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376 防水混凝土
¶ 1. 03376 防水混凝土 V2007.12.26.doc
第03376章V4.0
防水混凝土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防水混凝土摻用防水劑之相關規定。防水混凝土其他組成材料,如水泥、粗細粒料及水等,應符合一般混凝土相關規定,施工亦同。
1.2 工作範圍
1.2.1 防水劑
1.2.2 防水混凝土
防水混凝土除用防水劑外,使用矽灰、飛灰、水淬高爐爐碴粉之良好配合之混凝土亦能達到防水要求。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3373章--矽灰混凝土
1.3.2 第03701章--壩用混凝土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3763 A2047 水泥防水劑
(2) CNS 12549 A2233 混凝土及水泥墁料用水淬高爐爐碴粉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管制計畫書
1.5.2 施工計畫
1.5.3 廠商資料
1.5.4 材料應提送樣品[2份][ ]
2. 產品
2.1 材料
防水混凝土得採用下列各款之添加物,使用前需送請工程司認可後方得使用。
2.1.1 防水劑
(1) 防水劑需符合CNS 3763 A2047水泥防水劑之規定。
(2) 防水劑依其用途分為水泥砂漿用及混凝土用兩種。
(3) 防水劑不得有礙於水泥之凝結、硬化及安全性並不得侵蝕埋於水泥砂漿及混凝土中之金屬使之生鏽。
(4) 防水劑與水泥或水之混合配比及實際使用量依製造廠家所指示規定數量為準。
(5) 檢驗用防水劑:防水水泥砂漿每使用水泥[200包][ ]者應抽樣一件(未滿者亦同),防水混凝土每使用水泥[300包][ ]者應抽樣一件(未滿者亦同),每件抽樣所需試料不得少於所需檢驗量之[3倍][ ]。
(6) 標示:應在防水劑容器外面明顯處標明下列各項:
A. 種類及製品之主要成分。
B.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C. 製造廠商名稱或其商標。
D. 製造年月日或其代號。
E. 保存方法及使用有效期間。
2.1.2 矽灰
需符合第03373章「矽灰混凝土」之規定辦理。
2.1.3 飛灰
需符合第03701章「壩用混凝土」之規定辦理。
2.1.4 水淬高爐爐碴粉
需符合CNS 12549 A2233之規定辦理。
3. 施工
3.1 檢驗
3.1.1 摻用防水劑之水泥砂漿及混凝土品質應照CNS3763 A2047之下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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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品 質 規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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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結時間 |
初凝在1小時以後,終凝在10小時以內(水泥砂漿及新拌混凝土經濕篩所得水泥砂漿仿水泥砂漿之測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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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 |
不得發生膨脹性龜裂或變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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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度比 |
強度試驗所得滲和有防水劑者與未摻和者之試體強度比,水泥砂漿用及混凝土用兩者均應達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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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水性 |
摻防水劑水泥砂漿之吸水率/未摻防水劑水泥砂漿之吸水率=0.5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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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比 |
摻防水劑試體之透水量(g)/未摻防水劑試體之透水量(g)=0.50以下(水泥砂漿用及混凝土用兩者之透水比均為相同) |
3.1.2 水泥砂漿用及混凝土摻用防水劑後之品質檢驗:凝結時間、安全性、強度、吸水性、透水比等檢驗方法依[CNS 3763 A2047][ ]規定辦理。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混凝土按設計圖說以單位體積[立方公尺][ ]計量。
4.2 計價
4.2.1 混凝土按契約單價以單位體積[立方公尺][ ]計價。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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