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分類:道路工程/建築工程(共用原件)
收錄文件:03210 鋼筋-施工抽查標準(032102篇;1140828.V3)(1/2)
來源核對:2026-08-29,兩個官方目錄均列有本原件。兩入口附件位元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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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032102032102-1 V3.0 2025/08/28表032102-M-1 鋼筋工程材料設備送審標準表/設備名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 備材料資料送審協力(材料)
廠商送審依品質計畫製作綱要制訂下列表:
1.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
2.材料設備檢(試)驗管制總表
3.材料設備送審表。
4.須符合CNS 560鋼筋混凝土用鋼筋之規定。銲接用鋼筋應採用SD420W或S機械結構用碳鋼鋼管280W。
5.墊塊強度需不小於該結構物混凝土強度。
6.鋼筋機械式續接組件材料證明工程會品管班教材第七章鋼筋、模板、混凝不定期文件審閱施工前一次修正後重新提送鋼筋檢驗取樣時機,依加工場所分別設置:
□工地現場加工鋼筋加工係於工地現場加工,於鋼筋未加工前,於工地現場依鋼筋號數及檢驗頻率進行隨機取樣。
□加工廠加工應檢討柱主筋端部鋼筋形式□標準彎鉤之錨定工法□以錨頭取代標準彎鉤鋼筋出場檢驗報告不定期文件審閱施工前一次該批材料退料
| 材料 /設 備名 稱 | 管理 項目 | 抽查標準 | 抽 查 時 機 | 抽 查 方 法 | 抽 查 頻 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方式 | 管理紀錄 | 備 註 |
|---|---|---|---|---|---|---|---|---|
| 材料 資料 送審 | 協 力 ( 材 料 ) 廠 商 送審 | 依品質計畫製作綱要制訂下列表: 1.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 2.材料設備檢(試)驗管制總表 3.材料設備送審表。 4.須符合CNS 560鋼筋混凝土用鋼筋 之規定。銲接用鋼筋應採用SD420W 或S機械結構用碳鋼鋼管280W。 5.墊塊強度需不小於該結構物混凝 土強度。 6.鋼筋機械式續接組件材料證明 工程會品管班教材第七章鋼筋、模板、混凝 土施工2.1.3 品質計畫製作綱要 第五章 | 不 定 期 | 文 件 審 閱 | 施 工 前 一 次 | 修正 後重 新提 送 | 材料設備 送審管制 總表 | |
| 鋼筋檢驗取樣時機,依加工場所分 別設置: □工地現場加工 鋼筋加工係於工地現場加工,於鋼 筋未加工前,於工地現場依鋼筋號 數及檢驗頻率進行隨機取樣。 □加工廠加工 鋼筋取樣應於鋼筋材料加工完畢,未 出廠前;依鋼筋號數及檢驗頻率進行 隨機取樣。對於取樣減少之鋼筋數 量,應加工補足後再出廠。 | ||||||||
| 應檢討柱主筋端部鋼筋形式 □標準彎鉤之錨定工法 □以錨頭取代標準彎鉤 | ||||||||
| 鋼筋 出場 檢驗 報告 | 鋼筋應檢附鋼筋出廠檢驗報告,其檢 驗項目應包括外觀、機械性質、化學 成分,須符合CNS560。若供料商有正 字標記證書,得免辦理出廠檢驗。 工程管字第09700385770號 | 不 定 期 | 文 件 審 閱 | 施 工 前 一 次 | 該批 材料 退料 | 材料設備 送審管制 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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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032102032102-2 V3.0 2025/08/28/設備名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 備材料資料送審鋼筋輻射性文件審閱施工前一次該批材料退料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材料表單*施工前文件審閱施工前1次檢查符合再施工鋼筋工程材料自主檢查表施工製造圖等資料送審材料送審將鋼筋之加工、組立及續接等施工製造圖送請工程司核可。
(桃)第03210 章1.5*施工前文件審閱1次不得施作,修正後重新提送料設備送審表/核備文函/鋼筋試驗報告工資格合格證明書如有電銲工作時,應附電銲工的資格合格證明書。
(桃)第03210 章1.5.7文件審閱施工前一次重新補件或更換合格人選電銲工資格合格證明書/鋼筋工程自主檢查表
| 材料 /設 備名 稱 | 管理 項目 | 抽查標準 | 抽 查 時 機 | 抽 查 方 法 | 抽 查 頻 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方式 | 管理紀錄 | 備 註 |
|---|---|---|---|---|---|---|---|---|
| 材料 資料 送審 | 鋼筋 輻射 性 | 應附鋼筋無輻射污染證明。 | 不 定 期 | 文 件 審 閱 | 施 工 前 一 次 | 該批 材料 退料 | 材料設備 送審管制 總表 | |
| 材料 表單 確認 | 詳鋼筋工程材料設備檢(試)驗管制 總表及材料自主檢查表,檢查符合方 可施工。 | * 施 工 前 | 文 件 審 閱 | 施 工 前 1 次 | 檢查 符合 再施 工 | 鋼筋工程 材料自主 檢查表 | ||
| 施工 製造 圖等 資料 送審 | 材料 送審 | 將鋼筋之加工、組立及續接等施工 製造圖送請工程司核可。 (桃)第03210 章1.5 | * 施 工 前 | 文 件 審 閱 | 1 次 | 不得 施 作, 修正 後重 新提 送 | 料設備送 審表/核 備文函/ 鋼筋試驗 報告 | |
| 電銲 工資 格合 格證 明書 | 如有電銲工作時,應附電銲工的資 格合格證明書。 (桃)第03210 章1.5.7 | 不 定 期 | 文 件 審 閱 | 施 工 前 一 次 | 重新 補件 或更 換合 格人 選 | 電銲工資 格合格證 明書/鋼 筋工程自 主檢查表 | ||
| *為抽驗停留點(或註明:抽查時機內除標示為「不定期」外,餘皆為抽驗停留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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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032102032102-3 V3.0 2025/08/28表032102-S-1 鋼筋工程施工抽查標準表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鋼筋標示鋼筋材料皆須依CNS 560 規定標示:
1.國碼: [ TW ]
2.製造廠商名稱(或其商標): [ TH ]
3.鋼種符號、標示代號:
[ SD280W ]
4.驗證登錄號碼: [ C1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5.可銲鋼筋鋼種符號、標示代號含W者。
*材料進場時目視每批退料請廠商重送鋼筋工程材料設備品質抽驗紀錄表/相片鋼筋外觀檢驗進場現場查驗
1.量測鋼筋標稱號徑、尺度、節之度,是否符合CNS560 之尺度規定。
(CNS560 表3)
範例:[32]mm(±1mm)
a.[ ]mm(±[ ]mm)
b.[ ]mm(±[ ]m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2.鋼筋外形應整齊,兩端切齊,不得有不利使用之缺陷。
3.表面之浮銹使用前應去除乾淨,銹蝕嚴重者不得使用。
*材料進場時目視、
游標卡尺每批該批材料退料半徑、
彎鉤角度及許可差*材料進場時以尺丈量每次加工時重新加工鋼筋工程材料設備品質抽驗紀錄表/相片*材料進場時目視及量尺每施工單元重新加工鋼筋最小彎曲內直*材料進場時每單元重新加工
| 施工流 程 | 管理 項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 查 方 法 | 抽 查 頻 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方式 | 管理 紀錄 | 備 註 |
|---|---|---|---|---|---|---|---|---|
| 材料 | 鋼筋 標示 | 鋼筋材料皆須依 CNS 560 規定標示: 1.國碼: [ TW ] 2.製造廠商名稱(或其商標): [ TH ] 3.鋼種符號、標示代號: [ SD280W ] 4.驗證登錄號碼: [ C1 ]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5.可銲鋼筋鋼種符號、標示代號含 W 者。 | *材 料進 場時 | 目 視 | 每 批 | 退料 請廠 商重 送 | 鋼筋 工程 材料 設備 品質 抽驗 紀錄 表/ 相片 | |
| 鋼筋 外觀 檢驗 | 進場現場查驗 1.量測鋼筋標稱號徑、尺度、節之 度,是否符合 CNS560 之尺度規定。 (CNS560 表 3) 範例:[32]mm(±1mm) a.[ ]mm(±[ ]mm) b.[ ]mm(±[ ]m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2.鋼筋外形應整齊,兩端切齊,不得 有不利使用之缺陷。 3.表面之浮銹使用前應去除乾淨,銹 蝕嚴重者不得使用。 | *材 料進 場時 | 目 視 、 游 標 卡 尺 | 每 批 | 該批 材料 退料 | |||
| 彎曲 半 徑、 彎鉤 角度 及許 可差 | 應符合規範及設計圖說要求。 1. #[ ]@[ ]cm。錨碇長度 [ ]cm;彎鉤長度[ ]cm;彎鉤角 度[ ]°;彎曲半徑[ ]cm。 2. #[ ]@[ ]cm。錨碇長度 [ ]cm;彎鉤長度[ ]cm;彎鉤角 度[ ]°;彎曲半徑[ ]cm。 鋼筋末端彎鉤若改採擴頭竹節鋼筋取 代標準彎鉤,則應符合ASTM A970附錄 A1之HA級擴頭尺度。 (抽查前填入施工抽查紀錄表) | *材 料進 場時 | 以 尺 丈 量 | 每 次 加 工 時 | 重新 加工 | 鋼筋 工程 材料 設備 品質 抽驗 紀錄 表/ 相片 | ||
| 鋼筋加工許可差,應符合規範及設計 圖說要求: 1.剪切長度及其他彎轉:±25mm 2.肋筋、橫箍、螺旋筋之總尺度:±12mm 3.梁內彎起鋼筋高度:+0,-12mm 第03210 章 3.4.1 | *材 料進 場時 | 目 視 及 量 尺 | 每 施 工 單 元 | 重新 加工 | ||||
| 鋼筋 最小 彎曲 內直 徑 | D10~D25:鋼筋直徑之 6 倍。 D29~D36:鋼筋直徑之 8 倍。 D39 以上:鋼筋直徑之 10 倍。 (桃)第03210 章表 03210-2 | *材 料進 場時 | 量 測 | 每 單 元 | 重新 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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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032102032102-4 V3.0 2025/08/28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擴頭鋼筋尺*材料進場時目視、
游標卡尺每批該批材料退料鋼筋工程材料設備品質抽驗紀錄表/相片參考圖進場堆置以尺丈量每批墊塊高度及堆置場所防表面檢查目視每單元重新清潔鋼筋工程材料設備品質抽驗紀錄表/相片/施工圖材料分類主筋 依施工圖,分柱、梁、牆、板。
目視每單元重新加工箍筋 依施工圖,分柱、梁、牆、板。
目視每單元重新加工繫筋 依施工圖,分柱、梁、牆、板。
目視每單元重新加工安全衛生查驗點工地職業安全衛生督導*施工前目視1次針對缺失改善至標準安全衛生查驗點檢查表施工中鋼筋表面處理鋼筋表面處理無銹蝕、油污、水泥漿等雜物。
不定目視每施工單元表面雜物清除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
| 施工流 程 | 管理 項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 查 方 法 | 抽 查 頻 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方式 | 管理 紀錄 | 備 註 | |
|---|---|---|---|---|---|---|---|---|---|
| 材料 | □擴 頭鋼 筋尺 寸 | □擴頭竹節鋼筋 1.擴頭接合處直徑>鋼筋直徑1.5 倍 2.擴頭接合處延伸至 T 頭≦鋼筋直徑 2 倍 | *材 料進 場時 | 目 視 、 游 標 卡 尺 | 每 批 | 該批 材料 退料 | 鋼筋 工程 材料 設備 品質 抽驗 紀錄 表/ 相片 | 參 考 圖 03210-3 | |
| 進場 堆置 | 進場鋼筋必須墊高至少10 cm以上,防 止鋼筋污染及銹蝕。 | 不定 期 | 以 尺 丈 量 | 每 批 | 改善 墊塊 高度 及堆 置場 所防 護 | ||||
| 施 工 前 | 表 面 檢 查 | 清潔 | 加工前應將鋼筋表面之浮銹、油脂、 汙泥、油漆及其他有害物質清除乾 淨。 | 不定 期 | 目 視 | 每 單 元 | 重新 清潔 | 鋼筋 工程 材料 設備 品質 抽驗 紀錄 表/ 相片 /施 工圖 | |
| 材 料 分 類 | 主筋 | 依施工圖,分柱、梁、牆、板。 | 目 視 | 每 單 元 | 重新 加工 | ||||
| 箍筋 | 依施工圖,分柱、梁、牆、板。 | 目 視 | 每 單 元 | 重新 加工 | |||||
| 繫筋 | 依施工圖,分柱、梁、牆、板。 | 目 視 | 每 單 元 | 重新 加工 | |||||
| 安全衛 生查驗 點 | 工地 職業 安全 衛生 督導 | 會同廠商應於危險性較高之作業項目 施工前,實施查驗點抽查,填具查驗 點抽查表。 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 生須知第十五點 | *施 工前 | 目 視 | 1 次 | 針對 缺失 改善 至標 準 | 安全 衛生 查驗 點檢 查表 | ||
| 施 工 中 | 鋼 筋 表 面 處 理 | 鋼筋 表面 處理 | 無銹蝕、油污、水泥漿等雜物。 | 不定 期 | 目 視 | 每 施 工 單 元 | 表面 雜物 清除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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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032102032102-5 V3.0 2025/08/28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施工中鋼筋組立(各構件共通)
鋼筋排置及許可差*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每施工單元調整修正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施工圖鋼筋排置及許可差應符合圖說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垂直鋼筋配置:#[ ]@ [ ]cm(-6mm)[ ]支數水平鋼筋配置:# [ ]@ [ ]cm(-6mm) [ ]支數*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每施工單元調整修正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鋼筋排置許可差,應符合規範及設計圖說要求:
1.鋼筋最小間距:-6mm
2.梁、柱內鋼筋之橫向位置及構材深度等於或小於 20cm 者:±6mm
3.構材深度大於 20cm 而不超過 60cm者:±12mm
4.構材深度大於 60cm者:±25mm。
*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每施工單元調整修正鋼筋開口及角隅處鋼筋排置於開口及角隅處加有補強筋。
#[ ] @ [ ]cm [ ]支數(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鋼筋組立後目視及量尺每施工單元調整修正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
1.保護層厚度應按契約圖說之規定辦理,如契約圖說未規定時可參照規範
¶ 第03210章表 03210-3 鋼筋保護層厚
度表辦理。
2.保護層之許可差±6mm。
*封模前以尺丈量每單元調整保護層厚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
| 抽 抽 不合 施工流 管理 抽查 查 查 格之 管理 備 抽查標準 程 項目 時機 方 頻 處理 紀錄 註 法 率 方式 | |||||||||
|---|---|---|---|---|---|---|---|---|---|
| 鋼 筋 組 立 施 ( 工 各 中 構 件 共 通 ) | 鋼筋 排置 及許 可差 | 依施工圖,檢查主筋號數、支數、間距、 位置,並於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每 施 工 單 元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施 工圖 | ||
| 施 工 中 | 鋼 筋 組 立 ( 各 構 件 共 通 ) | 鋼筋 排置 及許 可差 | 應符合圖說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 格。 垂直鋼筋配置:#[ ]@ [ ]cm(- 6mm)[ ]支數 水平鋼筋配置:# [ ]@ [ ]cm(- 6mm) [ ]支數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每 施 工 單 元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 施 工 中 | 組 立 ( 各 構 件 共 通 ) | 排置 及許 可差 | 鋼筋排置許可差,應符合規範及設計 圖說要求: 1.鋼筋最小間距:-6mm 2.梁、柱內鋼筋之橫向位置及構材深 度等於或小於 20cm 者:±6mm 3.構材深度大於 20cm 而不超過 60cm 者:±12mm 4.構材深度大於 60cm者:±25mm。 第03210章 3.4.1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每 施 工 單 元 | 調整 修正 |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鋼筋 開口 及角 隅處 | 鋼筋排置於開口及角隅處加有補強 筋。 #[ ] @ [ ]cm [ ]支數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工程施工查核作業參考基準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及 量 尺 | 每 施 工 單 元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 保護 層厚 度 | 1.保護層厚度應按契約圖說之規定辦 理,如契約圖說未規定時可參照規範 第03210章表 03210-3 鋼筋保護層厚 度表辦理。 2.保護層之許可差±6mm。 第03210章 3.2.4、3.4.1 | *封 模前 | 以 尺 丈 量 | 每 單 元 | 調整 保護 層厚 度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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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032102032102-6 V3.0 2025/08/28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施工中鋼筋組立(各構件共通)
處,並應錯開,不得集中在同一斷面上。
2. 相鄰兩根鋼筋搭接位置不得在同*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銲接固定
1.依「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
5.4.2 節之規定:銲道長[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2.W 表示鋼筋為可焊鋼筋。
3.從事銲接工作(包括點銲)之銲接工應具有合格執照。
*焊接後目視及量尺每處續接位置數量*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續接之扭力標準值*箍筋綁紮前扭力扳手1次應扭至標錨定長度( 含擴頭鋼筋)
依鋼筋標準圖(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鋼筋組立後目視及量測1次重新施作
| 抽 抽 不合 施工流 管理 抽查 查 查 格之 管理 備 抽查標準 程 項目 時機 方 頻 處理 紀錄 註 法 率 方式 | |||||||||
|---|---|---|---|---|---|---|---|---|---|
| 鋼 筋 組 立 施 ( 工 各 中 構 件 共 通 ) | 搭接 位置 | 1. 鋼筋搭接之位置設於應力較小之 處,並應錯開,不得集中在同一斷 面上。 2. 相鄰兩根鋼筋搭接位置不得在同 一斷面上 3. 至少相距 25 倍直徑以上。第03210 章 3.2.3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 相片 | ||
| 施 工 中 | 鋼 筋 組 立 ( 各 構 件 共 通 ) | 搭接 長度 | 1.最小搭接長度不得小於30 cm。 2.#[ ],搭接長度 Ls=[ ]cm(>25D) #[ ],搭接長度Ls=[ ]cm(>25D)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第03210 章3.2.3(1)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 相片 | |
| 施 工 中 | 鋼 筋 組 立 ( 各 構 件 共 通 ) | 銲接 固定 | 1.依「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 5.4.2 節之規定:銲道長[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2.W 表示鋼筋為可焊鋼筋。 3.從事銲接工作(包括點銲)之銲接 工應具有合格執照。 第03210 章3.2.3(2) | *焊 接後 | 目 視 及 量 尺 | 每 處 | 補銲 接 |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 相片 | |
| 件 共 通 ) | 續接 位置 數量 | 相鄰鋼筋之續接至少須互相錯開 60cm,同一斷面須留延伸之鋼筋所用 續接器數量不得大於該鋼筋總量之 1/2。 第03210 章3.2.3(3)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 相片 | ||
| 續接 之扭 力標 準值 | 扭力值應大於製造商之建議值。 第03210 章2.2.3(3)J □#7≧[ ] kg/m □#8≧[ ] kg/m □#10≧[ ] kg/m | *箍 筋綁 紮前 | 扭 力 扳 手 | 1 次 | 應扭 至標 準 | ||||
| 錨定 長度 ( 含 擴頭 鋼 筋) | 依鋼筋標準圖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及 量 測 | 1 次 | 重新 施作 | ||||
原頁影像(對照用)
桃工032102032102-7 V3.0 2025/08/28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施工中柱鋼筋組立主筋號數、
支數*施工前尺規1次重新施作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主筋偏折加工*封模前量測每處重新加工綁紮固定*封模前目視及量測每處柱基座主筋綁紮*鋼筋組立後目視每處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施工圖搭接/續接位置*封模前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封模前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鋼筋續接器扭力測試*箍筋綁紮前1次調整修正箍筋及繫筋號數*封模前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
| 施工流 程 | 管理 項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 查 方 法 | 抽 查 頻 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方式 | 管理 紀錄 | 備 註 | |
|---|---|---|---|---|---|---|---|---|---|
| 施 工 中 | 柱 鋼 筋 組 立 | 主筋 號 數、 支數 | #[ ]共[ ]支。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施 工前 | 尺 規 | 1 次 | 重新 施作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主筋 偏折 加工 | 斜度<1:6(9.4°)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第13.7.1.1節 | *封 模前 | 量 測 | 每 處 | 重新 加工 | ||||
| 綁紮 固定 | 使用#20*300mm 鐵絲,如鋼筋交叉點 之間距小於 20 公分,且確能保證鋼筋 無移動變位時,經工程司認可後,可間 隔綁紮;間距>20cm 應逐步綁紮。最小 間距____cm,許可差-6m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目 視 及 量 測 | 每 處 | 確實 綁紮 | ||||
| 柱基 座主 筋綁 紮 | 是否確實綁紮在筏基板上層筋。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每 處 | 確實 綁紮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施 工圖 | |||
| 搭接 /續 接位 置 | □搭接在柱中央淨高 1/2 處。 □D16或較小鋼筋續接位置錯開60cm。 | *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搭接 長度 | 最小搭接長度不得小於 30 cm。[ ] cm。(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鋼筋 續接 器扭 力測 試 | 以扭力扳手抽驗續接器,其扭矩值不 得小於續接性能合格報告紀錄之標稱 值。 1.標稱值: #[ ][ ] kg/m 2. 扭力扳手抽驗值: #[ ][ ] kg/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箍 筋綁 紮前 | 扭 力 扳 手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箍筋 及繫 筋號 數 | □#4、□#[ ]。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原頁影像(對照用)
桃工032102032102-8 V3.0 2025/08/28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施工中柱鋼筋組立柱水平繫筋支數*封模前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繫筋彎鉤及外箍筋配置*封模前目視/量測1次調整改正*封模前目視/量測1次調整改正箍筋間距*封模前目視/量測1次調整改正柱頂主筋收頭□主筋標準彎鉤90°錨定□依施工圖說處理。
*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改正或拆除重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施工圖
| 施工流 程 | 管理 項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 查 方 法 | 抽 查 頻 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方式 | 管理 紀錄 | 備 註 | |
|---|---|---|---|---|---|---|---|---|---|
| 施 工 中 | 柱 鋼 筋 組 立 | 柱水 平繫 筋支 數 | □6 支、□8 支、□[ ]支(檢查前 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繫筋 彎鉤 及外 箍筋 配置 | □外箍筋,兩邊均為 135°彎鉤,綁紮 時彎鉤逐支依序分置於四角,錯開綁 紮。 □繫筋兩端各為 90°、135°彎鉤,綁紮 時左右交錯放置。 | *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改正 | ||||
| 柱箍 筋數 量 | 柱箍筋數量[ ]支。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改正 | ||||
| 箍筋 間距 | 依設計圖間距及數量確實綁紮,最小 間距許可差-6mm 非圍束區:□@10、□@12、□@15、 □@[ ] 圍束區:□@10 、□@12 、□@15 、 □@[ ] 接頭區:□@10 、□@12 、□@15 、 □@[ ] 邊柱/角柱:□@10、□@12、□@15、 □@[ ]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改正 | ||||
| 柱頂 主筋 收頭 | □主筋標準彎鉤 90°錨定 □依施工圖說處理。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改正 或拆 除重 做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施 工圖 | |||
原頁影像(對照用)
桃工032102032102-9 V3.0 2025/08/28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施工中牆鋼筋組立結構牆種類及牆厚*封模前目視/量測1次重新施作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牆筋配筋間距*封模前量測1次重新施作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第一層水平筋*封模前量測1次重新施作第一層垂直筋*封模前量測1次重新施作牆筋交接處補強□L 型轉角□T 型牆□十字型補強且補強4-#4。
*封模前目視/量測1次調整改正開口補強*封模前目視1次調整修正綁紮固定使用#20*300mm 鐵絲,如鋼筋交叉點之間距小於20 公分,且確能保證鋼筋無移動變位時,經工程司認可後,可間隔綁紮;間距>20cm 應逐步綁紮。最小間距____cm,許可差-6m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封模前目視及量測1次調整修正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牆筋端部收頭□180°彎鉤□U 型筋收頭*封模前目視1次調整改正
| 施工流 程 | 管理 項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 查 方 法 | 抽 查 頻 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方式 | 管理 紀錄 | 備 註 | |
|---|---|---|---|---|---|---|---|---|---|
| 施 工 中 | 牆 鋼 筋 組 立 | 結構 牆種 類及 牆厚 | □結構牆[ ]cm □非結構牆[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重新 施作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牆筋 配筋 間距 | 最小間距許可差-6mm,垂直筋# [ ] @ [ ] cm,水平筋 # [ ] @ [ ]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量 測 | 1 次 | 重新 施作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 |||
| 第一 層水 平筋 | 距樓板或梁上[5][ ]cm 範圍內。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量 測 | 1 次 | 重新 施作 | ||||
| 第一 層垂 直筋 | 距柱邊或牆轉角[5][ ]cm 範圍內。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量 測 | 1 次 | 重新 施作 | ||||
| 牆筋 交接 處補 強 | □L 型轉角 □T 型牆 □十字型補強且補強 4-#4。 | *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改正 | ||||
| 開口 補強 | □垂直向 2-#[ ],長度=開口+ 80 cm □水平向 2-#[ ],長度=開口+ 80 cm □斜向2-#[ ],長度=[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目 視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綁紮 固定 | 使用#20*300mm 鐵絲,如鋼筋交叉點 之間距小於 20 公分,且確能保證鋼筋 無移動變位時,經工程司認可後,可間 隔綁紮;間距>20cm 應逐步綁紮。最小 間距____cm,許可差-6m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目 視 及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牆筋 端部 收頭 | □180°彎鉤 □U 型筋收頭 | *封 模前 | 目 視 | 1 次 | 調整 改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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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032102032102-10 V3.0 2025/08/28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施工中安裝柱、
牆筋墊片柱筋墊片*封模前目視/量測1次調整改正或拆除重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牆筋墊片*封模前目視/量測1次調整改正或拆除重
1.保護層厚度應按契約圖說之規定辦理,如契約圖說未規定時可參照規範
¶ 第03210章表 03210-3 鋼筋保護層厚
度表辦理。
2.保護層之許可差±6mm。
¶ 第03210 章 3.2.4、3.4.1
*封模後目視/量測每施工單元調整改正柱、
牆水電配管預埋構件固定
1.結構柱內埋管內徑<5cm。埋管內徑[ ]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2.不得銲接電氣盒於柱主鋼筋上,應焊接於其他鋼筋上後,再綁紮於柱主鋼筋上。
3.牆內配管應鋪設在兩層牆筋之間。
4.柱內埋置及其配件所佔面積不得超過柱斷面積4%。
*封模前目視/量測每施工單元調整修正梁鋼筋組立主筋/ 腰筋號數*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每次調整修正
| 施工流 程 | 管理 項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 查 方 法 | 抽 查 頻 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方式 | 管理 紀錄 | 備 註 | |
|---|---|---|---|---|---|---|---|---|---|
| 施 工 中 | 安 裝 柱 、 牆 筋 墊 片 | 柱筋 墊片 | □每支柱每層樓至少配置[24] [ ] 只墊塊,四面各至少[6] [ ]只。(檢 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置於箍筋,間距約每隔 [150][ ]cm。不可>[180][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改正 或拆 除重 做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牆筋 墊片 | □每隔[1][ ]m 設置 1 處,雙層筋時 並設置寬止筋。 □牆筋内外兩側,上下左右置墊塊一 只,置於水平及垂直鋼筋交叉處。 □單層筋使用直徑[10][ ]cm 之墊 塊;雙層筋用[2][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改正 或拆 除重 做 | ||||
| 保護 層厚 度 | 1.保護層厚度應按契約圖說之規定辦 理,如契約圖說未規定時可參照規範 第03210章表 03210-3 鋼筋保護層厚 度表辦理。 2.保護層之許可差±6mm。 第03210 章 3.2.4、3.4.1 | *封 模後 | 目 視 / 量 測 | 每 施 工 單 元 | 調整 改正 | ||||
| 柱 、 牆 水 電 配 管 | 預埋 構件 固定 | 1.結構柱內埋管內徑<5cm。埋管內徑 [ ]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2.不得銲接電氣盒於柱主鋼筋上,應 焊接於其他鋼筋上後,再綁紮於柱主 鋼筋上。 3.牆內配管應鋪設在兩層牆筋之間。 4.柱內埋置及其配件所佔面積不得超 過柱斷面積 4%。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360 條 | *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每 施 工 單 元 | 調整 修正 | |||
| 梁 鋼 筋 組 立 | 主筋 / 腰 筋號 數 | 主筋□#10□#[ ],腰筋□#5□ #[ ]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每 次 | 調整 修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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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032102032102-11 V3.0 2025/08/28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施工中梁鋼筋組立主筋支數左柱 左中右右柱*鋼筋組立後目視每次調整修正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腰筋(E.F)
主筋搭接位置及長度地梁:
1.上層L/5L 範圍,搭接長度[ ]cm。
(單跨梁)
2.上層L/4L 範圍,搭接長度[ ]cm。
3.下層2L 中央,搭接長度[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大梁(B1F以上):
1.上層L/3L 中央,搭接長度[ ]cm。
2.下層柱邊2D 外,搭接長度[ ]cm。
(左端搭接者,不得再於右端搭接)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小梁:
1.上層L/3L 中央,搭接長度[ ]cm。
2.下層梁邊側L/5 範圍,搭接長度[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主筋偏折*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腰筋 (梁深>[90] [ ] cm)腰筋之間距<梁*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
| 施工流 程 | 管理 項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 查 方 法 | 抽 查 頻 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方式 | 管理 紀錄 | 備 註 | ||||||
|---|---|---|---|---|---|---|---|---|---|---|---|---|---|---|
| 施 工 中 | 梁 鋼 筋 組 立 | 主筋 支數 | 左柱 | 左 | 中 | 右 | 右柱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每 次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上層 | ||||||||||||||
| 加鐵 | ||||||||||||||
| 腰筋 (E.F ) | ||||||||||||||
| 加鐵 | ||||||||||||||
| 下層 | ||||||||||||||
| 主筋 搭接 位置 及長 度 | 地梁: 1.上層L/5L 範圍,搭接長度[ ]cm。 (單跨梁) 2.上層L/4L 範圍,搭接長度[ ]cm。 3.下層2L 中央,搭接長度[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大梁(B1F以上): 1.上層L/3L 中央,搭接長度[ ]cm。 2.下層柱邊 2D 外,搭接長度[ ]cm。 (左端搭接者,不得再於右端搭接)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 ||||||||||||||
| 小梁: 1.上層L/3L 中央,搭接長度[ ]cm。 2.下層梁邊側 L/5 範圍,搭接長度 [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
| 主筋 偏折 | 偏折鋼筋對柱軸偏斜部份須< 1 : 6。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第13.7.1.1 節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腰筋 | (梁深>[90] [ ] cm)腰筋之間距<梁 深/6 及[30] [ ] cm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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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032102032102-12 V3.0 2025/08/28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施工中梁鋼筋組立箍筋位置□箍筋應自相接之其他或柱邊[5][ ]cm 開始排列,特別注意梁柱接頭處之箍筋,應按圖確實綁紮。
□正交及T 字需加做主向箍筋。
□梁主筋搭接區域內箍筋間距≦1/4梁深或[10][ ]cm。
□地梁主筋續接處箍筋應以[10][ ]cm 間距配置綁紮。
□梁底主鋼筋與箍筋每目綁紮(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使用#20*300mm 鐵絲,如鋼筋交叉點之間距小於20 公分,且確能保證鋼筋無移動變位時,經工程司認可後,可間隔綁紮;間距>20cm 應逐步綁紮。最小間距____cm,許可差-6m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鋼筋組立後目視及量測1次調整修正鋼筋墊塊*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墊塊穿梁開口位置*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梁柱接頭排紮梁筋入柱錨定位置( 含擴頭鋼筋)
所有梁筋應錨定於柱筋內>柱斷面[1/2] [ ],尤其邊梁和邊柱之關係,依彎鉤規定辦理。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改正或拆除重鋼筋間隙*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柱箍筋綁紮*鋼筋組立後目視1次
| 抽 抽 不合 施工流 管理 抽查 查 查 格之 管理 備 抽查標準 程 項目 時機 方 頻 處理 紀錄 註 法 率 方式 | |||||||||
|---|---|---|---|---|---|---|---|---|---|
| 梁 鋼 筋 組 立 施 工 中 梁 柱 接 頭 排 紮 | 箍筋 位置 | □箍筋應自相接之其他或柱邊 [5][ ]cm 開始排列,特別注意梁柱 接頭處之箍筋,應按圖確實綁紮。 □正交及T 字需加做主向箍筋。 □梁主筋搭接區域內箍筋間距≦1/4 梁深或[10][ ]cm。 □地梁主筋續接處箍筋應以 [10][ ]cm 間距配置綁紮。 □梁底主鋼筋與箍筋每目綁紮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施 工 中 | 梁 鋼 筋 組 立 | 綁紮 固定 | 使用#20*300mm 鐵絲,如鋼筋交叉點 之間距小於20 公分,且確能保證鋼筋 無移動變位時,經工程司認可後,可間 隔綁紮;間距>20cm 應逐步綁紮。最小 間距____cm,許可差-6m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及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 施 工 中 | 立 | 鋼筋 墊塊 | 梁底通常以[4][ ]cm 水泥塊墊於肋 筋下,自梁兩端30cm 起,每隔1~1.5m 一組,每組左右各一只;側邊每組兩側 及上下各一只,與鋼筋綁紮固定。挑梁 依需要分段設置。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墊塊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工 中 | 穿梁 開口 位置 | 1.開口間距淨間距[2][ ]倍管徑, 且≧距柱面[2][ ]倍梁深。 2.多支穿梁管路,不得上下同一垂直 斷面排列,水平排列間距≧孔徑 [3][ ]倍,且≧[30][ ]cm。 3.管徑≦梁深1/3。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梁 柱 接 頭 排 紮 | 梁筋 入柱 錨定 位置 ( 含 擴頭 鋼 筋) | 所有梁筋應錨定於柱筋內>柱斷面 [1/2] [ ],尤其邊梁和邊柱之關係, 依彎鉤規定辦理。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改正 或拆 除重 做 | |||
| 頭 排 紮 | 鋼筋 間隙 | 此處鋼筋密度較大,應保持各鋼筋間 隙[ ]cm,使混凝土澆置時,粗粒料 得以灌入。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或拆 除重 做 | |||
| 柱箍 筋綁 紮 | 必須按施工圖確實綁紮,不得省略,避 免產生應力破壞。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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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032102032102-13 V3.0 2025/08/28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施工中版、
梁、
牆水電配管預埋構件固定
1.版、梁、牆內埋管及其配件所占深度,其斷面厚≥1/3
2.內徑≤5cm
3.管之間隔≥管徑之3 倍
4.管外保護層≥ 2cm,接觸地面保護層≥4cm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360 條*雙面模板封模前目視/量測每施工單元調整修正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板鋼筋組立板筋搭接位置表*鋼筋組立後目視每次調整修正短向CACDBDCAC基礎板鋼筋搭接位置鋼筋 方向搭接位置*鋼筋組立後目視每次調整修正上層 兩向梁內下層短向B, D長向A, B一般層樓板鋼筋搭接位置上層 短向B, A*鋼筋組立後目視1次調整修正上層 長向A, B下層 兩向梁內板主筋配置*鋼筋組立後目視1次調整修正號數及間距□#3@[ ]□#4@[ ]□#5@[ ]□#6@[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
| 施工流 程 | 管理 項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 查 方 法 | 抽 查 頻 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方式 | 管理 紀錄 | 備 註 | ||||
|---|---|---|---|---|---|---|---|---|---|---|---|---|
| 施 工 中 | 版 、 梁 、 牆 水 電 配 管 | 預埋 構件 固定 | 1.版、梁、牆內埋管及其配件所占深 度,其斷面厚≥1/3 2.內徑≤5cm 3.管之間隔≥管徑之3 倍 4.管外保護層≥ 2cm,接觸地面保護層 ≥4cm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360 條 | *雙 面模 板封 模前 | 目 視 / 量 測 | 每 施 工 單 元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板 鋼 筋 組 立 | 板筋 搭接 位置 表 | 長向 | ||||||||||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每 次 | 調整 修正 | |||||||||
| 短 向 | C | A | C | |||||||||
| D | B | D | ||||||||||
| C | A | C | ||||||||||
| 基礎 板鋼 筋搭 接位 置 | 鋼 筋 | 方向 | 搭接位置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每 次 | 調整 修正 | |||||
| 上 層 | 兩向 | 梁內 | ||||||||||
| 下 層 | 短向 | B, D | ||||||||||
| 長向 | A, B | |||||||||||
| 一般 層樓 板鋼 筋搭 接位 置 | 上 層 | 短向 | B, A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上 層 | 長向 | A, B | ||||||||||
| 下 層 | 兩向 | 梁內 | ||||||||||
| 板主 筋配 置 | □短向外側、□長向內側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號數 及間 距 | □#3@[ ] □#4@[ ] □#5@[ ] □#6@[ ]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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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032102032102-14 V3.0 2025/08/28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施工中板鋼筋組立搭接/Ld長度上層□搭接□Ld 長度#[ ]-[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相片使用#20*300mm 鐵絲,如鋼筋交叉點之間距小於20 公分,且確能保證鋼筋無移動變位時,經工程司認可後,可間隔綁紮;間距>20cm 應逐步綁紮。最小間距____cm,許可差-6m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鋼筋組立後目視及量測1次調整修正彎鉤錨定*鋼筋組立後目視及量測1次調整修正工作馬椅□一般樓板上層筋使用#4 彎製馬椅,與下層筋保護層墊塊放置同一位置。
□筏基板及厚度較大之板,上層筋使用#5~#7 彎製馬椅,間距[1] [ ]m,綁紮固定。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鋼筋組立後目視/量測1次調整修正開口補強*鋼筋組立後目視1次調整修正板筋角隅補強□內側轉角-長向/5<短向/2(同號數同間距,雙層雙向)
□長向/5 及短向/5>120cm 補強□外側轉角2-#5 置於板厚中央*鋼筋組立後目視及量測1次調整修正*鋼筋組立後目視及量測1次調整修正樓板內埋設水電配管管徑<[2.54] [ ]cm,埋管以一排為原則,不得交疊,管距>[5] [ ]cm(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鋼筋組立後目視及量測1次調整修正管外保護層≥ 2cm,接觸地面保護層≥4cm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360 條
| 施工流 程 | 管理 項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 查 方 法 | 抽 查 頻 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方式 | 管理 紀錄 | 備 註 | |
|---|---|---|---|---|---|---|---|---|---|
| 施 工 中 | 板 鋼 筋 組 立 | 搭接 /Ld 長度 | 上層□搭接□Ld 長度 #[ ]-[ ]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相片 | |
| 下層□搭接□Ld 長度 #[ ]-[ ]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
| 綁紮 固定 | 使用#20*300mm 鐵絲,如鋼筋交叉點 之間距小於 20 公分,且確能保證鋼筋 無移動變位時,經工程司認可後,可間 隔綁紮;間距>20cm 應逐步綁紮。最小 間距____cm,許可差-6m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及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彎鉤 錨定 | 上層向下錨定,[ ]板邊梁向下錨定 Ldh,下層梁內錨定,[ ]板向上錨 定。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及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工作 馬椅 | □一般樓板上層筋使用#4 彎製馬椅, 與下層筋保護層墊塊放置同一位置。 □筏基板及厚度較大之板,上層筋使 用#5~#7 彎製馬椅,間距[1] [ ]m, 綁紮固定。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開口 補強 | 1.雙層雙向及斜向補強,斜向補強筋 比主筋大1 號,置於板上下層筋中間。 2.樓板厚度>[20][ ]cm 時,四邊斜 角補強筋各加1 支大主筋1 號之鋼筋。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板筋 角隅 補強 | □內側轉角-長向/5<短向/2(同號數 同間距,雙層雙向) □長向/5 及短向/5>120cm 補強 □外側轉角 2-#5 置於板厚中央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及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鋼筋 墊塊 | 下層筋交叉處,版鋼筋墊塊: #3 鋼筋,間距不可大於60cm。 #4 鋼筋,間距不可大於80 cm。 #5 以上鋼筋,間距不可大於100 cm。 工程會品管班教材第七章鋼筋、模板、混凝土 施工2.1.2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及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樓板 內埋 設水 電配 管 | 管徑<[2.54] [ ]cm,埋管以一排為 原則,不得交疊,管距>[5] [ ]cm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格) | *鋼 筋組 立後 | 目 視 及 量 測 | 1 次 | 調整 修正 | ||||
| 管外保護層≥ 2cm,接觸地面保護層 ≥4cm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360 條 | |||||||||
原頁影像(對照用)
桃工032102032102-15 V3.0 2025/08/28管理項目抽查標準抽查時機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方式管理紀錄備註安全衛生查驗點每週工地職業安全衛生督導實施工地安全衛生設施項目之一般查驗,填具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檢查表。
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須知第十五點*每週督導目視2次/週針對缺失改善至標準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檢查表、
安全衛生查驗點檢查表施工後完成面檢查與維護有無水平移位或垂直變形目視/量測每施工單元調整改正鋼筋工程施工抽查紀錄表/施工清潔與維護目視每施工單元調整改正
| 施工流 程 | 管理 項目 | 抽查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 查 方 法 | 抽 查 頻 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方式 | 管理 紀錄 | 備 註 | |
|---|---|---|---|---|---|---|---|---|---|
| 安全衛 生查驗 點 | 每週工 地職業 安全衛 生督導 | 實施工地安全衛生設施項目之一般查 驗,填具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檢查 表。 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 生須知第十五點 | *每 週督 導 | 目 視 | 2 次 / 週 | 針對 缺失 改善 至標 準 | 一般 性作 業安 全衛 生檢 查 表、 安全 衛生 查驗 點檢 查表 | ||
| 施 工 後 | 完 成 面 檢 查 與 維 護 | 有無 水平 移位 或垂 直變 形 | 依施工圖說位置配置並予固定(圖 號:[ ])。(檢查前量化填入以上空 格) | 不定 期 | 目 視 / 量 測 | 每 施 工 單 元 | 調整 改正 | 鋼筋 工程 施工 抽查 紀錄 表/ 施工 圖 | |
| 清潔 與維 護 | 1.殘餘鋼筋清理,不可放於施工上。 2.與水電工程牴觸部份修整補強。 3.配合監造單位查驗之修補。 4.混凝土澆置時配合維護鋼筋品質。 | 目 視 | 每 施 工 單 元 | 調整 改正 | |||||
| *為抽驗停留點(或註明:抽查時機內除標示為「不定期」外,餘皆為抽驗停留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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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032102032102-16 V3.0 2025/08/28表032102-MS -1 鋼筋工程 (材料/設備)抽驗管理標準表名稱 抽驗項目 抽驗標準 抽查時機 抽查方法抽查頻率不合格之處理管理紀錄 備外觀及物理性質取樣送實驗室,其檢驗方法應符合CNS 560。
* 每批材料使用前取樣試驗並試驗報告確認取1m 長,同尺度<50t 1支,50t 至<100t 取2 支,≥100t 不足50t,以50t 計加取樣1 支。
該批材料退料TAF 試驗報告、材料自主檢查表化學成分 取樣送實驗室,其檢驗方法應符合CNS 560* 每批材料使用前取樣試驗並試驗報告確認同一爐號、標稱直徑 差未滿 10mm 之鋼筋為 1 組,每組取 1 支試 樣,但同一爐號質量超 過 50t 至100t 以下 者,每組取 2支,同一 爐 號 質 量 超過 100t 者,每增加50t(不足 50t,以 50t計),每組另加取 1 支。
該批材料退料TAF 試驗報告、材料自主檢查表機械式續接鋼筋母材拉力試驗 CNS 2111* 每批材料使用前取樣試驗並試驗報告確認
1.降伏強度fya≧fy
2.抗拉強度fua≧1.25fy 且≧fu
3.伸長率εua≧εu該批材料退料TAF 試驗報告、材料自主檢查表單向拉伸及滑動試驗* 每批材料使用前取樣試驗並試驗報告確認03210 章之第2.2.2 款該批材料退料TAF 試驗報告、材料自主檢查表高塑性反復負載試驗* 每批材料使用前取樣試驗並試驗報告確認03210 章之第2.2.2 款該批材料退料TAF 試驗報告、材料自主檢查表銲道目視檢測CNS 13021* 每批材料使用前取樣試驗並試驗報告確認該批對銲銲道該批材料退料TAF 試驗報告、材料自主檢查表接頭拉伸試驗或彎曲試驗* 每批材料使用前取樣試驗並試驗報告確認每一主鋼筋及箍筋稱號各至少取樣1 組3 個,>200 個對銲接頭為一批,每批取樣1 個。
該批材料退料TAF 試驗報告、材料自主檢查表銲道非破壞檢測* 每批材料使用前取樣試驗並試驗報告確認該批對銲續接數之25%該批材料退料TAF 試驗報告、材料自主檢查表
| 名 稱 | 抽驗項目 | 抽驗標準 | 抽查 時機 | 抽查方法 | 抽查頻率 | 不合 格之 處理 | 管理紀錄 | 備 註 |
|---|---|---|---|---|---|---|---|---|
| 鋼 筋 | 外觀及物 理性質 | 取樣送實 驗室,其 檢驗方法 應符合 CNS 560。 | * 每批 材 料 使 用 前 | 取樣試驗 並試驗報 告確認 | 取1m 長,同尺度<50t 1 支,50t 至<100t 取2 支, ≥100t 不足50t,以50t 計 加取樣1 支。 | 該批 材料 退料 | TAF 試驗 報告、材 料自主檢 查表 | |
| 鋼 筋 | 化學成分 | 取樣送實 驗室,其 檢驗方法 應符合 CNS 560 | * 每批 材 料 使 用 前 | 取樣試驗 並試驗報 告確認 | 同一爐號、標稱直徑 差未 滿 10mm 之鋼筋為 1 組, 每組取 1 支試 樣,但同 一爐號質量超 過 50t 至 100t 以下 者,每組取 2 支,同一 爐 號 質 量 超 過 100t 者,每增加 50t(不足 50t,以 50t 計),每組另加取 1 支。 | 該批 材料 退料 | TAF 試驗 報告、材 料自主檢 查表 | |
| 機 械 式 續 接 | 鋼筋母材 拉力試驗 | CNS 2111 | * 每批 材 料 使 用 前 | 取樣試驗 並試驗報 告確認 | 1.降伏強度fya≧fy 2.抗拉強度fua≧1.25fy 且 ≧fu 3.伸長率εua≧εu | 該批 材料 退料 | TAF 試驗 報告、材 料自主檢 查表 | |
| 械 式 續 接 | 單向拉伸 及滑動試 驗 | CNS 15560 | * 每批 材 料 使 用 前 | 取樣試驗 並試驗報 告確認 | 03210 章之第2.2.2 款 | 該批 材料 退料 | TAF 試驗 報告、材 料自主檢 查表 | |
| 接 | 高塑性反 復負載試 驗 | CNS 15560 | * 每批 材 料 使 用 前 | 取樣試驗 並試驗報 告確認 | 03210 章之第2.2.2 款 | 該批 材料 退料 | TAF 試驗 報告、材 料自主檢 查表 | |
| 對 銲 續 接 | 銲道目視 檢測 | CNS 13021 | * 每批 材 料 使 用 前 | 取樣試驗 並試驗報 告確認 | 該批對銲銲道 | 該批 材料 退料 | TAF 試驗 報告、材 料自主檢 查表 | |
| 對 銲 續 接 | 接頭拉伸 試驗或彎 曲試驗 | CNS 12455 CNS 12676 | * 每批 材 料 使 用 前 | 取樣試驗 並試驗報 告確認 | 每一主鋼筋及箍筋稱號各 至少取樣1 組3 個,>200 個 對銲接頭為一批,每批取樣 1 個。 | 該批 材料 退料 | TAF 試驗報 告、材料自 主檢查表 | |
| 銲道非破 壞檢測 | CNS 13020 CNS 12618 | * 每批 材 料 使 用 前 | 取樣試驗 並試驗報 告確認 | 該批對銲續接數之25% | 該批 材料 退料 | TAF 試驗 報告、材 料自主檢 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