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506 警示帶
¶ 1. 規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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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506 章 警示帶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有關警示帶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地下管線埋設使用之平面式、折疊式或鋁箔折疊式塑膠警示帶之供應、埋設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第16525 章--道路照明設備 1.4 相關準則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CNS 1441 K6160 軟質聚氯乙烯塑膠片檢驗法 1.5 資料送審 1.5.1 施工計畫 1.5.2 廠商資料 (1) 產品型錄、規格技術文件。 (2) 檢驗合格證明。 1.5.3 材料應提送樣品1 份。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產品應有妥善的包裝,以免在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並應有清楚標識。 1.6.2 承包商應將產品貯存於清潔、乾燥與安全之場所;如置於室外應設有適當之遮棚保護措施。 1.6.3 材料之吊放不得使用尖鉤以防剌破、撕裂及變形,且裝卸及放置時應避免材料相互碰撞。 02506 02506-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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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506 章 警示帶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有關警示帶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地下管線埋設使用之平面式、折疊式或鋁箔折疊式塑膠警示帶之供 應、埋設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第16525 章--道路照明設備 1.4 相關準則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CNS 1441 K6160 軟質聚氯乙烯塑膠片檢驗法 1.5 資料送審 1.5.1 施工計畫 1.5.2 廠商資料 (1) 產品型錄、規格技術文件。 (2) 檢驗合格證明。 1.5.3 材料應提送樣品1 份。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產品應有妥善的包裝,以免在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並應有清楚 標識。 1.6.2 承包商應將產品貯存於清潔、乾燥與安全之場所;如置於室外應設有適 當之遮棚保護措施。 1.6.3 材料之吊放不得使用尖鉤以防剌破、撕裂及變形,且裝卸及放置時應避 免材料相互碰撞。 02506 02506-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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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產品 2.1 功能 警示帶埋設於地下管線上方,俾開挖時以達警示之效果。 2.2 材料 2.2.1 平面式警示帶材質及構造 (1) 材質 應以具有柔軟之良質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為主要成份之混合物製成。 (2) 特性 A.拉力強度:在常溫(25 °C±3 °C)時為1.2 kgf/mm2以上。 B.延伸率:在常溫(25 °C±3 °C)時為150%以上。 C.加熱後不得有顯著之顏色變化。 (3) 顏色 須符合契約圖說規定,不得有模糊、漏印或脫色等情形,並應歷久不褪色。 (4) 尺度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厚度為0.05 mm 以上,寬度為200 mm 以上。 (5) 印刷字體尺度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以每間隔2 m 印刷一組字樣,字體尺度為100 mm×80 mm,內容為管線單位名稱、緊急聯絡電話等。字體應鮮明清晰,位置正直,不得有歪斜、模糊、漏印或脫色等情形,並應歷久不褪色。 (6) 外觀 組織應均勻光滑,顏色亦應分布均勻,不得有氣泡、污跡、皺紋、雜質、針孔及色斑等缺陷。 02506 02506-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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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產品 2.1 功能 警示帶埋設於地下管線上方,俾開挖時以達警示之效果。 2.2 材料 2.2.1 平面式警示帶材質及構造 (1) 材質 應以具有柔軟之良質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為主要成份 之混合物製成。 (2) 特性 A.拉力強度:在常溫(25 °C±3 °C)時為1.2 kgf/mm 2以上。 B.延伸率:在常溫(25 °C±3 °C)時為150%以上。 C.加熱後不得有顯著之顏色變化。 (3) 顏色 須符合契約圖說規定,不得有模糊、漏印或脫色等情形,並應歷久 不褪色。 (4) 尺度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厚度為0.05 mm 以上,寬度為200 mm 以 上。 (5) 印刷字體尺度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以每間隔2 m 印刷一組字樣,字體尺度為 100 mm×80 mm,內容為管線單位名稱、緊急聯絡電話等。字體應鮮 明清晰,位置正直,不得有歪斜、模糊、漏印或脫色等情形,並應 歷久不褪色。 (6) 外觀 組織應均勻光滑,顏色亦應分布均勻,不得有氣泡、污跡、皺紋、 雜質、針孔及色斑等缺陷。 02506 02506-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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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折疊式警示帶材質及構造 (1) 材質 應以具有柔軟之良質聚乙烯(Polyethylene 簡稱PE)或聚丙烯(Polypropylene 簡稱PP)為主要成分之經緯線織製成布,再兩面貼PE 膜製成。 (2) 構造 折疊式構造,成品展開倍數為1:2,在折疊處應以加熱鑽孔之孔緣暫時固定之,折疊之間距為10 cm±1 cm,重疊部分為5 cm±0.5 cm。 (3) 特性 A.拉力強度:在常溫(25 °C±3 °C)時經向為45 kgf/mm2以上,緯向為35 kgf/mm2以上。 B.延伸率:在常溫(25 °C±3 °C)時經向與緯向均應為10%以上。 C.加熱後不得有顯著之顏色變化。 (4) 顏色 應符合契約圖說規定,不得有模糊、漏印或脫色等情形,並應歷久不褪色。 (5) 尺度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厚度0.15 mm 以上,寬度為150 mm 以上。 (6) 印刷字體尺度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以每間隔2 m 印刷一組字樣,內容為管線單位名稱、緊急聯絡電話等,字體應鮮明清晰,位置正直,不得有歪斜、模糊、漏印或脫色等情形。字體印刷後應再以PE 貼(膜)處理,以保歷久不褪色。 (7) 外觀 應均勻光滑,顏色分布均勻,不得有氣泡、污跡、皺紋、雜質、針孔及色斑等缺陷。 2.2.3 鋁箔折疊式警示帶材質及構造 (1) 材質 02506 02506-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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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折疊式警示帶材質及構造 (1) 材質 應以具有柔軟之良質聚乙烯(Polyethylene 簡稱PE)或聚丙烯 (Polypropylene 簡稱PP)為主要成分之經緯線織製成布,再兩面 貼PE 膜製成。 (2) 構造 折疊式構造,成品展開倍數為1:2,在折疊處應以加熱鑽孔之孔緣 暫時固定之,折疊之間距為10 cm±1 cm,重疊部分為5 cm±0.5 cm。 (3) 特性 A.拉力強度:在常溫(25 °C±3 °C)時經向為45 kgf/mm 2以上,緯 向為35 kgf/mm 2以上。 B.延伸率:在常溫(25 °C±3 °C)時經向與緯向均應為10%以上。 C.加熱後不得有顯著之顏色變化。 (4) 顏色 應符合契約圖說規定,不得有模糊、漏印或脫色等情形,並應歷久 不褪色。 (5) 尺度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厚度0.15 mm 以上,寬度為150 mm 以上。 (6) 印刷字體尺度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以每間隔2 m 印刷一組字樣,內容為管線 單位名稱、緊急聯絡電話等,字體應鮮明清晰,位置正直,不得有 歪斜、模糊、漏印或脫色等情形。字體印刷後應再以PE 貼(膜) 處理,以保歷久不褪色。 (7) 外觀 應均勻光滑,顏色分布均勻,不得有氣泡、污跡、皺紋、雜質、針 孔及色斑等缺陷。 2.2.3 鋁箔折疊式警示帶材質及構造 (1) 材質 02506 02506-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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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具有柔軟之良質聚乙烯(Polyethylene 簡稱PE)或聚丙烯(Polypropylene 簡稱PP)為主要成分之經緯線織製成布,中間貼上印有警示文字之鋁箔帶,再兩面淋貼PE 膜或以PE 淋膜製成。 (2) 構造 鋁箔帶之折疊式構造,成品展開倍數為1:2,折疊處以加熱鑽孔之孔緣暫時固定之,折疊之間距為10 cm±1 cm,重疊部分為5 cm±0.5 cm。 (3) 特性 A.拉力強度:在常溫(25 °C±3 °C)時經向為45 kgf/mm2以上,緯向為35 kgf/mm2以上。 B.延伸率:在常溫(25 °C±3 °C)時經向與緯向均應為10%以上。 C.加熱後不得有顯著之顏色變化。 (4) 顏色 應符合契約圖說規定,不得有模糊、漏印或脫色等情形,並應歷久不褪色。 (5) 尺度 未貼鋁箔部分厚度為0.15 mm 以上;貼有鋁箔部分厚度為0.175 mm以上,鋁箔厚度為0.007 mm 以上。總寬度為150 mm 以上。鋁箔寬度為60 mm 以上。 (6) 印刷字體尺度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以每間隔2 m 印刷一組字樣,內容為管線單位名稱、緊急聯絡電話等,字體應鮮明清晰,位置正直,不得有歪斜、模糊、漏印或脫色等情形。字體印刷後應以PE 貼(膜)處理,以保歷久不褪色。 (7) 外觀 應均勻光滑,顏色分布均勻,不得有氣泡、污跡、皺紋、雜質、針孔及色斑等缺陷。 02506 02506-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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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具有柔軟之良質聚乙烯(Polyethylene 簡稱PE)或聚丙烯 (Polypropylene 簡稱PP)為主要成分之經緯線織製成布,中間貼 上印有警示文字之鋁箔帶,再兩面淋貼PE 膜或以PE 淋膜製成。 (2) 構造 鋁箔帶之折疊式構造,成品展開倍數為1:2,折疊處以加熱鑽孔之 孔緣暫時固定之,折疊之間距為10 cm±1 cm,重疊部分為5 cm±0.5 cm。 (3) 特性 A.拉力強度:在常溫(25 °C±3 °C)時經向為45 kgf/mm 2以上,緯 向為35 kgf/mm 2以上。 B.延伸率:在常溫(25 °C±3 °C)時經向與緯向均應為10%以上。 C.加熱後不得有顯著之顏色變化。 (4) 顏色 應符合契約圖說規定,不得有模糊、漏印或脫色等情形,並應歷久 不褪色。 (5) 尺度 未貼鋁箔部分厚度為0.15 mm 以上;貼有鋁箔部分厚度為0.175 mm 以上,鋁箔厚度為0.007 mm 以上。總寬度為150 mm 以上。鋁箔寬 度為60 mm 以上。 (6) 印刷字體尺度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以每間隔2 m 印刷一組字樣,內容為管線 單位名稱、緊急聯絡電話等,字體應鮮明清晰,位置正直,不得有 歪斜、模糊、漏印或脫色等情形。字體印刷後應以PE 貼(膜)處 理,以保歷久不褪色。 (7) 外觀 應均勻光滑,顏色分布均勻,不得有氣泡、污跡、皺紋、雜質、針 孔及色斑等缺陷。 02506 02506-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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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警示帶應埋設於管線上方約40 cm 處。 3.1.2 依契約圖說規定及管線管徑大小,配置適當數量之警示帶平行鋪設。 3.1.3 兩卷警示帶接續處,應重疊鋪設1 m 以上。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以「公尺」計量。若契約項目未列者,則本項工作視為已包括 於契約總價或地下管線項目內。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若契約項目未列者,則本項工作視為已包括於契約總價或地下管線項目單價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平面式警示帶(註明規格) 公尺 折疊式警示帶(註明規格) 公尺 鋁箔折疊式警示帶(註明規格) 公尺 〈本章結束〉 02506 02506-5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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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警示帶應埋設於管線上方約40 cm 處。 3.1.2 依契約圖說規定及管線管徑大小,配置適當數量之警示帶平行鋪設。 3.1.3 兩卷警示帶接續處,應重疊鋪設1 m 以上。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以「公尺」計量。若契約項目未列者,則本項工作視為已包括 於契約總價或地下管線項目內。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 一切人工、材料、機具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若契 約項目未列者,則本項工作視為已包括於契約總價或地下管線項目單價 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平面式警示帶(註明規格) 公尺 折疊式警示帶(註明規格) 公尺 鋁箔折疊式警示帶(註明規格) 公尺 〈本章結束〉 02506 02506-5 KCG V1.0 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