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820 室內人造植栽
¶ 1. 12820 室內人造植栽 V2003.05.05.doc
第12820章
室內人造植栽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室內人造植栽(係指人造草花類及人造樹)之材料品質、安裝與維護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依據契約圖說之規定,凡為完成室內人造植栽工作包括人造草花類及人造樹等之安裝、維護等工作均屬之。
1.2.2 如無特殊規定時,其工作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植栽本體、支柱、運送、保護措施及必要之清理等。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4 相關準則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5 定義
1.5.1 人造草花類之莖部係由鐵絲包樹脂或塑膠成形,葉片部份則為人造絲 (Polyester)依植物之葉脈形狀及顏色仿製而成。
1.5.2 人造樹之樹幹係由[天然樹幹經乾燥、防腐處理而成][人造材料依植物之形狀及顏色仿製而成],葉片由[人造絲(Polyester)依植物葉脈形狀及顏色仿製而成。][天然樹葉經乾燥、防腐製成。][ ]
1.6 資料送審
1.6.1 品質管理計畫
1.6.2 施工計畫
承包商須於施工前[90天][ ]提出本章工作施工計畫,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材料說明、施工與安裝人員編組、施工與組裝之程序、運輸過程之計畫、材料與製品進場後之配合計畫、品管、預定計畫進度等,經工程司核准後方可開始施工與組裝。
1.6.3 廠商資料
人造植栽專業廠商應提供相關之技術資料及證明文件。
1.6.4 樣品
(1) 樣品:承包商應依契約規定提出擬採用之各類植栽材料樣品至少各[3組] [ ],並經工程司認可。
(2) 型錄:依圖說規定及景觀部份色彩計劃樣品板所示類型及尺寸之人造植物照片、型錄。
1.6.5 實品大樣
[除另有規定外,或工程司認為必要時,得要求承包商提出實品並置放於指定位置,經核可後方得依實品大樣大批安置。]
[本章工作項目無須做實品大樣。]
1.7 品質保證
1.7.1 植栽材料及其必要之用品等之品質應符合本章之相關規定。
1.7.2 依照本章相關準則之規定,提送專業廠商之保證書正本。
1.8 運送、儲存及處理
1.8.1 植栽放置於車上後,無論運送距離長短,均應以繩索固定,以維護人、車及植栽之安全。
1.8.2 人造植栽運至現場,其枝幹與葉片連接處不得有斷落、脫節之情形。所有人造植栽須經驗收合格,方可進行施工。不合格者應立即運離,不得留置現場。
1.8.3 準備儲藏、拼裝人造植栽之場所應先清理乾淨,暫時儲放於現場之人造植栽須注意防潮及損害。
1.8.4 承包商須於規定期間提出維護手冊,並按其內容負責訓練至少一位業主之維護人員,能自行執行拆、拼、安裝、固定、調整及清潔維修之操作。
2. 產品
2.1 材料
所有材料參照本章第1.5節「定義」之規定辦理。
2.1.1 尺寸說明:
(1) 樹高或植高:由人造樹底部水泥基座(或鑄鐵基座)上方至樹梢頂之高度或植莖底部至植物葉梢頂之高度。
(2) 冠寬:指樹冠或植冠水平方向直徑之平均值。
(3) 幹徑:指樹幹離地面一公尺處之直徑平均值。
(4) 葉數:人造葉片總數。
(5) 基座:為固定人造植栽所需之水泥基座或鑄鐵基座(鑄鐵底板中央部份與樹基固定,四角有固著螺絲栓入樓板或結構底板)。
(6) 重量:包括樹幹、樹葉、水泥基座(或鑄鐵基座)之總重量。
2.1.2 垂榕:[650][ ] 公分高
(1) 樹幹須為天然枝幹處理而成。
(2) 樹幹須經防腐、防蟲、耐久、乾燥處理,並應附原廠保証書。
(3) 樹高不得低於[650][ ] 公分,延展寬度至少應為[250 - 300][ ] 公分之間。
(4) 樹葉為人造絲仿葉脈形狀及顏色製成。全株葉片不得少於[9000][ ]片樹葉。
(5) 葉片不得脫落、褪色,保証使用期限須超過[三][ ]年。
(6) 除主幹外,尚須有3支以上之攀藤以增樹型之美觀。
(7) 樹幹基部須附有足夠重量之水泥底座,促其穩固站立,以確保安全。
2.1.3 華盛頓椰子 :[400][ ] 公分高
(1) 樹幹、葉片均為天然枝幹及葉片處理而成。
(2) 樹幹及葉片均須經防腐、防蟲、耐久、乾燥處理,並應附原廠保証書。
(3) 樹高不得低於[400][ ] 公分。
(4) 葉片不得脫落、褪色,保証使用期限須超過[三][ ]年。
(5) 樹幹基部須附有足夠重量之水泥底座,促其穩固站立,以確保安全。
2.1.4 人造非洲菊:[45][ ]公分高
(1) 莖為鐵絲外包塑膠,枝亦為塑膠製品。
(2) 莖高為[45][ ] 公分高。
(3) 花色為[黃][ ]色,為人造絲製品。
(4) 全株葉片不得少於[12][ ]片,葉片亦為人造絲製品。直徑6-7公分之大花朵不得少於5朵,直徑2-3公分之花苞不得少於2朵。
(5) 花及葉片均不得脫落、退色,保証使用期限須超過[三][ ]年。
2.1.5 人造瑞典蔓藤 :[15-20][ ] 公分高
(1) 莖為鐵絲外包塑膠,枝亦為塑膠製品。
(2) 莖高可調整為[15-20][ ]公分高。
(3) 葉片為人造絲仿葉脈形狀及顏色製成。全株葉片不得少於[400][ ]片。
(4) 全株不得少於3條30-40公分長垂枝,2條25-30公分中垂枝。
(5) 葉片不得脫落、退色,保証使用期限須超過[三][ ]年。
2.1.6 [其他依設計者需求增補內容][ ]
3. 施工
3.1 安裝
3.1.1 人造植栽運抵施工現場,經工程司拆封檢視後,依人造植栽受損情形進行添補葉片、枝條調整之工作,完成後始得進行安裝、固定。受損之費用不另計,承包商須自行負責。
3.1.2 人造植栽之安裝、調整、固定所需材料,填充物及人工費以及花盆表面所放置之杉木皮或鵝卵,其價格均已含在人造植栽總價內。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室內人造植栽如無特殊規定,依契約圖示樣式安裝,以[株][平方公尺][ ]計量。
4.2 計價
本章工作依工程詳細價目表所示項目之單價計價。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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