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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解說 第七、八章分級與安全管理;原PDF第67–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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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邊坡維護管理分級 C7.1 說明 鐵路邊坡養護工程需臨軌作業,施工安全防護要求高,復因鐵路路線封閉、 替代性低,養護工程施工動線可能需穿越軌道或是利用營運中路線接近邊坡,致 作業規劃複雜與難度大,工率低於一般邊坡養護工程。 鐵路邊坡觀測、檢查、檢測與監測等維護管理作業主要目的在掌握沿線邊坡 狀況,依邊坡現況需要進行邊坡大地工程設施的預防性修復,或將補強工程定出 優先處理的次序。對於非需優先處理的鐵路邊坡維護管理關注範圍,宜採取定期 觀測或必要的檢測,確保設施不致劣化至需要採取緊急行動的狀況。基於邊坡風 險管理並為邊坡及設施維護管理資源與量能運用之效率化,鐵路機構應於養護手 冊訂定鐵路邊坡維護管理分級的方法與原則,載明各邊坡等級相應的觀測、檢查、 檢測、監測、以及必要的修復、補強措施等維護管理對策及優先處理事項。 C7.2 邊坡維護管理分級原則 邊坡維護管理分級以邊坡單元為單位,分級時要充分蒐集各邊坡單元對應的 維護管理關注範圍觀測、邊坡單元檢查、邊坡單元檢測以及監測設施監測結果, 並考慮邊坡破壞歷史災害紀錄、邊坡大地工程設施性能現況與邊坡穩定狀態,據 以進行邊坡維護管理分級作業。 前述觀測、檢查、檢測與監測紀錄的蒐集,要至少回溯至該邊坡前一次分級 採用的資料,俾利研判該邊坡穩定狀態的變化。 邊坡維護管理分級要足以提供效率化邊坡及設施維護與管理資源與量能運 用相關規劃。分級類別不宜過多或過少,以利維護與管理作業可依據邊坡等級建 立具體可執行的對應架構。 邊坡維護管理分級原則得依路線與邊坡特性、潛在災損規模及安全性要求等 維護與管理需求,考量維護管理關注範圍觀測的土地利用、地表位移、地盤變形、 崩塌裸露、以及地表水逕流、入滲等狀況變化速率,以及各項邊坡大地工程設施 檢測所得性能變化的幅度與速率,並納入檢查所得設施異狀出現頻率,以及邊坡 C-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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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設施各項監測物理量變化速率,綜合評估各單元邊坡整體的穩定狀態。 鐵路沿線邊坡土地利用、地形、地質、水系變化大,邊坡大地工程設施種類 多元,邊坡維護管理分級作業要深入瞭解各邊坡單元特性,以及各項邊坡大地工 程設施設計原則或設計條件,考量觀測、檢查、檢測與監測項目與結果,必要時 給予不同權重或分級,以進行整體邊坡性能評估與分級作業。 同一等級邊坡,邊坡大地工程設施以及整體邊坡穩定性不宜有過大的差別, 在一般條件下其穩定狀態的變化速率不宜差異過大,俾利觀測、檢查、檢測及監 測等維護與管理對策擬定適當的定期作業頻率。 C7.3 邊坡維護管理分級對應措施 鐵路機構應於養護手冊訂定經分級後不同等級邊坡的維護與管理對策。 對於穩定性不足、已危及行車安全、分級屬不穩定的邊坡,宜立即進行必要 的列車通行管制,採行修復或補強措施,回復邊坡穩定以確保行車安全。 對於維護管理關注範圍出現土地利用變化、地表位移、地盤變形、崩塌裸露、 地表水逕流、入滲、坡面地下水滲出、危岩風化及浮石鬆動等可能影響鐵路沿線 邊坡穩定之狀況,或是路權內邊坡大地工程設施異狀嚴重、或出現範圍大、已影 響邊坡穩定,甚至危及行車安全的邊坡,宜儘速通知土地權屬主管機關協調採行 管制、修復或補強措施,確保邊坡穩定與行車安全。 對於維護管理關注範圍或邊坡大地工程設施發現異狀、或異狀出現變異、分 級屬於邊坡穩定不確定性較高的邊坡,宜評估異狀變異速率,以及針對邊坡大地 工程設施採行異狀修復,或是進行補強措施的必要性及時機;另宜評估維護與管 理的觀測、檢查、檢測及監測作業是否可在一般條件下可能發生足以改變其穩定 安全程度的期程內再次實施,及時掌握其變異。 對於維護管理關注範圍大地工程與監測設施無異狀,分級為較穩定的邊坡, 得透過實施定期的觀測、檢查、檢測等措施,持續維護與管理。 C7.4 邊坡維護管理分級調整時機 邊坡的維護與管理為週期性的工作項目,鐵路機構於養護手冊中應明訂鐵路 C-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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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坡維護管理分級的調整時機,並依據調整後的邊坡等級採取對應的維護與管理 作為。一般而言,於下列時機得進行例行性鐵路邊坡維護管理分級的檢討作業。 (1) 邊坡補強工程完成後; (2) 定期檢查作業完成後; (3) 檢測作業完成後; (4) 監測作業結果完成檢討後; (5) 特別狀況,例如颱風、豪雨、地震等災害後; (6) 其他,如邊坡安全總體檢或專案評估作業後。 C-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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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安全管理 C8.1 說明 鐵路機構應於養護手冊訂定邊坡安全管理作業程序,載明觀測、檢查、檢測 及監測作業規定,以及發現可能於短時間擴大或是造成災損的異常狀況,或是監 測物理量超過管理值時,應採行之預警、告警或緊急應變措施,以及邊坡穩定相 關的減災、整備及復原等維護與管理對策。 C8.2 邊坡安全管理作業程序 邊坡安全管理作業程序包含觀測、檢查、檢測及監測作業規定,以及前述作 業發現可能於短時間擴大或是造成災損的異常狀況,或是各項監測物理量超過管 理值時,鐵路邊坡養護人員應採行之預警、告警或緊急應變措施。 為掌握邊坡安全穩定程度而設置的監測系統各項監測物理量超過監測管理 值時,表示邊坡穩定狀態達到將出現變化的門檻值,應針對涉及邊坡穩定相關單 位發布預警,以供其採用必要應變措施。 為確保行車安全防避災需求而設置的監測系統,依據觸發條件、監測影像或 監測物理量,已確認危及列車通行安全,應針對涉及邊坡穩定與行車安全之相關 管理單位發布告警,以供其決策列車慢行、緊急停駛或路線封閉等的必要性,並 採用必要對應措施。 C8.2.1 邊坡大地工程設施維護策略 對於具災害潛勢的鐵路邊坡安全管理作業,可參考邊坡歷年災害資料,評估 災害風險,平時採用維護管理或修復、補強等減災方式,以工程手段提高設施耐 受力;必要時得視需要採用路線封閉的調適手段,予以降低災害風險。 鐵路邊坡大地工程相關設施的維護管理策略與方法,說明如下: 坡面保護設施: 邊坡的坡面應保持原有形狀、堅實無沖刷、侵蝕溝。如因遭受豪雨、地震、 地下水滲流或其他原因,而發生開裂、滑落或坍方,影響行車安全,甚或阻斷交 C-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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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時,要立即採取適當緊急措施,儘速修復通車。維護時其注意事項如下: (1) 邊坡坡面構築完成不久,若植生尚未定根,保護效果不佳,遇雨容易沖 刷形成侵蝕溝,或因颱風、豪雨的強降水超過邊坡的承受度而發生坡面 沖蝕,又或排水系統不良以致雨水或地下水溢流沖蝕坡面,故應定期檢 視邊坡植生狀態是否良好,排水系統是否通暢,以減低邊坡材料流失的 可能性。 (2) 地層弱面平行坡面時,或軟弱岩層因風化作用而鬆軟化,或填築於邊坡 最外層的土壤因夯壓不易而形成軟弱帶,一旦地表水入滲,將降低坡體 材料抗剪強度,造成坡面滑動。維護作業須注意排水系統的暢通以及地 下水的疏導。 (3) 邊坡地層當遇水入滲逐漸飽和,導致孔隙水壓累積,土壤有效應力下降, 易於坡面或坡趾範圍發生滑動,維護作業須注意排水系統的暢通以及地 下水的疏導。 (4) 路塹邊坡因地層開挖解壓,易有張力裂縫發展;當地表水入滲或地下水 升高時,側向推力增加,易發生崩落破壞。巡查時須注意邊坡是否發育 張力裂縫,並注意排水系統的暢通以及地下水的疏導。 (5) 上邊坡坍落於軌道或路肩的土石雜物,均須完全清除。 (6) 有表土剝落或蝕溝現象時,須檢查坡面風化程度、侵蝕狀況,並將坡面 整平、加強植生,另須檢查周圍排水設施的排水情形,必要時改善或加 設截排水設施。 (7) 坡趾巡查及相關工作人員,須注意落石及崩坍。 (8) 邊坡巡查作業前要先規劃路徑,視需要進行除草作業、施設步道(梯) 維護,以確保巡查人員安全。無通達道路時,可使用空拍機或利用爬梯 與其他攀爬工具攀升至坡面,填寫巡查紀錄並拍照備查。每階坡面過大 時,須評估另行施作檢修通道,以確保巡查作業的可及性。 (9) 各項維護措施及穩定工法,宜避免景觀上的突兀。 有關邊坡坡面保護設施維護方法,擇要說明如下: (1) 崩落土石須予清除。 C-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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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坡面發生裂縫、突出或坍陷時,須予整平及裂縫填補,以防雨水入滲。 必要時先於坡面鋪設臨時性覆蓋物(如帆布),以防止沖刷。 (3) 有表土剝落或蝕溝現象時,須檢查坡面風化程度、侵蝕狀況,並將坡面 整平、加強植生;另須檢查周圍排水設施的排水情形,必要時改善或加 設截排水設施。 (4) 平台上堆積物或垃圾加以清除。 (5) 發現坡面湧水須予改善或加設截排水設施。 (6) 樹木傾倒及雜草異常茂盛時,須清除傾木及雜草,以免影響坡面目視檢 查及鐵路行車的安全視距。 (7) 植生枯損可採用再植生、追肥或其他方法維護。植生的種類頗多,施工 方法亦有多種方式,應視土質、地形及氣候選用適當的種類及方法,當 土壤酸鹼度不適植生者,可採改良土壤或加用客土。 (8) 為防止種子及土壤流失,種植後應有適當保護措施,例如覆蓋草蓆,且 應注意經常保持適當水分,使發芽生根,惟颱風季節應避免種植。 (9) 鬆動浮石、滾石予以挖除,並視需要設置落石防護設施。 (10) 邊坡的截排水設施應適時進行裂縫修補、受損修復,並定期清理淤塞。 (11) 發現有深層地滑現象的疑慮時,可透過地質調查研判可能的滑動範圍, 視需要設置監測系統並持續監測,推估滑動規模及破壞機制,進行整治。 (12) 非法耕作及佔有應予以制止,以免耕作行為影響邊坡安全穩定。 坡體穩定設施: 坡體穩定設施有損壞或滲水、湧水現象時,宜儘速採取填補整修或疏導逕流 等適當方法處理,以免惡化;若有變形、裂縫、鬆動、移動、傾倒或沈陷跡象, 宜即詳細檢查,確實探討其發生原因,採取適當工法修復或補強。維護時其注意 事項如下: (1) 保持設施的兩端與相鄰邊坡連接處密接。 (2) 經常勘查設施的坡趾,如發現坡趾遭受沖刷或淘空,宜儘早修復。 (3) 擋土牆必須保持完整,背填土石如有沖失,須予填實。 (4) 水孔須保持暢通,以減少水壓力。洩水孔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如無 C-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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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疏通,須另行選擇適當位置增設洩水孔,或於牆背後沿擋土牆增作牆 後排水設施,以防止牆後積水引起側向壓力增加。 (5) 擋土牆基腳易遭受雨水及溪流沖刷,導致基礎淘空而滑動坍塌,須注意 檢查,適時保護。颱風、地震及豪雨後,尤須加強檢查。 (6) 擋土牆常因其頂部荷重變化、排水不良以及邊坡位移等因素,使擋土牆 發生沉陷或龜裂,須注意檢查,並針對破壞因素設法改善加固。 (7) 擋土牆因土壓力增加而有倒塌之虞時,若背後有穩定地層,可用預力地 錨錨碇法加固;如有良好的承載地盤,亦可加築混凝土撐柱(或撐牆) 加固;如牆趾前方地形較為平緩時,可在牆趾處填土,以增加其穩定性; 如牆趾前方呈斜坡時,可在牆趾前打樁並加築混凝土護牆,以防止滑動。 (8) 除前述方法外,亦可在牆後換填透水材料,降低地下水位,以減少牆背 側向壓力。前述方法配合一併實施,更可增加擋土牆的安全。 (9) 原擋土牆損壞嚴重,若採用前述加固方法仍不能達到設計強度要求時, 宜考慮將損壞部分拆除重建。 (10) 為防止不均勻沉陷,新舊擋土牆間應設置施工縫,並須注意新舊擋土牆 接頭平順。 (11) 位於鐵路下邊坡側擋土設施,其鋪面、路肩的集水須妥善處理排放,不 致滲入設施與路面的間隙或被阻滯。 (12) 坡體穩定設施得適度配合植生美化。 坡體穩定設施發生損壞的原因,大致可分為設施本體老化及邊坡變位所致。 設施本體老化造成設施受損或變形,經評估後若無邊坡穩定性問題者,通常可採 用部分修補恢復其功能性;若是設施損壞係因邊坡變位所造成,則須充分調查其 發生原因,重新評估邊坡整體穩定性後加以修補或改善,維持邊坡安全穩定。 維護方法包括: (1) 更換老化、斷裂、腐蝕及損壞的材料。 (2) 發生變位處須加以填補換修,並考慮加設監測系統及進行地質調查,確 定滑動規模及破壞機制。 (3) 本體結構發生損壞須加以整修或拆除更換,並考慮加設監測系統及進行 地質調查,確定滑動規模及破壞機制。 C-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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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附屬結構物損壞須加以換修或拆除更換。 (5) 基礎損壞須查明原因,並整修或拆除重建基礎。 (6) 移除坡體穩定設施背面的堆積土及超載,以減少土壓力及可能下滑的坡 體土石。 (7) 空洞須加以填補整平,以防雨水入滲。 (8) 混凝土表面剝落須加以填補整修,以防雨水入滲。 (9) 框梁鬆脫、填敷材料突出或下沉須加以填補整修,並考慮加設監測系統 及進行地質調查,確定滑動規模及破壞機制。 落石防治設施: 邊坡可能因地震、豪雨等因素發生位移,或是坡面經年累月劣化,造成落石 防治設施發生變形或受損情況。因此,落石災害的防治,不僅包含設施本身,也 應針對設施所在坡面,進行維護與管理方面的巡查、檢測及必要的調查等作業, 掌握浮石或破碎岩體變動狀況,必要時,採取相關補強的因應措施。落石防治設 施維護策略,以維持設施性能正常,避免落石災害擊中行車及鐵路設施,影響其 安全為原則。隧道洞口邊坡如存在落石風險時,得參考辦理。 落石防治設施維護的重點如下: (1) 落石防治設施出現變形、受損情況,宜調查落石預防及防護設施機能降 低的原因。尤其是落石防護措施可能承受落石運動的動能,發生落石時 出現變形或損傷的可能性很高。宜定期、或在發生巨大落石後,詳細觀 察落石防治設施的變形或損傷情況、及其機能是否受影響。即使其機能 未降低,但因受損導致鋼材出現銹蝕、發生劣化的情況,均須加以修復 及必要的補強及加固。 (2) 落石造成岩屑堆積,可能會降低落石防治設施機能,或是造成落石緩衝 材受損或流失等,宜進行調查,必要時應清除堆積岩屑以及補充緩衝材。 (3) 落石防治設施的基礎是否因坡面龜裂、沖刷造成變形或不穩、甚至影響 其機能等,亦宜進行調查,必要時應予補強、加固。 (4) 落石防治設施受損時,落石尺寸、重量、落下高度、落下路徑、受害情 況及氣象條件等資料,須予以記載留存。落石紀錄對於後續的落石對策 C-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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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相當重要,必須詳細調查並完整記錄。 (5) 坡面出現滾石或浮石且可能發生落石時,宜儘速除去滾石或浮石。如果 無法去除時,宜予以監視,並儘速設置落石防治設施。 (6) 為避免隧道洞口及邊坡路段落石坍方,導致列車出軌造成大量傷亡,除 加強上述措施外,得另設置適當安全防護設施(如洞口延伸假隧道、脫 軌防護牆等),以維鐵路營運安全。 邊坡排水設施: 邊坡排水設施維護策略以維持排水性能正常為原則。設於路塹邊坡上方的排 水設施於養護時,一般較易被忽略,一旦淤積亦不易清理,故須特別記載,以利 巡查養護。邊坡滲水或湧水,倘不妥善處理,易引起邊坡的崩坍或滑動。擋土牆 的排水設施主要在防止雨水滲入牆背蓄積水壓超出設計標準,故其排水設施須能 迅速排除聚集於牆背的積水。 邊坡排水設施維護清淤頻率依降雨情況、排水設施狀況及排水設施種類決定。 豪雨後視邊坡的需求,進行巡查與維護,避免發生堵塞、淤積情形。結構物破損 部份應儘速修補,如持續性破損可委由專業單位進行評估。 排水設施的養護重點如后: (1) 瞭解各種排水設施功用及其構造,並依據各項排水設施的性能,分別訂 定維護原則。 (2) 排水設施改善設計,須考慮區域性排水系統、水災及降雨量等特性。 (3) 排水系統的末端要儘可能引至現有水路排放,出口若無水路可供銜接或 與草溝、土溝等水路銜接時,視流速、落差及下游水路特性,宜維持消 能構造或護床等處理設施。 (4) 鐵路邊溝旁的地下排水溝上方應以不透水或低透水性材料回填,以避免 地表水滲入。 (5) 截水溝、平台溝及縱向溝等排水設施如有破裂,除進行修補外,宜瞭解 破壞原因,進一步處理。 (6) 管涵如有破損應立即修補,如有淤塞須定期清理。 C-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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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坡面噴漿處理後如有局部湧水現象,宜先將湧水部分適當處理。湧水如 為深處滲出者,須檢查既有的洩水孔是否受阻。 (8) 整平擋土牆的牆頂與邊坡相接處,不使邊坡的水流入擋土牆背部分。擋 土牆背後積水及滲水嚴重者,宜查明滲水源。經常勘查擋土牆坡趾,如 發現基腳沖刷或淘空,宜盡早修復。 鐵路沿線路權範圍內自然邊坡發生開裂、滑落、坍方、異常出水、沖刷、或 坡面明顯變形,致影響行車安全,甚或阻斷交通時,應立即採取適當緊急措施, 儘速修復通車;其處理措施得參考坡面保護措施,或適當調查辦理。維護管理關 注範圍內土地利用有造成邊坡加載或其排水入滲影響邊坡至影響邊坡穩定者,得 請土地權屬主管機關協調土地所有人、行為人或管理人,採行必要之措施。 C8.2.2 行車安全告警 鐵路因邊坡因素影響行車安全,而需考慮列車慢行、停駛等交通管理、甚至 路線封閉等程序,牽涉問題複雜程度極高,各種鐵路系統(高鐵、臺鐵、阿里山 林業鐵路)不同路線(幹線、支線)各邊坡因重要性不同、實施監測的目的(邊 坡穩定、行車安全、或是調查、施工安全維護等)、環境條件(包括地形、地質、 氣候…)、破壞模式、發生速率、破壞規模及影響範圍皆不相同,對於行車安全 告警與對應的緊急處理措施的訂定考量亦不同。 鐵路機構應於邊坡安全管理作業程序敘明危及行車安全的邊坡滑動、崩塌、 落石、土石流等情境,依據觸發條件、監測影像或監測物理量訂定發布告警的時 機、發布後之相關緊急應變措施、解除告警程序,以及對應的邊坡穩定與行車安 全告警之監測管理對策,提供監測計畫書(含告警系統)之指引與參考。 基於危及行車安全的告警發布具有時效性,發布對象除邊坡穩定之相關管理 單位外,亦需包括行車安全之相關管理單位,甚至是列車駕駛,或可將告警發布 與列車行駛所需的電力供應、行車號誌等系統相互連動。儘管邊坡穩定與行車安 全監測系統具有提高行車安全的優勢,然而其穩定度與精度可能影響鐵路服務水 準,一旦發布尚需特定程序解除告警,因此監測計畫書宜詳細評估設置告警系統 的必要性,確認需布置的位置,並載明告警系統發布後查核確認影響行車安全情 事,以及告警解除的程序。 C-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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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3 邊坡維護管理系統 各類觀測、檢查、檢測、監測以及修復、補強資料皆為鐵路邊坡全生命週期 歷程的紀錄,可提供邊坡穩定維護與管理最直接參考。鐵路機構應建立邊坡維護 管理系統,妥適保存觀測、檢查、檢測及監測等作業,以及修復與補強相關紀錄。 邊坡維護管理系統可併同鐵路邊坡設計階段相關地質調查、設計圖說、施工過程 的補充調查、監測及施工與竣工紀錄等,建立完整的鐵路邊坡全生命週期紀錄。 鐵路邊坡維護管理系統應納入維護與管理作業規劃及邊坡安全管理機制,透 過全生命週期概念,將鐵路邊坡自規劃、調查、設計、新建施工、觀測、檢查、 檢測、監測、修復、補強等生命週期維護與管理資料,以系統化方式進行邊坡維 護與管理作業。 建構邊坡維護管理系統後可針對邊坡資料分布特性與資料內容進行研析,修 訂完善邊坡安全管理作業程序,並提供減災、應變、整備、復原等災害管理流程 相關分析與決策參考,具體而言,可作為規劃邊坡養護重點及養護工程適用工法 等應用的依據。 邊坡維護管理系統得視需要運用網際網路、地理資訊系統與資料庫系統等, 以空間資訊方式輔助邊坡維護與管理作業有效執行。 C-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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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交通部《鐵路邊坡維護與管理規範》,113年12月18日。依交通部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