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220 屋頂及樓板隔熱-施工規範(1060601.V1)
¶ 第07220 章 屋頂及樓板隔熱
¶ 1 通則
¶ 1.1 本章概要
說明屋頂及樓板隔熱之材料、安裝與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 1.2 工作範圍
1.2.1 依據契約圖示之規定,凡使用於建築物屋頂防水層(或陽台)及樓板上下之玻璃纖維類、礦石纖維類、發泡玻璃類、化工隔熱材類、多孔噴漿類或輕質混凝土類等材質所組成之隔熱層均屬之。
1.2.2 如無特殊規定時,工作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隔熱材本體或切割成板片、
磚塊之型式及其黏著劑、膠帶、固定件、填縫料、其他配件等。
¶ 1.3 相關章節
¶ 1.3.1 第01330 章--資料送審
¶ 1.3.2 第07921 章--填縫材
¶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535泡沫聚苯乙烯隔熱材料
(2) CNS 6919銲接鋼線網及鋼筋網
(3) CNS 7331硬質泡沬橡膠隔熱材料
(4) CNS 7332隔熱-穩態下之熱阻及相關性質測定-熱流計儀器
(5) CNS 10487聚乙烯泡沬塑膠隔熱材料
(6) CNS 12055住宅用玻璃棉隔熱材料
原頁影像(對照用)
1.4.2 國材料及試驗協會(ASTM)
1.4.3 他相關之規定JIS、DIN、UL、BS 等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
1.5.2 施工計畫
1.5.3 施工製造圖包括搭接方式、導水切槽及洩水坡度等之安裝細部及施作細節。
¶ 1.5.4 廠商資料
(1) 材料生產或供應廠商資料及技術文件。
(2) 施工用機具及器材等技術資料。
¶ 1.5.5 樣品
擬採用之屋頂及樓板隔熱製品之樣品3 份。
¶ 1.5.6 實品大樣
除另有規定外或工程司認為必要時,得要求施工承攬廠商製作實品大樣,經核可後方得大批製作。
¶ 1.6 品質保證
依照本章相關準則之規定,提送供料或製造廠商之出廠證明文件及保證書正本。
¶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隔熱材料在貯存及施作期間須妥善保護,並須絕對的保存在乾燥處。若有堆放在屋外的材料,至少須離牆面及地面10cm 以上,並應用防水布或其它防潮材料妥善遮掩。
1.7.2 其儲放場所應有防止火災發生之完善措施。
¶ 1.8 現場環境
原頁影像(對照用)
1.8.1 若採用防水層鋪設在隔熱材料上層之工法施工時:
(1) 其鋪設底面不容許有水漬或水分出現。
(2) 在陰天及雨天中不得施工,已受潮之材料不得使用。
1.8.2 若採用防水層施工鋪設在隔熱材料底層之工法施工時,在已鋪佈完畢並經防水測試後,得在非雨天之任何氣候下均可鋪設隔熱材料,再依契約圖所示在其上鋪設混凝土保護層。
¶ 1.9 維護及保養
1.9.1 若採用防水層鋪設在隔熱材料上層之工法時,已鋪設之隔熱材料不得曝露於室外氣候中,隔熱材料一經鋪設,便須即刻做防水之防護處理。
(1) 在每日完工後所留下之搭接邊緣部分,其隔熱材料須以防水材料將露面之隔熱材邊緣包裹暫時密封,或依契約圖所示處理,第二天開始工作時再拆封,繼續工作。
(2) 已鋪設好之隔熱材料,若有變濕或受潮的情形,須即刻將其移除並補換新乾燥材料。
(3) 已鋪設好之隔熱材料,再做其它部分之屋頂施工時,須隨時小心保護,以免受損。
1.9.2 在防水層先施工鋪設之工法時,施作隔熱材料前,由屋頂防水層之施工廠商負責按工程司認可之方式妥善保護防水層,包括鋪面及建築物牆面的泛水及其他各項工作,或依據設計詳細圖之規定辦理。
¶ 2 產品
¶ 2.1 材料
2.1.1 除另有規定外,所使用材料應符合下述各款之規定。型式、規格、尺寸依契約圖示。
¶ 2.1.2 場鑄隔熱層
(1) 泡沫混凝土覆面層:所需之水泥及水應符合「第03053 章--水泥混
原頁影像(對照用)
凝土之一般要求」之規定,最大粒徑10mm,加入發泡劑使混凝土之氣乾單位重不超過1200kg/m3,泡沬混凝土抗壓強度至少應達140kgf/cm2。
(2) 銲接鋼線網:符合CNS 6919 之規定。
(3) 隔熱板:聚笨乙烯隔熱材料,符合CNS 2535 之規定,厚度如契約圖示,但至少50mm 以上。
(4) 膠帶:依製造商建議。
2.1.3 硬質隔熱材料﹕符合CNS 7331 或10487 之規定。
2.1.4 半硬質隔熱材料:符合CNS 12055 之規定。
2.1.5 黏著劑:依製造廠商建議之防火膠合劑。
2.1.6 固定件:依製造廠商建議之熱浸鍍鋅鋼或不銹鋼製造的固定件。
¶ 3 施工
¶ 3.1 準備工作
¶ 3.1.1 施工準備
(1) 混凝土樓板或整體粉光面層之施工要求標準,應符合乾淨、乾燥、
平滑且無尖銳突出物。若有破損時,應以經核可之材料補平。
(2) 金屬(鋼製)樓板或屋頂板之施工要求標準,應符合牢固、乾燥、
清潔及無突刺狀態。否則須以磨平處理之。
¶ 3.2 施工方法
¶ 3.2.1 硬質隔熱材料之安裝
(1) 置於混凝土樓板時
A. 將隔熱板片與樓版邊緣平行放置,隔熱板表面或底面視需要加以刻痕以配合屋頂曲度。
B. 相鄰層與層之接縫必須相互錯開,不可在同一斷面上。
C. 在屋頂蓋板與垂直面相接處之絕緣材料,須依實際情況做適度之
原頁影像(對照用)
切割,但在所有垂直面泛水處須留下6mm 之距離。
D. 在絕緣材料所有接合面,應有足夠之接合面積,但須注意勿使其變形,依照製造商所列之條件及配合使用廠商推薦之黏著劑,將絕緣材料黏附在樓版上。
E. 並在屋頂之周邊用塑鋼或不銹鋼將其固定。
(2) 置於金屬(鋼製)樓板時
A. 隔熱板片鋪設時,須將其依鋼製樓板表面的之波峰、波谷、凹溝方向平行放置。
B. 將絕緣材料黏附在樓板上,沿屋頂周邊用塑鋼或不銹鋼做扣件。
C. 放置好隔熱材料後,檢查缺口處是否平整、齊一、緊密,用膠帶將交接處黏封。
¶ 3.2.2 半硬質隔熱材料之安裝
(1) 置於混凝土樓板時:除契約圖示特別規定外,不宜使用。
(2) 置於金屬(鋼製)樓板時:隔熱材料應放置在下層構架之上及鋼製樓板或屋頂板之下,依據需要裁切,並使其能平均分攤載重不致變形。
(3) 所有半硬質隔熱材料,均需妥善包裝,以防其纖維散落,混入空氣中傷及人體。
¶ 3.2.3 保護與清潔
完工時,須清除所有多餘之材料及廢物。
(1) 硬質隔熱材料:應依據契約圖示之規定,以混凝土層加以保護
(2) 半硬質隔熱材料:應依據契約圖示之規定,以PVC 或PE 膜加以保護。
¶ 4 計量與計價
本章之工作依契約項目或併入相關章節之適用項目內計量與計價。
〈本章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