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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解說 第四章橋梁結構(1/19);原PDF第96–10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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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橋梁結構 第四章 橋梁結構 C4.0 符號與定義 A.符號 a :相當矩形應力塊之深度,cm (m),見 C4.4.3.3B 節。 a :平衡應變狀態之相當矩形應力塊之深度,cm (m),見 C4.4.3.4B(3) b 節。 a :剪力距,集中載重與支承面之距離,見 C4.4.2.5G(3)節及 C4.4.3.6G(3) v 節。 A :橡膠支承面積,見 C4.3.5 節。 A :圍繞受拉主鋼筋且與該主鋼筋同一形心之混凝土有效受拉面積除以鋼 2 2 筋或鋼線數,cm (m )。若受拉主鋼筋含有多種不同尺寸或鋼線,其 鋼筋或鋼線數,則由鋼筋總斷面積除以其中最大鋼筋或鋼線之面積計 算而得,見 C4.4.3.10 節。 2 2 A :斷面積,cm (m ),見 C4.6.4.D 節。 2 2 A :承載面積,cm (m ),見 C4.4.2.2 節及 C4.4.3.7 節。 1 2 2 A :支承表面內與承載面積相似且同心之最大面積,cm (m ),見 C4.4.2.2 2 節及 C4.4.3.7 節。 2 2 A :單根鋼筋斷面積,cm (m ),見 C4.4.1.13 節。 b 2 2 A :螺箍受壓構材之柱心面積,直徑係量至螺箍筋之外徑,cm (m ),見 c C4.4.1.10B 節。 2 2 A :抵抗剪力傳遞之混凝土斷面積,cm (m ),見 C4.4.3.6D(4)節。 cv 2 2 Ae :構材之有效淨面積,cm (m ),見 C4.6.4.E 節。 2 2 A :托架或托梁內抵抗彎矩之鋼筋面積,cm (m ),見 C4.4.2.5G(3)節及 f C4.4.3.6G(3)節。 2 2 Af :翼板面積,cm (m ),見 C4.6.2.A、C4.6.13.C 節。 C-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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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橋梁設計規範
Afc :受壓翼板面積,cm2(m2)
AF :放大因數
Ag :構材之總面積,cm2(m2),見C4.6.4.E 節。
Ah :平行受拉主鋼筋之剪力鋼筋面積,cm2 (m2),見C4.4.2.5G(4)節及
C4.4.3.6G(4)節。
An :托架或托梁頂面設計拉力 N c ( N uc )之鋼筋面積,cm2(m2),見
C4.4.2.5G(3)節及C4.4.3.6G(3)節。
An :構材之淨面積,cm2(m2),見C4.6.4.E 節。
As :受拉鋼筋面積,cm2 (m2)。
As :不施預力受拉鋼筋面積,見C4.5.7 節。
As :受壓鋼筋面積,cm2 (m2)。
As :預力鋼材面積,見C4.5.7 節。
Asf :對翼板外伸部分,產生壓力強度所需之預力鋼材面積,見C4.5.7
節。
A sf :於I 及T 型斷面之懸出翼板用以產生受壓強度之鋼筋面積,cm2
(m2),見C4.4.3.3C 節。
Ask :每一面上單位高度之表面鋼筋之面積,cm2/m (m2/m),見C4.4.1.7B
節。
Ast :縱向鋼筋之總面積,cm2 (m2),見C4.4.3.4A(2)節及C4.4.3.4B(1)節。
Asr :對有翼板斷面之腹板,產生壓力強度所需之預力鋼材面積,見C4.5.7
節。
Av :在s 距離內之梁腹鋼筋面積,cm2 (m2),見C4.5.10 節。
Avf :剪力摩擦鋼筋面積,cm2 (m2),見C4.4.2.5D 節及C4.4.3.6D 節。
Aw :伸展或續接之單支鋼線面積,cm2 (m2),見C4.4.1.19A(2) 節及
C4.4.1.19B 節。
b :有翼板構材之翼板寬度或矩形構材之寬度,見C4.5.7 節。
b :構材受壓面之寬度,cm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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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橋梁結構
b :無支撐長度,cm(m),見C4.6.4.A 節。
b :有翼板構材之腹板寬度,見C4.5.7 節。
b’ :加勁材突出肢寬度,cm(m),見C4.6.5.H 節。
b o :板或基腳之臨界斷面周長,cm (m),見C4.4.2.5F 節及C4.4.3.6F 節。
vb :核算水平剪力在接觸面處之斷面寬度,cm (m),見C4.4.2.5E 節及
C4.4.3.6E 節。
vb :用以傳遞水平剪力之腹板寬度。
b w :腹板寬或圓形斷面之直徑,cm (m),見C4.4.2.5A 節及C4.4.3.6B 節。
B :擴展基腳寬度,見C4.1.4.4 節。
c :中性軸至最外受壓纖維之距離,見C4.4.3.2(6)節。
CRc :混凝土之潛變所產生之預力損失,見C4.5.6 節。
CR s :預力鋼材鬆弛所產生之預力損失,見C4.5.6 節。
C m :實際彎矩圖與相當均勻彎矩圖之相關因數,見C4.4.3.5B 節。
d :最外受壓纖維至受拉鋼筋重心之距離,cm (m)。計算圓形斷面之剪力
強度,d 不必小於最外受壓纖維至構材對面半圓受拉鋼筋重心之距
離;計算合成構材之水平剪力強度,d 應為合成斷面最外受壓纖維至
受拉鋼筋重心之距離。
d :最外受壓纖維至預力重心距離,或至由預鑄梁構成連續梁之負彎矩鋼
筋重心距離,見C4.5.7 節。
d :中間豎向加勁材之淨間距,cm(m),見C4.6.5.H 節。
d :最外受壓纖維至受壓鋼筋重心之距離,cm (m) 。
d :總斷面重心(不計鋼筋)至受拉鋼筋重心之距離,cm (m)。
da :中間豎向加勁材之實際間距,cm(m),見C4.6.5.H 節。
d b :鋼筋或鋼線之標稱直徑,cm (m)。
cd :最外受拉纖維至最近鋼筋或鋼線中心之距離,cm (m),見C4.4.3.10
節 。
dp :圓樁直徑,見C4.1.4.8 節。
td :最外受壓纖維至非預力鋼筋重心距離,見C4.5.7 節。
D :支承載重面之水平投影面植徑,cm,見C4.3.5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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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橋梁設計規範
D :預力鋼材之標稱直徑,見C4.5.7 節。
D :翼板或側板間之腹板高度,cm(m),見C4.6.5.H 節。
e :自然對數之底數,見C4.5.6 節。
E :鋼材之彈性模數,kgf/cm2 MPa,見C4.6.12.A 節。
E c :橡膠體周邊膨脹效應被限制時之有效壓縮彈性模數;
Ec=3G(1+2 k S2),kgf/cm2。
E c :混凝土之彈性模數,kgf/cm2 (MPa),見C4.4.1.22D 節、C4.6.12.E
節。
E s :鋼筋之彈性模數,kgf/cm2 (MPa),見C4.4.1.22D 節。
EI :受壓構材之撓曲剛度,kgf-cm2 (N-m2),見C4.4.3.5B 節。
ES :彈性縮短之預力損失,見C4.5.6 節。
f :構材實際受到之壓應力,kgf/cm2 MPa,見C4.6.4.A 節。
fa :計得之軸向應力,kgf/cm2 MPa,見C4.6.2.F 節。
bf :承載面積上混凝土之平均承壓應力,kgf/cm2 (MPa),見C4.4.2.2A 節
及C4.4.3.7 節。
fb :計得之彎曲壓應力,kgf/cm2 MPa,見C4.6.5.H 節。
fb1 :對1-1 軸計得之彎曲壓應力,kgf/cm2 MPa,見C4.6.2.F 節。
fb2 :對2-2 軸計得之彎曲壓應力,kgf/cm2 MPa,見C4.6.2.F 節。
cf :使用載重下混凝土最外受壓纖維應力,kgf/cm2 (MPa) ,見
C4.4.2.2A。
cf :混凝土圓柱試體28 天之抗壓強度,kgf/cm2 MPa,見C4.4.11.D 節、
C4.5.5 節與C4.6.12.A 節。
f cds :減除預力梁後之所有靜重在預力鋼材重心位置混凝土應力,見C4.5.6
節。
f cir :施預力時,在預力鋼材重心處之混凝土平均壓應力,見C4.5.6 節。
cif :施預力時混凝土之抗壓強度,見C4.5.5 節。
f ce :預力混凝土於預力損失後之有效壓應力,見C4.1.6.9.D 節。
ctf :輕質混凝土開裂抗拉強度,kgf/cm2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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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橋梁結構
ctf :輕質混凝土之平均劈裂拉力強度,見C4.5.5 節。
df :由非乘因數靜重所產生之斷面最外纖維應力,此處之拉應力係由外加
載重所產生,見C4.5.10 節。
ff :鋼筋之疲勞應力差幅,kgf/cm2 (MPa),見C4.4.3.9 節。
f min :鋼筋之最小應力之代數值,kgf/cm2 (MPa),見C4.4.3.9 節。
fp :根據設計載重計得之承載應力,kgf/cm2 MPa,見C4.6.7.C 節。
f pc :扣除全部預力損失後,非合成構材抵抗外加載重時,斷面重心處或當
重心處落於梁翼內時,梁腹與梁翼連接處之混凝土受壓應力。
若為合成構材由預鑄部分單獨抵抗預力及彎矩時,合成斷面重心處或
重心落於翼板內時,腹板與翼板連接處之合成受壓應力,見C4.5.10
節。
f pe :由有效預力所產生之斷面最外纖維混凝土壓應力,此處之拉應力係由
外加載重所產生。(扣除全部預力損失後),見C4.5.8 節。
f ps :預力鋼材之極限強度( As* f s )
rf :混凝土開裂模數,kgf/cm2 (MPa),見C4.4.2.2A 節。
rf :混凝土之破壞模數,見C4.5.8 節。
sf :使用載重下鋼筋受拉應力,kgf/cm2 (MPa),見C4.4.2.2B 節。
sf :平衡狀態下受壓鋼筋應力,kgf/cm2 (MPa) ,見C4.4.3.3D 節及
C4.4.3.4B(3)節。
sf :預力鋼材之極限應力,見C4.5.5 節。
f se :扣除所有損失後鋼材之有效預力,見C4.5.6 節。
f su :極限載重時預力鋼材之平均應力,見C4.5.7 節。
f sy :在拉力區不施預力之一般鋼筋降伏應力,見C4.5.7 節。
tf :使用載重下混凝土最外受拉纖維應力,kgf/cm2 (MPa),見C4.4.2.2A
節。
ft :作用載重所產生之拉應力,kgf/cm2 MPa,見C4.6.2.A 節。
fv :剪應力,kgf/cm2 MPa,見C4.6.5.H 節。
C-33¶ 鐵路橋梁設計規範|原檔第1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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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橋梁設計規範
yf :鋼材之規定降伏強度,kgf/cm2 (MPa)。
yf :在壓力區不施預力之一般鋼筋降伏應力,見C4.5.9 節。
yf :預力鋼材之降伏應力,見C4.5.5 節。
Fa :容許軸向應力,kgf/cm2 MPa,見C4.6.2.F 節。
Fb :容許彎曲應力,kgf/cm2 MPa,見C4.6.2.F 節。
Fb1 :對1-1 軸彎矩單獨存在時之容許彎曲壓應力,kgf/cm2 MPa,見
C4.6.2.F 節。
Fb2 :對2-2 軸彎矩單獨存在時之容許彎曲壓應力,kgf/cm2 MPa,見
C4.6.2.F 節。
Fsr :超過2,000,000 週次數之容許疲勞應力範圍(kgf/cm2),見C4.3.6.5
節。
Fv :容許剪應力,kgf/cm2 MPa,見C4.6.4. D 節。
F y :接觸面位置鋼材強度最低降伏強度,kgf/cm2,見C4.3.6.1 節、
C4.3.6.4 節。
Fy :材料降伏應力,kgf/cm2 MPa,見C4.3.6.1.A 節。
Fu :材料極限強度,kgf/cm2 MPa,見C4.6.1.A 節。
g :兩孔中心之行距(gage),垂直於應力方向,cm(m),見C4.6.3.H
節。
G :橡膠體剪力彈性模數,kgf/cm2,見C4.3.5 節。
h :構材總厚度,cm (m)。
h :構材全深,見C4.5.10 節。
fh :I及T型斷面之受壓翼板厚度,cm (m)。
hrt :支承之橡膠部分總厚度; hrt = hri (cm) ,見C4.3.5 節。
hri :支承內第i 層橡膠層厚度,cm,見C4.3.6.5 節、C4.3.6.6 節。
rh max :橡膠支承內最厚橡膠層之厚度(cm),見C4.3.6.5 節。
h S :加勁鋼材之單層厚度,cm,見C4.3. 6.5 節。
H m :考量所有應有載重組合條件,作用於支承或限位裝置最大水平載重,
見C4.3.6.3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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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橋梁結構
I :對斷面重心之慣性矩,見C4.5.10 節。
I :慣性矩,cm4(m4),見C4.6.5.H 節。
I cr :轉換成混凝土之開裂斷面慣性矩,cm4 (m4),見C4.4.1.24C 節。
eI :計算撓度之有效慣性矩,cm4 (m4),見C4.4.1.24C 節。
gI :混凝土總斷面(不計鋼筋)對中性軸之慣性矩,cm4 (m4)。
sI :鋼筋對構材斷面中心軸之慣性矩,cm4 (m4)。
k :挫屈面上之有效長度因數,見C4.6.2.A 節。
k :受壓構材之有效長度因數,見C4.4.3.5B(3)節。
k 1 l 1 :1-1 軸之細長比,見C4.6.2.F 節。
r1
k 2 l 2 :2-2 軸之細長比,見C4.6.2.F 節。
r2
K :預力鋼材每單位長之波浪影響摩擦係數,見C4.5.6 節。
a :在支點或反曲點處增加之埋置長度,cm (m),見C4.4.1.12B(3)節。
d :伸展長度,cm (m),見C4.4.1.12 節至C4.4.1.21 節。
dh : hb 乘以適當之修正因子;受拉標準彎鉤之伸展長度,從臨界斷面計
算至彎鉤最外端(介於臨界斷面及彎鉤起點(切線點)之直線埋置長
度加上彎曲半徑和鋼筋直徑),cm (m),見C4.4.1.16 節。
hb :受拉標準彎鉤之基本伸展長度,cm (m)。
u :受壓構材之無支撐長度,cm (m),見C4.4.3.5 節。
L :擴展基腳長度,見C4.1.4.4 節。
L :矩形支承之縱向尺寸,cm,見C4.3.6.5 節。
L :從施力端至點x 之預力鋼材長度,見C4.5.6 節。
M :依照C4.4.1.12B 節規定所計算之彎矩容量,kgf-cm (N-m)。
M1b :以慣用之彈性分析求得之受壓構材在自重狀態下(無顯著側移)之較
小端彎矩,構材以單曲度彎曲為正,以雙曲度彎曲為負,kgf-cm (N-
m),見C4.4.3.5B 節。
M 2 b :以慣用之彈性分析求得之受壓構材在自重狀態下(無顯著側移)之較
大端彎矩,應為正數,kgf-cm (N-m),見C4.4.3.5B 節。(更動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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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橋梁設計規範
M 2 s : 以慣用之彈性分析求得之受壓構材因側向力產生側移時之較大端彎
矩,應為正數,kgf-cm (N-m),見C4.4.3.5B(5)節。(更動位置)
M a :用於計算撓度階段之構材最大彎矩,kgf-cm (N-m),見C4.4.1.22G
節。
M b :平衡應變狀態下之斷面計算彎矩強度,kgf-cm (N-m),見C4.4.3.4B(3)
節。
M c :用於設計受壓構材之彎矩,kgf-cm (N-m),見C4.4.3.5B 節。
M cr :開裂彎矩,kgf-cm (N-m),見C4.4.1.22G 節。
M cr :外加載重導致斷面撓曲開裂之彎矩,見C4.5.10 節。
M cr :開裂彎矩,見C4.5.8 節。
M d c :斷面受合成自重所產生之彎矩,見C4.5.8 節。
M d nc :斷面受非合成自重所產生之彎矩。
M max :外加載重時斷面上之最大乘因數彎矩,見C4.5.7 節。
M n :斷面之計算彎矩強度,kgf-cm (N-m)。
M n :斷面標稱彎矩強度,見C4.5.7 節。
M nx :斷面X 軸方向之計算彎矩強度,kgf-cm (N-m),見C4.4.3.4C 節。
M ny :斷面Y 軸方向之計算彎矩強度,kgf-cm (N-m),見C4.4.3.4C 節。
M u :斷面之乘因數彎矩,kgf-cm (N-m)。
M ux :斷面X 軸方向之乘因數彎矩,kgf-cm (N-m),見C4.4.3.4C 節。
M uy :斷面Y 軸方向之乘因數彎矩,kgf-cm (N-m),見C4.4.3.4C 節。
n : E s / E c ,彈性模數比,見C4.4.2.3 節。
N :垂直於斷面與V同時作用之設計軸力,壓力時為正,拉力時為負,並
應包括乾縮與潛變對拉力之影響,kgf (N),見C4.4.2.5B 節。
N :反復應力次數,見C4.6.2.E 節。
N c :於托架或托梁頂面與V同時作用之設計拉力,拉力為正,kgf (N),見
C4.4.2.5G 節。
N u :垂直於斷面與 V u 同時作用之乘因數軸力,壓力時為正,拉力時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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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橋梁結構
負,並應包括乾縮與潛變對拉力之影響,kgf (N),見C4.4.3.6B 節。
N uc :於托架或托梁頂面與 V u 同時作用之乘因數拉力,拉力為正,kgf (N),
見C4.4.3.6G 節。
p : As bd t ,不施預力之受拉鋼筋比。
p * : As* bd ,預力鋼材比,見C4.5.7 節。
p : As bd ,受壓鋼筋比
bP :平衡應變狀態下斷面之計算軸力強度,kgf (N),見C4.4.3.4B(3)節。
cP :臨界載重,kgf (N),見C4.4.3.5B(5)節。
Pc :構材受壓時之容許應力,kgf/cm2 MPa,見C4.6.4.E 節。
Pm :考量所有應有載重組合所得最大壓力載重,見C4.3.5 節。
Pn :已知偏心距之計算軸力強度,kgf (N)。
Pnx :相對於 M nx 之計算軸力強度(僅考慮X 軸方向之彎矩),kgf (N),見
C4.4.3.4C 節。
Pnxy :雙軸載重之計算軸力強度,kgf (N),見C4.4.3.4C 節。(更動位置)
Pny :相對於 M ny 之計算軸力強度(僅考慮Y 軸方向之彎矩),kgf (N),見
C4.4.3.4C 節。
Po :無偏心時斷面之計算軸力強度,kgf (N),見C4.4.3.4B(1)節。
uP :已知偏心距之乘因數軸力,kgf (N)。
uP :考慮載重因數之預力值
Q :剪力核算點之上或下之剪力斷面對斷面重心之靜力矩
r :受壓斷面之迴轉半徑,cm (m),見C4.4.3.5B(2)節。
r :迴轉半徑,cm(m),見C4.6.2.A 節。
s :平行於縱向鋼筋方向之剪力鋼筋間距,cm (m)。
s :梁腹鋼筋之縱向間距,見C4.5.10 節。
s :兩連續孔中心之間距(pitch),平行於應力方向,cm(m),見C4.6.3.H
節。
s w :伸展或續接鋼線之間距,cm (m)。
S :跨徑長度,m。
C-37¶ 鐵路橋梁設計規範|原檔第1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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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橋梁設計規範 S :支承內一個單層之形狀因數,為支承總面積除以自由膨脹之側邊面積 ,見 C4.3.5 節。 S :非合成斷面模數(考慮受外力產生拉應力處)。 b S :合成斷面模數(考慮受外力產生拉應力處)。 c SH :混凝土乾縮造成之預力損失,見 C4.5.7 節。 2 SRfat :容許疲勞應力差值,kgf/cm MPa,見 C4.6.2.E 節。 Su :剪力連接器之極限強度,kgf (N),見 C4.6.12.E 節。 t :翼板構材之翼板平均厚度,見 C4.5.7 節。 t' :加勁材突出肢厚度,cm(m) tf :翼板厚度,cm(m),見 C4.6.13.C 節。 tw :腹板厚度,cm(m),見 C4.6.5.H 節。 T :施力端之鋼材應力,見 C4.5.6 節。 o T :任意點 x 之鋼材應力,見 C4.5.6 節。 x U :剪力遲滯效應(shear lag)折減係數,見 C4.6.4.E 節。 2 v :斷面之設計剪應力,kgf/cm (MPa),見 C4.4.2.5A 節。 v :容許水平剪應力,見 C4.5.10 節。 2 v :混凝土之容許剪應力,kgf/cm (MPa),見 C4.4.2.5B 節。 c 2 v :任一斷面上之設計水平剪應力,kgf/cm (MPa),見 C4.4.2.5E 節。 dh 2 v :容許水平剪應力,kgf/cm (MPa),見 C4.4.2.5E 節。 h V :斷面之設計剪力,kgf (N),見 C4.4.2.5A 節。 V :剪力,見 C4.6.4.D 節。 V :由混凝土提供之計算剪力強度,kgf (N),見 C4.4.3.6B 節。 c V :混凝土提供之剪力強度,見 C4.5.10 節。 c V :剪力與彎矩合併作用而產生斜向開裂時,混凝土提供之剪力強度,見 ci C4.5.10 節。 V :梁腹內因過高主拉應力而產生斜向開裂時,混凝土提供之剪力強度, cw 見 C4.5.10 節。 V :非乘因數靜重作用時斷面上之剪力,見 C4.5.10 節。 d C-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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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橋梁結構
iV :受外加載重時,與 M max 同時作用之斷面乘因數剪力,見C4.5.10 節。
Vn :計算剪力強度,kgf (N),見C4.4.3.6A 節。
V nh :計算水平剪力強度,kgf (N),見C4.4.3.6E 節。
V nh :標稱水平剪力強度,見C4.5.10 節。
V p :斷面上有效預力垂直分量,見C4.5.10 節。
V s :由剪力鋼筋提供之計算剪力強度,kgf (N),見C4.4.3.6C 節。
V s :剪力鋼筋提供之剪力強度,見C4.5.10 節。
V u :斷面之乘因數剪力,kgf (N),見C4.4.3.6 節。
V u :斷面之乘因數剪力,見C4.5.10 節。
Vw :腹板設計剪力,見C4.6.13.B 節。
W :矩形支承之橫向尺寸,cm,見C4.3.5 節。
W c :混凝土之單位重量,kgf/m3 (N/m3)。
ty :總斷面中性軸至最外受拉纖維之距離(不計鋼筋),cm (m),見
C4.4.1.22G 節。
tY :不計鋼筋之總斷面重心軸至最外受拉纖維之距離
z :用以限制受撓鋼筋分佈之量,kgf/cm (N/m),見C4.4.3.10 節。
:斜向剪力鋼筋與構材縱軸之交角。
:施力端至點x 間,預力鋼材之縱向總角度變化量,以弳度表示,見
C4.5.6 節。
f :剪力摩擦鋼筋與剪力面之交角,見C4.4.2.5D(3)節及C4.4.3.6D(4)節。
:擴展基腳之長邊與短邊比,見C4.1.4.7 節。
:PTFE 支承摩擦角之有效角=tan-1(Hm/PD),見C4.3.6.3 節。
:等值壓力區高度與最大壓應變纖維至中性軸高度之比值,見
1
C4.4.3.2(6)節。
1 :影響混凝土強度之係數,見C4.5.7 節。
b :斷面上截斷鋼筋面積與鋼筋總面積之比值,見C4.4.1.12A(6)節。
c :集中載重或反力區域之長邊與短邊之比值,見C4.4.2.5F 節及
C4.4.3.6F 節。
C-39¶ 鐵路橋梁設計規範|原檔第1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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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橋梁設計規範
d :最大靜重彎矩與最大總載重彎矩之比值,常為正數。
* :預力鋼材之類型係數,見C4.5.7 節。
o :橋梁最大工作水平位移量(cm),見C4.3.6.5 節。
s :橡膠最大剪力變形量,cm,見C4.3.5 節。
i :積層橡膠支承第i 層橡膠之瞬間壓縮應變,見C4.3.6.5 節。
:腹板對垂直線之傾斜角,見C4.6.13.B 節。
:橡膠支承在C4.3.6.5C 節載重條件下,最大工作旋轉量在所考慮方向之分
量(rad)。
m, X :考量所有應有載重及變形組合條件,對橫軸之最大旋轉量(rad),見
C4.3.6.6 節。
m, Z :考量所有應有載重及變形組合條件,對縱軸之最大旋轉量(rad),見
C4.3.6.6 節。
m :考量所有應有載重及變形組合條件(包括活載重、靜載重、橋梁移動及
施工誤差)之最大設計旋轉量(rad),見C4.3.1 節。
b :有側撐構材之彎矩放大因子,用以反映受壓構材兩端因構材彎曲之影
響。
L :活載重產生之平均壓應力(含衝擊力),見C4.3.6.5 節。
TL :全部靜載重加活載重(含衝擊力)產生之平均壓應力,見C4.3.6.5
節、C4.3.6.6 節。
m :最大平均壓應力(含衝擊力),見C4.3.6.2 節、C4.3.6.3 節。
s :無側撐構材之彎矩放大因子,用以反映構材因側向載重及自重作用產
生之側向移動影響。
:混凝土單位重之修正因數。見C4.4.2.5D(3)節及C4.4.3.6D(4)節。
:摩擦係數,見C4.4.2.5D 節及C4.4.3.6D 節。
:曲線摩擦係數,見C4.5.6 節。
: As bw d , As bd ,受拉鋼筋比。
: As bd ,受壓鋼筋比。
b :產生平衡應變狀態之鋼筋比,見C4.4.3.3A 節。
C-40¶ 鐵路橋梁設計規範|原檔第10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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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橋梁結構
s :螺箍受壓構材中,螺箍筋之體積與核心(螺箍筋之外徑)部份體積之
比,見C4.4.1.10B 節。
w : As bw d ,用於公式(C4.4-2)及(C4.4-36)之鋼筋比。
:強度折減因數,見C4.4.3.1B 節。
sf :不含摩擦損失之預力總損失,見C4.5.6 節。
B.定義
總量 :由同一批次材料所製造之全部支承
縱向 :與橋梁軸線相平行之方向,見C4.3.6.5 節。
橫向 :與縱向相垂直之方向,見C4.3. 6.5 節。
非光面鋼材-竹節鋼筋、麻面鋼線、銲接光面鋼線網、銲接麻面鋼線網。
光面鋼材-鋼材不符合非光面鋼材之定義者。
結構用輕質混凝土-含有輕質粒料之混凝土,其風乾單位重量以ASTM
C567 「輕質混凝土單位重量試驗法」測定不超過
1840kgf/m3 者。本規範中輕質混凝土不含天然砂者稱為
「全輕質」混凝土(〝all-lightweight〞 concrete);其中
細粒料為常重之細砂者稱為「砂輕質」混凝土(〝sand-
lightweight〞concrete)。
受拉繫材-承受之軸向拉力使全斷面產生拉力,且其斷面各邊混凝土保護層
有限之構材,如拱拉桿、吊桿及桁架主拉力桿件。
降伏強度或降伏點( yf )-依照CNS 2111「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法」所定之
鋼材之規定標稱降伏強度或降伏點。
混凝土之抗壓強度( cf)-依照CNS 1232「混凝土圓柱試體抗壓強度檢驗
法」所定之混凝土之規定抗壓強度。
開裂抗拉強度( ctf )-依照CNS 3801「混凝土圓柱試體分裂抗張強度試驗
法」所定之混凝土抗拉強度。
肋筋或箍筋-開口或閉合之單元個體或連續彎繞之橫向鋼筋,肋筋通常用於
水平構材之橫向鋼筋,箍筋則用於垂直構材。
螺箍筋-連續圍繞成圓柱形螺線之鋼筋。
埋置長度-超過臨界斷面之鋼筋埋置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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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交通部《鐵路橋梁設計規範》,112年2月15日。依交通部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註明出處;本站分章與導覽整理不代表發布機關認可或背書。查核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