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235 表土之保存及回填
¶ 1. 02235 表土之保存及回填 V2005.01.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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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235 章 表土之保存及回填 •中華民國94 年01 月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0940030270 號函發布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項工作,係於整地挖填前按設計圖及本規範規定,收集保存表土以及依規定之地點與厚(高)加覆表土,並包括表土之堆置、裝運等。 1.2 資料送審 1.2.1 作業計畫 施工前廠商應將表土收集、保存及回填作業計畫,包括地點、方式、時程及防護措施等提送機關(或監造單位)核可後施行。 2. 產品 所收集之表土應為富含有機質之表層土壤,並具不含垃圾雜物、硬黏土塊或直徑大於8cm 之礫石。 3. 施工 3.1 施工要求 3.1.1 表土之收集 整地施工前,先進行清除及掘除工作,移除地表植栽及樹根,再挖鬆表層土壤,清除雜物石粒後收集裝運至堆置場所存放。收集地點與挖掘之土層厚度應符合契約規定與機關(或監造單位)之指示。 3.1.2 表土之保存 廠商應自覓地點存放表土,如不影響工地施工,可於工地設置臨時堆置場。堆置場應較四周地面略高,且具排水坡度,並設簡易排水溝及沉砂池。表土堆置高度最高可至3m,並略夯壓整形,頂部應保持平緩坡度以利排水。為免破壞表土特性,機械操作時應避免過度輾壓。為防沖刷,土堆表面應覆蓋防護。 3.1.3 表土之回填 路堤或整地竣工植草前,地面殘留之礫石、混凝土塊或其他垃圾雜物應予清除後始進行表土回填。表土應均勻回填並夯壓整平,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回填整平後之表土厚度約為8cm 以上,並防止表土流失。地面或表土過份潮濕時則不宜施作,於裝運回填時應保持道路路面之清潔。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依設計圖所示厚度完成回填之數量計量,若詳細價目表未列者,則應視為已包括於契約總價內。 第02235 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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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235 章 表土之保存及回填 •中華民國94 年01 月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0940030270 號函發布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項工作,係於整地挖填前按設計圖及本規範規定,收集保存表 土以及依規定之地點與厚(高)加覆表土,並包括表土之堆置、 裝運等。 1.2 資料送審 1.2.1 作業計畫 施工前廠商應將表土收集、保存及回填作業計畫,包括地點、方 式、時程及防護措施等提送機關(或監造單位)核可後施行。 2. 產品 所收集之表土應為富含有機質之表層土壤,並具不含垃圾雜物、 硬黏土塊或直徑大於8cm 之礫石。 3. 施工 3.1 施工要求 3.1.1 表土之收集 整地施工前,先進行清除及掘除工作,移除地表植栽及樹根,再 挖鬆表層土壤,清除雜物石粒後收集裝運至堆置場所存放。收集 地點與挖掘之土層厚度應符合契約規定與機關(或監造單位)之指 示。 3.1.2 表土之保存 廠商應自覓地點存放表土,如不影響工地施工,可於工地設置臨 時堆置場。堆置場應較四周地面略高,且具排水坡度,並設簡易 排水溝及沉砂池。表土堆置高度最高可至3m,並略夯壓整形,頂 部應保持平緩坡度以利排水。為免破壞表土特性,機械操作時應 避免過度輾壓。為防沖刷,土堆表面應覆蓋防護。 3.1.3 表土之回填 路堤或整地竣工植草前,地面殘留之礫石、混凝土塊或其他垃圾 雜物應予清除後始進行表土回填。表土應均勻回填並夯壓整平,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回填整平後之表土厚度約為8cm 以上,並防 止表土流失。地面或表土過份潮濕時則不宜施作,於裝運回填時 應保持道路路面之清潔。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依設計圖所示厚度完成回填之數量計量,若詳細價目表未列者, 則應視為已包括於契約總價內。 第02235 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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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計價 依契約詳細價目表「表土保存及回填」項目之單價付款,若詳細價目表未列者,則應視為已包括於契約總價內。 第02235 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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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計價 依契約詳細價目表「表土保存及回填」項目之單價付款,若詳細 價目表未列者,則應視為已包括於契約總價內。 第02235 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