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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解說 第三章系統功能要求(2/3);原PDF第58–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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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C3.1.4-1 雲平台平台管理功能規範表 項目 雲平台平台管理功能規範項目 基本 自選 1 支援網路瀏覽器介面提供基礎架構的集中式管理功 ○ 能。 2 支援統一控管之圖形化介面,包含主資料中心及備援 ○ 資料中心於同一管理介面。 3 支援可以從單個控制台對所有計算資源的配置情況、 負載情況進行集中監控,並根據實際需要實即時進行 ○ 資源調整。 4 支援計算資源負載平衡自動化。 ○ 5 提供計算資源管理功能。 ○ 6 支援單點登錄,用戶只需登錄一次。 ○ 7 應可維護稽核紀錄,紀錄應包含重要的組態變更及實 ○ 施者。 8 支援應用編排工具與圖形化介面應用管理平台功能。 ○ 9 提供雲平台維運監控、日誌記錄、管理與分析功能。 ○ 10 須提供實體雲平台自動告警系統功能。 ○ 11 支援應用程式中取消連線、連線結束或一段時間不活 ○ 動後,終止與內部和外部網路的連線。 C3.2 通訊網路 C3.2.1. 網路架構 1. 根據工業網際網路聯盟 (Industrial Internet Consortium,IIC) 所使用 的通訊協定架構,分成資訊層、連結層、網路層三層,並於各層羅列 出 IIoT 中使用的各類標準,如圖 C3.2.1-1 所示。本規範制定了多元 開放且利於擴充的智慧鐵道通訊網路標準規範,透過統一的標準資 料與分層架構通訊協定,標準通訊協定包含了資料連結框架與通訊 網路,其中資訊連結框架參照了工業物聯網通訊協定架構之資訊交 換技術標準,而通訊網路則不限定使用何種技術,因此邊緣端點與監 C-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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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端點的資料在經由標準通訊協定傳送至鐵道營運機構雲平台時, 不自訂標準,而是選用各類國際標準,其通訊網路的選擇將不受限制, 以確保其泛用性及開放性。 圖 C3.2.1-1 IIoT 物聯網模型 2. 因應各鐵道已建置各式不同系統,且依應用場域不同,導入新建或更 新的鐵路系統,以逐步打破資訊封閉之情況,如圖 C3.2.1-2 所示。邊 緣端點與監控端點對應鐵道機構雲平台的溝通以及鐵道營運機構雲 平台對應交通部智慧鐵道雲平台的溝通皆須遵從標準通訊協定,而網 路層可能通過多條路徑以在遠程參與者之間進行通訊,實體層與資料 連結層不論採用何種技術都可於網路層使用 IP 協定[C3.2.1-1]。 圖 C3.2.1-2 工業物聯網之通訊協定架構應用於智慧鐵道系統 C-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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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IP 是在 TCP/IP 協定套組中網路層的主要協定,任務僅僅是根據源 主機和目的主機的位址來傳送資料。為此目的, IP 定義了定址方法 和資料封包的封裝結構。 4. 連結層包括傳輸層(Transport)與框架層(Framework),是依賴於框架層 提供的數據共享機制的分佈式數據互操作和管理層橫切功能。框架 層採用之資訊連結框架標準參照 IIC 建議採用支援傳輸層通訊協定 標準 DDSI-RTPS、CoAP、MQTT、HTTPS 或 OPC UA Bin 之平台或 框架軟體所建構資料交換環境,運用 DDS、OPC-UA、oneM2M、Web Services 或 Kafka 等可支援訂閱/發布服務之資料交換軟體,因上述標 準屬於開放標準,且各自具備可互相轉換標準之核心閘道器,利於資 料介接與資訊整合,因此後續所進行的設備更新擴充將更具彈性。 5. 應用層應以標準資料交換格式作智慧鐵道雲平台、雲平台與端設備 間及不同應用雲平台之間應資訊交換。 所提及通訊網路基本需求規範如表 C3.2.1-1 所示。 表 C3.2.1-1 通訊網路基本需求規範表 項次 通訊網路基本需求規範項目 基本 自選 1 網路層應以網際網路協定(IP)連結不同網路 ○ 2 連結層應採用之資訊連結框架標準參照 IIC 建議 採用支援傳輸層通訊協定標準 DDSI-RTPS、 CoAP、MQTT、HTTPS 或 OPC UA Bin 之平台或 ○ 框架軟體所建構資料交換環境,運用 DDS、OPC- UA、oneM2M、Web Services 或 Kafka 等可支援 訂閱/發布服務之資料交換軟體。 C3.2.2 通訊網路安全功能 律定本規範通訊網路應有的網路安全功能。配合各機構之營運及既有系 統需求,通訊網路安全功能範如表 C3.2.2-1 所示。 1. 依網路安全風險分區與隔離:軌道 OT 系統網路安全縱深防禦、安 全區域劃分與隔離的網路系統框架,其中將 OT 系統網路劃分為關 鍵業務保全區域 (Operationally Critical Security Zone,OCSZ)、消防、 生命安全保安區域 (Fire, Life Safety Security Zone,FLSZ)、和安全關 鍵保安區域 Safety Critical Security Zone,SCSZ)等三個部份,並且 FLSZ,SCSZ 宜以防火牆和 OCSZ 隔離,且 FLSZ 與 SCSZ 也互 相隔離。OCSZ 則以雙層防火牆建置的非軍事區 (DMZ) 透過企業區 C-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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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網路與企業網路區域 (Enterprise Network Zone) 資產或應用系統 連結,而企業外部的使用者或用戶應經由另外建立的非軍事區或緩 衝區,在考慮使用者或用戶連網的風險相對高或相對低,給予一層或 兩層防火牆的隔離與防護。 而由於智慧鐵道應用以及傳統鐵道設備皆存有遭惡意攻擊突破風險, 相關設備與轄屬應用系統包括作業控制中心 (Operation Control Center,OCC) 伺服器、門禁系統、業務系統、票務金流系統、虛擬 內網管理系統、電子郵件伺服器、網頁服務伺服器、身份驗證系統、 單位存取控制系統、入侵偵測系統、乘客訊息系統、廣告看板與閉路 電視攝影機等設備/系統皆可能成為惡意攻擊的突破口。網路環境建 置上可採封閉內網傳輸以提高安全性,但過往智慧製造的案例已顯 示封閉內網仍可挖掘出突破口,包含資產盤點外之弱點設備或是使 用者攜帶之移動裝置,甚至零件修繕時未經安全掃描之更換零組件 與測試系統,皆有可能繞過封閉內網環境進行攻擊。而未來若需要設 備供應商進行技術服務支援時,技術專家也無法第一時間對於異常 狀況進行故障排除,若因此造成數小時甚至數天的交通運輸延宕,將 會對於民生公共資源造成顯著影響。再者,隨著列車信號和控制系統 從基本封閉的系統轉向基於移動通訊和 IP 技術的開放系統,以及未 來趨勢朝向透過巨量資料分析提供行駛決策判定依據,智慧鐵道的 未來應用面絕非侷限於封閉內網傳輸環境,封閉內網將會錯失未來 許多智能應用的便利性,網路安全變得越來越重要。 2. 網路分段隔離:營運機構可使用網路分段架構,確保在物聯網解決方 案內的網段之間,以及物聯網解決方案與外部網路/通訊鏈接之間可 以使用存取控制。存取控制可達到限制通訊之間的流量來保護網段。 其中限制可基於許多參數(如:來源地址、目標地址和內容(深度封 包檢查)將流量列入白名單和/或黑名單的規則,達到存取控制效果。 3. 網路通訊加密:組織的網路管理人員連結與管理網路設備時,應該使 用加密連線,例如:安全外殼協定 (Secure SHell,SSH),如果管理人 員使用未加密的連線,受到感染的設備可能可以查看管理者的帳號 和密碼,加密連線有助於阻止攻擊者嗅探密碼或設定資訊,也可以減 少中間人攻擊、連線劫持等。此外,加密技術上應該使用通過專業第 三方 (如:NIST、FIPS 等驗證計劃) 驗證的加密模組來保護受管制 的資料。建議不要使用未通過專業認證的加密技術,因為這些演算法 尚未經過測試和驗證足以保護資料機密性。值得注意的是,此要求並 不是要求所有資訊都必須使用 FIPS 驗證加密模組,而僅限於需要 C-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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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管制的資料。營運機構需要確保物聯網系統中需要保護的資料儲 存點和資料傳輸被記錄在案,包含:對機密性、完整性的保護。 4. 網路虛擬專用網路(VPN)連線:組織應該只允許授權流量進入網路, 亦稱作網路白名單,它限制了非授權、無意連結到網路的流量,這可 以透過組織的策略、例外允許特定流量進出來達成此項要求。遠端連 線使用者可能使用分割通道方法,一邊通過 VPN 存取組織網路上 的資源,另一邊又存取外部網路。所以拆分隧道的漏洞在於遠端連線 使用者可能因為存取外網缺乏加密,而讓攻擊者存取內網上的資源。 承上所述,組織應在所有設備上禁用分割通道方法設置,讓所有流量 都是過組織的 VPN 連線。 5. 網路域名系統(DNS)過濾:DNS 過濾會阻止對某些網站或 IP 地址的 存取,建議組織應使用 DNS 防止存取已知的惡意網站或網站類別, 透過 DNS 過濾將阻止使用者接收被阻止域名的 IP 地址,也可以使 用商業 DNS 過濾服務。此外,組織也應有能力阻止存取組織已確定 不應存取的 URL 類別,一般來說公司會採用 URL 分類服務和過濾 器來阻止存取已知不良網站,並列入黑名單。 6. 網路連線認證:真實性保護是指防止中間人攻擊、Session 持,以及 在 Session 中插入假資訊等,一般網站會利用 Session ID 來辨認訪 客的身份,而 Session ID 是指使用者經過帳號密碼輸入後,系統將 產生一個唯一的 Session ID 作為登錄系統的憑證,該憑證用來標示 自己已建立與系統的通訊。因此組織需要開發和實施必要的控制來 驗證身份,並保護 Session ID 受劫持等攻擊。 7. 網路監視:組織應依據安全政策所制定的收集時段,保存所有經過網 路邊界的封包,一般來說組織會透過網路封包監測系統,顯示發送和 接收哪些網路封包,並針對事件進行詳細分析特定時間段內網路傳 輸的內容。 8. 無線通訊存取控制:為了確保無線網路設備,以及其通訊被未授權的 存取,因此營運機構最好的方式是能夠擁有一個可識別的機制或流 程來提供身份驗證機制和存取控制列表,以防止對無線通訊設備未 經授權存取。例如:各種 5G 存取技術和設備使用統一身份驗證框架, 期望實現跨不同存取技術的無縫移動。 9. 無線通訊保護:為了確保營運機構能夠在物聯網系統中所使用的網 路採用普遍接受的安全機制來保護傳輸過程中對其資料的存取,包 含:無線設備與無線接入點之間,以及無線接入點與其他無線接入點 C-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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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的無線通訊。建議應該採用普遍接受的加密機制所保護的無線 傳輸技術。舉例而言,4G 網路接入方案採用以明文方式訂閱永久識 別資訊 (Subscription Permanent Identifier,SUPI)、信令資料等,這個 缺點隨著法規趨嚴與攻擊技術進步之下,帶來的個資洩漏與違規風 險越來越高。5G 網路採用非對稱加密技術來保護 SUPI 的傳遞,通 訊商透過在 U-SIM 卡中預先設置的歸屬網路的公鑰,讓用戶終端可 以 用 該 公 鑰 對 SUPI 加 密 , 形 成 被 保 護 的 訂 閱 隱 藏 識 別 資 訊 (Subscription Concealed Identifier,SUCI)。因此 5G 可對未經授權的 第三方可用識別和跟蹤訂閱者的資訊來提供使用者隱私保護(例如, 保護永久識別碼,如 SUPI、IMSI 和 IMEI)。 10. 無線網路標識符號:為了確保無線網路能夠配置為唯一的且防止被 駭客容易識別,以確保每個無線網路都分配有自己的標識符,並且這 些標識符不允許外部偵聽器識別實體無線網路,以及其位置或所有 者。如果標識符由營運機構自己定義,則物聯網系統提供商則需要為 營運機構其定義和/或已定義標識符的審查提供指導。 11. 無線網路靜態尋址:營運機構建議應確保具有 IP 地址的物聯網之無 線設備應使用靜態尋址,並禁用動態地址分配機制(例如:DHCP)。 主要是為了確保擁有 IP 地址的無線設備的地址不會因動態地址分 配機制改變,可透過限制使用未經授權的設備地址以及通過禁用 DHCP 避免耗盡式攻擊發生。 表 C3.2.2-1 通訊網路安全規範表 項次 通訊網路安全規範項目 基本 自選 1 依網路安全風險分區與隔離:網路架構應考量網路 安全劃分區域,便於將營運相關的關鍵系統依照風 ○ 險等級進行分區隔離與管理,便於限制惡意程式擴 散範圍。 2 網路分段隔離:使用網路分段架構,確保在物聯網 系統內的網段之間,與外部網路/通訊鏈接之間可 ○ 以使用存取控制進行通訊存取限制方法來保護網 段。 3 網路通訊加密:使用網路連接或管理網路設備時, 應該使用加密連線,以確保物聯網系統中資料傳輸 ○ 的機密性與完整性。 C-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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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網路虛擬專用網路(VPN, Virtual Private Network ) 連線:只允許授權流量進入內部網路,限制非授權、 ○ 無意連接到網路的流量。 5 網路域名系統(DNS, Domain Name System)過濾: 透過域名系統(DNS)過濾阻止對某些網站或網際 ○ 網路協定(IP)地址的存取,來防止存取已知的惡意 網站或網站類別。 6 網路連線認證:對於連線至網站時,組織需要開發 和實施必要的控制來驗證身份,並保護 Session ID ○ 不受攻擊。 7 網路監視:依據組織訂定的安全政策收集時段,保 存所有經過網路邊界的封包。儲存期限依組織訂定 ○ 的政策辦理。 8 無線通訊存取控制:提供身份驗證機制和存取控制 ○ 列表,以防止對無線通訊設備未經授權存取。 9 無線通訊保護:應依資料屬性選用加密機制,以保 ○ 護經無線傳輸之資料。 10 無線網路標識符號:應配置每一設備個別的標識符 號,且不允許外部偵聽器識別實體無線網路,及其 ○ 位置或所有者,防止被駭客容易識別。 11 無線網路靜態尋址:具有網際網路協定地址(IP Address)的物聯網設備應使用靜態尋址,並禁用動 ○ 態地址分配機制以避免網際網路協定地址因動態 地址分配機制改變。 C3.3 端設備 端設備包含邊緣伺服器、端控制器及感測器設備。 C3.3.1 邊緣伺服器基本需求 1. 邊緣伺服器由設備聚合器、邊緣閘道器與快取組成,其大量應用於智 慧鐵道物聯網系統,屬於重要之邊緣節點設備。 A. 設備聚合器串接下層多樣性的物聯網端設備,並蒐集物聯網端 設備的數據進入邊緣閘道器進行聚合和正規化。 C-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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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邊緣閘道器內運行著 AI 運算處理機器或深度學習並推理。 C. 快取則暫時儲存端設備的原始數據。 邊緣伺服器對應各端點設備能動態且彈性的新增,刪減功能,新增協議 (Protocol)無需停止或重啓節點,可達到中心化的管理,節省現場維護人力。 2. 邊緣伺服器採開放式設計,包含開放硬體與開源軟體: A. 開放硬體:主導業者釋放許可證,公開硬體規格(線路圖、佈 線圖、零件表等)與開發套件。 B. 開源軟體:原始碼可以任意取用的電腦軟體,此軟體著作權持 有人得在開源協定的規定下保留一部分權利並允許其他使用者 修改與分發原始碼與軟體。 感測器具有連續偵測與監控、即時通訊或精準定位等功能,邊緣伺服器 將監控感測器狀態與收集感測器資料,並進行資料計算和儲存工作。 3. 雲平台之平台管理功能在遠端連線至邊緣伺服器進行設定與部署前 須實施 VPN 加密,確保資料機密性,同時確保只有經過授權的使用 者和設備才能連接,並監控誰在遠端存取網路,以及他們在遠端正在 存取哪些文件。 表 C3.3.1-1 說明邊緣伺服器基本需求規範之基本與自選項目。 表 C3.3.1-1 邊緣伺服器基本需求規範表 項次 邊緣伺服器基本需求規範項目 基本 自選 1 邊緣伺服器由設備聚合器、邊緣閘道器與快取組成。 ○ 2 邊緣伺服器為一開放且可監控各感測器設備及可收 ○ 集資訊的計算資源。 3 可配合雲平台的平台管理功能做遠程部署及遠程參 ○ 數設定。 C3.3.2 邊緣伺服器管理功能 1. 由於邊緣節點具有容量較小、部署環境具有跨地理區的複雜特徵,需 要在整體邊緣領域提供較強的邊緣平台編排能力,邊緣編排管理平 台需要支援斷網發生時,邊緣節點的自動接管自主管理,以及網路環 境恢復後,雲平台與邊緣平台資訊的重新同步,以便於解決邊緣節點 遭遇網路連線不穩定的情況下,避免導致邊緣節點與中心節點斷線。 C-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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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邊緣伺服器須確保支援容器或虛擬機器技術,藉此實現軟體的即時遷 移(Live Migration)與擴容/縮容(Scale-out/Scale-in),一個容器所包含的 軟體物件,能夠即時移動到另一個容器或主機上,再重新執行起來。 3. 針對邊緣容器應用程式,支援計算工作協調作業,管理平台可對於微 服務應用需求定義了管理的最小單位 pod,一個 pod 內可包含一個或 多個容器,以便於讓營運機構建構、啟閉、管理、協調、以及業務運 行方面的調控。 4. 邊緣伺服器運算平台管理應提供 AI 運算框架,提供模型分割、資料 分割、分散式學習、擴增/遷移學習的引擎,達成智慧調度合適的硬 體資源運行不同類型的服務為應用提供最佳化運行效率。 5. 提供維運監控功能,支援以外掛模組的方式連接承包商的管理套件, 支援開放且可擴充平台,在單一主控台中提供深入至應用程式、儲 存裝置和網路裝置的完整能見度。 表 C3.3.2-1 說明邊緣伺服器平台管理功能規範之基本與自選項目。 表 C3.3.2-1 邊緣伺服器平台管理功能規範表 項目 邊緣伺服器平台項目 基本 自選 1 支援邊緣自主管理 ○ 2 支援容器或虛擬機器技術 ○ 支援計算工作協調作業 3 ○ 4 支援邊緣 AI 運算框架與模型 ○ 5 提供維運監控功能 ○ C3.3.3 邊雲協作運作功能 為利於應用系統管理,可設計下列功能,惟本項功能技術較困難,設計 時可依實際需求提供。 1. 邊緣伺服器是對雲平台運算的延伸,彼此相輔相成,互相協作,解決 邊緣端的資源應用問題。邊雲協作為邊緣伺服器平台的核心能力,邊 緣伺服器平台向雲平台反饋資訊,雲平台向邊緣伺服器平台釋出指 令等,完成上傳下達,實現應用程式分發協作功能。 2. 邊緣節點與雲端正常連線時,邊緣節點及其上面運行的應用程式的 生命週期管理一般由雲端的管理平臺負責。為避免各種不確定因素 C-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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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斷線,邊緣節點在離線環境下須可自主管控。而邊緣節點運行若 遇網路不穩定情況,可能會造成單個節點故障,因此,邊緣應用應可 以在不同節點上分散部署運行。 3. 邊緣資料庫作為雲端資料庫的延伸,保留資料庫的基本功能,去掉了 不必要的功能,並支援邊緣資料庫會定期與雲端進行匯總。且支援開 放服務 API,便於開發人員將自己的應用程式和容器連接到所需的後 臺服務。對於實現大範圍、多節點部署的邊緣業務,可提供基於邊雲 協作策略的全域資源調度,使得應用可以靈活的按照使用者自訂的 策略實現多節點部署。為了實現從中心雲到邊緣、邊緣到邊緣之間的 互連互通與訊息傳遞,進一步還可以構建邊雲協作的虛擬網路實現 各節點的優化定址和動態加速,為服務導向和低延時的策略調度提 供高效運作機制。 表 C3.3.3-1 說明邊緣伺服器邊緣協同運作功能之基本與自選項目。 表 C3.3.3-1 邊緣伺服器邊緣協同運作功能規範表 項次 邊緣伺服器邊緣協同運作功能規範項目 基本 自選 1 應用程式分發協作功能:應具有雲平台與邊緣伺服 ○ 器平台間,偕同資訊/指令上傳下達協作。 2 雲平台負責管理在正常連線之邊緣節點及其上面運 行的應用程式的執行週期,並支援不同節點上分散 ○ 部署運行。邊緣節點在離線環境下須可自主管控。 3 支援邊緣資料庫定期向雲平台進行匯總,且具開放 服務應用程式界面(API),相關智慧化應用程式可運 ○ 行在雲平台上,提供備用運算資源調度分享服務。 C3.3.4 邊緣伺服器資安規範 律定本規範邊緣伺服器應有的資訊安全規範,邊緣伺服器之資安規範表 如表 C3.3.4-1。 1. 為保障系統完整性,邊緣伺服器應確保資訊不被未授權之使用者修 改,因此須設立防毒機制與安全防護機制避免遭到入侵,以安全日誌 記錄資料是否有經未授權之使用者更動,限制能夠存取邊緣伺服器 資料之媒體。 2. 伺服器之作業系統應避免選擇不穩定的作業系統或是版本過舊導致 不支援各類軟體更新之作業系統。 C-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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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因隨身碟等外部媒體有導致資料外洩、傳播電腦病毒等疑慮,因此須 盡量減少使用外部媒體,若必須使用外部媒體則須使用加密格式儲 存以避免資料外洩。 4. 安全雜湊演算法能計算出一個數位訊息所對應到的長度固定字串, 此字串稱為訊息摘要。若輸入的訊息不同,其訊息摘要將有極大概率 不同,難以由訊息摘要反推原輸入訊息,且想要找到兩組不同的訊息 對應到相同的訊息摘要也很困難,因此此類演算法可有效對資料進 行加密。 5. 核心機密與個資機敏資料應加密保護,內部運算資料可不加密以提 高效率。對外通訊如 HTTPS 或 VPN 等加密通道方式傳輸,確保資 料安全。 6. 常見的方法有弱點掃描與滲透測試,弱點掃描以自動化掃描軟體檢 測常見之安全漏洞;滲透測試則以駭客之思維嘗試入侵企業網站、資 訊系統、設備等軟硬體,並找出各種潛在的漏洞,驗證評估資訊系統 與硬體安全性,並修補可能導致入侵的漏洞。 7. 系統根據使用者的不同身分,開放對應權限,可有效避免低權限使用 者因誤操作或惡意入侵而導致的相關資安問題。 8. 系統應具備控制是否接受特定無線訊號等能力,避免連接至未知網 路造成資安疑慮。 9. 為避免管理員在遠端連線時閒置時間過長導致其餘管理員無法連線 至伺服器進行管理維護,在閒置一段時間後系統應自動登出並結束 遠端連線,供下一個管理員進行遠端連線。 10. 系統限制連線工作階段總數後,由於要求系統資源的工作階段之最 大數量被控制,因此執行效能不會因為過多的工作階段而下降。 11. 當發生資安相關事件後,系統須能以電話、郵件或訊息方式等適當機 制盡速通知系統管理員。 12. 系統須提供資源可用性安全的功能,確保使用者在已取得授權之情 況下可及時地且不間斷地讀取或使用資料。當系統遭遇停電或地震、 中毒等事件影響時,須以異地備援等方式進行應對並維持系統正常 運作,以保證資源可用性安全。 C-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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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C3.3.4-1 邊緣伺服器資安規範表 項次 邊緣伺服器資安規範項目 基本 自選 1 有防毒機制、保護安全日誌、限制外部媒體、安全 ○ 防護機制等系統完整性規範。 2 作業系統選擇為有效支援安全更新之版本且交貨時 ○ 須完成最新修補程式之更新。 3 伺服器資料經外部媒體如隨身碟等外接觸存取裝置 交換,以加密格式儲存,並限定僅特定經認證裝置 ○ 或應用程式方可讀取使用,且減少設備上之可外接 存取接口。 4 伺服器內的資料加密,系統可根據高級加密標準 ○ (AES)和安全雜湊演算法系列(SHA-2)等NIST國際標 準之建議使用加密安全機制。 5 依核心機密與個資資料應加密保護,內部運算資料 ○ 可不加密以提高效率。對外通訊須使用加密通道傳 輸,確保資料安全。 6 應定期執行惡意軟體掃描與安全性漏洞掃描。 ○ 7 系統為已識別通過的系統元件,提供授權執行機 制,經過身份驗證的使用者,可根據其身分權責提 ○ 供相對應存取權限。 8 系統使用無線通訊界面時具備存取控制的能力。 ○ 9 系統支援遠端連線,無論是本地存取還是透過網路 存取都提供可設定在不活動時段之後,或透過使用 ○ 者手動方式啟動遠端連線鎖定來防止進一步存取。 10 系統限制連線工作階段總數。 ○ 11 當發生資安相關事件後,系統須能以通話、郵件或 ○ 訊息方式等適當機制盡速通知系統管理員。 12 系統提供資源可用性安全的功能。 ○ C-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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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5 端控制器及感測器設備基本需求 1. 定期偵測與監控應選用下列合適之設備相關標準或規範要求。一般 性終端設備從傳輸設備取得系統內或經由運算整合分析相關資料產 生動態連續監控的數據,以此定期監控各式應用系統、營運等即時情 境,確認系統正常及防止列車可能造成的危害。 2. 即時通訊功能應選用下列合適之設備相關標準或規範要求。像是軌 旁傳輸用的一般性終端通訊設備,可藉由光纖網路或無線通訊網路 傳輸軌旁號誌系統等設備之間的資訊到列車行控中心,這些傳輸用 的一般性終端通訊設備應需支援即時通訊能力,其中包含無線電通 訊,並在 4G/5G 網路基礎上建立同質網路備援機制,以保障通訊網 路連線暢通。此外,一般性終端即時通訊設備架構應設置雙向傳輸通 訊為原則。 3. 核心安全系統設備相關應用應選用下列合適之設備相關標準或規範 要求 A. 防火性能:律定端設備應依據標準 EN45545- Part2、EN 45545- R25, R26 [C3.3.5-1]規範,端設備須考慮的防火測試標準之測試 需求。 B. 電力引接:律定端設備應依據標準 EN 50155 [C3.3.5-2]規範,端 設備須考慮到鐵道系統的供電環境之要求規範。 C. 操作溫溼度:律定端設備應依據標準 EN 50155 規範,端設備對 於電子設備的環境操作溫度等級訂定出對應的要求規範。 D. 震動與衝擊:律定端設備應依據標準 EN61373[C3.3.5-3]規範, 端設備必須能承受列車在常規運作中的震動與衝擊的測試需求。 E. 設備 EMC(電磁相容性):律定端設備應符合 EN 50121-1[C3.3.5- 4]鐵道電磁相容環境之要求規範。 4. 說明非核心安全設備相關應用,應選用下列合適之設備相關標準或 規範要求。非核心安全端設備不需如核心安全端設備般必需長時間 處在頻繁震動、高溫、潮濕等環境當中,因此非核心安全端設備可根 據鐵道營運機構需求選用一般商用電子設備之規格標準。 表 C3.3.5-1 說明端控制器及感測器設備基本需求規範之基本與自選項目。 C-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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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交通部《智慧鐵道系統資訊與通訊技術規範》,113年9月30日。依交通部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