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320 不適用材料
¶ 1. 規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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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320 章 不適用材料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工區內不適用材料之挖除、運輸處理,包括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工區內不適用材料之挖除、運輸處理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3.3 第02220 章--工地拆除 1.3.4 第02231 章--清除及掘除 1.3.5 第02316 章--構造物開挖 1.3.6 第02317 章--構造物回填 1.3.7 第02319 章--選擇材料回填 1.3.8 第02321 章--基地及路幅開挖 1.3.9 第02322 章--借土 1.3.10 第02323 章--棄土 1.3.11 第02331 章--基地及路堤填築 1.3.12 第02336 章--路基整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1777-1 A3252-1 土壤含水量與密度關係試驗法(改良式夯實試驗法) (2) CNS 12387 A3285 工程用土壤分類試驗法 02320 02320-1 KCG V1.0 2008/03
文字內容
第02320 章 不適用材料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工區內不適用材料之挖除、運輸處理,包括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 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工區內不適用材料之挖除、運輸處理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 章--品質管理 1.3.3 第02220 章--工地拆除 1.3.4 第02231 章--清除及掘除 1.3.5 第02316 章--構造物開挖 1.3.6 第02317 章--構造物回填 1.3.7 第02319 章--選擇材料回填 1.3.8 第02321 章--基地及路幅開挖 1.3.9 第02322 章--借土 1.3.10 第02323 章--棄土 1.3.11 第02331 章--基地及路堤填築 1.3.12 第02336 章--路基整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1777-1 A3252-1 土壤含水量與密度關係試驗法(改良式 夯實試驗法) (2) CNS 12387 A3285 工程用土壤分類試驗法 02320 02320-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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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相關法規 (1) 廢棄物清理法 (2) 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 (3) 高雄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 (4) 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1.5 資料送審 2. 產品 2.1 材料 指含達有害量之木本、草本及蔓藤類植物或屬於污泥、腐植土及最大乾密度小於1.5 t/m3之不良土壤,依CNS 12387 試驗結果屬於泥炭土(PT)、高塑性有機質土(OH)及低塑性有機質土(OL)材料者,含有重金屬(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八項重金屬)及相關環保單位管制之材料,或其他經工程司認定為不適於作為基礎承載層或填方之材料,皆為不適用之材料,但不包括自然含水量過多經乾燥後仍可適用之土壤。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凡不適用材料,無論係在整地或路堤地區內原地面以下,或在構造物開挖地區內設計高程以下,或其他在契約圖說標明以及經工程司指定範圍內者,應向工程司報備後,予以挖除並運輸處理。 3.1.2 不適用材料之運輸處理應依第02323 章「棄土」規定辦理。 3.1.3 不適用材料移除後所形成之窪坑,應以符合契約圖說或工程司認可之適用材料填補滾壓,壓實度鋪符合第02331 章「基地及路堤填築」及第02317章「構造物回填」規定辦理。 3.1.4 挖除之材料若為垃圾、受污染、含有特殊成份或有毒物質或重金屬,須02320 02320-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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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相關法規 (1) 廢棄物清理法 (2) 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 (3) 高雄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 (4) 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1.5 資料送審 2. 產品 2.1 材料 指含達有害量之木本、草本及蔓藤類植物或屬於污泥、腐植土及最大乾 密度小於1.5 t/m 3之不良土壤,依CNS 12387 試驗結果屬於泥炭土(PT)、 高塑性有機質土(OH)及低塑性有機質土(OL)材料者,含有重金屬(土 壤污染管制標準,八項重金屬)及相關環保單位管制之材料,或其他經 工程司認定為不適於作為基礎承載層或填方之材料,皆為不適用之材 料,但不包括自然含水量過多經乾燥後仍可適用之土壤。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凡不適用材料,無論係在整地或路堤地區內原地面以下,或在構造物開 挖地區內設計高程以下,或其他在契約圖說標明以及經工程司指定範圍 內者,應向工程司報備後,予以挖除並運輸處理。 3.1.2 不適用材料之運輸處理應依第02323 章「棄土」規定辦理。 3.1.3 不適用材料移除後所形成之窪坑,應以符合契約圖說或工程司認可之適 用材料填補滾壓,壓實度鋪符合第02331 章「基地及路堤填築」及第02317 章「構造物回填」規定辦理。 3.1.4 挖除之材料若為垃圾、受污染、含有特殊成份或有毒物質或重金屬,須 02320 02320-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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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特別之物理化學方法或特殊之掩埋處理,其處理方式應符合「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惟3.1.4 項目不屬於本章之範圍。 3.2 檢驗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表 02320-1。 表 02320-1 材料及施工檢驗 名 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方法規範之要求 頻 率 目視懷疑為不適用材不適用 土壤分類 CNS 12387 1.泥炭土(PT) 2.高塑性有機質土料之區域,路基者至少材 料 (OH) 每1,000 m2試驗1 處,3.低塑性有機質土基礎者至少試驗1 處,(OL) 工程司得視實際情況最大乾密度 CNS 11777-1 小於1.5 t/m3 增加之。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以「立方公尺(自然方)」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處理、搬運、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若契約詳細價目表未列本工作項目,則依第02316 章「構造物開挖」、第02321 章「基地及路幅開挖」及第02323 章「棄土」之工作項目計價。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不適用材料 立方公尺(自然方) 〈本章結束〉 02320 02320-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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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特別之物理化學方法或特殊之掩埋處理,其處理方式應符合「廢棄物 清理法」規定,惟3.1.4 項目不屬於本章之範圍。 3.2 檢驗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表 02320-1。 表 02320-1 材料及施工檢驗 名 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方法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目視懷疑為不適用材 不適用 土壤分類 CNS 12387 1.泥炭土(PT) 2.高塑性有機質土 料之區域,路基者至少 材 料 (OH) 每1,000 m 2試驗1 處, 3.低塑性有機質土 基礎者至少試驗1 處, (OL) 工程司得視實際情況 最大乾密度 CNS 11777-1 小於1.5 t/m 3 增加之。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以「立方公尺(自然方)」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 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處理、搬運、及其他為完成 本項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若契約詳細價目表未列本工作項目,則依第 02316 章「構造物開挖」、第02321 章「基地及路幅開挖」及第02323 章 「棄土」之工作項目計價。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不適用材料 立方公尺(自然方) 〈本章結束〉 02320 02320-3 KCG V1.0 2008/03
¶ 表 1
| 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方法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
| 不適用 材 料 | 土壤分類 | CNS 12387 | 1.泥炭土(PT) 2.高塑性有機質土 (OH) 3.低塑性有機質土 (OL) | 目視懷疑為不適用材 料之區域,路基者至少 每 1,000 m2試驗 1 處, 基礎者至少試驗 1 處, 工程司得視實際情況 增加之。 |
| 最大乾密度 | CNS 11777-1 | 小於 1.5 t/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