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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090章 圬工附屬品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圬工附屬設備之材料、施工及檢驗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圬工如砌紅磚、混凝土磚及石材等作業所需之組件、支撐系統及補強錨碇之物件均屬之。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3210章--鋼筋
1.3.2 第04061章--水泥砂漿
1.3.3 第04211章--砌紅磚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560 A2006 鋼筋混凝土用鋼筋
(2) CNS 1244 G3027 熱浸法鍍鋅鋼片及鋼捲
(3) CNS 1468 G3029 低碳鋼線
(4)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鋼片及鋼板
(5) CNS 10007 H3116 鋼鐵之熱浸法鍍鋅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書
1.5.2 施工計畫
1.5.3 樣品
1.5.4 材料及安裝說明書。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出廠材料應以密封原裝運至工地,應隔離地面儲存,搬運時應防彎曲或變形。
2. 產品
2.1 材料
2.1.1 依設計圖說上所示,水平補強應為桁架型,以4mm直徑鋼線為邊桿及橫桿,採平面對焊。
(1) 材料應符合CNS 1468 G3029所規定之SWM-B鋼線之規定。
(2) 角隅與T形段應為預製品,並需要鍍鋅,視牆之構築形式選用。
2.1.2 垂直補強鋼筋:需符合CNS 560 A2006之竹節鋼筋。
2.1.3 鑲面牆固定件:不銹鋼,間隔應能承受相當於2倍之鑲面牆板重量,高度可調整。
2.2 製造
2.2.1 配合牆之外觀預製補強件。
2.2.2 補強件應為平面焊接,其每段長度不得小於240cm。
2.2.3 橫向鋼筋之間距不得超過40cm。
2.2.4 外側兩鋼筋所形成之淨寬,應較牆厚小5cm。
3. 施工
3.1 安裝
3.1.1 接縫補強件:依製造商之安裝說明書及下列各項說明。
(1) 水平磚縫每隔40cm放置補強件,但在開口處上下方之第1層及第2層應隔20cm放置,除另有規定外,鋼筋搭接不得少於15cm。
(2) 角隅及交點應以預製補強件加強。
(3) 補強件之續接,須在不影響牆強度之位置。
(4) 通過伸縮縫或控制縫之補強件不可連續。
3.1.2 直向補強
(1) 補強鋼筋應與版及基礎之鋼筋搭接;鋼筋之頂端及底部固定。
(2) 鋼筋應連續通過板、基礎至牆頂、磚牆角隅、磚牆開口兩側及磚牆內均應設置鋼筋,補強其間距不大於120cm。
(3) 鋼筋應以不降低結構與鋼筋本身強度之方式焊接、壓接與搭接,搭接長度不得小於40倍鋼筋直徑。
3.1.3 鑲面牆固定件:依製造商安裝說明書及設計圖說指示安裝。
(1) 各固定件之水平向及垂直中心距離不得超過60cm。
(2) 鑲面牆固定件應於砌鑲面磚時,將固定件置入場鑄混凝土之嵌溝內。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已包含於其他相關項目之費用內,不單獨計量。
4.2 計價
本章工作已包含於其他相關項目之費用內,不另計價。
〈本章結束〉
水土保持局施工規範99/6/30 PAGE 3 FILENAME 04090 圬工附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