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232 直流電源設備
¶ 1. 16232 直流電源設備 V2001.03.27.doc
第16232章
直流電源設備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在規範直流電源設備之設計、製造、供應、安裝、測試等之一般要求。
1.2 工作範圍
1.2.1 [鹼性鎳鎘][鉛酸][ ]電池組
1.2.2 充電機組
1.2.3 直流電源配電箱
1.2.4 電池架組裝、固定、蓄電池運搬、連接
1.2.5 電解液灌裝、充電、維護
1.2.6 附屬配件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16061章--接地
1.4 相關準則
1.4.1 美國電機製造業協會(NEME)
1.4.2 美國國家標準協會(ANSI)(ANSI 34.2,C18)
1.4.3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1.4.4 美國國家電工法規(NEC)
1.4.5 [ ]
1.5 資料送審
1.5.1 資料送審需符合本規範第01330章「資料送審」之規定辦理。
1.5.2 直流電源配電箱之構造圖、線路圖及箱內設備之規格。
1.5.3 蓄電池組及其附屬電氣設備組成之組件、規格及所依循之設計標準。
1.5.4 蓄電池組及其附屬電氣設備組成之組件、規格及所依循之測試標準及測試程序。
1.5.5 蓄電池組及其附屬電氣設備組成之組件之裝配方式、安裝圖、接線圖及相關手冊。
1.5.6 充電機及其附屬電氣設備組成之組件、規格及所依循之設計標準。
1.5.7 充電機及其附屬電氣設備組成之組件、規格及所依循之測試標準及測試程序。
1.5.8 充電機及其附屬電氣設備組成之組件之裝配方式、安裝圖、接線圖及相關手冊。
1.5.9 設計、製造、運送、安裝及試車等預定時程表。
1.5.10 承包商供應[5][ ]份使用說明書及維護手冊,以供業主及工程司使用。
1.5.11 技術資料(承包商填寫)
承包商於採購前,應先提供下列之技術資料[5][ ]份,經業主及工程司審查認可後始可訂購:
(1) 蓄電池
A. 製造廠(廠名及地址)。
B. 型錄及說明書。
C. 數量。
D. 型式。
E. 額定電壓。
F. [5小時][ ]放電率之容量。
G. [5小時][ ]充電及放電率。
H. 電壓特性。
I. 周圍溫度[20°C±5°C][ ]時放電後之電壓。
J. 浮充電壓(V/只)。
K. [快充電壓(V/只)]。
L. [均充電壓(V/只)]。
M. 構造說明。
N. 標準附屬品及備用品清單。
(2) 充電機
A. 製造廠(廠名及地址)。
B. 型錄及說明書。
C. 型號。
D. 交流輸入額定電壓。
E. 交流輸入額定頻率。
F. 直流輸出額定電壓。
G. 直流輸出額定電流。
H. 充電特性
a. 浮動充電。
b. [快速充電]。
c. [均等充電]。
I. 整流器最高運轉溫度。
J. 儀表、指示燈、故障指示燈、控制開關及電驛等配置詳圖。
K. 單線圖及三線圖。
L. 標準附屬品及備品清單。
(3) 直流電源配電箱
A. 構造及尺度外型圖。
B. 儀表及電源開關配置詳圖。
C. 單線圖及三線圖。
D. 所有設備之型錄及說明。
1.6 品質保證
品質保證之執行應符合直流電源設備相關準則之要求,並需符合本規範第16010章「基本電機規則」之規定及其他測試之規定進行測試。
1.7 保固
設備經安裝完畢,試驗及試運用良好,並經正式驗收後之[2年][ ]內,如有任何部份,因為設計、製造或品質不良而遭損壞,承包商應免費供給業主及工程司認為合格之製品,以資更換。
2. 產品
2.1 適用條件
(1) 最高周圍溫度不超過[45°C][ ],最低周圍溫度不低於[10°C] [ ]。
(2) 相對濕度[85%][ ]以上。
2.2 製造要求
2.2.1 蓄電池
(1) 蓄電池組額定電壓..[110][ ]V,最低電壓[ ]V以上。
(2) 數量..[ ]AH[1][ ]套(至少由[ ]只蓄電池串聯組成)。
(3) 型式..正極板採用[氫氧化鎳][鉛板][ ],負極板採用[氧化鎘] [氧化鉛][ ],以[氫氧化鉀溶液][硫酸溶液][ ]為電解液之[封閉式][ ]蓄電池。
(4) [5][ ]小時放電率之容量..至少[ ]A小時。
(5) [5][ ]小時充電及放電率..[ ]A以上。
(6) 電壓特性
A. 周圍溫度為[20°C±5°C][ ],每單位蓄電池放電後之電壓不得低於[ ]V。
B. [浮充(Floating charge)電壓為[ ]V/只],[快充電壓為[ ]/只],[均充(Equalizing Charge)電壓為[ ]V/只]。
(7) 構造
A. 每單位電池由正負兩組極板組成,各組極板由許多極板並接,正負極板交錯置放於半透明塑膠槽中。
B. [電池組應適合使用少漏洩(Drain)電流性,[250][ ]A小時電池組,負載經常都在[1-20][ ]A之間。
C. 蓄電池架
a. 電池架之配置應經業主及工程司認可。
b. 蓄電池架必須為多層階梯式[鐵架][木架][ ],製造完成後須[電鍍][油漆][ ],以防止生銹及腐蝕,但組合用之螺栓、螺帽、墊片應使用不銹鋼材料。
c. [配合充電機漏電偵測裝置,電池架應與地絕緣。]
d. 電池架上應有各單位電池之號碼牌。
(8) 蓄電池附屬品
蓄電池應包含下列附屬品..
A. 依據廠商標準,提供足夠之電解液,另加[10%][ ]作為備用。
B. 工具箱
a. 比重計[1][ ]支。
b. 水銀溫度計[1][ ]只。
c. 直流電壓表[0±1.5V1支][ ]。
C. [電池起吊裝置一組]
D. 塑膠漏斗[1][ ]只。
E. 適當直徑之吸管,以便度量電解液之液面高度。
F. 扳手[乙][ ]支。
G. 製造廠之標準附屬品及備用品。
2.2.2 充電機
(1) 數量..[貳套,其中乙套備用。]
(2) 交流輸入額定頻率..60 Hz ±5%,
交流額定電壓..[3相][ ][380][ ]V ±10%
(3) 直流輸出額定電壓..[110][ ]V
直流輸出額定電流..[ ]A以上,充電機之容量應為負載電流之2倍以上,並可在[12][ ]小時之內自完全放電之情況到完全充電,包括自動均等充電時間。
(4) 充電特性..
A. 浮動充電..每單位蓄電池[ ]V。
B [快速充電..每單位蓄電池[ ]V。]
C. [均等充電..每單位蓄電池[ ]V。]
(5) 整流器應用矽質整流器(Thyristor),[3][ ]相全波整流。各整流器單元,均應有保護熔絲。最高運轉溫度..矽控整流子[ ]°C,二極體[ ]°C。
(6) 性能
A. 充電機須有一套自動定電壓調整設備,輸出電壓範圍從[ ]V~[ ]V,供浮動充電、[快速充電]及[均等充電]之用。輸出電壓應為連續調整型,可任意設定於範圍內某電壓值。
B. 當浮動充電,[快速充電]或[均等充電],輸出電流在額定值範圍內時,直流輸出電壓均須自動維持在[±0.5%][ ]範圍內。[並須備有一只手動切換開關,以便選擇浮動充電或均等充電。]
C. [當上述切換開關在自動定電壓調整位置及浮動充電位置時,正常情況下為浮動充電,但當蓄電池因使用而放電,致電壓下降時,充電機應能自動轉變為快速充電,當電壓恢復後,即自動轉換回浮動充電。]
D. 充電機之設計須能自動限制輸出電流,而不致發生過電流現象。
E. 充電機須使用經認可之無熔線斷路器作為交流輸入及直流輸出之過電流故障保護設備。
F. 充電機應具有防止逆流功能,在交流電源停止後,電池不能有經充電機放電之情形。
(7) 控制設備及儀表
充電機至少須有下列各項之控制設備、指示裝置:
A. 交流電源指示燈。
B. 交流輸入保護開關。
C. 直流輸出保護開關。
D. [均等充電指示燈。]
E. 充電機過電壓、低電壓、接地故障等指示裝置、警報[附“a”接點以供連接至機電監控系統之I/0 Station作為警報之用]。
F. 故障指示裝置。
G. [ ]
(8) 充電機之箱體
充電機箱體需按照廠家標準製造。塗裝表面顏色應送業主及工程司核可。
(9) 備品
[每一組充電機需具有全部裝用量[1/3][ ]之備用整流子元件及全部裝用量之熔絲。]
2.2.3 直流電源配電箱
承包商須提供一具直流電源配電箱,該箱前面具開啟之門。[配電箱須經酸洗,磷酸鹽被膜,及環氧樹脂烤漆],塗裝表面顏色應送業主及工程司核可。直流電源配電箱須裝設如下設備:
(1) 蓄電池電源開關。
(2) 蓄電池側直流電壓表[0~200V 1只][ ],精度[ ]。
(3) 蓄電池側直流電流表[0~100A 1只][ ],精度[ ]。
(4) [直流匯流排直流電壓表[0~200V 1只][ ],精度[ ]。
(5) 直流電源分路開關。
(6) 本配電箱與充電機間之所有配線。
2.3 工廠試驗
2.3.1 [功率因數(50%至滿載間)之測試。]
2.3.2 [浮動充電及均等充電電壓調整範圍之測試。]
2.3.3 [效率(50%至滿載間)之測試。]
2.3.4 漣波及諧波之測試。
2.3.5 電壓變動率及限電流特性之測試([均等充電取[125V][ ]],浮動充電取[110V][ ]為設定電壓測試)
2.3.6 試驗完畢後應送[5][ ]份經製造廠品管負責人簽證後之試驗報告。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承包商須將蓄電池組、充電機組及其外箱以及直流電源配電箱妥予裝箱後運送至業主及工程司指定之工地,蓄電池組在運輸中不得充入電解液。惟承包商須負責現場設備安裝,電解液之調配及充電。
3.2 安裝
3.2.1 電池組應放置於屋內自立式蓄電池架上,蓄電池架並固定於基礎上。電池架之尺度大小及外形,以能收納全部電池及易於維護為原則。
3.2.2 充電機箱須與電源配電箱裝組在一起,各箱之尺度及外型,應互相配合,以構成一完整且美觀之整體。
3.2.3 蓄電池組至[充電機組][直流電源配電箱][交流電源盤][ ]等之配管、配線及接線。
3.3 檢驗
3.3.1 依規定進行產品及施工檢驗,項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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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方法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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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 [每批1次] [提出檢驗試驗報告,不必抽驗] [ ] |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依契約有關項目以[一式][實作數量][契約數量]計量。
4.2 計價
4.2.1 依契約有關項目以[一式][實作數量][契約數量]計價。
4.2.2 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測試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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