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631 進水井、沉砂井及人孔
¶ 1. 02631 進水井、沉砂井及人孔 V2005.01.24.pdf
第 1 頁
第02631 章 進水井、沉砂井及人孔 •中華民國94 年01 月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0940030270 號函發布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進水井、沉砂井、人孔等排水構造物構建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本項工作包括設計圖規定之雜項排水構造物,諸如進水井、沉砂井、人孔及其他排水構造物等之構建。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混凝土:須符合第03053 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及第03054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之規定要求,進水井、沉砂井及人孔等構造物應使用210kgf/cm2 級水泥混凝土構築。 2.1.2 鋼筋:須符合第03210 章之「鋼筋」規定。 2.1.3 鋼線網:須符合第03220 章「熔接鋼線網」之規定。 2.1.4 鑄鋼件材料:須符合CNS 2906 G3052 之規定。 2.1.5 鋼鐵件材料:須符合第05081 章「熱浸鍍鋅處理」之規定。 2.1.6 人孔及進水井之踏步:應依照設計圖之規定。若採用預鑄鋼筋混凝土人孔則須符合AASHTO M199 之規定;若採用不銹鋼材料,則應符合CNS 3270 G3067 之304 或316 類之規定。 2.1.7 灰口鑄鐵材料:須符合CNS 2472 G3038 之規定。 2.1.8 展性鑄鐵件材料:須符合CNS 2936 G3054、CNS 2937 G3055 之規定。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構造物開挖 構造物開挖及支撐此等構造物用之基礎材料之準備應符合本規範第02316 章「構造物開挖」之規定。於構築排水構造物前,須先徵得機關(或監造單位)之同意。 3.1.2 排水構造物 包括開挖及回填,應於鄰接之路面未舖築前先予完成。 人孔、沉砂井及進水井,不可先完成至最後之高程,應俟所有之舖面、邊溝、緣石及其他控制高程已有確實適當之聯接及安排後,再加以修整,使能符合高程與線向。 3.1.3 格柵(Grates)、格柵架、進水井蓋及人孔格框蓋 應全部固著於其底基上,或按設計圖作適當而穩固之安裝,使能適合高程與線向。 第02631 章-1
文字內容
第02631 章 進水井、沉砂井及人孔 •中華民國94 年01 月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0940030270 號函發布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進水井、沉砂井、人孔等排水構造物構建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本項工作包括設計圖規定之雜項排水構造物,諸如進水井、沉砂 井、人孔及其他排水構造物等之構建。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混凝土:須符合第03053 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及第03054 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之規定要求,進水井、沉砂井及人孔等 構造物應使用210kgf/cm2 級水泥混凝土構築。 2.1.2 鋼筋:須符合第03210 章之「鋼筋」規定。 2.1.3 鋼線網:須符合第03220 章「熔接鋼線網」之規定。 2.1.4 鑄鋼件材料:須符合CNS 2906 G3052 之規定。 2.1.5 鋼鐵件材料:須符合第05081 章「熱浸鍍鋅處理」之規定。 2.1.6 人孔及進水井之踏步:應依照設計圖之規定。若採用預鑄鋼筋混 凝土人孔則須符合AASHTO M199 之規定;若採用不銹鋼材料, 則應符合CNS 3270 G3067 之304 或316 類之規定。 2.1.7 灰口鑄鐵材料:須符合CNS 2472 G3038 之規定。 2.1.8 展性鑄鐵件材料:須符合CNS 2936 G3054、CNS 2937 G3055 之 規定。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構造物開挖 構造物開挖及支撐此等構造物用之基礎材料之準備應符合本規範 第02316 章「構造物開挖」之規定。於構築排水構造物前,須先 徵得機關(或監造單位)之同意。 3.1.2 排水構造物 包括開挖及回填,應於鄰接之路面未舖築前先予完成。 人孔、沉砂井及進水井,不可先完成至最後之高程,應俟所有之 舖面、邊溝、緣石及其他控制高程已有確實適當之聯接及安排後, 再加以修整,使能符合高程與線向。 3.1.3 格柵(Grates)、格柵架、進水井蓋及人孔格框蓋 應全部固著於其底基上,或按設計圖作適當而穩固之安裝,使能 適合高程與線向。 第02631 章-1
第 2 頁
3.1.4 進水井及人孔處之進水管與出水管管端應適當安放或砌平使與該等構造物內牆面齊平。管之外端應伸出牆外足夠之距離,俾有足夠空間作適當連接之用。管與構造物之牆間之接縫,應用水泥砂漿整齊封堵或用規定材料封堵,以防止漏水。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依契約詳細價目表計量。 4.2 計價 按設計圖之規定構築之排水構造物,均按契約詳細價目表各相關項目計付。此單價包括供應所有之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及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開挖、基礎構築、回填及夯壓、擋水擋土(設計圖另有註明者除外)、鍍鋅及箱框與井蓋之安裝定位及其他必要之附帶工作等在內,另無其他給付。 第02631 章-2
文字內容
3.1.4 進水井及人孔處之進水管與出水管管端應適當安放或砌平使與該 等構造物內牆面齊平。管之外端應伸出牆外足夠之距離,俾有足 夠空間作適當連接之用。管與構造物之牆間之接縫,應用水泥砂 漿整齊封堵或用規定材料封堵,以防止漏水。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依契約詳細價目表計量。 4.2 計價 按設計圖之規定構築之排水構造物,均按契約詳細價目表各相關 項目計付。此單價包括供應所有之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及完成 本項工作所需之開挖、基礎構築、回填及夯壓、擋水擋土(設計 圖另有註明者除外)、鍍鋅及箱框與井蓋之安裝定位及其他必要之 附帶工作等在內,另無其他給付。 第02631 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