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892 反光導標
¶ 1. 02892 反光導標 V2011.04.11.doc
第02892章
反光導標
(本章應配合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使用)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反光導標施工相關規定、本項工作應依照設計圖所示,本規範及監造單位指示,供給及裝設反光導標及導標構造物。
1.2 工作範圍
包括柱桿基礎、管柱、鑄鋁、反光片、反光紙施作。
1.3 相關準則(相關規定,請依據交通部頒「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執行)
1.3.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228 K3009 一般用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樹脂板
(2) CNS 2253 H3025 鋁及鋁合金之片及板
(3) CNS 4345 Z7059 反光片及反光膠帶
(4) CNS 4346 Z8015 反光片及反光膠帶檢驗法
(5) CNS 7884 D3074 車輛用照明與信號設備
(6)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7) CNS 8507 H3105 鋁及鋁合金之陽極氧化皮膜
(8) CNS 11111 H3133 鋁及鋁合金鉻酸鹽表面處理
1.3.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A53 無縫熱浸鍍鋅黑色鋼管規範
(2) ASTM B.108 356-T6 鑄鋁合金規範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柱桿基礎所用之水泥混凝土應使用210kgf/cm2級混凝土,並應符合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之要求。
2.1.2 鋼管柱應符合ASTM A53標準重量Schedule 40鍍鋅鋼管,或經監造單位認可之同等品鋼板所製成之鍍鋅鋼管。鋼管表面應加塗刷一底二度之黑、黃相間各為10cm寬,45°斜角之油漆或黏貼相同顏色、規格之反光紙。
2.1.3 鑄鋁為ASTM B108 356-T6鋁合金,表面需噴黃色漆料。
2.1.4 反光片之材料為壓克力塑膠或反光紙,壓克力塑膠應符合CNS 2228 K3009之規定。反光片之反光強度應符合CNS 7884 D3074內A、B1等級之規定。
2.1.5 鋁板應符合CNS 2253 H3025有關規定。所有鋁板表面均須作陽極處理,陽極氧化皮膜應符合CNS 8507 H3105之規定,其皮膜厚度為0.014mm以上。
2.1.6 A型反光導標牌面附底座為不銹鋼材料應符合CNS 8499 G3164規定,並使用不銹鋼膨脹螺栓固定。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反光導標及導標構造物於備料及豎立前,廠商應提出施工製造圖交監造單位審核,說明導標構造物及所需反光導標之尺度、大小、間距、柱高與螺栓佈置、佈設位置等,經監造單位同意後始可辦理。
3.1.2 反光導標設施之形式、大小與顏色,應符合設計圖所示規定。
3.1.3 反光導標應參照設計圖,依監造單位指定之地點設置金屬柱桿或托架。反光片與鑄鋁底板(或反光紙與鋁板)應於柱桿設置後,反光導標面與行車方向成90度,若在曲線上應加以調整,並依監造單位之指示安裝。
3.1.4 螺栓孔可以鑽孔方式,鑽至所需之尺度。若衝孔之直徑等於擬衝孔之金屬之厚度,則亦可以衝孔方式鑽孔。
3.1.5 鋁材表面於油漆前應先以鉻酸鹽作表面處理,鉻酸鹽表面處理應符合CNS 11111 H3133之規定辦理。
3.1.6 鋁不可與鋼鐵直接接觸放置,除非鋼鐵係鍍鋅或經監造單位認可塗有紅丹底漆及兩層鋁漆者。
3.1.7 支柱基礎混凝土澆置後,應加修飾,使與地面齊平。所有柱桿均應垂直豎立,其容許傾斜度自3m高之頂上量下,不得超出鉛垂線1cm。
3.1.8 反光紙之檢驗依CNS 4346 Z8015之規定辦理,其讀值以CNS之規定為標準。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反光導標應依設計圖所示或監造單位指示,依實際設置之各類型數量分別按處(組)計量。
4.2 計價
反光導標付款方式應按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每處(組)之單價給付。此類給付應包括按設計圖之規定及監造單位指示所須供應及設置反光導標之一切必要或有關之材料、人工、工具、設備等費用,其中包括基礎之開挖、混凝土之澆置、修飾、養護、支柱之豎立或附掛與反光導標之製作、安裝以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必要附屬工作。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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