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801 室內造景
¶ 1. 12801 室內造景 V2003.05.05.doc
第12801章
室內造景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室內造景工作之材料、施工、安裝、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依據契約圖說之規定,凡為完成本章工作之室內造景[彫山墻][彫水墻][ ]等均屬之。
1.2.2 如無特殊規定時,工作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材料、製造、人工、施工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安裝或置放定位與五金零組件及完成後之清理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3310章--結構用混凝土
1.3.4 第05081章--熱浸鍍鋅處理
1.3.5 第05090章--金屬接合
1.3.6 第05500章--金屬製品
1.3.7 第05580章--成型金屬裝配
1.3.8 第07900章--填縫料
1.3.9 第09910章--油漆
1.3.10 第 15 章--機械
1.3.11 第 16 章--電機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774 K2020 紅丹底漆
(2) CNS 776 K2021 鋅鉻黃防銹底漆
(3) CNS 2947 G3057 銲接結構用軋鋼料
(4) CNS 3270 G3067 不銹鋼棒
(5) CNS 3934 B2143 螺栓、螺釘、螺帽之機械性質
(6) CNS 4053 K3033 自來水用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
(7) CNS 4336 H3064 黃銅鑄件
(8) CNS 4383 H3065 黃銅板及捲片
(9) CNS 6183 G3122 一般結構用輕型鋼
(10) CNS 6331 G3124 配管用不銹鋼鋼管
(11)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鋼片及鋼板
(12) CNS 8503 H3102 熱浸法鍍鋅作業方法
(13) CNS 8507 H3105 鋁及鋁合金之陽極氧化皮膜
(14) CNS 10007 H3116 鋼鐵之熱浸法鍍鋅
(15) CNS 10757 K6801 塗料一般檢驗法(有關塗膜之物理、化學抗性之試驗法)
(16) CNS 10804 G3217 烤漆熱浸鍍鋅鋼片及鋼捲
(17) CNS 12979 H3156 鋁合金壓鑄件
(18) CNS 14335 C4480 燈具安全通則
1.4.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A167 耐熱鎳鉻不銹鋼板、鋼片、鋼條
(2) ASTM A307 螺栓
1.4.3 其他相關之規定DIN、UL、BS、JIS等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管理計畫
1.5.2 施工計畫
承包商須於施工前[90天][ ],提出本章工作施工計畫,計畫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材料說明、施工人員編組、施工程序、品管、預定進度表及與其他工作之配合計畫等,經工程司核准後方可施工。
1.5.3 施工製造圖
配合現場實際尺寸製作:
(1) 安裝配置圖:包括放樣基線位置
(2) 加工生產大樣圖
(3) 接頭大樣圖
(4) 組裝結構
(5) 結構計算書
室內造景工程各工作項目之結構體,裝飾面材及附屬相關之燈光流泉設備及電氣設施等應計算其荷重及活載重,不得超過其相關建築物之設計載重可允許承受之範疇。室內造景各項工程之結構計算書須經具有在中華民國註冊有案之專業技師簽證。
(6)[流泉設備系統、燈具、電氣等組件固定]
(7)[水池防滲處理]
1.5.4 廠商資料
提送廠商之產品材料、系統、製造及安裝等相關資料。
1.5.5 樣品
各類樣品及其配件,應依其實際產品或製作約[30cm][ ]長度或正方形之樣品各[3份][ ],且能顯示其質感及顏色者。
1.5.6 實品大樣
[除另有規定外或工程司認為必要時,得要求承包商製作縮小比例1/20實體模型,經核可後方得大批製作。]
[本章工作項目無須做實品大樣。]
1.6 品質保證
1.6.1 室內造景使用之材料品質應符合CNS或[ASTM][ ]等之相關規定。
1.6.2 材料或製造廠商應提出所有材料品質符合本章節要求之證明、測試報告、保證書正本等。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所有材料及組件,皆須做妥善包裝、防護處理後,方可運至工地,並貯藏於防雨、防潮之空間內。
1.7.2 所有材料須有明顯清晰之包裝辨示,以說明產品之規格及其使用。
1.8 保固
承包商對本章工作之構架及接頭安裝之牢固、安全、耐震等性能,負完全責任,同時具結保証,在完工驗收後[5][ ]年內,不得有正常使用外之不良現象或不能使用之情況發生。
2. 產品
2.1 材料
2.1.1 結構用鋼料:應符合本規範第05124章「建築鋼結構」之相關規定。
2.1.2 琉璃板塊
(1) 材質:含氧化鋁24%之水晶琉璃板塊。
(2) 質感:山岩石礫凹凸不規則狀。
2.1.3 平板玻璃:應符合本規範第08810章「玻璃」之相關規定。
2.1.4 不銹鋼棒:依契約圖說所示,並應符合[CNS 3270 G3067][ ]之相關規定。
2.1.5 不銹鋼片及鋼板:依契約圖說所示,並應符合[CNS 8499 G3164][ ]之相關規定。
2.1.6 不銹鋼管:依契約圖說所示,並應符合[CNS 6331 G3124][ ]之相關規定。
2.1.7 黃銅鑄件:依契約圖說所示,並應符合[CNS 4336 G3064][ ]之相關規定。
2.1.8 鋁合金壓鑄件:依契約圖說所示,並應符合[CNS 12979 H3156][ ]之相關規定。
2.1.9 填縫劑:應符合本規範第07900章「填縫料」之相關規定。
2.1.10 PVC 塑膠管規格:依契約圖說所示,並應符合[CNS 4053 K3033][ ]之相關規定。
2.1.11 燈具之規格與材質:依契約圖說所示,並應符合[CNS 14335 C4480][ ]之相關規定。
2.2 設計與製造
2.2.1 製造前應先至工地檢查及丈量現場尺度。
2.2.2 除另有規定外,扣件應隱藏,螺栓與螺釘應以鑽孔及埋頭方式栓繫。
2.2.3 每單元[琉璃板塊之][ ]掛版至少下部二處套孔、上部二處繫件固定,其繫件固定方法須經工程司核准。
2.2.4 銲接
(1) 鋼及不銹鋼銲接應依照AWS D1.1之規定。
(2) 鋁銲應依照AWS D5.1之規定。
(3) 銲接不得使表面處理變色或扭曲。清除表面處理上之銲接殘渣及銲接之氧化物。熱處理銲接僅使用於需解除應力處。除另有規定外,五金固定板應於現場銲接。
2.2.5 表面處理
依據契約圖說所示並符合本規範第09910章「油漆」之相關規定。
2.2.6 銲接處完成面應修飾、磨平使之平順;凡經複雜成型作業之表面,應加以磨整,去除殘留之材料,並以清水洗刷之。
2.2.7 凡金屬製品與異質材料接觸表面及銲接處,應塗佈防蝕劑或以絕緣物質隔離之。
2.2.8 工廠組合:製品應按實況盡最大尺度組合。臨時性的組合產品,不適用於工廠組合者,應註明為現場組件並標示其相異處。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承包商在安裝前應先勘察安裝現場,並須確定合乎安裝條件。,
3.1.2 埋置於混凝土或圬工構體之錨碇繫件,除另有規定外,應配合工程進度事先在正確位置預埋。
3.2 安裝
3.2.1 承包商應依據契約圖說及施工製造圖之尺寸於現場放樣。
3.2.2 墻面施工包含墻面鋼架厚度之兩側及頂部皆須配合墻面材料施作。
3.2.3 每單元[琉璃板塊之][ ]掛版至少下部二處套孔、上部二處繫件固定,其繫件固定方法須經工程司核准。
3.2.4 單元[琉璃板塊之][ ]掛版由下往上逐塊單元按裝至完成。
3.2.5 各單元掛版組裝之接縫須施打防水材,全部施工完成後須保護包裝。
3.2.6 安裝工作應與其他工作密切配合,安裝後須檢查各部尺度之精確度。
3.2.7 安裝時繫件如須銲接,應於電銲牢固後,塗紅丹漆防銹並補漆。
3.3 清理
本章工作安裝完成後,在驗收前撕去保護膜PVC 膠布,用香蕉水去膠質後,再用清水洗清完成清潔工作。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所述室內造景工作依契約圖說所示之型別及安裝面積,以[式][平方公尺][ ]計量。
4.2 計價
本章工作依工程詳細價目表所示項目之單價計價。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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