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93 服務台及櫃台
¶ 1. 10993 服務台及櫃台 V2003.12.02.doc
第10993章
服務台及櫃台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服務台及展示台之材料、安裝、施工與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依據契約設計圖之規定,凡屬於服務台及展示台之製作、安裝、施工等均屬之。
1.2.2 為完成本章節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完成後之清理工作等亦屬之。
1.2.3 如無特殊規定時,工作內容應包括附屬於服務台及展示台之[玻璃、玻璃安裝材料、花崗石、木料、貼面木皮、繫結鐵件][ ]、小五金、及完成後之填縫料等。
1.2.4 配合機電廠商及契約設計圖施作預埋件及開孔作業。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4850章--石砌組裝
1.3.4 第07921章--填縫材
1.3.5 第08750章--窗五金
1.3.6 第08810章--玻璃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349 O1010 合板
(2) CNS 2473 G3039 一般結構用軋鋼料
(3) CNS 5802 G3119 機械構造用不銹鋼鋼管
(4) CNS 6331 G3124 配管用不銹鋼鋼管
(5)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1.4.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A167 耐熱鎳鉻不銹鋼板、鋼片、鋼條
(2) ASTM A269 一般用途無縫銲接沃斯田鐵不銹鋼管
(3) ASTM A279 不銹鋼棒與型鋼
1.4.3 美國銲接工程協會(AWS)
1.5 糸統設計要求
服務台及展示台構材安裝於構造物時,對所受外力應具充份之強度與剛性,並須符合既定尺度與精度之要求。
1.6 資料送審
1.6.1 依照第01330章「資料送審」及本章之規定。
1.6.2 施工計畫。
1.6.3 施工製造圖
1.6.4 樣品:材料應提送樣品[2份][ ]。
1.7 品質保證
遵照第01450章「品質管理」及本章引用標準之規定。
1.8 運送、儲存及處理
1.8.1 製品在出廠前應施以適當之保護措施。
1.8.2 運送至現場的產品應完好無缺。搬運時應防止碰撞及刮傷。
1.8.3 產品儲存時應保持乾燥;並與地面、土壤隔離。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木材..用於木材貼面之收邊材為[柚木上材][ ],其餘的為[柚木中材][ ]。
2.1.2 [實心木心合板][ ]..符合[CNS 1349 O1010]所規定之第一等級合板,其膠合性能為一類。
2.1.3 貼面木皮..[玫瑰木皮][ ]。
2.1.4 鋼料
(1) 鋼板及型鋼..符合[CNS 2473 G3039,SS400(SS41)]之規定。
(2) 不銹鋼鋼板..符合[ASTM A167]或[CNS 8499 G3164]規定之SUS 304型不銹鋼鋼板。
(3) 不銹鋼型鋼..符合[ASTM A276]規定之SUS 304型不銹鋼。
(4) 不銹鋼鋼管..符合[CNS 6331 G3124]或[ASTM A269]規定之SUS 304型不銹鋼。
2.1.5 [花崗石][ ]
(1) 花崗石應為色澤花紋大致相等,無裂痕、破損及缺角,符合[CNS 6300 A1028][ ]規定之一級品,由工程司依據樣品檢查合格者。
(2) 依照契約設計圖說所示之顏色、樣式及表面處理提供花崗石。花崗石應與工程司保存之樣品相符。
2.1.6. 玻璃及玻璃安裝材料
(1) 玻璃應符合第08810章「玻璃」之規定。玻璃之種類、厚度、等級、顏色應依契約設計圖說所示。
(2) 玻璃安裝材料應符合第08750章「窗五金」之規定。
2.1.7 銲條
本章工作製造上使用之銲條,應依[CNS]或[AWS]規定選擇適合母材金屬之種類使用。
2.2 零件及附件
2.2.1 填縫材
填縫材應符合第07921章「填縫材」之規定。
2.2.2 附件
(1) 釘子..尺度及型式應合於工作需求,並經鍍鋅處理。
(2) 螺栓、螺帽、墊圈..尺度及型式應合於工程需求,並經鍍鋅處理。
(3) 五金..抽屜及檔案櫃用五金應為[銅質][ ],並經工程司認可。
2.2.3 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的品質、形狀、尺度及許可差應無礙於服務台及展示台性能,並以具剛性而能實施適當保養者。
2.3 設計與製造
2.3.1 一般事項
製造過程應在充份之技術管理與作業管理之下,依據施工製造圖確實進行。
2.3.2 服務台及展示台
(1) 構材製造應依施工製造圖施作。
(2) 機械加工
A. 切斷、切割、鑽孔、彎折、加壓成型等之機械加工必須正確施作。加工時應避免造成製品之割傷及因切削用油而產生之腐蝕現象。
B. 銲接應符合CNS或AWS之適用規定。
(3) 花崗石材之加工
A. 石材之加工應符合經核定施工製造圖說所示之細節及NBGQA建築用花崗石規範之規定。依圖說及固定石材之所需,在石材上鑽切安裝所需之孔洞及凹洞。依照正確舖設位置及空隙進行切割。石材背底之形狀應與其支撐配合。
B. 提供臨近其他工作所需之管槽、邊框、嵌線、開口等部位,並與鄰近其他工作之契約設計圖及經核定之施工製造圖妥為協調。
C. 依經核可之施工製造圖說所示形狀及尺度正確切割及加工石材,並符合下列要求..
a. 除非圖說另有標示,所有接縫均應平直,並與材面成90°角。
b. 除非圖說另有標示,轉角處應以留縫斜角對接,且轉角處石材上下背底均應以固定件固定。
c. 石材之切割應留以如圖說所示之縫寬。
d. 石材之厚度應依契約設計圖說所示,非外露之石材背面可逕用鋸切面或粗鉋面。
(4) 木材加工
A. 木材應一律刨光。
B. 所有木材凡與混凝土、圬工接觸者,其接觸面應滿塗柏油或工程司認可之防腐油,乾後使用。
C. 所有木材應儘可能使用全長尺度,如需接頭時,應經工程司核准。
D. 除另有規定或工程司認可外,接頭應以榫接方式。
2.3.3 表面處理
鍍鋅:所有之鋼材(含螺栓、螺帽),除不銹鋼外,應予以鍍鋅處理,其厚度不得小於[30μm][ ]。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石材安裝前應以毛刷刷淨。如需清洗應使用不含腐蝕性之溫和清潔劑。
3.2 安裝
3.2.1 服務台及展示台構材之放樣,須依契約設計圖尺度由建築物基準線打起。
3.2.2 服務台及展示台構材之安裝須依照施工計畫書上所示之安裝順序及方法進行。
3.2.3 接合部之施工須依指定尺度,並應確保其正確與牢固。
3.2.4 補強及輔助材料之接合須防止異質材料之接觸腐蝕。
3.2.5 銲接部應先用清除或磨研方式去除所生銲碴及氧化物後再施以防銹處理。此外亦須避免因銲接導致磨光表面產生顯著之顏色變化及彎曲等。
3.2.6 安裝時應注意避免損傷構材。
3.2.7 花崗石材之安裝應依第04850章「石砌組裝」之規定。
3.2.8 玻璃及玻璃材料之安裝應依第08810章「玻璃」及第08750「窗五金」之規定。
3.2.9 填縫料之施作應依第07921章「填縫材」之規定。
3.3 檢查
審閱鄰近其他工作之安裝時程及步驟,並與其工作人員密切協調,使各項組件依順序安裝妥當。
3.4 清理
3.4.1 服務台及展示台構材表面處理有不良影響之附著物,應立即清除。石材應使用清水及硬鬃刷將石材清理乾淨。不得使用鋼絲刷、酸性清潔劑或其他含有腐蝕性物質之清潔劑。
3.4.2 工程完成時,應全面清掃乾淨。
3.4.3 清掃須避免損及表面處理。
3.5 現場品質控制
斷裂、缺口、污損之石材應予移除換新。與鄰接石材工程不相稱之石塊應依指示移除,並以相稱之石塊依規定之方法予以換新。
3.6 許可差
石材安裝許可差:以3m之直尺測量,於任意3m範圍內,平整度之許可差不得大於[3mm][ ]。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服務台按契約圖說所示安裝完成之長度(花崗岩面邊牆至花崗岩牆面線)以[公尺][ ]計量。其單價應包括服務台、[花崗石邊牆、不銹鋼嵌板、不銹鋼管、不銹鋼門、服務台後牆木材貼面][ ]。
4.1.2 展示台按契約圖說所示安裝完成之長度(花崗岩面邊牆至柱面)以[公尺][ ]計量。其單價應包括展示台、[花崗石邊牆、不銹鋼嵌板、不銹鋼管、展示台後牆木材貼面][ ]。
4.2 計價
本章工作依工程價目單所示之契約單價計價。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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