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052 卜特蘭水泥
¶ 1. 03052 卜特籣水泥 V2005.01.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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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052 章 卜特蘭水泥 •中華民國94 年01 月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0940030270 號函發布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卜特蘭水泥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卜特蘭水泥 1.2.2 取樣及試驗 1.2.3 工地儲存 1.2.4 交貨溫度 1.3 定義 1.3.1 卜特蘭水泥 係以水硬性矽酸鈣類為主要成分之熟料研磨而得之水硬性水泥, 通常並與一種或一種以上不同型態之硫酸鈣為添加物共同研磨 1.3.2 輸氣卜特蘭水泥 係以水硬性矽酸鈣類為主要成分之熟料研磨而得之水硬性水泥, 通常並與一種或一種以上不同型態之硫酸鈣及一種輸氣劑為添加 物共同研磨 1.3.3 卜特蘭水泥之種類及用途 種 類 用 途
| 種 類 | 用 途 | |
|---|---|---|
| 卜特蘭水泥 | 第I型 | 用於一般用途,而不需要具備其他任 一型水泥所具有之特別性質者 |
| 第II型 | 特別用於需要抵抗中度硫酸鹽侵蝕或 中度水合熱者 | |
| 第III型 | 特別用於需要高度早期強度者 | |
| 第IV型 | 特別用於需要低度水合熱者 | |
| 第V型 | 特別用於需要抵抗高度硫酸鹽侵蝕者 | |
| 輸氣卜特蘭水泥 | 輸氣第IA型 | 其用途同卜特蘭水泥第I型,且需要 輸氣者 |
| 輸氣第IIA型 | 其用途同卜特蘭水泥第II型,且需要 輸氣者 | |
| 輸氣第IIIA型 | 其用途同卜特蘭水泥第III型,且需要 輸氣者 |
| 特別用於需要抵抗中度硫酸鹽侵蝕或 | |
|---|---|
| 第II型 | |
| 中度水合熱者 | |
| 第III型 | 特別用於需要高度早期強度者 |
| 第IV型 | 特別用於需要低度水合熱者 |
輸氣第 A III 型其用途同卜特蘭水泥第III型,且需要 輸氣者 1.4 資料送審 1.4.1 廠商資料 (1) 製造廠商之證明書 若水泥於未經取樣試驗前先行送抵工地使用,則應由水泥製 第03052 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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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NS 61 R2001
1.5
1.5.1
(1)
A.
B.
(2)
A.
B.
C.
28
D. 30,000t
E. 500t 1
1
F.
1.6
1.6.1
( )
1.6.2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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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應高出地面至少30cm 以上。水泥應按到貨先後順序使 用,凡變質或結塊之水泥應禁止使用。 (4) 廠商儲存第III型卜特蘭水泥在30 天以上,其他型別水泥在60 天以上時,均應重加試驗。儲存期間,經試驗結果,不足強 度之水泥,或有其他原因不能使用之水泥,廠商應負責迅速 運離工地。 (5) 未經抽樣完成試驗前,對已運達工地尚未使用之水泥,機關 (或監造單位)有權拒絕使用。 1.6.3 交貨溫度 水泥運至工地之溫度應不得高於50°C。 2. 產品 2.1 材料 2.1.1 卜特蘭水泥 (1) 擬採用之水泥之種類須符合CNS 61 R2001 第I 型水泥之規 定。 3. 施工 3.1 檢驗 3.1.1 取樣與試驗 (1) 檢驗頻率為每2,000t 取1 次,並以隨機取樣方式,在水泥運 輸車進場時予以取樣,同時在取樣單上註明取樣時間、車號、 提貨單號碼及水泥生產廠名稱等相關資料。 (2) 廠商應提供採取樣品所需之設備,樣品之保護裝置以及運送 設備與良好之儲存。 (3) 水泥由廠商提供時,廠商應負擔因水泥檢驗不合格所發生之 任何損失。 (4)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 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方 法 | 規範之要求 | 檢驗頻率 |
|---|---|---|---|---|
| 卜特蘭 水泥第 型 I | 墁料之空 氣含量 | CNS 787 R3023 | 須 符 合 CNS 61 R2001 體積百分率: 最大值 12% | 2,000t 一次 |
| 細度 ( 濁 度 計 法) | CNS 9747 R3112 | 須 符 合 CNS 61 R2001 比表面積: 最小值 160m2/kg | 2,000t 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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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壓膨脹 | CNS 1258 R3044 | 須 符 合 CNS 61 R2001 健度: 最大值 0.80% | 2,000t 一次 | |
|---|---|---|---|---|
| 抗壓強度 | CNS 1010 R3032 | 須 符 合 CNS 61 R2001 各試驗齡期強度不 得少於下列各值: 3 天 12.4 MPa 7 天 19.3 MPa 28 天 27.6 MPa | 2,000t 一次 | |
| 凝結時間 (費開氏 針法) | CNS 786 R3022 | 須 符 合 CNS 61 R2001 初凝時間: 不少於 45 分鐘 不多於 375 分鐘 | 2,000t 一次 |
3.2 現場品質管理 3.2.1 除經機關(或監造單位)核可外,同一構造物之內,非同一工廠之產 品、型別不同之水泥,不可混合或交替使用。 3.2.2 任一裝運至同一工地之水泥顏色應均勻,顏色不同之水泥,應予 拒絕。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依契約詳細價目表相關項目及數量計量。 4.2 計價 依契約詳細價目表相關項目之單價及數量計價。 第03052 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