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1 除砂設備
¶ 1. 11321 除砂設備 V2010.11.05.doc
第11321章V3.0
除砂設備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適用於污水及污泥之除砂設備之材質、構造及安裝方式。
1.2 工作範圍
1.2.1 分離機
1.2.2 洗砂機
1.2.3 儲砂槽
1.2.4 鋼製操作平台
1.2.5 回收用水噴灑系統
1.2.6 相關排水系統及防臭系統
1.2.7 材料供應及施工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9910章--油漆
1.3.4 第09971章--防蝕塗裝
1.3.5 第15105章--管材
1.3.6 第15110章--閥
1.3.7 第16221章--電動機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244 熱浸法鍍鋅鋼片及鋼捲
1.4.2 美國國家標準協會(ANSI)
(1) ANSI SUS 304 不銹鋼材質
(2) ANSI SUS 316 不銹鋼材質
1.5 定義
1.5.1 FRP:強化玻璃纖維塑膠
1.6 系統設計要求
1.6.1 通則
除砂設備、支撐、錨碇螺栓、螺絲、墊片等材質均為不銹鋼[ANSI SUS 304] [ ]材質。
1.6.2 製造條件
本除砂設備設計處理能力須能將污水或污泥內[95%][ ](重量比)以上的砂粒分離出來,其粒料的直徑與[美國標準篩板100號][ ]之粒料直徑相同或更大,其粒料比重等於或大於[2.65][ ]。要求之操作及製造條件如下..
(1) 分離機
A. 進口壓力 [5~10kgf/cm2][ ]
B. 進流量 [3,600m3/d][ ]
C. 分離砂礫量 [250~400m3/d][ ]
(2) 洗砂機
A. 螺旋直徑 [≧600mm][ ]
B. 進流量 同分離機分離砂礫量
C. 馬達參考馬力 [1.5kW][ ]
D. 螺旋速度 ≦[10rpm][ ]
E. 沉澱槽面積 ≧[3m2][ ]
1.7 資料送審
1.7.1 品質管理計畫書
1.7.2 施工計畫
1.7.3 製造廠商資料
1.7.4 原廠設備型錄
1.7.5 詳細尺度及構造,並附材質表
1.7.6 電力及控制線路圖
1.7.7 詳細安裝圖面,顯示包括全部相關管路、電氣、儀表、結構連結等之尺度與位置
1.7.8 除砂設備對於[美國標準篩板100號][ ]以上砂礫可去除[95%] [ ](重量比)以上砂礫顆粒之證明資料。
1.8 品質保證
應檢具國內外標準,第三者專業機構檢驗報告及合格證明送審,工程司對廠商提供之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明有疑慮時,工程司得赴製作廠辦理出廠抽驗。
1.9 現場環境
施工前應赴現場瞭解環境,並徹底檢查工作情況和施作細節。
2. 產品
2.1 材料
2.1.1 分離機(Cyclone)
渦流導引器應由硬度約為[500勃氏硬度][ ]的[抗磨蝕合金][ ]所製。
2.1.2 洗砂機
(1) 沉澱槽
沉澱槽頂部之檢視蓋板材質為不銹鋼[ANSI SUS 304][ ]。
(2) 螺旋組件
A. 使用無軸螺旋式洗砂機時,無中心軸螺旋組件材質為[高強度合金鋼][ ]製成,最少厚度為[20mm][ ],其最低硬度為[300勃氏硬度][ ]。
B. 使用有軸螺旋式洗砂機時,[不銹鋼][ ]葉片厚度至少[9.5mm][ ]。
(3) U形輸送槽
材質為不銹鋼[ANSI SUS 304][ ],厚度至少為[3mm][ ],頂部檢視蓋板應之材質為不銹鋼[ANSI SUS 304][ ]。
2.1.3 防臭系統
防臭系統之檢視蓋板,材質為不銹鋼[ANSI SUS 304][ ]製。
2.1.4 儲砂槽及鋼製操作平台
(1) 儲砂槽
A. 槽體
儲存槽本體使用[熱浸鍍鋅鋼板][ ]製造而成
B. 卸料滑動閘門
卸料滑動閘門板應採用至少[13mm][ ]以上厚度[不銹鋼板][ ]製造而成。
(2) 鋼製操作平台
材質使用[結構鋼材][ ]及格柵板,且均經[熱浸鍍鋅][ ]及防蝕塗裝處理。
2.2 構造及材質
2.2.1 分離機
(1) 型式
分離機應由下列組件所構成:圓筒、錐狀外殼、進料槽、進料口、渦流式導引器(Vortex Finder)及頂閥裝置(Apex Valve Assembly)。每組分離機之進料口應裝置一組隔膜式壓力計。分離器之內表面應襯上厚度[15mm][ ]以上,可更換之[橡皮質(Neoprene)][ ]襯裡。
(2) 頂閥裝置
頂閥裝置及其下之圓錐部分應設有可輕易拆卸的裝置,以方便移除阻塞在內部的雜物而不必拆卸連接分離器的管線。
2.2.2 洗砂機
(1) 型式
本洗砂機型式為無軸或有軸螺旋式洗砂機,由U形輸送槽、耐磨襯、螺旋組件、沉澱槽與驅動裝置等所組成。
(2) 沉澱槽
A. 沉澱槽厚度至少為[3mm]。頂部應裝有檢視蓋板。
B. 洗砂機須安裝[1只][ ]射水噴頭沿著螺旋件向下推進之平行方向噴水,以保持沉澱池內排水甲板部位排水通道的清潔。
C. 安裝常閉型(Fail-closed)電磁閥,當洗砂機運轉時打開電磁閥,開始注水。
(3) 螺旋組件
A. 使用有軸螺旋式洗砂機時,葉片厚度至少[9.5mm][ ],半節式(Half Pitch)銲接於至少[75mm][ ]直徑鋼管上。
B. 葉片外緣約[25mm][ ],須有耐磨層表面。
(4) U形輸送槽
頂部應裝有檢視蓋板。使用無軸螺旋式洗砂機時,U形輸送槽應裝置至少有[2條][ ][不銹鋼][ ]耐磨襯,耐磨襯厚度至少為[10mm][ ]。
(5) 軸承
軸承須油脂潤滑。螺旋組件之末端須使用凸緣式固定聯軸器與減速機相連接。
(6) 驅動裝置
A. 驅動裝置可採用直接或間接聯結,其中馬達型式應為全密閉風扇冷卻之鼠籠感應型馬達,減速機應為螺旋齒輪型(Helical Gear Type),於油浴屋內運轉,軸承為耐磨型。電源系統為3相,[380V] [ ],60Hz。
B. 本設備需提供保護裝置及接點,以達警報功能。驅動齒輪需附剪力插梢或過載保護裝置,以防止過負載運轉,於[120%][ ]額定扭矩時過載開關跳脫,中控室即時得到過載跳脫警報。
2.2.3 防臭系統
整組除砂設備須為密閉式防臭設計,且應有易於開啟之檢視蓋板。
2.2.4 儲砂槽及鋼製操作平台
(1) 儲砂槽
A. 槽體
a. 儲槽尺度及安裝位置參考施工製造圖說所示。儲槽四面側板傾斜角度應考量能防止砂礫形成架橋現象。
b. 承包商須自行設計將儲槽固定於[固體處理大樓二層樓地板] [ ]上,並須裝置磅秤計量測重量(附傳訊器),且於大樓一層載砂區處安裝重量顯示面板,方便控制卸料量。
c. 儲槽底部[0.7m×0.7m][ ]開孔,需銲接一面凸緣以連接閘門,且承包商應負責引接[D=75mm][ ]排水管至排水溝排放,防止儲槽底部積水。
d. 槽頂部需安裝[FRP][ ]蓋板,以鉸鍊與鋼板連接,並附把手以利開關。
B. 卸料滑動閘門
a. 卸料滑動閘門為尺度為[0.7m×0.7m][ ]之滑動閘門,必要時需補強以防變形,液壓驅動裝置由承包商自行設計。
b. 液壓之控制開關需另設於大樓一層載砂區附近離一層樓地板[1.2m][ ]處,且應附遙控開關。
c. 於出口處需安裝有橡膠套筒,以防止砂礫於卸料過程中掉落地面,橡膠套筒長度需配合搬運車高度調整。
(2) 鋼製操作平台
平台相關尺度由承包商繪製送審,H形鋼支撐需做RC基礎固定平台四周均設[50mm][ ]直徑不銹鋼欄杆,其高度為[1.2m][ ]。
(3) 儲砂槽、卸料滑動閘門及鋼製操作平台均需進行結構計算並繪製施工製造圖,經工程司認可後方可據以施工。設計荷重需考慮自重及活載重,活載重至少應考慮[500kg/m2][ ],儲槽內砂礫之比重至少應以[2.7][ ]計算。
2.3 備品
每組洗砂機依洗砂機型式至少須提供下列項目..
(1) [1組][ ]軸承組件。
(2) [2組][ ]完整之耐磨襯。
(3) 剪力插銷[10支][ ]。
(4) 齒輪、鏈條[1組][ ]。
2.4 防蝕塗裝
2.4.1 洗砂機防蝕塗裝依第09971章「防蝕塗裝」之規定辦理,驅動裝置最後一層面漆顏色經工程司核定後實施。
2.4.2 鋼製操作平台及儲砂槽所有鐵件表面須作熱浸鍍鋅及塗裝處理,防蝕塗裝依第09971章「防蝕塗裝」之規定辦理。
2.5 工廠品質管理
2.5.1 廠內試驗
本設備出廠前由製造廠自行依其標準程序檢驗。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承包商應於施工前實地丈量並應繪妥施工製造圖,以確認可正確地安裝及符合安裝所需之空間需求。
3.2 安裝
3.2.1 空間需求及限制
承包商應保證所供應之材料及設備能適用於擬安裝處之空間,如承包商所供應之材料及設備不能適用於擬安裝處之空間,業主得拒絕接受承包商採用該設備,承包商不得異議。倘因安裝佈置方式與設計圖說規定不同而須修正時,承包商應詳述緣由、研提修正方案及相關圖面資料,送請工程司核可後據以施工,或依工程司之指示進行相鄰部分工作之配合修改作業,一切衍生之費用均應由承包商負擔,承包商不得異議。
3.2.2 設備運轉總重限制
承包商擬採用之各項設備,於滿載運轉狀況下,其呆重與運轉負荷產生之總荷重,不得超過其安裝處構造物原設計依據所採用之荷重限值。若承包商採用之設備於滿載運轉狀況下超出該限值,承包商應自行對設備安裝處構造物進行構造分析校核,並將構造分析校核結果提供工程司審核,工程司審核結果認為必要時,應由承包商依其構造分析校核結果負責對構造體施作補強設施,承包商不得異議,否則業主得拒絕接受承包商採用該設備。其費用除契約詳細表另有編列者外,均已包含在各單項設備之單價中,不另列項計價。
3.2.3 固定與開孔
本工程各項設備、儲槽、儀電控制盤等設施之基座、錨碇螺栓、支撐固定方式及開孔尺度等,均應由各項設備、儲槽及控制盤等供應廠商依照本規範及施工製造圖說之要求以及設備原製造商之建議負責設計與施工。此項工料費用除契約詳細表另有編列者外,均已包含在各單項設備之單價中,不另列項計價。
3.2.4 基座與底座
除非另有規定或設計圖另有標示者外,設備與其驅動裝置均須穩定地安裝於同一組[鑄鐵][鋼製][ ]底板上。所有放置於樓地板上之設備須安裝於混凝土基座上。基座均由機電設備承包商提供。基座與底座應有支撐填塞墊及固定配件,並須有足夠之空間作為灌漿或電線管之用。所有鋼板間之接合口與接觸角必須連續銲接及磨平。
3.2.5 混凝土基座
安裝設備之混凝土基座尺度或穿過樓地板之開口尺度須大於設備基座至少[5cm][ ],且高度高於完成後之樓地板至少[15cm][ ]以上,基座之外型須能將基礎處之積水排除。全部電氣導管與須預埋於混凝土基座內,不得浮現出樓地板上。
3.2.6 設備基座
(1) 鋼製基座
除離心式冷凍機與泵之基座,可使用T形或L形基座以配合安裝驅動設備或附屬配件外,鋼製基座須為長方形。安裝可分離外蓋之泵基座須包含排水口與吸入口之肘管支撐座。周圍元件須以橫支撐樑的最小深度等於基座之最長邊尺度的1/10。未指定安裝防振絕緣之設備皆須提供灌漿孔。
(2) 基座
基座須由[鑄鐵][ ]製造。所有連接於基座上之固定機件末端須以螺帽銲接固定於基座板底面上,並套上[軟木塞][塑膠塞][黃油] [蓋形螺帽][ ],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只使用固定件穿過金屬基板作固定。
3.2.7 設備之安裝
(1) 承包商須依核可之施工製造圖說並遵照原製造廠及工程司之指示施工安裝。
(2) 設備製造廠家須提供設備安裝手冊,包括設備安裝標準程序、設備安裝圖說等,並說明所需之螺栓直徑及鎖定固定螺帽之需求扭力。
(3) 除非另有指定,20~100馬力之設備,固定螺栓之直徑至少須為[19mm][ ];100~300馬力之設備,至少須使用[25mm][ ]螺栓;300~500馬力之設備,至少須使用[32mm][ ];而500馬力以上之設備則須依照製造廠家之建議選用,並經工程司之認可。
(4) 除非另有指定,否則[20馬力][ ]以上之設備安裝基座厚度須大於[25mm][ ],基板上的安裝孔須使用鑽孔加工,不得使用火焰穿孔,亦不得為槽孔型式。安裝用之螺栓須為不銹鋼[ANSI SUS 316] [ ]材質,其螺紋上須有防止卡住現象與膠黏現象的複合劑。安裝用之固定螺桿須為L形,預埋於混凝土基座內。
(5) 基礎之高程及設備之中心線應予檢查。
(6) 基礎表面以及基礎螺栓孔內面之雜物,應加以清除之,以使設備可緊固。
(7) 機電設備於組合安裝在混凝土基座後,每一單元應於確實校正水平及與連接管線或其他設備適當配合後再灌漿。所有孔隙必須完全灌漿,並延伸至設備基座之邊緣,且需成[45°][ ]斜角。
(8) 在灌漿及檢正水平與直線後,應拆除基礎調整栓並栓緊錨碇螺栓之螺帽。
(9) 設備基座須依指定實施灌漿作業,並使用無收縮水泥澆置,其厚度不得低於[22mm][ ]亦不得高於[40mm][ ]。
3.2.8 調整螺栓及錨碇螺栓
(1) 所有基座及錨碇螺栓必須配合工程之進度安裝,其他設備則視工作之進度進行安裝。外貨部分之錨碇螺栓,為配合工作進度,承包商可選用合格之國內製造零件,但需先經工程司核備。
(2) 基座與底座在灌漿前應利用調整螺栓以促進機電設備之水平擺置。
(3) 設備供應商應提供錨碇螺栓、螺帽與套筒,俾使基座與底座能固定在混凝土上。套筒之大小至少應為錨碇螺栓之[2倍][ ]以上。除非另有說明或規定,錨碇螺栓必須有足夠的長度可允許在底座下灌漿[40mm][ ],並能充分固定在混凝土結構上。
(4) 錨碇螺栓以及楔,應於混凝土施工前先行製造完成,以配合設備安裝。
(5) 本工程使用之錨碇螺栓及其他螺栓、螺帽及墊片等均採用不銹鋼[ANSI SUS 316][ ],同時應由承包商依設備製造廠之建議提供及安裝設置。
3.2.9 公共系統線纜銜接
為達成設備接電及儀控訊號傳輸功能,各設備之電力線及儀控訊號線均應由設備製造廠商負責接至鄰近之主動力盤及主控制配電盤內。
3.3 現場品質管理
3.3.1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承包商及機電設備供應商應派遣有經驗、有能力並經授權之代表常駐工地,以監督、檢核及調整機電設備。設備試車時,應有供應商之代表在工地作必要之調整及校核,直至設備之安裝和運轉達到正常之狀態。
3.3.2 承包商或設備供應商應送業主書面報告,保證該設備已適當之安裝及潤滑,不致於發生不當之應力,並可於滿載運轉時得到規範要求之性能。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依契約以[一式][實作數量][契約數量][ ]計量。
4.2 計價
4.2.1 依契約以[一式][實作數量][契約數量][ ]計價。
4.2.2 [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測試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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