 壓縮強度試驗依JIS K7208 規定辦理。 (3) 橡膠圈檢驗 依CNS 3551 規定進行硬度、拉力、耐油、老化、壓縮永久變形及 壓縮應力等項試驗,其結果須符合CNS 3550 表6 一般試驗之規定, 壓縮永久變形須符合特別試驗之規定。 (4) 其他檢驗 推進用之不銹鋼接頭除檢驗其尺度外,另應依照CNS 8499 規定檢 驗其機械性質及化學性質。 3. 施工 (空白)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按契約以「支」或「公尺」為計量標準,並以實作計量。 4.1.2 本項作業之附屬工作除另有規定者外,將不予計量,其費用視為已包括 於整體計價之項目內。 4.2 計價 4.2.1 按契約以「支」或「公尺」為單價給付,套管接頭、橡膠圈、擠壓式填 縫帶、水封元件、接頭配件及推進用之不銹鋼環套頭等配件含在直管單 價費用內,不另給付。 02536 02536-2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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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付款單價已包括供應所用之人工、材料與附帶設備、運輸及為完成本工作所需費用在內。 4.2.3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污水管管材 「支」或「公尺」 〈本章結束〉 02536 02536-2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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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付款單價已包括供應所用之人工、材料與附帶設備、運輸及為完成本工 作所需費用在內。 4.2.3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污水管管材 「支」或「公尺」 〈本章結束〉 02536 02536-24 KCG V1.0 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