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193 飛灰及反應生成物收集輸送設備
¶ 1. 13193 飛灰及反應生成物收集輸送設備 V2001.03.27.doc
第13193章
飛灰及反應生成物收集輸送設備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焚化廠飛灰、反應生成物收集輸送設備之操作條件、設計、製造、安裝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焚化廠飛灰、反應生成物收集輸送設備之機械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旋轉閥、雙轉板閥、雙板閥、破碎裝置、螺旋輸送機、刮板式輸送機、氣送式輸送單元、鼓風機、壓縮空氣單元、液力式輸送單元、泥漿輸送泵、加溫設施、潤濕設施、儲存塔(桶)槽、管線等及相關電氣、儀控設備、鋼架結構、平台支撐、儀表、油漆及必須之附屬設施。
1.2.2 除契約另有規定,承包商得依功能需求自行設計流程,選用所需之設備及設施並提送[業主][工程司]核可。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9910章--油漆
1.3.4 第09971章--防蝕塗裝
1.3.5 第15110章--閥
1.3.6 第16221章--電動機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5371 M2041 礦用雙鏈輸送機之刮板
(2) CNS 5372 M2042 礦用雙鏈輸送機之鏈槽
(3) CNS 5373 M2043 礦用雙鏈輸送機之環鏈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管理計畫書
1.5.2 容量計算書
1.5.3 系統流程圖
1.5.4 設備佈置圖
1.5.5 施工計畫
1.5.6 施工製造圖
(1) 詳細尺度及構造、並附材質表。
(2) 電力及控制結線圖。
(3) 詳細安裝圖面,顯示包括全部相關管路、電氣、儀表、結構連結等之尺度與位置詳細安裝圖面,顯示包括全部相關管路、電氣、儀表、結構連結等之尺度與位置。
1.5.7 製造廠商資料
1.5.8 原廠設備型錄
1.5.9 檢驗項目及方法
1.6 品質保證
1.6.1 產品應檢具檢驗報告及合格證明送審,工程司並得赴工廠辦理出廠抽驗。
1.6.2 設備安裝完成後必須通過安裝檢驗及性能測試,以確認符合契約要求。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必要時承商應提送安裝計畫(含使用之機具)及運送計畫,經業主監造單位核准後實施。
2. 產品
2.1 功能
2.1.1 每一飛灰、反應生成物輸送設備之輸送容量應為焚化處理線於最大連續負載運轉(100% MCR)時排灰量之[2倍][ ]。
2.1.2 每一飛灰、反應生成物輸送設備於設計之運轉範圍內之使用壽命應至少滿足[ ]小時之要求。
2.2 材料
2.2.1 與飛灰、反應生成物直接接觸之設備元件應選用耐磨蝕材質或設計足夠之磨耗量,以滿足設備使用壽命年限之要求。
2.3 設計與製造
2.3.1 每一飛灰、反應生成物輸送系統、設備之設計容量應依焚化處理線之質能平衡計算結果做為設計依據。
2.3.2 全廠的飛灰、反應生成物輸送系統、設備應採用密閉式設計,以防止洩漏。
2.3.3 飛灰、反應生成物儲存塔(桶)槽之設計應至少具[3天][ ]以上之儲存容量。
2.3.4 飛灰、反應生成物儲存塔(桶)槽之須設計加熱及破架橋裝置,以防止儲倉內飛灰發生架橋(Bridging)或結塊(Caking)。每一飛灰、反應生成物儲存塔槽出口須設置防磨損之轉閥。
2.3.5 飛灰、反應生成物儲存塔(桶)槽應裝置乾式卸料或濕潤卸料裝置以配合飛灰、反應生成物固化系統之操作;若飛灰、反應生成物需由運灰車載運清除則乾式卸料及濕潤卸料裝置應架設於車道之上方,以利運灰車卸料作業。
2.3.6 濕潤設備須能自動調控飛灰、反應生成物與添加水的重量比,以得到最佳混合狀態,以避免在卸料時,產生灰塵污染之情形。
2.3.7 尤於飛灰、反應生成物會造成磨損,所以輸送設備應採用耐磨耗材質,並有足夠的開孔與進出走道、平台,以便於檢查、維修作業進行。
2.3.8 採用螺旋輸送機之運送長度若太長,不得裝以中間支承(Intermediate Bearing Support),應設計分段輸送方式。
2.4 備品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提供至少[2年][ ]備品,備品清單並應於決標簽約送工程司審核確認。
2.5 檢驗
2.5.1 工廠檢驗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本系統所有設備出廠前由製造廠自行依其標準程序進行工廠檢驗,並應於設備進廠安裝前將檢驗報告送工程司備查。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承包商應於施工前擬定施工計畫書送工程司審核。
3.2 檢驗
3.2.1 安裝檢驗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所有設備之安裝檢驗程序、標準及許可差等,均應由承包商提送相關標準、規範或安裝手冊等,由工程司核可後實施。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依契約以[一式][實作數量][契約數量]計量。
4.2 計價
4.2.1 依契約以[一式][實作數量][契約數量]計價。
4.2.2 [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測試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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