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900 植栽
¶ 1. 02900 植栽 V2009.06.doc
第02900章V2.0-TFB200906
植栽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植草之材料、設備、施工、檢驗及養護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本項工作應依設計圖說及本章之規定,以及工程司之指示,於路肩、邊坡或其他場地植草,包括翻土、整地、挖溝、調整土壤之酸鹼(pH)值、施肥、澆水及養護等工作在內。
1.2.2 施工方法包括噴植草種、種植草苗、舖植草皮、舖植植生帶、塑膠袋客土育苗植法、打樁編柵植生及挖穴植草舖網客土噴植法。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3316 N1089 農藝作物種子
(2) CNS 3076 N3017 複合肥料
(3) CNS 3960 N3020 垃圾堆肥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管理計畫書
1.5.2 植草施工計畫書
1.5.3 廠商資料
2. 產品
2.1 材料
2.1.1 複合肥料:應符合[CNS 3076 N3017]之規定。
2.1.2 農藝作物種子:應符合[CNS 3316 N1089]之規定。
2.1.3 肥料級垃圾堆肥:應符合[CNS 3960 N3020]之規定。
2.1.4 水:應不含有害之油脂、酸、鹹或其他有害物質。
2.1.5 其他材料應按設計圖說之規定辦理。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除設計圖說另有註明外,承包商得依各地區之氣候、土壤適宜程度、生長環境及播植時期等,由噴植草種、種植草苗、舖植草皮或舖植植生帶等方法中,任選一種或數種併用施工,並應於施工前提出植草計畫,經工程司認可後始能施工。
3.1.2 適合草生長之土壤酸鹼度(pH)值為[5~6]。施工前承包商應測定各植草區段之土壤pH值,如其pH值低於上述數字時,應按工程司之指示,使用適量之[苦土石灰(鎂質石灰)]中和酸性土壤,以改良土質。
3.1.3 所用草種、各種材料及施工方法,將依施工地區之氣候、土壤性質、地形、標高海平面[1000m]以下及植生種類之特性等因素而異,如設計圖說內無明確規定時。
3.2 施工方法
3.2.1 噴植草種
(1) 草種:如肯達基草、百喜草、百慕達草、戀風草及三葉草等,依各地區之氣候、土壤,任選[3種]噴植,但應儘量包括1種豆科(如三葉草在內)。
(2) 材料:每1,000m2之面積噴植草種所需之材料及大約用量如下:
A. 草種10~15kg。
B. 黏著劑60kg。
C. [台肥五號複肥] 100kg。
D. 堆肥[1,000kg]。
E. 苦土石灰(鎂質石灰):根據土壤實測pH值決定。
F. 水:依工地實際情況決定之。
(3) 施工過程
A. 將預定噴植草種之地面或坡面先予整平,並將有礙草苗生長之石塊等物移除,如在土層貧瘠薄或石礫地區,則每隔約[50cm挖掘10cm寬,10cm深]之植溝一道,然後將堆肥、[台肥五號複肥] [苦土石灰(鎂質石灰)]與[原土壤][客土]混合置於地面、坡面上及植溝內,並予整平,再將草種及黏著劑與水充分混合後,均勻噴灑於其上。[最後在坡面上覆以稻草蓆,並以竹籤及門型4mm鋼線(長25cm,每m2使用4支)固定之]。
B. 噴植前,如施工地區乾燥,應適當予以灑水,使之充分潤濕。
3.2.2 種植草苗
(1) 草種:百喜草、百慕達草等。
(2) 材料:每1,000m2面積種植草苗所需之材料及大約用量如下:
A. [台肥五號複肥] 50~100kg。
B. 堆肥[1,000kg]。
C. 苦土石灰(鎂質石灰):根據土壤實測pH值決定。
(3) 施工過程
A. 將預定種植草苗之地面或坡面先予整平,並將有礙草苗生長之石塊等物移除,次於地面上沿等高線每隔約[50cm挖掘約10cm寬、10cm深]之植溝一道,如為軟岩或礫石地區,則沿等高線每隔[50cm挖掘約20cm寬,20cm深]之植溝一道,然後於植溝內施放堆肥、[台肥五號複肥]、苦土石灰(鎂質石灰)及[原土壤]之混合細土。
B. 將15cm長之成長良好之草苗,種入植溝內土面下約[2/3],草苗露出土面約[1/3],然後壓緊。應把握最佳時期隨挖隨種,移植前應放置於陰濕處以適當材料覆蓋減少水分蒸發。
C. 百喜草3支一束,百慕達草5支一束,束距20cm,兩種草隔行種植。
D. 植草工作完成後,應將行間坡面整平,並應常適度灑水,以利成長。
3.2.3 舖植草皮
(1) 草皮:草皮應為適於舖植地區之自然環境、品種優良、新近移植、不含雜草及根部完整者,如闊葉蜈蚣草等。草皮之長度及寬度至少應各為20cm,草葉之長度應在5cm至10cm之間,草皮厚度應在3cm以上,施工前,承包商應將草皮之樣品提送認可。
(2) 材料:每1,000m2之面積舖植草皮所需之材料及大約用量如下:
A. [台肥五號複肥]50~100kg。
B. 堆肥[1,000kg]
C. 苦土石灰(鎂質石灰):根據土壤實測pH值決定。
(3) 施工過程
A. 挖取、運送及儲存草皮時,均應小心,以免草皮遭受損壞,於移植時,並應避免附著於草皮上之土壤脫落、破碎或分離。
B. 草皮應附有足量之土壤,並應灑水保持濕潤,不得直接曝曬於日光下,草皮之存放不得超過72小時。
C. 舖植草皮應於適宜季節為之,降霜、嚴寒或大雨時,均不得舖植草皮。
D. 草皮應以手工細心舖設,並自舖植草皮地區之底邊開始,向上坡方向舖設,草皮於舖植後,壓實並整修,並應經常灑水及拔除雜草。
3.2.4 舖植植生帶
(1) 此方法與噴植草種之作用相同,但可免除噴植草種易於流失,不均勻及發芽率難於控制之缺點。在填方或挖方之邊坡或平台上,以植生帶予以植草綠化,達邊坡保護與增進景觀之目的。
(2) 材料
A. 植生帶應為纖維、棉纖等材料黏附草種子及肥料而成,草種須為深根性混合草種,如百慕達草、百喜草、三葉草或肯達基草等,任選二種以上。承包商於施工前應提出詳細成份說明,經工程司核可後始可使用。
B. 客土應富有機質及pH值約[6~7]之壤土或砂質土壤,堆肥應為細質堆肥。
(3) 施工過程
A. 挖填方坡面,坡面較緩於1:1者均適用。
B. 整修邊坡及平台並清除鬆動之石塊及雜草雜物等。
C. 整修好之邊坡及平台,[如係土面,每m2應施放1kg之堆肥;]如係貧脊之卵礫石或岩面,應施填厚約10cm之客土,[並於客土每m2施以1kg之堆肥均勻混合],並使坡面平實。
D. 植生帶之貯藏應置於陰涼乾燥處,舖植植生帶時,由上而下順坡往下滾動舖平。舖放植生帶應小心為之,隨時注意保持平順,不得拉寬或拉長,兩塊植生帶接合處須有[5~10cm]之重疊,隨後在舖竣植生帶之坡面及平台面上均勻灑水,使植生帶能貼合於土壤表面,並於植生帶面上每加施約[3kg]之堆肥。
E. 於舖妥植生帶之面上覆蓋稻草蓆,然後於每m2至少用[4支以#8鐵絲製成長25cm]之門形鐵絲插置,加以固定。
F. 舖植後10天內需保持濕潤,除雨天外,每天早晚各澆水1次,每兩個月施肥1次([台肥五號複肥]約0.05kg/m2)共3次。
3.2.5 塑膠袋客土育苗植法
(1) 說明:本法適用於礫石多、土層薄及其坡度緩於1:0.8,不易生長植物之挖方坡面。以塑膠袋客土先行育苗再將育苗袋開放入穴內移植。
(2) 材料:以直徑及高度各約25cm之塑膠育苗袋盛土壤、堆肥、[台肥五號複合肥料](1m3:50kg:5kg比例)混合均勻之客土並於底部鑽5~10個孔,種植草苗,A穴(袋)植百慕達草、百喜草及克育草各2株,B穴(袋)植本地草,集中放置澆水培養1個月至草苗成長為止。
(3) 施工過程
A. 種植時沿高線挖穴並以等邊三角形配置,穴距(中心至中心約87cm)植穴深度及直徑與育苗袋相同,而後將育苗袋割開放入穴內並壓實,每m2植A穴2個、B穴1個,並於等邊三角形中心,挖直徑、深度各約5cm之穴,穴內客土拌以堆肥、遲效肥料及各種草種子混合種植。(詳依各該設計圖說規定辦理)
B. 裁植完畢後再覆蓋草蓆以鋼線固定之。
C. 植草完成後應視需要澆水,每2個月施肥1次([台肥五號複合肥料] 0.05kg/m2)共3次。
3.2.6 打樁編柵植生
(1) 說明:一般於坡度45°以下之填方或崩積土坡面及一般土壤之挖方坡面上,沿等高線每隔[1m]打1排樁,樁距[30~50cm],以竹片或其他材料編柵,藉以植生,保護坡面表土,防止沖刷。
(2) 材料:木樁選用易萌芽(九芎、榕樹、黃槿等)樁末端直徑在5cm以上長度[100~120cm],打入土中2/3以上,出土部份以竹片或其他材料編成擋土柵。
(3) 施工過程:每兩支樁中至少有1支為萌芽樁,另1支可為雜木樁,編柵後排樁間略整平成平台狀,填客土平均厚約10cm,施以1kg/m2之堆肥,再以噴植法或植生帶法予以植生覆蓋,穩定坡面。於挖土坡面生木樁不易打入者,應改為直徑16mm鋼筋並灌入1:3水泥砂漿,以防止脫落。
3.2.7 挖穴植草舖網客土噴植法
(1) 說明:本法適用於坡度較陡(大於1:0.8)土質較硬之坡面如風化軟岩,以挖穴植草及舖網客土噴植合併辦理。
(2) 材料
A. 挖穴內施放遲效性化學肥料0.05kg。
B. 穴中裁百喜或百慕達草苗2株。
C. 菱形鋼線網或高密度聚乙烯網、網目大小及網線粗細,視地形及地質於設計圖說中註明。
D. 客土種子噴植:每100m2噴射客土3m3,有機肥料20kg,百喜草種0.75kg,百慕達草種0.25kg、相思樹種子0.5kg。
(3) 施工過程
A. 坡面整坡清除鬆動土壤後,沿等高線每約40cm挖一直徑6cm、深15cm之穴,連為一行,每行距20~25cm,穴內施放遲效性化學肥料0.05kg,並每隔一穴裁植百喜草或百慕達草苗二株。
B. 將鋼線網或高密度聚乙烯網拉緊平舖於坡面,並以長30cm,直徑13mm之鐵栓固定之(每m2一處)
C. 將所需客土、種子、肥料等均勻混合噴佈於坡面,形成約3cm厚之客土。
D. 最後再將[可綠素等乳液稀釋4倍][柏油乳劑稀釋1倍]後噴於坡面並以稻草蓆加以覆蓋再以竹籤固定之。
3.3 養護
3.3.1 承包商應於全部植草工作完工,其成活率達[80%]以上時報請工程司辦理初驗,並自初驗合格之日起計算養護[6個月][1年]。
3.3.2 承包商於噴植草種、種植草苗、舖植草皮或舖植植生帶等15天內應隨時適度澆水,養護期間內至少每10天澆水1次,所用之水,其水源、水質及澆水時間,均由包商自行決定。如有不良影響,承包商應負完全責任,養護期間並應除雜草2次,每2~3月施肥1次(共2次),每次用[尿素0.03kg/m2][台肥一號0.05kg/m2]。
3.3.3 承包商如發現草種不萌芽、草苗或草皮枯萎,草種草苗、草皮或植生帶滑失、生長不良及發生病蟲害等情事,應噴灑農藥或作補植等工作,均不另給價。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項工作有噴植草種,種植草苗,舖植草皮或舖植植生帶等,均按驗收合格之實作植草面積,依契約詳細價目表之規定以[平方公尺][公頃]計量。
4.1.2 覆蓋率達[90%]為合格。
4.2 計價
4.2.1 養護[6個月][1年]滿辦理驗收。覆蓋率達[90%]為合格。
4.2.2 所有完成驗收合格之植草面積,按契約價目表所列之單價給付,該項單價已包括為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及運輸等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02900- PAG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