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上冊)-第三篇 測量|第十一章 規劃成果報告書件及內容格式(2/2)
第 45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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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上冊) 第四篇 規劃
水道治理計畫線及堤防預定線圖劃設自我檢視表
治理計畫名稱:
主辦機關:,日期:
水系主(支)流溪(河)(至 )
編 項目 有(是)無(否) 備註
號
1 是否有開會審查 □ □ 日期______;地點_________;主持
人________
2 斷面樁坐標ㄧ覽表 □ □ 坐標以地政單位之97 坐標為準
3 斷面樁位置佈置ㄧ覽圖 □ □
4 圖籍接續ㄧ覽 指北標示 □ □
圖(送審之規劃 圖籍圖例 □ □
報告及治理計 水流方向標示 □ □
畫報告內所附 縣(市)界、鄉(鎮、市)界、 □ □ 未跨兩縣(市)者免標示縣(市)界
ㄧ覽圖得以A3 段界及地段別標示
紙張大小能容 都市計畫線標示 □ □ 未涉及都市計畫範圍者免標示
納為原則) 匯入之海洋、河川、排水名稱標 □ □
示
支流名稱標示 □ □
治理起、終點標示 □ □
重要道路標示 □ □
重要跨河構造物標示 □ □
ㄧ覽圖比例尺標示 □ □ 不限,以河川圖籍圖幅大小能容納為
原則,支流若亦須公告圖籍,其ㄧ覽
圖及圖號應另製及編號
分幅圖籍編號 □ □
4 地籍、地形圖籍 圖籍名稱、圖號、地段別標示及 □ □ 1. 圖框大小:300mm*400mm
(送審之規劃 圖框縱、橫作標(以地政單位之 2. 紙張大小:360mm*460mm
報告及治理基 坐標為準)標示
本計畫報告內 圖籍比例尺標示 □ □ 標示於圖框外右下角(河川圖籍:
1/2400) 所附之成果
圖籍週邊接續之圖號標示 □ □ 圖,以1/4800
用地範圍是否依已考量利用週邊 □ □ 為原則,得視計
公有地。
畫水道寬大小
滯(蓄)洪池是否已考量利用公有 □ □ 未涉及滯(蓄)洪池者免標示
454 規劃作業檢核表
第 46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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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上冊) 第四篇 規劃
調整之;審查時 地。
張貼之全幅成 公、私有地顏色區分標示(含鄰近 □ □ 公告之地籍圖籍不顯示該圖層
果圖河川圖籍 土地)
1/2400。 左、右岸斷面樁號標示 □ □
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涉及都市計畫 □ □ 未涉及都市計畫範圍者免標示(公告
線之標示 之圖籍不顯示該圖層)
縣(市)界、鄉(鎮、市)界、段界及 □ □
地段別標示
治理起、終點標示 □ □
治理計畫線及堤防預定線標示 □ □ 若涉公告變更,亦應將原公告及本次
待修訂公告者均標示(公告圖籍僅顯
示修訂後圖層)
重要跨河構造物及名稱標示 □ □
水流方向標示 □ □
水利建造物(含堤防、護岸、水 □ □ 待建堤防、房屋、工廠、構造物及護
門、抽水站、攔河堰)標示 岸標示部分,核定或公告時不顯示該
圖層
□河川局□水利規劃試驗所□縣(市)政府審查意見:
核章
□第河川局
規劃單位 縣(市)政府
□水利規劃試驗所
承辦人 承辦人
主辦人
主管課長 課長
副局(處、所) □ 副局長
長 □ 副所長
計畫主持人
局(處、所) □ 局長
長 □ 所長
455 規劃作業檢核表
第 46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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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上冊) 第四篇 規劃
河川水道治理計畫線及堤防預定線劃定說明審查表
審查日期:__________
左岸 右岸
區段 審查結果 區段 審查結果
劃定說明 劃定說明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核章
劃定單位 審查單位
承辦人 □縣市政府□河川局□水利規劃試驗所
副(局、
承辦人
計畫主辦人 處、所)長
課(科) (局、處、
長 所)長
備註:1.左、右岸得依斷面樁號或里程數分區段
2.經實質審查後,劃定範圍有疑義需待討論區段,請於治理計畫審議會議
時為必要之說明以為討論。
456 規劃作業檢核表
第 46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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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上冊) 第四篇 規劃
河川治理基本計畫(修正)(自行檢核/審查)
治理計畫名稱: (第X 次修正)
主辦機關:,日期:
規劃單位檢核
審查 (檢核/審
審核
重點 查)項目 意見說明/檢核項目
意見
1. 規劃報告是 規劃檢討報告規劃單位:。
□是
否經審查會 □核定日期文號(審查通過紀錄文號):
□否
議審查通過。
2. 規劃報告是 □核可函日期文號(審查通過紀錄文號):
行政程
否經審查並 □是
序
經主辦機關 □否
同意。
3. 是否依審查 □是 □已附審查意見辦理情形表。
意見修正。 □否
4. 封面是否符 □是 □已說明水系名稱
合。 □否 □已說明治理計畫內預定公告之起迄名稱(包括主、支流)
5. 目錄章節是 □目錄章節名稱及順序符合規定。
否符合水利
□是
署制定之河
□否
川治理計畫
規定。
6.附圖、表及附 □流域位置圖、□計畫洪峰流量分配圖、□治理計畫水道縱斷面
報告格
件是否齊全。 圖、□治理計畫水道橫斷面圖。
式
□各流量控制點各重現期距洪峰流量表、□主要地點計畫洪水位一
□是
覽表。
□否
□附件一水道治理計畫線及重要工程佈置圖、□附件二水道治理計
畫線及堤防預定線地籍套繪圖、□附件三水道治理計畫線及堤防預
定線地形套繪圖、□附件四計畫洪水到達區域範圍圖。
7.附圖及附件 □已清楚標明各圖重點目的。
□是
是否清楚。 □已依規定格式製作。
□否
□已附指北、比例尺及圖例說明。
8.是否說明清 □是 □已說明相關地理、人文及行政區。
楚流域概況。 □否 □已說明治理權責。
9.是否清楚說 □是 □已說明原公告相關資料。
明修正緣由。 □否 □已說明本次修正緣由。
前言
10.是否清楚說 □是 □已說明修正範圍。
明修正範圍。 □否
11.是否清楚說 □是 □已說明修正項目。
明修正項目。 □否
457 規劃作業檢核表
第 46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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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上冊) 第四篇 規劃
規劃單位檢核
審查 (檢核/審
審核
重點 查)項目 意見說明/檢核項目
意見
12.是否清楚說 □ 已說明流域土地利用
明土地利用 □ 已說明流域集水區水土保持
□是
現況及流域 □ 已說明流域水資源利用
□否
經理 □ 已說明流域坡地保育
□ 已說明其他相關開發計畫
流域概
13.是否清楚說 □ 已說明流域河川水文特性
況 □是
明水文及河
□否
川特性
14.是否清楚說 □ 已說明流域災害潛勢風險及致災原因
□是
明水患潛勢
□否
及致災原因
15.是否清楚說 □ 已說明河川水道暢通洪流課題、水道沖淤變化及泥砂處理課題
□是
明治理課題 □ 已說明市鎮聚落及重要產業保護課題、生態維護課題、河川環
□否
境營造與維護等課題
16.是否清楚說 □ 已說因應流域特性、災害原因研提經理及減災方向
治理基 □是
明流域治理
本方針 □否
基本方針
17.是否清楚說 □ 已說因應河川特性、災害原因研提經理及減災方向
□是
明河川治理
□否
基本方針
18.是否清楚說 □ 已說明主要治理方式(主要河川治理計畫堤防預定線及治理計
□是
明水道治理 畫線劃設之方式及原則)。
□否
計畫
19.是否清楚說 □ 已說明決定之保護標準。
水道治 明主要河段 □ 已說明主要河段各流量控制點計畫洪峰流量。
□是
理計畫 計畫洪峰流 □ 已列表說明各重現期距洪水量。
□否
原則及 量 □ 計畫洪峰流量與規劃報告相符,不符原因:。(不符處是否水
保護標 理重新演算:□是□否)。
準 20.是否清楚說 □ 已說明治理河段內重要地點(如橋粱、匯流口)計畫洪水位。
明主要地點 □ 已依計畫洪峰流量下,決定計畫方案評估成果。
□是
計畫洪水 □ 所附水道縱斷面圖清楚正確(堤頂高符合保護標準、各項圖例
□否
位、計畫水道 符合規定格式範例)。
斷面 所附橫斷面圖清楚並已註明為示意圖。
21.是否清楚說 □ 已說明綜合考量河川特性及災害問題
河川治理 □是
明河川綜合 □ 已說明綜合治理措施(如束洪、導洪、滯洪、分洪…等)等防災
措施 □否
治理措施 措施。
458 規劃作業檢核表
第 46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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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上冊) 第四篇 規劃
規劃單位檢核
審查 (檢核/審
審核
重點 查)項目 意見說明/檢核項目
意見
22.是否清楚說 □ 已說明河川治理措施方案,依河段特性分區或分段工程布置情
明主要河段 形。
治理工程措 □是 □ 需新設或改善部分已整理一覽表(並附於主要工程布置圖內)。
施功能、種 □否 已附符合規定格式之治理計畫重要工程佈置圖。
類、效益及位
置
23.是否清楚說 □ 已說明河川治理非工程措施方案,並依河段特性分區或分段說
明主要河段 □是 明。
治理非工程 □否 □ 已說明未公告治理計畫線時之處理措施。
措施
24.是否清楚說 □ 已說明未佈設工程河段應注意事項及河道內有影響河性之既
明其它計畫 □是 有結構物處理方式
水道重要事 □否 □ 已說明治理措施外尚需注意或辦理其他治理未盡事宜
項
25.是否清楚說 □ 已附符合規定堤防預定線地籍套繪圖。
明計畫洪水 □是 □ 已附符合規定計畫洪水到達區域範圍圖。
到達區域土 □否 □ 已說明計畫洪水到達區域土地利用管制及注意事項。
地利用
26.是否清楚說 □已說明都市計畫應配合事項、有哪些都市計畫及未來可能都市計
明都市及區 □是 畫區位。
域計畫配合 □否 □已說明區域計畫應配合事項、有哪些區域計畫及未來可能區域計
事項 畫。
27.是否清楚說 □已說明現有跨河構造物通洪能力狀況。
明現有跨河 □是 □已針對現有跨河構造物通洪能力狀況列表。
配合措
構造物配合 □否 □已說明主管機關應配合事項。
施
事項
28.是否清楚說 □已說明現有灌溉取水口現況。
明取水及排 □是 □已說明現有排水流入工現況。
水設施之配 □否 □已說明主管機關應配合事項。
合
29.是否清楚說 □已說明中上游開發及植生狀況。
明中上游集 □已說明主管機關應配合事項。
□是
水區水土保
□否
持保育治理
措施之配合
459 規劃作業檢核表
第 46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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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上冊) 第四篇 規劃
規劃單位檢核
審查 (檢核/審
審核
重點 查)項目 意見說明/檢核項目
意見
30.洪水預警與 □已說明治理河段洪水預警系統與緊急疏散避難相關配合措施。
緊急疏散避 □是 □已附緊急疏散避難路線圖,並應說明書圖之用意及對應措施做法
難之配合措 □否
施
31.生態維護或 □已說明水質與水、陸域生態之維護等應注意事項。
□是
保育之配合
□否
措施
32.環境營造之 □是 □已說明河川環境營造之維護等應注意事項。
配合措施 □否
33.河川管理及 □已說明川管理、疏浚、河道整理與計畫河道之配合事項。
□是
工程維護注 □已說明水利法第78 條(應行禁止事項)及水利法第78 條之1(應行
□否
意事項 許可事項)之管理事項。
34.是否清楚說 是否有其他配合事項:□否
□是
明其他配合 □是:
□否
事項
35.是否清楚說 □已說明各河段修正之所對照之相關圖籍號。
水道治
明各河段修
理計畫 □是
正之所對照
修正圖 □否
之相關圖籍
籍
號
36.附件一水道 □ 座標系統:□T.W.D.97 系統、□地籍座標系統。
治理計畫及 □ 底圖種類:□內政部1/5,000 像片基本圖、□內政部1/25,000 地
□是
重要工程布 形圖、□其它:
□否
置圖是否符
□ 堤防預定線以紅線套繪、水道治理計畫線以黃線套繪。
合規定
□ 格式符合規定格式說明及範例。
37.附件二堤防 □ 座標系統:□T.W.D.97 系統、□地籍座標系統。
預定線地籍 □ 以1/2,400 地籍正圖為基本底圖。
套繪圖是否 □是 □ 堤防預定線以紅線套繪,治理計畫線以黃線繪製。
符合規定 附件 □否 □ 格式符合規定格式說明及範例。
□ 是否須拆除民房或其他既有設施:□否、□是:約處。(□已
儘量以工法避免拆除)。
38.附件三堤防 □ 座標系統:□T.W.D.97 系統、□地籍座標系統。
預定線地形 □是 □ 底圖種類:□1/2400 地形、□DTM、□Laida、□其它
套繪圖是否 □否 □ 堤防預定線以紅線套繪、水道治理計畫線以黃線套繪。
符合規定
□ 格式符合規定格式說明及範例。
39.附件四計畫 □是 □ 座標系統:□T.W.D.97 系統、□地籍座標系統。
洪水到達區 □否 □ 計畫洪水到達範圍以藍色斜線間隔方式予以區域著色。
460 規劃作業檢核表
第 46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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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上冊) 第四篇 規劃
規劃單位檢核
審查 (檢核/審
審核
重點 查)項目 意見說明/檢核項目
意見
域範圍圖是 □ 格式符合規定格式說明及範例。
否符合規定
□水利規劃試驗所□河川局□縣(市)政府檢核綜合意見
主 辦 單 位 檢 核
承 辦 人
( 課、科) 長
副所(局、處)長
所( 局、處) 長
461 規劃作業檢核表
第 46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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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上冊) 第四篇 規劃
________河川水道治理計畫線及堤防預定線(修正)劃定說明審查表
審查日期:__________
左岸 右岸
區段 審查結果 區段 審查結果
劃定說明 劃定說明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可 □可
□待討論 □待討論
核章
劃定單位 審查單位
承辦人 □縣市政府□河川局□水利規劃試驗所
副(局、處、
承辦人
計畫主辦人 所)長
課(科)
局長
長
備註:1.左、右岸得依斷面樁號或里程數分區段
2.經實質審查後,劃定範圍有疑義需待討論區段,請於治理計畫審議會議
時為必要之說明以為討論。
462 規劃作業檢核表
第 46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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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上冊) 第四篇 規劃
治理計畫線及堤防預定線圖(修正)劃設自我檢視表
治理計畫名稱:
主辦機關:,日期:
水系主(支)流溪(河)(至 )
編 項目 有(是)無(否) 備註
號
1 是否有開會審查 □ □ 日期______;地點_________;主持
人________
2 斷面樁坐標ㄧ覽表 □ □ 坐標以地政單位之97 坐標為準
3 斷面樁位置佈置ㄧ覽圖 □ □
4 圖籍接續ㄧ覽 指北標示 □ □
圖(送審之規劃 圖籍圖例 □ □
報告及治理計 水流方向標示 □ □
畫報告內所附 縣(市)界、鄉(鎮、市)界、 □ □ 未跨兩縣(市)者免標示縣(市)界
ㄧ覽圖得以A3 段界及地段別標示
紙張大小能容 都市計畫線標示 □ □ 未涉及都市計畫範圍者免標示
納為原則) 匯入之海洋、河川、排水名稱標 □ □
示
支流名稱標示 □ □
治理起、終點標示 □ □
重要道路標示 □ □
重要跨河構造物標示 □ □
ㄧ覽圖比例尺標示 □ □ 不限,以河川圖籍圖幅大小能容納為
原則,支流若亦須公告圖籍,其ㄧ覽
圖及圖號應另製及編號
分幅圖籍編號 □ □
4 地籍、地形圖籍 圖籍名稱、圖號、地段別標示及 □ □ 3. 圖框大小:300mm*400mm
(送審之規劃 圖框縱、橫作標(以地政單位之 4. 紙張大小:360mm*460mm
報告及治理基 坐標為準)標示
本計畫報告內 圖籍比例尺標示 □ □ 標示於圖框外右下角(河川圖籍:
1/2400) 所附之成果
圖籍週邊接續之圖號標示 □ □ 圖,以1/4800
用地範圍是否依已考量利用週邊 □ □ 為原則,得視計
公有地。
463 規劃作業檢核表
第 46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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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技術規範-河川治理篇(上冊) 第四篇 規劃
畫水道寬大小 滯(蓄)洪池是否已考量利用公有 □ □ 未涉及滯(蓄)洪池者免標示
調整之;審查時 地。
張貼之全幅成 公、私有地顏色區分標示(含鄰近 □ □ 公告之地籍圖籍不顯示該圖層
果圖河川圖籍 土地)
1/2400。 左、右岸斷面樁號標示 □ □
治理計畫用地範圍涉及都市計畫 □ □ 未涉及都市計畫範圍者免標示(公告
線之標示 之圖籍不顯示該圖層)
縣(市)界、鄉(鎮、市)界、段界及 □ □
地段別標示
治理起、終點標示 □ □
治理計畫線及堤防預定線標示 □ □ 若涉公告變更,亦應將原公告及本次
待修訂公告者均標示(公告圖籍僅顯
示修訂後圖層)
重要跨河構造物及名稱標示 □ □
水流方向標示 □ □
水利建造物(含堤防、護岸、水 □ □ 待建堤防、房屋、工廠、構造物及護
門、抽水站、攔河堰)標示 岸標示部分,核定或公告時不顯示該
圖層
□河川局□水利規劃試驗所□縣(市)政府審查意見:
核章
□第河川局
規劃單位 縣(市)政府
□水利規劃試驗所
承辦人 承辦人
主辦人
主管課長 課長
副局(處、所) □ 副局長
長 □ 副所長
計畫主持人
局(處、所) □ 局長
長 □ 所長
464 規劃作業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