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581 (暗架)輕型鋼架天花板-施工流程圖(095811篇)(1/2)
第一篇 一級品管增訂 第095811 章 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工程檢查程序及標準桃工095811098511-1 V1.0 2024/02/27
¶ 第095811 章 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工程檢查程序及標準
開始材料表單確認*樣品樣品:施工前承包商各類輕型鋼架天花及鋼料擠型樣品及其配件,應依其實際產品或製作約60cm長度或正方之樣品各3份,且能顯示其質感及顏色者。送核定,並存工地。
1.水平基準線:依施工圖及設計圖規定之平頂高度,將水平基準線彈放於四週牆面及柱面上。
管理項目檢查標準*檢驗停留點合格否(檢查符合再施工)
*檢驗停留點合格放樣
1.水平基準線否(重新放樣)
表單A#安衛查驗點合格否(修正改善)
施工圖套繪
1.設備開口
2.懸吊位置
3.系統組件
1.設備開口:繪製燈具、維修孔、出風口之開口補強
2.懸吊位置:支撐架之間距為90公分。
3.系統組件:清楚標示所有系統組件、
定義或顯示所有支撐細節、燈具連接、側邊側力支撐、隔間支撐、標示容許施工誤差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自主檢查表施工前置作業
1.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每月定期召開協議組織會議(負責人及作業主管)
3.每月工地安衛大會(全體施工人員)
4.每月施工前-勤前教育或工具箱會議
5.每日施工中-巡視紀錄、定時聯合巡視
6. 每日施工後-收工會議安全衛生管理事項檢查暨安全抽查紀錄表材料設備資料送審與進場材料設備資料抽驗詳監造計畫第五章材料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詳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材料設備檢驗與進場備註*檢驗停留點#安衛查驗點選擇性依照工程需求判斷是否需要實施工地安全衛生設施項目之一般查驗,填具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抽查表;會同監造廠商應於危險性較高之作業項目施工前,實施查驗點檢查,填具查驗點抽查表。
工地職業安全衛生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檢查表、查驗點檢查表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材料自主檢查表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材料自主檢查表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材料自主檢查表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自主檢查表圖095811-QCF- 1 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工程施工流程圖1/3
第一篇 一級品管增訂 第095811 章 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工程檢查程序及標準桃工095811098511-2 V1.0 2024/02/27否(重做/重調整)
安裝收邊料
1.收邊條
2.收邊條間距
3.轉角接合處
1.收邊條:以擊釘槍將收邊條固定於四週牆面之水平基準上。
2.收邊條間距:每支收邊料兩端固定一點,中間每30cm間距固定一點。
3.轉角接合處:轉角接合處以45°裁切密接;直線處採用對接方式,接合處不得有縫隙擊扭曲變形。
*檢驗停留點合格A表單管理項目檢查標準安裝吊筋
1.吊筋與牆面距離
2.吊筋間距
3.懸吊長度
4.懸吊方式@1.吊筋與牆面距離:吊筋自牆面5cm開始固定,須調整時,距牆面不得>20cm。
@2.吊筋間距:每隔120cm設有直徑
2.7mm(#12)的鍍鋅鋼線,或每隔150cm設有直徑 3.4mm(#10)的鍍鋅鋼線。
@3.懸吊長度:懸吊長度在 3m時,吊筋建議採三分螺桿。
4.懸吊方式:
4-1.@吊筋在骨架連接處須至少繞3圈,從垂直方向起算,傾斜度不得<1:6(10°)。
4-2.燈具宜固定於天花板或採懸吊加強,承受燈具、設備之額外荷重,應獨立設置吊架,不得與平頂吊架共用成種。
4-3.吊筋不可懸掛於水電空調等管架上。是否需設置地震隔離縫請詳使用解說之施工注意事項3.2.4.9節。
*檢驗停留點合格否(重做/重調整)
安裝暗架平頂之骨架
1.骨架間距
2.骨架平整度
1.骨架間距:間距每90cm一支,最大不得超過120cm,並用吊筋掛住固定。是否需設置地震隔離縫請詳使用解說之施工注意事項
3.2.4.9節。
2.骨架平整度:支撐架與吊筋固結前,先檢查支撐架底端平面之精準度,並做必要之修正及調整,再鎖緊固定之。
*檢驗停留點合格否(重做/重調整)
B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自主檢查表/相片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自主檢查表/相片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自主檢查表/相片備註*檢驗停留點#安衛查驗點選擇性依照工程需求判斷是否需要圖095811-QCF- 2 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工程施工流程圖2/3
第一篇 一級品管增訂 第095811 章 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工程檢查程序及標準桃工095811098511-3 V1.0 2024/02/27板材填縫B
1.接縫填補情形
1.接縫填補情形:無縫設計之板材仍需保留2~3mm之縫隙作為伸縮縫,並填崁AB膠+防裂網+補土至表面無縫為止。
表單檢查標準管理項目*檢驗停留點合格否(重加壓充填)
完成面檢查與清潔
1.完成面清理
1.完成面清理:所有廢棄材料零料、剩餘垃圾等,均應運棄於指定地點,集中貯放及運離工地。
安裝暗架平頂之板片
1.螺絲間距
2.檢修口及燈具基座留設
1.螺絲間距:板片平鋪於暗架下方,螺絲間距不得超過25cm,鎖入深度應在2mm以上。
2.檢修口及燈具基座留設:依施工圖檢查*檢驗停留點合格否(重做/重調整)
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自主檢查表/相片#安衛查驗點合格否(修正改善)
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自主檢查表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自主檢查表/相片備註*檢驗停留點#安衛查驗點選擇性依照工程需求判斷是否需要廠商每日施工前辦理安全衛生自主檢查表,並回報工地主任。
自主檢查查驗點及安全衛生查驗點工地職業安全衛生施工前檢查紀錄表接續其他工項施作圖095811-QCF- 3 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工程施工流程圖3/3
¶ 第095811 章 天花板-暗架工程抽查(驗)程序及標準
桃工095811098511-4 V1.0 2024/02/27
¶ 第095811 章 輕型鋼架天花板-暗架(以矽酸鈣板為例)使用解說:
懸吊式輕鋼架天花板依其組構方式大致可分為明架與暗架兩種,其差別在於明架天花板之支撐骨架顯露於外,且矽酸鈣板分別放在骨架上,取放方便;而暗架天花板之骨架則是隱藏於板材後方,暗架係整張矽酸鈣板與骨架緊固鎖死在一起。
以上「品質管理標準表」、「自主檢查表」為監造計畫參考用表格「內容細項請依契約圖說實際狀況增減」。
職業安全衛生,依據民國110 年2 月22 日修正發布「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須知」第十五點「機關及監造廠商應定期實施工地安全衛生設施項目之一般查驗,委託監造者,機關每月至少督導一次,監造廠商每週至少督導二次;自辦監造者,機關每週至少督導一次。
危險性較高之作業項目,監造廠商應於各作業施工前,實施查驗點檢查。」
本表依照施工規範「第09581 章 輕型鋼架天花板」,施工規範相關章節有「第01330 章--資料送審」、「第01450 章--品質管理」、「第03310 章--結構用混凝土」、「第04061 章--水泥砂漿」、「第04090 章--圬工附屬品」、「第05500 章--金屬製品」、「第09962 章--氟化聚合物塗料」。
送審資料:
一、品質計畫及施工計畫
1.5 資料送審要求「施工計畫」及「品質計畫」內容應包含第1.5.1 節要求「品質計畫」、第1.5.2 節要求「施工計畫」、第1.5.3 節要求「施工製造圖」。
二、材料及設備送審:
¶ 1 協力廠商資料
施工規範未規定協力廠商資料。
¶ 2 型錄
第1.6.2 節要求「提送供料或製造廠商之出廠證明文件及保證書正本」。
¶ 3 相關試驗報告
規範中材料需符合標準
(1) CNS 776 鋅鉻黃防銹底漆
(2) CNS 1244 熱浸鍍鋅鋼片及鋼捲
(3) CNS 1247 熱浸法鍍鋅檢驗法
(4) CNS 2253 鋁及鋁合金之片、捲及板
(5) CNS 2257 鋁及鋁合金擠型材
(6) CNS 2473 一般結構用軋鋼料
(7) CNS 3290 鋼琴線
(8) CNS 3476 不銹鋼線
(9) CNS 8405 鋁及鋁合金陽極氧化與塗裝複合皮膜
(10)CNS 8499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11)CNS 8507 鋁及鋁合金之陽極氧化膜
(12)CNS 9278 冷軋碳鋼鋼片及鋼帶
(13)CNS 9612 鋁及鋁合金鍛件
(14)CNS 10568 電鍍鍍鋅鋼片及鋼捲
原頁影像(對照用)
¶ 第095811 章 天花板-暗架工程抽查(驗)程序及標準
桃工095811098511-5 V1.0 2024/02/27
(15)CNS 10804 烤漆熱浸鍍鋅鋼片及鋼捲
4.
樣品針對樣品尺寸,本次參照工程會修改為60cm,第1.5.4 節「各類輕型鋼架天花及鋼料擠型樣品及其配件,應依其實際產品或製作約60cm 長度或正方之樣品各 3 份,且能顯示其質感及顏色者。」
¶ 5 其他
¶ 6 驗廠規定
施工規範未規定驗廠(驗廠定義:在下訂單之前對工廠進行審核或評估,確認符合需求才下訂單)。
¶ 7 廠驗
施工規範未規定廠驗 (廠驗定義:廠商訂製材料設備後,經由製造商依所訂製之規格製造成半成品在未組裝出貨前,至工廠裡作品質與規格及功能的相關測試)。
¶ 8 取樣試驗規定
施工規範未規定取樣試驗規定施工注意事項:
另依據內政部111 年6 月14 日台內營字第1110810765 號令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之附錄B(下以附錄B 略稱),適用於一般規則性建築物中懸吊式輕鋼架天花板之耐震工法,摘錄部分內容如下:
3.2.2 節規定「主架和副架須有兩鄰邊固定於牆壁側之收邊材(圖1,A-A, B-B);未固定於另兩鄰接牆壁收邊材之主架與副架,其末端與牆壁須留有1.2 公分的空隙。(圖1,C-C, D-D)」
3.2.4.1 節規定「主架的懸吊線間距,須每隔120 公分設有直徑不小於2.7 公釐(#12)的鍍鋅鋼線,或每隔150 公分設有直徑不小於3.4 公釐(#10)的鍍鋅鋼線。若有其他方式可以證明具有相同耐震效用者,得加大間距。」
3.2.4.2 節規定「連接天花板骨架和上方支撐物(一般為結構體)之垂直懸吊線,在骨架連接處須至少繞3 圈,而與上方支撐物間之連接器則須能承重至少45 公斤。(圖2)」
3.2.4.4 節規定「懸吊線上方不可連接或纏繞於設備物或其他物體。如有他物遮擋,而無法直接懸吊至建築結構體時,須設置吊架。(圖3)」
3.2.4.5 節規定「天花板面積大於100 平方公尺以上,如無結構計算時,為確保天花板系統能束制水平向地震振動,須使用4 條直徑2.7 公釐(#12)的斜拉線,固定在與副架交接處5 公分範圍內的主架上;斜拉鋼線的水平夾角<45 度。此外尚須於主架設置一根垂直桿用以抵抗斜拉線產生的垂直分力,此桿與斜拉線成為斜拉線組。斜拉線在水平面上之投影應互為90 度垂直。斜拉線組之施作間距為360 公分,且第一個設置處須在距離牆壁180 公分內。(圖1,E-E)」
3.2.4.6 節規定「設置於無水平向束制的水管或風管附近的斜拉線組,兩者須相距15 公分以上。」
3.2.4.7 節規定「距離牆壁或天花板不連續面20 公分內,主架和副架的末端均須有直徑2.7 公釐的懸吊線或其他經核可之支撐物。」
3.2.4.8 節規定「斜拉線須固定於結構體與骨架之間。計算斜拉線組之強度時,須以實際設計載重估算,取安全係數2.0,且至少需為90 公斤。」
3.2.4.9 節規定「天花板面積超過250 平方公尺的連續天花板應裝設地震隔離縫,如垂壁之類的高剛度支撐材,使各單元面積小於250 平方公尺,且其邊界應支撐在結構體或全高的隔間牆上;
原頁影像(對照用)
¶ 第095811 章 天花板-暗架工程抽查(驗)程序及標準
桃工095811098511-6 V1.0 2024/02/27每個單元應允許有2 公分的側向振動量而不至於撞擊他物。」
圖1 牆邊第一條懸吊線與45 度斜拉線組之施作(資料來源:「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