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547 金屬障板天花板
¶ 1. 09547 金屬障板天花板 V2012.09.12.doc
第09547章V2.0
金屬障板天花板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具金屬障板天花板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凡契約設計圖說註明為直立型金屬障板天花板、格子型金屬障板天花板、幾何造型金屬障板天花板者均屬之。
1.2.2 為完成本工作之埋入構造物的吊具、吊架系統、收邊、板面與相關工程配合必須開口之補強,以及所有材料、人工、施工和機具、施工架等設備、動力、運輸及安裝(含配合其他相關工程)、完成後之清理工作、[備品]等亦屬之。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3310章--結構用混凝土
1.3.4 第04061章--水泥砂漿
1.3.5 第04090章--圬工附屬品
1.3.6 第05500章--金屬製品
1.3.7 第09510章--吸音天花板
1.3.8 第09962章--氟化聚合物塗料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774 紅丹底漆
(2) CNS 776 鋅鉻黃防銹底漆
(3) CNS 1244 熱浸鍍鋅鋼片及鋼捲
(4) CNS 1247 熱浸法鍍鋅檢驗法
(5) CNS 2253 鋁及鋁合金片、捲及板
(6) CNS 2257 鋁及鋁合金擠型材
(7) CNS 2473 一般結構用軋鋼料
(8) CNS 3290 鋼琴線
(9) CNS 3476 不銹鋼線
(10) CNS 3667 鋁及鋁合金棒及線
(11) CNS 8405 鋁及鋁合金之陽極氧化與塗裝複合皮膜
(12) CNS 8507 鋁及鋁合金之陽極氧化膜
(13) CNS 8499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板
(14) CNS 9278 冷軋碳鋼鋼片及鋼帶
(15) CNS 9612 鋁及鋁合金鍛件
(16) CNS 10568 電鍍鍍鋅鋼片及鋼捲
(17) CNS 10804 烤漆熱浸鍍鋅鋼片及鋼捲
1.4.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A123 鋼鐵製品熱浸鍍鋅
(2) ASTM A167 耐熱鎳鉻不銹鋼板、鋼片、鋼條
(3) ASTM A307 螺栓
(4) ASTM A366 商用級冷軋碳鋼板
(5) ASTM B221 鋁合金擠型、桿、棒線、型材與管材
(6) ASTM B316 鋁合金鉚釘與冷鍛線及桿
1.4.3 美國銲接工程協會(AWS)
(1) AWS D1.1 銲接
(2) AWS D1.1 SEC5 銲條
1.5 資料送審
須符合第01330章「資料送審」之規定。
1.5.1 品質管理計畫書
1.5.2 施工計畫
1.5.3 施工製造圖
1.5.4 樣品
各類金屬障板天花板[鋁合金料][鋼料][ ]擠型樣品及其配件,應依其實際產品或製作約[30][ ]cm長度或正方之樣品各[3][ ]份,且能顯示其質感及顏色者。
1.5.5 實品大樣
[各種金屬障板天花板產品、製品或現場整體單元,除另有規定外或工程司認為必要時,得要求承包商製作實品大樣,經核可後方得大批製作。該核可之實品大樣得作為完工成品之一部分給予計量、計價。]
[本章工作項目無須製作實品大樣。][ ]
1.5.6 應提送所採用材料及產品材質、強度符合規定之試驗證明文件。
1.5.7 應提送所採用之施工用機具及器材等技術資料。
1.6 品質保證
1.6.1 金屬障板天花板材料之品質應符合本章規定。
1.6.2 遵照第01450章「品質管理」之規定,提送供料或製造廠商之出廠證明文件及保證書正本。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運送至現場的產品應完好無缺。
1.7.2 產品儲存時應保持乾燥。
1.7.3 各種顏色之金屬天花板及飾條均應按安裝量提供[2][ ]%之備用品,妥善包裝,送達指定地點存放。[本章工作所須材料不需提供備品。]
2. 產品
2.1 功能
2.1.1 金屬障板天花板
(1) 本產品係由鋁金屬板冷壓成型,中間不得接合。
(2) 依設計圖說所示厚度或製造廠商產品之標準,能承受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篇規定之風壓。
(3) 金屬障板天花板應符合[CNS 2253][ ]之品質及性能要求
(4) 原廠之應力計算書,其中懸吊系統之安全係數為[2.5][ ],水平撓度在[1/300][ ]以下,屋外者並應能承受[280][ ] kgf/m2以上之風力。
2.2 材料
2.2.1 金屬障板天花板
(1) 直立型金屬障板天花板
A. 障板為鋁合金材質,鋁板厚度[0.5][ ]mm以上,或為鋼板材質,鋼板厚度[0.4][ ]mm以上。板面分為平板及沖孔板兩種。
B. 障板尺寸:[610][1220][2440][ ]mm;立面高度:[100][200][300][ ]mm;底部寬度:[15][30][ ]mm;障板距離:[150][ ]mm以上。
C. 沖孔式之沖孔規格直徑[2.5][ ]mm,開孔距離[20][ ] mm, 再以厚度[25][ ]mm之玻璃棉吸音材或岩棉吸音材襯裡。
D. 表面壓克力或多元脂漆烤漆處理,膜厚[20][ ]μ以上。
(2) 正方形方形金屬障板天花板
A. 障板為鋁合金材質,鋁板厚度[0.5][ ]mm以上,或為鋼板材質,鋼板厚度[0.4][ ]mm以上。板面分為平板及沖孔板兩種。
B. 障板尺寸:[610×610][1220×1220][ ]mm;立面高度:[100] [200][300][ ]mm;底部寬度:[25][75][150][ ]mm。
C. 沖孔式之沖孔規格直徑[2.5][ ] mm,開孔距離[20][ ] mm, 再以厚度[25][ ]mm之玻璃棉吸音材或岩棉吸音材襯裡。
D.表面壓克力或多元脂漆烤漆處理,膜厚[20][ ]μ以上。
2.2.2 塗裝處理:除圖說另有規定外,表面為環氧/聚脂靜電粉體塗裝材料,單塗層厚度[60][ ]micron以上,顏色依設計圖說所示或工程司指示辦理。
2.2.3 收邊料:[10][ ]mm厚以上鋁板加工成型,斷面依設計圖而定,表面塗裝處理與金屬框料相同。
2.2.4 吊架:採鋁合金或鍍鋅鋼架,板片厚度[0.35][ ]mm以上,斷面依原廠技術說明書辦理。
2.2.5 吊筋:吊筋材質、斷面及懸吊方式依原廠技術資料辦理,應具調整高低之功能。
3. 施工
3.1 安裝
3.1.1 承包商應與其他分項工程承包廠商密切配合,使其他工程所需構件支撐穩妥,如發現其他工程管線有抵觸時,須另備獨立構架,不得將天花板支架吊掛於其他管架上。
3.1.2 依核准之施工製造圖及設計圖說所示天花板位置及高度準確放樣,在高度線牆面上做好收邊鋁料。
3.1.3 將固定器與吊筋結合後以擊釘槍將固定器固定於樓地板,間距依施工製造圖內之標示施作。
3.1.4 固定吊筋並調整水平高度。
3.1.5 架設骨架時應使整體天花板平衡對稱,將骨架以螺絲等配件固定於吊筋上,最後檢查骨架是否水平平整,調整骨架成水平狀態。
3.1.6 先依圖示板塊之分配,將主架安裝完成,再調整主架之高低。最後將面板依設計圖樣連接於主架上即完成,安裝時工作人員須保持面板的潔淨。完成後面板之水平撓度及耐風強度應符合本章之規定。
3.1.7 為安裝燈具、空調及其他設備所需之開口,應有框架並予以適當之支撐。
3.1.8 安裝後應依照製造商建議採用之清潔劑,將表面之污物、油污、指紋及其他瑕疵等徹底清除,任何褪色、破損、變形及沾污之天花板面板應予更換。
3.1.9 補漆:安裝完成後,裝修塗層損壞處應以砂紙磿光,並使用與原廠表面修飾相符之塗料予以修補。若補漆之痕跡明顯,則應更換新板,並妥善包裝,送達指定地點存放。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章內之附屬之工作項目,不另立項予以計量,其費用已包含於本章工作項目之計價內。其附屬工作項目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 活動開口部位。
(2) 吊筋之埋件、支撐及吊掛系統。
4.1.2 計量方法如下
本章所述各種金屬障板天花板依設計圖說所示之型別及安裝面積包括備品、收邊條、塗料及隔音材料等係依契約圖說所示天花板之[平方公尺] [ ]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所述工作依工程詳細價目表所示項目之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運輸、動力及附屬工作等費用在內。
4.2.2 本章所述工作如無工作項目明列於工程詳細價目表上時,則視為附屬工作項目,已包含於其他相關項目之費用內,不予單獨計價。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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