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223 快濾池濾水器
¶ 1. 13223 快濾池濾水器 V2001.03.27.doc
第13223章
快濾池濾水器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1.1.1 說明有關整套之快濾池濾水器(Strainer)及附件之供應、安裝、試車及相關規定。
1.1.2 包括[ 套][ ]快濾池濾水器之供應、安裝、試車。在工作範圍內承包商應提供一切人工、材料(由業者供給者除外)、製造、機具、設備、搬運、安裝、安全防護等及其他為完成本工程之規定,在業主工程師之監督及指示下依照契約規定辦理。
1.1.3 安裝地點:[ ]。
1.2 工作範圍
1.2.1 承包商應提供整套快濾池濾水器設備及附件之供應,並完成器材之安裝、試車、管理維護及操作訓練課程等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4 資料送審
1.4.1 承包商於得標後[ ]天內應檢附下列資料[3份][ ],以供審核:
(1) 濾水器安裝設計圖(註明各部分尺度、材質等)。
(2) 備品清單。
(3) 安裝、施工之各項細節。
1.5 現場環境
1.5.1 安裝位置等詳附設計圖。
1.5.2 本濾水器係使用於快濾池底部,完全浸泡於水中。
1.5.3 使用情況:安裝於快濾池中,快濾池尺度為長[ ]m,寬[ ]m,池深[ ]m,池水高水位[ ]m,池水低水位[ ]m,詳附快濾池設計圖。
1.5.4 濾水器之支管總斷面積須為過濾面積之[0.25~1.0%][ ]。
1.6 保固
1.6.1 保固期限為[ ]年。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機件、器材運送、安裝過程均應注意安全並符合勞工安全法規。
1.7.2 構件、材料之儲存,應安置於適當位置上,且因安放所產生之應力應低於設計之容許應力內。
1.7.3 構件、材料之吊放點及支撐點,不得使應力超出容許應力,且裝卸及放置時應避免構件及材料相互碰撞。
2. 產品
2.1 功能
2.1.1 濾水器澆築於快濾池之RC濾床支撐底板上或固定於底板上之集水管,確保在正常操作下均勻分配過濾水及反沖水,以達最佳洗滌濾床,維持最佳快濾效果。
2.2 材料及設備
2.2.1 濾水器須以原色新料ABS樹脂(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renc Resin)或抗蝕抗鏽金屬材料製造,經機器成型整體(或分兩部分)鑄造,其構造包括[13mmψ][ ]短管及[40mmψ][ ]濾頭以及固定座等3部分,除另有註明外所有厚度應不得小於[3mm][ ]。
2.2.2 濾頭:內徑[40mmψ][ ],圓周方向開濾嘴[16孔][ ]濾孔大小須均勻,每孔中心間隔均等,濾頭底部須附六角形帽以便安裝時旋緊螺絲。
2.2.3 短管:內徑[13mmψ][ ]×[ ]mm長、短管上端須設螺紋以便栓緊固定座上。
2.2.4 固定座:高[ ]mm,上下端座寬[60mmψ][ ],上端設適合按裝短管之內牙螺紋長[50mm][ ],並應附保護塞,俾施工時可先以塞旋入固定座上,以免雜物進入。
3. 施工
3.1 安裝
3.1.1 由承包商負責安裝,所需之橡皮墊圈及配管組合等應由承包商負責提供。
3.1.2 濾水器安裝間隔一般以[10~20cm][ ]為準,安裝高度應一致。
3.2 檢驗
3.2.1 濾水器應能分別在承受外壓[1.8kgf/cm2][ ]及內壓[1.2kgf/cm2][ ]之情況下,不致發生碎裂,變形及孔口縮小或擴大等不良現象。
3.2.2 濾水器製造完成時,須每1,000支為1批(未滿1,000支部分,仍視為1批),每批抽取1支為試樣,依3.2.1規定試驗。
3.2.3 所有試驗費用概由承包商自行負責。交貨時承包商須檢附檢驗合格紀錄表始得安裝。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快濾池濾水器按契約以套為計量標準,並以實作計量。
4.1.2 本項作業之附屬工作除另有規定者外,將不予計量,其費用應視為已包括於整體計價之項目內,如:
(1) 預埋件。
(2) 吊裝工程。
(3) [ ]等。
4.2 計價
4.2.1 按契約以套為單價給付。
4.2.2 付款單價已包括供應所用之人工、材料與附帶設備、運輸、試車等及為完成本工作所需費用在內。
4.2.3 檢驗合格交貨付每組貨款之[70%][ ],經正式驗收合格後付清尾款
4.2.4 經業主工程司判定因施工不當或品質不佳而致須改善,其一切費用由承包商負責。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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