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631 體育館及運動場板凳式座椅
¶ 1. 12631 體育館及運動場板凳式座椅 V2003.05.05.doc
第12631章
體育館及運動場板凳式座椅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體育館及運動場板凳式座椅之材料、安裝、施工、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依據契約圖說之規定,凡為完成體育館及運動場板凳式座椅之製作及組裝均屬之。
1.2.2 如無特殊規定時,工作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材料、製造、人工、施工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安裝及完成後之清理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5500章--金屬製品
1.3.4 第06100章--粗木作
1.3.5 第06200章--細木作
1.3.6 第09910章--油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442 01001 木材之分類
(2) CNS 443 01002 木材之常見缺點
(3) CNS 444 01003 製材之分等
(4) CNS 445 01004 原木之商用長度
(5) CNS 446 01005 針葉樹製材尺度
(6) CNS 447 01006 闊葉樹製材尺度
(7) CNS 2257 H3027 鋁擠型條
(8) CNS 3000 01018 木材之加壓注入防腐處理方法
(9) CNS 10894 S2115 家具性能試驗方法總則
(10) CNS 11660 K3087 玻璃纖維強化塑膠座椅
(11) CNS 11679 S2130 家具垂直負載試驗法
(12) CNS 11680 S2131 家具水平負載試驗法
1.4.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4.3 美國建築用木材協會(AWI)
1.4.4 其他相關之規定DIN、UL、BS、JIS、ISO等
1.5 系統設計要求
(1) 看台活載重(水平面投影總重量):490 kg/m2(100 psf)。
(2) 側向載重:36 kg/m(24 plf)。
(3) 板凳垂直搖擺載重(perpendicual sway load):15 kg/m(10 plf)。
(4) 風壓(垂直面投影):146 kg/m2(30 psf)。
(5) 板凳及豎板活載重:180 kg/m(120 plf)
(6) 欄杆活載重:垂直向150 kg/m(100 plf)、水平向75 kg/m(50 plf)。
1.6 資料送審
1.6.1 品質管理計畫
1.6.2 施工計畫
承包商須於施工前[90天][ ]提出施工計畫,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材料說明、施工與安裝人員編組、施工與組裝之程序、運輸過程之計畫、材料與製品進場後之配合計畫、品管、預定計畫進度等,經工程司核准後方可開始施工與組裝。
1.6.3 施工製造圖
(1) 承包商應依契約圖示之規格繪製施工製造圖,且須配合業主及各使用單位之實際功能配置設備及操作之性能作必要之調整修改。
(2) 施工製造圖包括整排座椅配置之平面、立面及剖面、椅子尺度、預備出入口、走道寬度及與其他工作相關之附件、支撐組合固定方式等所有作法皆須有詳細大樣圖說。
1.6.4 廠商資料
材料生產或專業廠商資料及技術文件。
1.6.5 樣品
(1) 承包商於製作體育館及運動場板凳式座椅前應提供[3份][ ]完整資料,內容包括製造廠商全部安裝用材料明細表、型錄、最近一年內之材料測試證明及保護措施之建議書等。
(2) 各類樣品及其配件,應依其實際產品[或 ],且能顯示其質感及顏色者。
1.7 品質保證
1.7.1 體育館及運動場板凳式座椅使用之材料品質應符合CNS或[ASTM][ ]之相關規定。
1.7.2 遵照本章相關準則之規定,提送供料或製造廠商之出廠證明文件及保證書正本。
1.8 運送、儲存及處理
1.8.1 製造工廠完成包裝之成品須在包裝完整的情況下運至工地,並在工程司同意之地點在適當的保護措施下存放。
1.8.2 成品在拆封並進行組裝前須保持完整及清潔
1.8.3 包裝完整之成品在儲放場所應注意防止火災發生。
1.9 保固
承包商對體育館及運動場板凳式座椅之產品,負完全責任,在竣工驗收[三][ ]年保固期內,不得有正常使用外之不良現象或不能使用之情況發生。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骨架材料
(1) 鋼製骨架:材質應符合本規範第05500章「金屬製品」之相關規定,表面為[熱浸鍍鋅處理][ ]。
(2) 鋁製骨架:材質應符合本規範第05500章「金屬製品」之相關規定,表面為[陽極處理][ ]。
2.1.2 面板材料
(1) 實木材料:
A. 除另有規定外,所有本地或進口木材均應符合CNS 442 01001、CNS 443 01002、CNS 444 01003、CNS 445 01004、CNS 446 01005、CNS447 01006之規定。
B. 木材種類露明部分均採用木料上材,並應符合CNS 444 01003製材之分等規定,其最高含水量不得高於15%,並應符合CNS 3000 01018防腐處理。
C. 木材種類為硬木類符合FS MM-L-736及AWI(Architectural Woodwork Institute)的定製等級(Custom Grade)。
D. 本章工作如使用其他特殊木材時,品質標準另行規定。
(2) 鋁擠型料:[6063-T6][ ]鋁合金擠型,應符合CNS 2257 H3027之相關規定。
(3) 玻璃纖維強化塑膠材料:應符合CNS 11660 K3087之相關規定。
2.1.3 塗料:應符合本規範第09910章「油漆」之相關規定。
2.2 零件及附件
2.2.1 欄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製造廠商之制式規格。
2.2.2 豎板:除另有規定外,均依製造廠商之制式規格。
2.3 設計與製造
2.3.1 體育館及運動場板凳式座椅之安全性應符合CNS 10894 S2115、CNS 11679 S2130、CNS 11680 S2131第5級公共場所之家具各項測試。
2.3.2 顏色及質感依契約圖說之色彩計劃及選配之顏色及質感。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承包商在體育館及運動場板凳式座椅安裝前應先勘察安裝現場,並須確定符合安裝條件。
3.2 安裝
3.2.1 安裝工作應與其他工作密切配合,並確實安裝於施工圖示位置。
3.2.2 應依照專業廠商之建議方式安裝。
3.2.3 調整座椅使其距離樓板維持均一之高度。
3.2.4 座椅安裝後,面漆受損之部分修補應與周圍部分相稱。
3.3 清理
於驗收前或使用前應先經工程司核可後,方可拆除[發泡塑膠布][ ], 並將殘留之塑膠布清潔乾淨。
3.4 保護
安裝完成後之座椅,須以[發泡塑膠布][ ]覆蓋。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座椅如無特殊規定包含五金附件,依契約圖示樣式安裝,依工程詳細價目表之[張][ ]計量。
4.1.2 凡視為本章工作的附屬工作項目不得單獨計量。
4.2 計價
本章工作依工程詳細價目表所示項目之單價計價。
〈本章結束〉
12631 12631- PAGE 6 V1.0 200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