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222 屋頂合成輕質混凝土板
¶ 1. 07222 屋頂合成輕質混凝土板 V2006.10.31.doc
第07222章
屋頂合成輕質混凝土板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屋頂合成輕質混凝土板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完成設計圖說所示合成輕質混凝土板及所需之一切人工、技術、材料、機具及試驗等。
1.2.2 合成輕質混凝土板
1.2.3 固定鐵件、填縫材
1.2.4 [ ]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
1.3.4 第03220章--銲接鋼線網
1.3.5 第05090章--金屬接合
1.3.6 第05580章--成型金屬裝配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2514 A3305 建築物構造部分耐燃檢驗法
1.5 資料送審
1.5.1 材料型錄及測試報告
承包廠商應於施工前向工程司提供[4份][ ]原製造廠商之型錄、測試報告證明及本工程使用材料之儲存方式,保護措施等說明書,[承包廠商應需提供原製造廠商之品質保證書]。
1.5.2 施工計畫書
承包廠商須於施工前提出計畫書,內容應包括施工製造圖,預定進度表以及材料調配,施工人員編組,施工程序與配合他項工程計畫及品質管理等要項,經工程司核准後方可施工。
1.5.3 施工製造圖
包括標準施工圖樣,開口位置補強及端部收邊施工圖樣,並應至少包括下列各項:
(1) 所有屋頂合成輕質混凝土板上如有任何其他相關工程之固定設備者均須補強,並應依設計圖說所示實際要求之載重,計算補強之結構及方法。
(2) 形狀不規則,或產生應力集中處,可用預埋點銲網鐵絲網之板材加強,並提出試驗報告及結構計算供工程司審核後方得施工。
1.5.4 實體樣品
承包廠商施工前應於現場依核准之施工製造圖施做“實體樣品”[ ]份,並說明安裝及表面修飾之步驟,依據此經工程司核准施工方法,技術品質作為日後施工之依據。
1.6 品質保證
1.6.1 原製造廠商應提出所有材料品質符合本章規範所要求之試驗報告證明及保證,該文件應於材料進場時,會同原廠出廠證明,檢送工程司備查。
1.6.2 承包廠商應至實地丈量相關部位,並預為考量安裝所需空間,配合管線,錨碇座等設置,詳細繪製施工製造圖,並附必要計算書(構承重、穿孔、拉力試驗等)經工程司核可後方可加工製造,其有關抗耐力、老化及結構安全之責任,由承包廠商負責。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合成輕質混凝土板及組件、都必須包裝運至工地,儲藏於防雨空間堆存時應平放,避免接觸潮濕表面。
1.8 維護及保養
承包廠商應妥當保護板材,應以保麗龍或耐衝撞物保護之。完工後舖防水膜前需常加檢視,遇有破損,應隨時更換之。
2. 產品
2.1 材料
2.1.1 合成輕質混凝土板
(1) 除說明書或施工製造圖另有規定外,應符合下列標準:
A. 熱傳導率:不得大於[0.0879kcal/m.hr°C][ ]。
B. 隔音率:聲音透過損失率須符合[STC-40][ ]之規定。
C. 螺栓拉拔力:每支螺栓拉拔力不得小於[220kgf][ ]。
D. 厚度、單位重及比重等規定依契約圖說規定。
E. 防火時效:防火時效[2][ ]小時以上並符合[CNS 12514 A3305][ ]之規定。
(2) 兩外側面層板材應為[重型木絲水泥板][ ],中間層為[輕質發泡水泥混合PS發泡粒蛭石、飛灰、黏土保麗龍發泡粒][ ]等(或經原製造廠商送審通過之複合材料)及內襯[0.8mm][ ]厚不銹鋼擴張金屬網片或沖孔鋼片及[∮=8mm][ ],[25cm×30cm][ ]之點銲鋼絲網及化學劑合成。
2.1.2 固定組件
固定組件採用鍍鋅鋼片[60×60×2mm][ ]預埋方式,或經工程司認可固定方式,螺絲採[搪瓷處理][ ]直徑[#10][ ]以上長[4in][ ]以上之平頭自鑽螺絲,施工前須事先引孔。
2.1.3 填縫劑
依照第07921章「填縫材」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除特殊規定外,應由工程司依核准之廠家所送審之設計圖說及施工計畫施工。
3.1.2 凡對施工有影響之場地情況,均應事先勘察,並應在場地合於施工條件下,配合屋頂構造物(如Deck、Hat Channel)、避雷設施、通風設施、落水管埋設等隱藏部份按裝及檢驗完成後方可開始施做。
3.2 安裝
3.2.1 將合成輕質混凝土板邊緣平行放置於隔熱板表面或底面,相鄰層與層的接縫必須相互[錯開][ ]避免於同一斷面上,屋頂與垂直面相接處的絕緣材料或合成輕質混凝土板須依實際情況做適度的切割,並依照原製造廠建議所列的條件及配合使用廠商推薦的黏著劑將絕緣材料黏附在樓地板上並在屋頂的周圍用[不銹鋼][ ]將其固定。
3.2.2 放置合成輕質混凝土板應檢查是否平整、齊一、緊密,並依契約設計圖說預留縫寬,以灌注填縫劑。
3.3 保護與清潔
3.3.1 施工時保護好建築物的表面及其周圍。
3.3.2 完工時須清除所有的記號及污點並將多餘的材料廢物皆移除。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章所述屋頂合成輕質混凝土板依設計圖說所示之型別及安裝面積,以[式][平方公尺][ ]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所述工作依工程詳細價目表所示項目之單價計價,該項目已包括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運輸、動力及附屬工作等費用在內。
4.2.2 本章所述工作如無工作項目明列於工程詳細價目表上時,則視為附屬工作項目,其費用已包含於本章工作項目之計價內,不另單獨計價。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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