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下冊)-第七章 生態環境維護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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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下冊)第五篇 設計
第七章生態環境維護設計
5.7.1 基本生態資料蒐集及調查
規劃設計之前,應審視將施工區域有無生態調查資料,如無除可蒐集
附近區域既有之相關資料參考外,必要時進行河川生態調查。
【說明】
1. 生態背景資料是工法設計的基礎,有充分的資料始能創造出適合
植物及各種野生動物生存之水邊環境,是在規劃設計之前應先蒐
集生態資料參考,惟目前國內生態調查資料仍嫌不足,尤其在各
別物種之行為及生活史(包括繁殖季節之掌握)等方面更加匱乏,
對生態系功能之研究更嫌不足。在預定施工區域附近如無相關生
態資料可供參考時,自應即時進行河川生態調查獲取具體資訊
後,再據以辦理設計事宜。
2. 前述生態調查分析宜包括兩部分,一為環境特性調查,二為生物
物種分布調查。
3. 生態資料蒐集完整或生態調查完成後,宜先決定欲保護之目標物
種、確認目標物種之生態環境需求,再以目標物種之生態環境需
求當作設計參數。
4. 台灣地區生物調查網站資料示如附錄五,可供蒐集資料參考。
5.7.2 生態考量之基本原則
為求設計符合生態原則,應確保並重視生物多樣性保育、河川形狀之
多樣化(含流況之多樣化)、生態廊道之暢通、目標物種之妥善保護、
生態基流量之維持及水循環功能不被破壞。
【說明】
水利工程施作後若能創造豐富多樣之河川環境,使其具有自然
河川之多樣化,則能促進形成穩定之生態系;反之,河川形狀如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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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水邊環境條件則趨於單調,其所形成之生態系因生物貧脊而產
生不穩定。另河川不僅從上游連貫到下游,其周邊及水域與陸域間之
連貫與否,都會影響生物的棲息與族群拓展,是在設計上均應加以考
量。
1. 設計時應設法朝創造多樣化之棲地如深潭、淺流、急流、淺瀨、
急瀨或岸邊緩流等流水型態考量,以滿足各類生物之需求。
2. 在確保河川生態廊道及濱溪林帶連續性上,必須顧及上、下游緃
向之連續性、橫斷方向的連續性及主、支流間之連續性。
3. 為維護河川下游生態環境之平衡,規劃設置橫向河防構造物時,
應考量生態基流量之設計。
4. 設計上應重視生物多樣性保育,尤應針對保育類、珍貴稀有或特
有物種等目標物種之生態環境需求多加考量。
5.7.3 設計斷面之生態考量
於設計時儘可能保留河川原有蜿蜒形態,減少直線形式之橫、緃斷面
設計,亦不宜採用一致之標準斷面,以創造多樣性環境。
【說明】
河川蜿蜒蛇行是其本性,因此在河川淤積處會形成河畔林,凹岸
因沖刷水較深是生物聚集最多之處,凸岸因水淺為滯水區,是幼魚覓
食之處,是順河道蜿蜒理應為整治之第一原則。又如不採標準之單一
斷面設計,可因應更多種類之生物棲息或遷移等條件,有利於生物多
樣性保育。
1. 堤防或護岸之坡度應緩坡化(不大於55o),表面粗糙化並具透水
性,材質多樣化、自然化並具多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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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生物物種之生態環境需求
水利工程對生物物種之考量應包括各類物種之生態特性、棲地需求
等,河川環境空間規劃亦應顧及水域、水邊域與陸域等各類物種之不
同實際需求。實務作法上儘量維護既有生態環境為原則。
【說明】
鑒於各類別之物種如魚類、蝦蟹類、兩棲類、爬蟲類等之生態特
性與棲地需求不同,同類中不同物種之需求亦不同,甚至同一物種在
其生活史不同階段之需求亦有所不同,故在實務上,治水工程規劃布
置及河川環境分區規劃,以儘量維護既有生態環境為原則。
5.7.5 其它應特別考量事項
1. 如有寛廣之河幅設法加以保留,並於毗鄰河道之可能腹地規
劃設計水生物之避難空間如徘徊灣池(wander)或靜水域等。
2. 於規劃設計時,儘量設法將河畔林或岸邊現存之樹木(含喬
木及灌木等)加以編號標示後予以保留,並於適當地點設置濱溪
植群帶,以達到生態系保全目的。
3. 疏濬或河道整理時,不宜將整個河道均整平,形成單一之流
水型態,僅須設法將行水區之渠道掘深,避免將原有之沙洲及濱
溪植群完全剷除,以維河川棲地多樣性。
4. 水生物洄游、產卵季節及其它野生動物繁殖季節宜避免施
工,保育類或稀有物種之繁殖期尤應禁絶施工,以減少干擾程度。
5. 施工擾動範圍愈小愈好,亦應禁絶阻斷水流,並須設置臨時
水道,以維生物廊道之暢通。
6. 施工污水應使其排放於事先設置之沈澱池,俟沈澱靜置達符
合排放水標準再行排放於河川,以保護河川生物。
7. 施工後之河床不應以堆土機或其它施工機具將之完全整平,
形成單一之流水型態,不利水生物棲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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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施工所需臨時使用之河床土地或施工便道,應避開河川生態
敏感區或野生動物之繁殖棲所。
9. 河川治理如有改道之情事,宜將舊有河道設法保留供作分洪
道及出水時水生物之避難場所。
5.7.6 生物通道
1. 對於可能阻隔生物遷移與活動之區域或設施,應設置適當之
生物通道,例如魚道之設置;有關魚道的設計,得參考「改善魚類
上溯下降環境的建議」。
2. 生物通道應滿足河域及其周邊各種生物之遷移與活動需求,
必要時得於同一地點設置多道。
3. 生物通道應滿足生物習性,於適當地點、空間尺寸及材料設
置。
【說明】
(1) 河川連接海洋、山區及平原等生態區,其中,以水生與兩棲類動
物,以及濕生植物等最為重要,由於現況河川水域生態資源相當
豐富,於河道治理同時,亦應兼顧生態需求,除消極性不妨礙生
物棲息與移動外,更須營造適合環境,使河域生態更為豐富,而
滿足生態廊道功能。
(2) 長久之計,棲地當然是由大自然而形成,短期之內要形成棲地必
須透過人為模擬自然的方式來恢復生物棲地的基礎。假若河域內
有零星破碎棲地需要連接,則需要規劃兩棲地間的廊道方便生物
遷徙。棲地的設計則須針對河段內有的生物,考慮其特性作為棲
地設計的準則。
(3) 廊道組成:衡量河川自然條件,生物廊道將以深水槽為主軸,向
兩側延伸至水岸區域及高灘,所形成帶狀區域,起至河口至上游
山區之河道範圍,其間包括水道、臨水岸、綠帶、魚道及過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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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小徑等,以及提供生物棲息與停留,或者可作為生態復育之生
物棲地等。
(4) 廊道配置:配合深水槽設置,將於臨水岸邊緣加強植生,並於靠
近水岸適當範圍管制土地使用行為及活動,以避免干擾生態廊
道。由於大部份高灘均逐漸被開發利用,包括河濱公園及農田,
生態干擾與不穩定性高,廊道將設置於水域及水岸區域,其中,
常水水域與臨水護岸為主要廊道,堤防綠帶為次要廊道(如圖
5.6-3)。
(5) 由於河川經整治後,經常形成封閉區域,如何使得經河川生物廊
道到達周邊生態區為另一項重要工作,此部份除利用連接水路與
緩坡堤防外,堤防防汛道路亦須設置生物通路小徑,以確保生物
廊道功能。至於通道斷面與間距,應針對使用動物進行分析評估,
以確定其適用性,避免徒具型式而無功能。
5.7.7 生態構材
1. 河川工材應儘量就地取材,或為自然材質,且為對河域內各種生
物均不具污染及毒性。
2. 河川工料之製造及使用以低耗能、無公害及不破壞環境為原則。
3. 河川工料應對環境友善而利於生物棲息或植生。
4. 河川工料應為低維護或易維護之材質,且不干擾河川自然演替機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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