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333 透水砂層填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V2009.06.01
章碼:02333
官方資料庫版本:V2009.06.01
工程會資料庫紀錄:1041(機關代碼 17;官方檔案路徑明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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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範正文
第02333章V2.0-TFB200906
透水砂層填築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透水砂層填築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低窪區填築砂層
1.2.2 依設計圖說所示或工程司指示不適用材料位置,挖除不適用材料後按規定厚度舖築透水砂層。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2316章--構造物開挖
1.3.4 第02317章--構造物回填
1.3.5 第02320章--不適用材料
1.3.6 第02322章--借土
1.3.7 第02331章--基地及路堤填築
1.4 相關準則
1.4.1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D2487 依工程用途之土壤分類試驗法
1.4.2 美國道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
(1) AASHTO T180 以10磅夯錘,落距18吋,決定土壤含水量與密度關係試驗法
(2) AASHTO T191 用砂錐法測定用砂錐法測定工地密度試驗法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管理計畫書
1.5.2 施工計畫書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本工作所採用之砂,應為潔淨河砂或陸地砂,並符合下列之規定︰
-
-
篩 號
通過百分率(%)
NO. 4
[50~100]
NO.200
[0~15]
含砂當量不得小於[30]。
-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透水砂層應舖築於經過清除、掘除並移除不適用材料之地區上,並按設計圖說所示或工程司指示之厚度撒舖。除低窪地區須增加厚度外,其他地區之厚度如設計圖說無規定時至少應為[50cm]。
3.1.2 砂層舖築後,其上應覆蓋一層[30cm]之合適填土材料並以振動夯壓機予以夯實後,再繼續往上舖設填方。
3.2 檢驗
3.2.1 依規定進行產品及施工檢驗,項目如下:
-
-
名 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方法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1次]
[每批1次]
-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透水砂層之厚度,依設計圖說所示或工程司指示,據以計量付款。付款之砂層體積,以[立方公尺]為單位,該體積計算方法,係按實際舖築砂層之面積乘以砂層厚度。
4.2 計價
4.2.1 砂層以[立方公尺]為單位,並按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透水砂層填築」單價給付。
4.2.2 單價已包括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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