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652 道岔
¶ 1. 05652 道岔 V2013.06.13.doc
第05652章V3.0
道岔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一般鐵路用道岔之製造、品質保證、品質控制、運送、儲存和處理、施工、驗收等之要求。
1.2 工作範圍
1.2.1 道岔之製造及運送、儲存
1.2.2 道岔之自主品管
1.2.3 道岔之檢驗驗收
1.2.4 道岔之施工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2723章--碎石道碴
1.3.4 第03426章--預力混凝土軌枕
1.3.5 第05651章--鋼軌
1.3.6 第05653章--混凝土軌枕用鋼軌扣件
1.3.7 第05654章--魚尾板及魚尾螺栓連帽
1.3.8 第05655章--鋼軌用枕木墊板
1.3.9 第05656章--鋼軌伸縮接頭
1.3.10 第05658章--防爬器
1.3.11 第05659章--軌道附件
1.3.12 第05660章--軌道標誌
1.3.13 第06149章--木枕
1.3.14 第13576章--平交道板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3997 鐵路道岔類詞彙
1.4.2 日本工業規格協會(JIS)
(1) JIS E1101
(2) JIS E1301
(3) JIS E1303
(4) JIS E1305
(5) JIS E2341
(6) JIS G0303
(7) JIS G3101
(8) JIS G5131
1.4.3 國際鐵路聯盟(UIC)
(1) UIC 866
1.5 系統設計要求
除本項各款之規定外,應按工程特性設計道岔系統。
1.5.1 道岔型式為[道碴式][ ],使用[木枕][PC枕][彈性基鈑][ ]。
1.5.2 鋼軌:道岔用鋼軌應配合正線,鋼軌型式為[50kg N型][ ]。
1.5.3 軌距:軌道軌距[1,067][ ]mm。
1.5.4 輪緣槽寬度(Flange Way):[42][ ]mm。
1.5.5 岔心:使用[高錳鋼][全鑄式][固定][ ]岔心。
1.5.6 道岔號數應配合鐵路線段訂定所需要之號數。
1.5.7 絕緣
所有轉轍拉桿均須絕緣,其聯絡板為延伸於兩邊尖軌底下之長滑床板亦須絕緣。
1.6 資料送審
送審文件應包括道岔安裝方式及安裝須知,並提出契約要求送審之圖說及相關文件。
1.7 品質保證
所有之道岔及配件均須依工程契約所規定之製造規範進行製造,並提出製造廠商之各式出廠檢驗證明。
1.8 保固
工程契約應訂定道岔主要組件之保固期。保固期除契約另有規定外,以驗收完成之日起算。
2. 產品
道岔各項產品及材料之規格應按契約規定,須能提供車輛行駛安全與平順,依循道岔撥動之方向,引導輪緣進入所指定之軌道。
2.1 設備
每一套道岔應包含基本軌、尖軌、主軌、導軌,岔心、護軌及零組件,[轉轍拉桿][ ]墊板等及其他必須之配件。
2.2 防銹蝕
2.2.1 所有會互相接觸表面之零件在組裝前均須塗防銹油。
在道岔組裝後,所有外露之接頭及處理過之表面部分均須清理乾淨並塗防銹漆。
2.2.2 所有表面處理過之零組件如滑動座(Slide Chair)等用以轉向及滑動動作之組件,均須在組裝前徹底清潔並上防銹油。承包商須自備枕木供預作組裝道岔用。
2.2.3 經防銹蝕處理後之組件及配件,防銹蝕保固期限最少[18月][ ]。
2.3 備品
扣件部分之備品,包括[螺栓]、[螺帽]、[墊片]、[螺栓道釘]、[扣夾],以及其他小配件等,承包商須另提供[5%][ ]之備品。
3. 施工
3.1 安裝
3.1.1 承包商應備齊道岔組件,在工廠內依圖預作組裝,及零件之標記均應依業主之圖說執行。
3.1.2 在標上製造商標記及檢驗標記時,不可損及鋼軌原有之標記。
3.1.3 所有斷面應藉由量規來檢測。
3.1.4 道岔之組裝其各部件之尺度及相對尺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3.2 施工方法
3.2.1 道岔鋪設之位置應符合定線圖說之規定。
3.2.2 道岔組合前,應將組合場所、時間、方法等事先與工程司協調辦理。
3.2.3 尖軌與床板間之滑動部分,應將浮銹等清除,並塗以潤滑劑或機油,使其容易滑動。
3.2.4 組合施工台,應水平設置,施工時應依道岔組合之標準圖各項目加以確認後組合。
3.2.5 組合時,應確實檢測鋼軌、尖軌及岔心之長度。
3.2.6 基本軌、導軌或主軌安裝後如發現方向不順時,必須重新加予調整。
3.2.7 軌距應依設計要求辦理加寬。
3.2.8 螺栓類安裝前後均應塗油。
3.2.9 調整道岔內護軌之輪緣槽時,應確認背軌距之正確尺度。
3.2.10 組立時應特別注意道岔有否結構上之不整,並依道岔標準圖施工。
3.2.11 鋪設臨時道岔時,勿將現有路線之鋼軌切斷,應另以適當長度之鋼軌接續之。
3.3 檢驗
下列報告須於檢驗時一併提送。
3.3.1 組裝及檢驗報告,包括:
(1) 標準配置圖尺度。
(2) 岔尖及岔心。
(3) 基本軌。
(4) 尖軌。
(5) 尖軌之密貼。
(6) 護軌。
(7) 其中(3)、(4)應提出依標準法授權之實驗室認證機構之檢驗報告,如國內之認證機構無法認證時,得由業主認可之實驗室所提出之檢驗報告送業主審查。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道岔計量以套為單位。
4.1.2 道岔之施工並無個別計量與計價,其已包含在相關軌道施工項目之計量與計價內。
4.2 計價
道岔材料計價單位為套,其餘依契約相關規定辦理。
〈本章結束〉
05652 05652- PAGE 6 V3.0 201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