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330 資料送審
¶ 1. 01330 資料送審 V2005.1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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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330 章 資料送審 •中華民國94 年12 月31 日編定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執行本契約工作有關資料送審之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品質計畫 1.2.2 施工計畫 1.2.3 施工圖 (1)施工製造圖 (2)工作圖 1.2.4 廠商資料 1.2.5 樣品 1.2.6 實品大樣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450 章—品質管制 1.4 定義 1.4.1 「施工圖」係指包括「施工製造圖」及「工作圖」之統稱, 1.4.2 「施工製造圖」係指廠商依契約圖說約定所繪製的永久性產品之製造及安裝圖樣。 1.4.3 「工作圖」係指廠商依契約圖說約定施作臨時性擋土設施、開挖支撐、地下水控制系統、模板、施工架,及其他為施工所需臨時性工作之圖樣。 2. 產品 2.1 品質計畫:應符合第01450 章「品質管制」之規定,並於契約訂定後七日內提送工程司審查。 2.2 施工計畫:得視工程規模及性質,分整體施工計畫及分項施工計畫。依實際需要經工程司同意後,精簡或免提送部分內容。 2.2.1 整體施工計畫:應於契約訂定後七日內提送工程司審查,其內容包含如下: (1)工程名稱及概要(含基地現況) (2)工地組織及分包計畫 (3)預定進度表(含施工順序)或網圖 (4)主要施工項目之分項施工計畫送審時間 (5)主要器材設備訂購與進場時間 第01330 章-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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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330 章 資料送審 •中華民國94 年12 月31 日編定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執行本契約工作有關資料送審之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品質計畫 1.2.2 施工計畫 1.2.3 施工圖 (1)施工製造圖 (2)工作圖 1.2.4 廠商資料 1.2.5 樣品 1.2.6 實品大樣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450 章—品質管制 1.4 定義 1.4.1 「施工圖」係指包括「施工製造圖」及「工作圖」之統稱, 1.4.2 「施工製造圖」係指廠商依契約圖說約定所繪製的永久性產品之製造及 安裝圖樣。 1.4.3 「工作圖」係指廠商依契約圖說約定施作臨時性擋土設施、開挖支撐、 地下水控制系統、模板、施工架,及其他為施工所需臨時性工作之圖樣。 2. 產品 2.1 品質計畫:應符合第01450 章「品質管制」之規定,並於契約訂定後七 日內提送工程司審查。 2.2 施工計畫:得視工程規模及性質,分整體施工計畫及分項施工計畫。依 實際需要經工程司同意後,精簡或免提送部分內容。 2.2.1 整體施工計畫:應於契約訂定後七日內提送工程司審查,其內容包含如 下: (1)工程名稱及概要(含基地現況) (2)工地組織及分包計畫 (3)預定進度表(含施工順序)或網圖 (4)主要施工項目之分項施工計畫送審時間 (5)主要器材設備訂購與進場時間 第01330 章-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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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地佈置 (7)臨時排水 (8)環境清潔維護 (9)勞工安全衛生計畫 (10)施工協調 (11)緊急應變組織計畫 2.2.2 分項施工計畫:應於該工作項目施工前提送工程司核可,其內容包含下: (1)施工方法 (2)施工步驟 (3)施工進度 (4)人員、機具及材料安排 (5)施工圖 (6)安全措施 2.2.3 交通維持計畫:依第01556 章「交通推持」之規定辦理。 2.3 施工圖 2.2.2 廠商應依契約約定,製作施工製造圖及工作圖,提送可複製之電腦圖檔媒體及第二原圖各一份,提送工程司審查。 2.3.2 施工製造圖之內容包括下列項目: (1)製造、裝配、佈置、放樣圖 (2)適用之契約設計圖說圖號及頁次 (3)適用之規範章節編號 (4)適用之標準,如CNS 等之章節編號 (5)與契約設計圖說及規範相異處之標示 (6)完整之材料明細表 (7)製造廠商之圖說 (8)佈線及控制示意圖(視需要而定) (9)用之部分型錄或全套型錄 (10)性能及測試數據 (11)廠商依規範規定所設計之永久性結構、設備及系統之圖說 2.3.3 工作圖應附設計計算書或其它必要之資料,詳細解說其結構、機械或系統及其使用方式。於該項工作施工前,由廠商專任工程人員簽核,提送工程司備查。 2.3.4 施工圖之標題欄應包括下列資料: 施工圖之圖號、標題、日期 廠商(供應商、製造廠商或分包商)之名稱 第01330 章-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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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地佈置 (7)臨時排水 (8)環境清潔維護 (9)勞工安全衛生計畫 (10)施工協調 (11)緊急應變組織計畫 2.2.2 分項施工計畫:應於該工作項目施工前提送工程司核可,其內容包含下: (1)施工方法 (2)施工步驟 (3)施工進度 (4)人員、機具及材料安排 (5)施工圖 (6)安全措施 2.2.3 交通維持計畫:依第01556 章「交通推持」之規定辦理。 2.3 施工圖 2.2.2 廠商應依契約約定,製作施工製造圖及工作圖,提送可複製之電腦圖檔 媒體及第二原圖各一份,提送工程司審查。 2.3.2 施工製造圖之內容包括下列項目: (1)製造、裝配、佈置、放樣圖 (2)適用之契約設計圖說圖號及頁次 (3)適用之規範章節編號 (4)適用之標準,如CNS 等之章節編號 (5)與契約設計圖說及規範相異處之標示 (6)完整之材料明細表 (7)製造廠商之圖說 (8)佈線及控制示意圖(視需要而定) (9)用之部分型錄或全套型錄 (10)性能及測試數據 (11)廠商依規範規定所設計之永久性結構、設備及系統之圖說 2.3.3 工作圖應附設計計算書或其它必要之資料,詳細解說其結構、機械或系 統及其使用方式。於該項工作施工前,由廠商專任工程人員簽核,提送 工程司備查。 2.3.4 施工圖之標題欄應包括下列資料: 施工圖之圖號、標題、日期 廠商(供應商、製造廠商或分包商)之名稱 第01330 章-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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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簽名或蓋章 專任工程人員簽證(依相關法規規定及契約約定辦理) 2.3.5 施工圖在提送工程司審核前,須與其他關連契約彙整界面並經關連廠商簽認,必要時請工程司協調。 2.3.6 送審未達核定之施工圖再送審,應循與第一次送審相同之程序。廠商應以書面說明或再提送之施工圖上標示出除前次工程司審查指示修正及以外變動。 2.3.7 若先前已核定之施工圖有變更之必要,且廠商已獲工程司通知進行變更,廠商即應按核可之變更內容,修改先前核定之施工圖,並再提送工程司審查。 2.3.8 工程司審查廠商之施工圖,並不免除廠商遵守契約約定之義務及廠商對送審施工圖正確性之責任。未獲工程司核准前進行之工作,廠商應負其其責,包括訂購材料或進行工作所導致之全部損失費用。 2.4 產品及廠商資料 2.4.1 廠商應依各章之規定,提送下列之產品及廠商資料: (1)就製造商之圖說中標出適用之資料,並補充適用之額外資料。 (2)圖說資料文為外文,應附中文譯本。 2.5 樣品 2.5.1 廠商應依契約約定及各章規範所規定之尺度及數量提送樣品,清楚顯示產品完整之功能特性、顏色色樣範圍及附屬裝置。提供之樣品應包含下列資料: (1)樣品之型號、名稱及送審日期 (2)材料供應商、製造商或分包商之名稱及地址 (3)適用之契約設計圖說圖號及頁次 (4)適用之規範章節號碼 (5)適用之標準,如CNS 或ASTM 等。 2.6 實品大樣 2.6.1 廠商應依契約約定及各章規範所規定之尺度,製作實品大樣,經核可後方得大批製作。 3. 施工 (空白)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第01330 章-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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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簽名或蓋章 專任工程人員簽證(依相關法規規定及契約約定辦理) 2.3.5 施工圖在提送工程司審核前,須與其他關連契約彙整界面並經關連廠商 簽認,必要時請工程司協調。 2.3.6 送審未達核定之施工圖再送審,應循與第一次送審相同之程序。廠商應 以書面說明或再提送之施工圖上標示出除前次工程司審查指示修正及以 外變動。 2.3.7 若先前已核定之施工圖有變更之必要,且廠商已獲工程司通知進行變 更,廠商即應按核可之變更內容,修改先前核定之施工圖,並再提送工 程司審查。 2.3.8 工程司審查廠商之施工圖,並不免除廠商遵守契約約定之義務及廠商對 送審施工圖正確性之責任。未獲工程司核准前進行之工作,廠商應負其 其責,包括訂購材料或進行工作所導致之全部損失費用。 2.4 產品及廠商資料 2.4.1 廠商應依各章之規定,提送下列之產品及廠商資料: (1)就製造商之圖說中標出適用之資料,並補充適用之額外資料。 (2)圖說資料文為外文,應附中文譯本。 2.5 樣品 2.5.1 廠商應依契約約定及各章規範所規定之尺度及數量提送樣品,清楚顯示產 品完整之功能特性、顏色色樣範圍及附屬裝置。提供之樣品應包含下列資 料: (1)樣品之型號、名稱及送審日期 (2)材料供應商、製造商或分包商之名稱及地址 (3)適用之契約設計圖說圖號及頁次 (4)適用之規範章節號碼 (5)適用之標準,如CNS 或ASTM 等。 2.6 實品大樣 2.6.1 廠商應依契約約定及各章規範所規定之尺度,製作實品大樣,經核可後 方得大批製作。 3. 施工 (空白)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第01330 章-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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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章工作可分項列入詳細價目表,以一式或契約約定項目之單位計量。若詳細價目表未列本章項目者,則本章工作應視為已包括於契約總價內。 4.2 計價 4.2.1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章工作可列入詳細價目表,以一式或契約約定項目之單位計價。若詳細價目表未列本章項目者,則本章工作應視為已包括於契約總價內。 <本章結束> 第01330 章-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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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章工作可分項列入詳細價目表,以一式或契約約 定項目之單位計量。若詳細價目表未列本章項目者,則本章工作應視為 已包括於契約總價內。 4.2 計價 4.2.1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章工作可列入詳細價目表,以一式或契約約定項 目之單位計價。若詳細價目表未列本章項目者,則本章工作應視為已包 括於契約總價內。 <本章結束> 第01330 章-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