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洪建造物工程設計講義-第 97–108 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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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4-17東埔蚋溪加勁工法 相片4-18湳仔溝溪加勁工法
(4) 木(竹)樁工法
A、木樁工,圖4-18、相片4-19、4-20
圖4-18 東港溪五魁寮至鐵路橋段木樁工橫斷面示意圖
相片4-19木樁工施工中 相片4-20木樁工完工後
B、竹樁工,圖4-19、相片4-21、4-22
圖4-19 東港溪成德橋至龍東橋段竹樁工橫斷面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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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4-21竹樁工施工中 相片4-22竹樁工完工後
(5) 柳枝工,圖4-20、相片4-23、4-24
圖4-20 卑南溪大興堤防柳枝工與木梢沉床工橫斷面示意圖
相片4-23 柳枝護坡工 相片4-24木梢沉床工
(6)植生工法,圖4-21~4-24
圖4-21 植生護坡工橫斷面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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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22 稻草蓆植生橫斷面示意圖
圖4-23 掛網植生橫斷面示意圖
圖4-24 蜂巢格網植生橫斷面示意圖
5、 堤防後坡未直接面對洪流沖刷,其結構強度可酌降,可考
慮採植生方式設計;如考量生態與固碳需求,甚至可以植
喬、灌木及草地等複層林方式營造。惟如位於具溢岸潛勢
河段,仍應預為籌謀萬一洪水滿岸溢流沖刷後坡時(圖4-
1),仍應具有部分抗水流沖刷能力;或採第二道防線。
(三) 戧台
戧台一般設置於堤高1/3~2/3 處,可培厚堤身增加穩定性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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滲流路徑長;完工後可兼做為巡防道路。
1、 戧台應根據堤坡穩定及維管、排水、施工需求分析確定。
2、 堤高超過 6m 者,宜設置戧台,戧台的寬度不宜小於 宜小於1.5m。
3、 基於堤身防滲需求,戧台以設置於背水邊坡為原則;惟實
務上基於施工機具作業需求,亦可設置於堤前坡。
4、 戧台宜有1:10~1:15 之洩水坡度,以保持戧台良好之排好之排
水;兩端以小截牆收束(如圖4-25)。
洩水坡度
圖4-25 堤防戧台(含兩端收束工)示意圖
(四) 基腳工:
堤防、護岸破壞多因基礎淘刷(如圖4-26)造成,故對基礎之
沖刷應加以防範保護。保護設施主要包括基腳工、護腳工及
護坦工。
圖4-26 堤防、護岸基礎破壞機制圖
(林呈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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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置位置
基腳工設置於堤防、護岸堤坡坡址處,主要功能為直接承
受各種上部載重,並避免水流淘刷基礎與防止堤前坡土方
被淘出,以保護堤身安全。
2、 設置深度
基腳工設置深度應經安定分析及沖刷深度計算(例如本講
義參.一.2.(5)及伍.二.(三).6)參考採用。水衝河段或急
流河川,基腳工深度應配合可能沖刷深度調整,並加設護
坦工保護;非水衝河段如現況仍有足夠寬度高灘地時,為
節省公帑,基腳深度得酌減(水利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建
議:水深3m 以下河段深入河床深度0.5~1m,水深3m 以上
河段深入河床深度1~2m),前端可設置柔性護坦工保護(圖
4-27),或於深水流槽邊設置低水護岸保護高灘地(圖4-
28),可間接保護堤防基腳。
圖4-27 堤腳前設置護坦工保護示意圖
圖4-28 高灘地增設低水護岸保護示意圖
3、 不與坡面工連結
基腳工不宜與坡面工連結。基腳工如與坡面工連結,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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