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210 鋼筋-施工規範(1140828.V2)(2/3)
H.相鄰鋼筋之續接至少須互相錯開60cm,同一斷面須留延伸之鋼筋所用續接器數量不得大於該鋼筋總量之1/2。
I.續接器續接鋼筋之加工不得採用剪斷或熔斷法,須以鋸床或砂輪切割以保持最終之平整。
J.續接應以扭力板手鎖緊,其扭力值應符合續接器產品建議值。
K.鋼筋經車牙、滾牙或摩擦銲接具有螺紋之接頭,施工時應按該產品之施工說明書予以鎖緊。
L.機械式續接為非螺紋之續接套管,應依製造商訂定之施工說明書予以鎖固。
M.螺紋節鋼筋續接器續接之施工要求
a.螺紋節鋼筋續接器選用應與螺紋節鋼筋之節徑與節距相符合。
b.螺紋節鋼筋續接器施工時,應依鋼筋上預先標記之位置定位,以避免鋼筋轉入之長度不夠。
c.如需要於鋼筋與續接器間注入填充料,應確保填充料注入量是否足夠,以避免產生滑動。
d.利用止動螺帽以扭力板手鎖緊接合,應作標記以確認是否鎖緊。
N.砂漿填充式續接套管之施工要求
a.砂漿填充式續接套管施工時,應確保正確之鋼筋插入長度。填充料應依製造商訂定之施工說明書進行選用及施作。
b.砂漿填充式續接套管之填充料施工前,應先清除套管內異物,以避免填充時產生阻礙。
c.砂漿填充式續接套管之填充料施工時,應確保填充密實飽滿。
d.填充料之試驗及檢查應依製造商訂定之施工說明書辦理。
¶ 3.2.4 鋼筋保護層
(1) 鋼筋保護層厚度,即最外層鋼筋外面與混凝土表面間之淨距離,應按設計圖說之規定辦理,如設計圖說未規定時,可參照下表03210- 辦理。
表03210- 鋼筋保護厚度表板牆梁柱基腳橋墩隧道厚度225mm厚度大於225mm及兩側)
mmmmmmmm不接觸雨水之構造物下202020*404040上202020*404040
| 說 明 | 板 | 牆 | 梁 | 柱 | 基腳橋墩隧道 | ||||
|---|---|---|---|---|---|---|---|---|---|
| 說 明 | 厚度 225mm 以下 | 厚度 大於 225mm | mm | (頂底 及兩 側) mm | mm | mm | mm | mm | |
| 不接觸 雨水之 構造物 | 鋼筋D19 以 下 | 20 | 20 | 20 | *40 | 40 | 40 | ||
| 雨水之 構造物 | 鋼筋D22 以 上 | 20 | 20 | 20 | *40 | 40 | 40 | ||
原頁影像(對照用)
受有風雨侵蝕之構造物下4040404040404040上4550505050505050之構造物65656575657575混凝土直接澆置於土壤或岩層或表面受有5075757575757575與海水接觸之構造物75100100100100100100100物150150150150150150150(CBC)或有關之設計圖。
(2) 為正確保持鋼筋保護層厚度,應以工程司核可之水泥砂漿、金屬製品、塑膠製品或其他經核可之材料將鋼筋墊隔或固定於正確之位置如構造物完成後混凝土將暴露於室外,則上述支墊距混凝土表面15mm 範圍內必須為抗腐蝕或經防腐處理之材料。墊隔水泥砂漿塊之強度至少須等於所澆置混凝土之強度。
(3) 構造物為將來擴建而延伸在外之鋼筋,應以混凝土或其他適當之覆蓋物保護,以防銹蝕,其保護方法應事先徵得工程司之同意。
¶ 3.2.5 接地及陰極保護
特殊構造物鋼筋之接地及陰極保護依設計圖示規定施工。
¶ 3.3 檢驗
¶ 3.3.1 鋼筋之檢驗
(1)鋼筋須附製造廠商檢驗合格報告單,並詳列鋼筋號數、數量及日期,每捆鋼筋須用標籤註明爐號,運抵工地後,施工承攬廠商應會同工程司取樣並依CNS 560 規定檢驗驗,經檢驗合格後始可使用。若因品質不良或輻射污染所致一切損失(例如輻射污染賠償、拆除、重建等工料費用)應由施工承攬廠商負完全責任。
(2)鋼筋組立完成後,應經工程司查驗合格後方可澆置混凝土。但按規定須報請建築主管機關查驗時,應經工程司核可後,由施工承攬廠商申請辦理。
(3)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鋼筋之檢驗項目如表03210- :
| 受有風 雨侵蝕 之構造 物 | 鋼筋D16 以 下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
| 之構造 物 | 鋼筋D19 以 上 | 45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 經常與水或土壤接觸 之構造物 | 65 | 65 | 65 | 75 | 65 | 75 | 75 | ||
| 混凝土直接澆置於土 壤或岩層或表面受有 腐蝕性液體 | 50 | 75 | 75 | 75 | 75 | 75 | 75 | 75 | |
| 與海水接觸之構造物 | 75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受有水流沖刷之構造 物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
| 註:1. *混凝土格柵鋼筋保護層之最小厚度為20mm。 | |||||||||
| 2.若鋼筋防火保護層厚度之規定則須採用較大之值。 | |||||||||
| 3.廠製預鑄混凝土及預力混凝土之鋼筋鋼材保護層另詳建築技術規則 | |||||||||
| (CBC)或有關之設計圖。 | |||||||||
原頁影像(對照用)
表03210- 鋼筋驗項目表名稱檢驗項目依據方法規範要求頻率外觀及物理性質CNS 560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規定化學成分CNS 560以同一爐號、標稱直徑 差未滿 10mm 之鋼筋為 1 組,每組取 1 支試 樣,但同一爐號質量超 過 50t 至 100t 以下者,每組取 2 支,同一 爐 號 質 量超 過 100t 者,每增加 50t( 不足50t,以 50t 計),每組 另加取 1 支。
¶ 3.3.2 鋼筋續接器之檢驗
(1)續接器續接後之外觀檢查應視其續接部位之形狀是否合於規定,對接之鋼筋中心軸是否一致。經檢驗結果判定不合格之續接部位,除不影響強度者得以工程司核可之方法予以適當之修正或改善外,應切斷重新續接。
(2)鋼筋母材拉力試驗:按CNS2111 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法及CNS 2112 金屬材料拉伸試驗試片規定辦理。
(3)續接器續接後之拉力、高塑性反復載重強度試驗結果不合格時,應即停止施工,待再經試驗確認合格經工程司核可後,始可繼續施工。
(4)續接器接合試體必須是以工地實際採用之相同材質及施工方法製成,各項試驗變形量之量測長度為自續接器兩端向外各20m 或鋼筋直徑之 1/2,取大者。量測長度依前述規定若小於 50cm,可於無受壓屈曲之虞時取50cm,且續接器應設於其中央位置。
(5)試驗樣本中若有一個不合格者,則該樣本所代表之數量均視為不合格品,施工承攬廠商可就不合格之試驗項目申請加倍取樣複複驗或退料,若複驗仍不合格應即運離工地,且該批後之各批抽樣數提高為5 個,直至連續3 批樣本均合格再恢復為3 個。
(6)施工承攬廠商應考慮試驗或複驗所需時間,不得因而延誤工期。
(7)為確保品質控制,施工承攬廠商應選用優良產品,該產品若經3 次抽驗仍不合格時,施工承攬廠商應改採其他廠牌之續接器。
(8)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鋼筋續接器之檢驗項目如下表03210- :
| 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方法 | 規範要求 | 頻率 |
|---|---|---|---|---|
| 鋼 筋 | 外觀及物 理性質 | CNS 560 | 應符合契 約圖說之 規定 | 1.同一形狀尺度之鋼 筋,50t 以下者 取 1m 長之試樣 1 支,超過 50t 至 100t 以下者, 取 1m 長之試樣 2 支, 超過 100t 者,每增加 50t(不足 50t,以 50t 計),加取 1m 長之試 樣 1 支。 2.單支:同一形狀、尺度 之每一軋序, 取長度 大於 0.5m 之試樣 1 支。 |
| 化學成分 | CNS 560 | 以同一爐號、標稱直徑 差未滿 10mm 之 鋼筋為 1 組,每組取 1 支試 樣,但 同一爐號質量超 過 50t 至 100t 以下 者,每組取 2 支,同一 爐 號 質 量 超 過 100t 者,每增加 50t( 不足 50t,以 50t 計),每組 另加取 1 支。 |
原頁影像(對照用)
表03210- 鋼筋續接器檢驗項目表名稱檢驗項目依據方法規範要求頻率機械式續接鋼筋母材拉力試驗CNS 2111
1.降伏強度fya≧fy
2. 抗拉強度fua≧1.25fy且≧fu
3.伸長率εua≧εu同一批鋼筋取一組,每組至少三個。
單向拉伸及滑動試驗CNS15560本章之第2.2.2 款每滿200 個300 個取樣1 個,但各號數續接器至少取樣3 個。
高塑性反復負載試驗CNS15560本章之第2.2.2 款未滿2,000 個時,取樣1 組或檢附試驗合格報告。2,000 個以上時,每滿2,000 個取樣1 組3個銲道目視檢測CNS13021依規範之要求該批對銲銲道接頭拉伸試驗或彎曲試驗CNS12455CNS12676銲道非破壞檢測CNS13020CNS12618依規範之要求該批對銲續接數之25%
3.3.3 若試驗結果不合格時,應即停止施工更換材料或改善施工方法,俟再經試驗確認合格後,始可繼續施工。
3.3.4 鋼筋排紮組立完成後,應經工程司查驗合格後方可澆置混凝土。但按規定須報請當地工務機關查驗時,應經工程司核可後,由承包商負責隨時前往申請辦理。
¶ 3.4 許可差
¶ 3.4.1 鋼筋加工及排置之許可差如下:
(1) 鋼筋加工之許可差如下:
剪切長度:±25mm梁內彎起鋼筋高度:+0,-12mm肋筋、橫箍、螺旋筋之總尺度:±12mm
| 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方法 | 規範 要求 | 頻率 |
|---|---|---|---|---|
| 機 械 式 續 接 | 鋼筋母材 拉力試驗 | CNS 2111 | 1.降伏強度fya≧fy 2. 抗拉強度 fua≧1.25fy 且 ≧fu 3.伸長率εua≧εu | 同一批鋼筋取一組,每組至少 三個。 |
| 械 式 續 接 | 單向拉伸 及滑動試 驗 | CNS 15560 | 本章之第2.2.2 款 | 每滿200 個300 個取樣1 個, 但各號數續接器至少取樣3 個。 |
| 高塑性反 復負載試 驗 | CNS 15560 | 本章之第2.2.2 款 | 未滿2,000 個時,取樣1 組或 檢附試驗合格報告。2,000 個以 上時,每滿2,000 個取樣1 組3 個 | |
| 對 銲 續 接 | 銲道目視 檢測 | CNS 13021 | 依規範之要求 | 該批對銲銲道 |
| 對 銲 續 接 | 接頭拉伸 試驗或彎 曲試驗 | CNS 12455 CNS 12676 | 依規範之要求 | 每滿200 個對銲接頭為一批, 每批取樣1 個,但每一主鋼筋 及箍筋稱號各至少取樣1 組3 個 |
| 接 | 銲道非破 壞檢測 | CNS 13020 CNS 12618 | 依規範之要求 | 該批對銲續接數之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