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255 臨時擋土樁設施
¶ 1. 規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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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255 章 臨時擋土樁設施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臨時擋土樁之材料、施工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臨時擋土用鋼板樁、鋼管樁、鋼軌樁(I 型鋼)及H 型鋼樁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532 章--開挖臨時覆蓋板及其支撐 1.3.2 第02256 章--臨時擋土支撐工法 1.3.3 第02291 章--工程施工前鄰近建築物現況調查 1.3.4 第02472 章--場鑄水泥砂漿樁 1.3.5 第05090 章--金屬接合 1.3.6 第05091 章--鋼結構銲接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3268 E1008 普通鋼軌 (2) CNS 5083 A2076 H 型鋼樁 (3) CNS 7851 A2109 熱軋鋼板樁 (4) CNS 7934 A2114 鋼管樁 1.4.2 日本工業標準(JIS) JIS A5580 鋼管矢板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 1.5.2 施工計畫 02255 02255-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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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255 章 臨時擋土樁設施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臨時擋土樁之材料、施工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臨時擋土用鋼板樁、鋼管樁、鋼軌樁(I 型鋼)及H 型鋼樁等相關 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532 章--開挖臨時覆蓋板及其支撐 1.3.2 第02256 章--臨時擋土支撐工法 1.3.3 第02291 章--工程施工前鄰近建築物現況調查 1.3.4 第02472 章--場鑄水泥砂漿樁 1.3.5 第05090 章--金屬接合 1.3.6 第05091 章--鋼結構銲接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3268 E1008 普通鋼軌 (2) CNS 5083 A2076 H 型鋼樁 (3) CNS 7851 A2109 熱軋鋼板樁 (4) CNS 7934 A2114 鋼管樁 1.4.2 日本工業標準(JIS) JIS A5580 鋼管矢板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 1.5.2 施工計畫 02255 02255-1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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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送開挖臨時擋土樁之結構計算書、施工方法及施工程序,並詳細說明擬採用開挖臨時擋土樁之型式及工法。 (2) 工作圖上應標明現有之街道、鄰近建築物及構造物之相對位置,內部支撐系統如支柱、橫撐之配置及允許開挖深度,並提供臨時擋土樁設施及支撐構件,配合混凝土澆置及回填作業拆除之順序計畫。 (3) 提供排除現有地下公共管線干擾之方案,應於工作圖上標明與臨時擋土支撐工法有關之公共設施管線正確位置,必要之管線遷移及就地保護工作。 (4) 提供擬採用臨時擋土樁打設順序及使用機具。 (5) 承包商所提送開挖臨時擋土樁之施工計畫,未經工程司核可前,不得進行構造物開挖。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鋼板樁:須符合CNS 7851 規定。 2.1.2 鋼軌樁(I 型鋼):須符合CNS 3268 規定。 2.1.3 H 型鋼樁:須符合CNS 5083 規定。 2.1.4 鋼管樁:鋼管樁本體須符合CNS 7934 規定,接合部位形狀須符合JIS A5580 鋼管矢板規定,銲接須符合第05091 章規定。 2.1.5 場鑄水泥砂漿樁:須符合第02472 章規定。 2.1.6 承包商使用舊品時,舊品材料強度打折,應提出結構計算書經工程司核可方可使用。 3. 施工 3.1 一般規定 擋土設施須符合下列規定 02255 02255-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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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送開挖臨時擋土樁之結構計算書、施工方法及施工程序,並詳細 說明擬採用開挖臨時擋土樁之型式及工法。 (2) 工作圖上應標明現有之街道、鄰近建築物及構造物之相對位置,內 部支撐系統如支柱、橫撐之配置及允許開挖深度,並提供臨時擋土 樁設施及支撐構件,配合混凝土澆置及回填作業拆除之順序計畫。 (3) 提供排除現有地下公共管線干擾之方案,應於工作圖上標明與臨時 擋土支撐工法有關之公共設施管線正確位置,必要之管線遷移及就 地保護工作。 (4) 提供擬採用臨時擋土樁打設順序及使用機具。 (5) 承包商所提送開挖臨時擋土樁之施工計畫,未經工程司核可前,不 得進行構造物開挖。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鋼板樁:須符合CNS 7851 規定。 2.1.2 鋼軌樁(I 型鋼):須符合CNS 3268 規定。 2.1.3 H 型鋼樁:須符合CNS 5083 規定。 2.1.4 鋼管樁:鋼管樁本體須符合CNS 7934 規定,接合部位形狀須符合JIS A5580 鋼管矢板規定,銲接須符合第05091 章規定。 2.1.5 場鑄水泥砂漿樁:須符合第02472 章規定。 2.1.6 承包商使用舊品時,舊品材料強度打折,應提出結構計算書經工程司核 可方可使用。 3. 施工 3.1 一般規定 擋土設施須符合下列規定 02255 02255-2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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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擋土設施須能支持臨時覆蓋板、土壓力、管線設施之載重、裝備、交通及施工之載重,以利永久性構造物之安全及施工,並防止鄰近建築物、構造物及管線設施遭受破壞。 (2) 擋土設施之底部須低於主開挖之底面,足以防止底部土壤之側向及垂直移動。 (3) 桿件須能支撐施工中可能產生之最大載重。 (4) 依第02256 章使用支撐、橫擋及地錨作為開挖臨時擋土樁之水平支撐,支撐須於中間增加適量之水平及垂直固定以防側潰。 3.2 準備工作 3.2.1 臨時擋土樁施工前,應依照契約圖說所示位置放樣。 3.2.2 施打臨時擋土樁前,應先進行探查試挖工作,樁位處如有障礙物,必須事先清除乾淨方可施打。若發現公共管線設施,應通知工程司報請管線單位處理。 3.2.3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依地質狀況選用足夠能量之振動式打樁機、拔樁機或以開挖機附加打樁錘頭設備等施打或拔除臨時擋土樁。 3.2.4 鋼板樁及鋼管樁施打前應詳細檢查,如發現接合部位有彎曲或受損,應妥為整修並將接合部位所附塵垢及其他一切不潔雜物澈底清除。 3.3 施工方法 3.3.1 鋼板樁擋土樁設施 (1) 鋼板樁用於地下構造物為避免周圍發生坍陷,在開挖及構築工作進行時,用以擋土或擋水之用。 (2) 施工要求 A. 打樁周圍30 m 範圍內,如有強度未達0.7fc'之混凝土時,不得打設鋼板樁。 B. 鋼板樁之吊裝應儘量利用樁頂之頂孔勾吊,如因特殊情形須捆紮樁身吊裝時,應在捆紮處加以保護,俾免樁接合部位受損。 C. 鋼板樁施打時須隨時注意其接合部位是否緊密。 D.工地銲接須符合第05091 章規定。 02255 02255-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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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擋土設施須能支持臨時覆蓋板、土壓力、管線設施之載重、裝備、 交通及施工之載重,以利永久性構造物之安全及施工,並防止鄰近 建築物、構造物及管線設施遭受破壞。 (2) 擋土設施之底部須低於主開挖之底面,足以防止底部土壤之側向及 垂直移動。 (3) 桿件須能支撐施工中可能產生之最大載重。 (4) 依第02256 章使用支撐、橫擋及地錨作為開挖臨時擋土樁之水平支 撐,支撐須於中間增加適量之水平及垂直固定以防側潰。 3.2 準備工作 3.2.1 臨時擋土樁施工前,應依照契約圖說所示位置放樣。 3.2.2 施打臨時擋土樁前,應先進行探查試挖工作,樁位處如有障礙物,必須 事先清除乾淨方可施打。若發現公共管線設施,應通知工程司報請管線 單位處理。 3.2.3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依地質狀況選用足夠能量之振動式打 樁機、拔樁機或以開挖機附加打樁錘頭設備等施打或拔除臨時擋土樁。 3.2.4 鋼板樁及鋼管樁施打前應詳細檢查,如發現接合部位有彎曲或受損,應 妥為整修並將接合部位所附塵垢及其他一切不潔雜物澈底清除。 3.3 施工方法 3.3.1 鋼板樁擋土樁設施 (1) 鋼板樁用於地下構造物為避免周圍發生坍陷,在開挖及構築工作進 行時,用以擋土或擋水之用。 (2) 施工要求 A. 打樁周圍30 m 範圍內,如有強度未達0.7fc'之混凝土時,不得 打設鋼板樁。 B. 鋼板樁之吊裝應儘量利用樁頂之頂孔勾吊,如因特殊情形須捆紮 樁身吊裝時,應在捆紮處加以保護,俾免樁接合部位受損。 C. 鋼板樁施打時須隨時注意其接合部位是否緊密。 D.工地銲接須符合第05091 章規定。 02255 02255-3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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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鋼板樁入土深度應依工作圖所示施工,施工過程中如無法打至設計深度時,應請示工程司決定是否繼續施打。 F. 鋼板樁作擋土、擋水應用時,應配合契約圖說裝設支撐、橫檔、角撐、中間柱、回撐橫檔及拉桿等以免因受壓力而傾倒致生意外。 G. 如不允許附近地面產生變位,拔樁時需以填砂並灌水或填1:3水泥砂漿隨拔隨填滿間隙,如危及鄰近構造物或附近地面產生變位之情形時,除應立即停止拔樁工作外,應立即改善並加強安全措施。 (3) 施工方法 A. 進行導溝開挖、設置導軌。 B. 架設並施打鋼板樁,將約20 片鋼板樁沿著導軌先行打入到可以直立之深度為止,豎立時相鄰兩樁須完全聯鎖。 C. 鋼板樁之打設應視施工情況分2~4 次來回打入,以維持打設方向之平直。 D. 重覆B.與C.兩步驟打設鋼板樁,直至全部鋼板樁打設完成為止。在此過程應視實際施打狀況,可調整每批鋼板樁豎立之數量及打入之次數。 3.3.2 鋼管樁擋土樁設施 (1) 鋼管樁用於地下構造物為避免周圍發生坍陷,在開挖及構築工作進行時,用以擋土或擋水之用。 (2) 施工要求 A. 打樁周圍30 m 範圍內,如有強度未達0.7fc'之混凝土時,不得打設鋼管樁。 B. 鋼管樁之吊裝應儘量利用樁頂之頂孔勾吊,如因特殊情形須捆紮樁身吊裝時,應在捆紮處加以保護,俾免樁接合部位受損。 C. 鋼管樁施打時須隨時注意其接合部位是否緊密。 D.工地銲接須符合第05091 章規定。 E. 鋼管樁入土深度應依工作圖所示施工,施工過程中如無法打至設02255 02255-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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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鋼板樁入土深度應依工作圖所示施工,施工過程中如無法打至設 計深度時,應請示工程司決定是否繼續施打。 F. 鋼板樁作擋土、擋水應用時,應配合契約圖說裝設支撐、橫檔、 角撐、中間柱、回撐橫檔及拉桿等以免因受壓力而傾倒致生意外。 G. 如不允許附近地面產生變位,拔樁時需以填砂並灌水或填1:3 水泥砂漿隨拔隨填滿間隙,如危及鄰近構造物或附近地面產生變 位之情形時,除應立即停止拔樁工作外,應立即改善並加強安全 措施。 (3) 施工方法 A. 進行導溝開挖、設置導軌。 B. 架設並施打鋼板樁,將約20 片鋼板樁沿著導軌先行打入到可以 直立之深度為止,豎立時相鄰兩樁須完全聯鎖。 C. 鋼板樁之打設應視施工情況分2~4 次來回打入,以維持打設方 向之平直。 D. 重覆B.與C.兩步驟打設鋼板樁,直至全部鋼板樁打設完成為止。 在此過程應視實際施打狀況,可調整每批鋼板樁豎立之數量及打 入之次數。 3.3.2 鋼管樁擋土樁設施 (1) 鋼管樁用於地下構造物為避免周圍發生坍陷,在開挖及構築工作進 行時,用以擋土或擋水之用。 (2) 施工要求 A. 打樁周圍30 m 範圍內,如有強度未達0.7fc'之混凝土時,不得 打設鋼管樁。 B. 鋼管樁之吊裝應儘量利用樁頂之頂孔勾吊,如因特殊情形須捆紮 樁身吊裝時,應在捆紮處加以保護,俾免樁接合部位受損。 C. 鋼管樁施打時須隨時注意其接合部位是否緊密。 D.工地銲接須符合第05091 章規定。 E. 鋼管樁入土深度應依工作圖所示施工,施工過程中如無法打至設 02255 02255-4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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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深度時,應請示工程司決定是否繼續施打。 F. 鋼管樁作擋土、擋水應用時,應配合契約圖說裝設支撐、橫檔、角撐、中間柱、回撐橫檔及拉桿等以免因受壓力而傾倒致生意外。 G. 如不允許附近地面產生變位,拔樁時須以填砂並灌水或填1:3 水泥砂漿隨拔隨填滿間隙,如危及鄰近構造物或附近地面產生變位之情形時,除應立即停止拔樁工作外,應立即改善並加強安全措施。 (3) 施工方法 A. 架設並施打鋼管樁,將水平長度約10 m 之鋼管樁先行打入到可以直立之深度為止,豎立時相鄰兩樁須完全聯鎖。 B. 鋼管樁之打設應視施工情況分2~4 次來回打入,以維持打設方向之平直。 C. 重覆A.與B.兩步驟打設鋼管樁,直至全部鋼管樁打設完成為止。在此過程應視實際施打狀況,可調整每批鋼管樁豎立之數量及打入之次數。 3.3.3 鋼軌樁(I 型鋼)與H 型鋼樁襯板擋土樁設施 (1) 本施工方法係以鋼軌樁或H 型鋼樁為樁柱,間隔打入土層依開挖作業之進行於樁間嵌入襯板,並填土於其背後之擋土樁設施。 (2) 施工要求 A. 樁柱之規格尺度應依契約圖說規定。 B. 契約圖說未予規定,則襯板以採用杉木或柳安為原則,厚度不小於1.8 cm。 (3) 施工方法 A. 樁柱應依契約圖說規定間隔配置,於吊放打入前樁柱須校正垂直,再利用打樁設備打入地中。 B. 打樁時,由開始至預訂深度或規定之貫入量為止,不得中途停頓,以免因土壤與樁身密接而造成施打困難。 C. 地盤堅硬不易打入時,樁柱尖端應加以補強。 02255 02255-5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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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深度時,應請示工程司決定是否繼續施打。 F. 鋼管樁作擋土、擋水應用時,應配合契約圖說裝設支撐、橫檔、 角撐、中間柱、回撐橫檔及拉桿等以免因受壓力而傾倒致生意外。 G. 如不允許附近地面產生變位,拔樁時須以填砂並灌水或填1:3 水 泥砂漿隨拔隨填滿間隙,如危及鄰近構造物或附近地面產生變位 之情形時,除應立即停止拔樁工作外,應立即改善並加強安全措 施。 (3) 施工方法 A. 架設並施打鋼管樁,將水平長度約10 m 之鋼管樁先行打入到可 以直立之深度為止,豎立時相鄰兩樁須完全聯鎖。 B. 鋼管樁之打設應視施工情況分2~4 次來回打入,以維持打設方 向之平直。 C. 重覆A.與B.兩步驟打設鋼管樁,直至全部鋼管樁打設完成為止。 在此過程應視實際施打狀況,可調整每批鋼管樁豎立之數量及打 入之次數。 3.3.3 鋼軌樁(I 型鋼)與H 型鋼樁襯板擋土樁設施 (1) 本施工方法係以鋼軌樁或H 型鋼樁為樁柱,間隔打入土層依開挖作 業之進行於樁間嵌入襯板,並填土於其背後之擋土樁設施。 (2) 施工要求 A. 樁柱之規格尺度應依契約圖說規定。 B. 契約圖說未予規定,則襯板以採用杉木或柳安為原則,厚度不小 於1.8 cm。 (3) 施工方法 A. 樁柱應依契約圖說規定間隔配置,於吊放打入前樁柱須校正垂 直,再利用打樁設備打入地中。 B. 打樁時,由開始至預訂深度或規定之貫入量為止,不得中途停 頓,以免因土壤與樁身密接而造成施打困難。 C. 地盤堅硬不易打入時,樁柱尖端應加以補強。 02255 02255-5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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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開挖時先以機械挖掘至樁面止,其須嵌入襯板之部分則以人工挖掘。 E. 襯板應配合樁柱打設精度於現場裁切,自開挖面沿樁柱由下而上嵌放,以楔子塞緊並加釘角材、撐桿以防襯板脫落。 F. 嵌放襯板時,每嵌2 片須即於壁背填土。 G. 襯板擋土面如有積水、湧水等現象則在襯板背後裝入麻袋,以防止砂土流失或在背填土內灌入水泥使其堅固。 H. 頂繫梁應依契約圖說規定辦理。 I.為減少附近地面產生變位,拔除樁柱時,須以填砂並灌水或填 1:3 水泥砂漿隨拔隨填滿間隙。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以「公尺」計量,鋼板樁、鋼管樁、鋼軌樁與H 型鋼樁等以水平進行公尺(註明深度)計量。場鑄水泥砂漿樁依第02472 章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臨時擋土樁,鋼板樁(註明規格) 公尺(水平進行) 臨時擋土樁,鋼管樁(註明規格) 公尺(水平進行) 臨時擋土樁,鋼軌樁(註明規格) 公尺(水平進行) 臨時擋土樁,H 型鋼樁(註明規格) 公尺(水平進行) 〈本章結束〉 02255 02255-6 KCG V1.0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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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開挖時先以機械挖掘至樁面止,其須嵌入襯板之部分則以人工挖 掘。 E. 襯板應配合樁柱打設精度於現場裁切,自開挖面沿樁柱由下而上 嵌放,以楔子塞緊並加釘角材、撐桿以防襯板脫落。 F. 嵌放襯板時,每嵌2 片須即於壁背填土。 G. 襯板擋土面如有積水、湧水等現象則在襯板背後裝入麻袋,以防 止砂土流失或在背填土內灌入水泥使其堅固。 H. 頂繫梁應依契約圖說規定辦理。 I.為減少附近地面產生變位,拔除樁柱時,須以填砂並灌水或填 1:3 水泥砂漿隨拔隨填滿間隙。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以「公尺」計量,鋼板樁、鋼管樁、鋼軌樁與H 型鋼樁等以水 平進行公尺(註明深度)計量。場鑄水泥砂漿樁依第02472 章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 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必 需之費用在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臨時擋土樁,鋼板樁(註明規格) 公尺(水平進行) 臨時擋土樁,鋼管樁(註明規格) 公尺(水平進行) 臨時擋土樁,鋼軌樁(註明規格) 公尺(水平進行) 臨時擋土樁,H 型鋼樁(註明規格) 公尺(水平進行) 〈本章結束〉 02255 02255-6 KCG V1.0 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