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448 隧道防水層
¶ 1. 02448 隧道防水層 V2004.07.22.doc
第02448章
隧道防水層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防水層之材料、設備、安裝、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本章有關規定亦適用於隧道洞口邊坡、明挖隧道或豎井之防水層。
1.2 工作範圍
1.2.1 非織物
1.2.2 防水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 --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制
1.3.3 [第02410章--隧道開挖]
1.3.4 第02423章--隧道用岩栓
1.3.5 第02424章--隧道噴凝土
1.3.6 第02425章--隧道襯砌
1.4 相關準則
1.4.1 若承包商採用之防水層係屬專利品時,應按第01篇相關規定辦理。
1.4.2 德國標準協會(DIN)
(1) DIN 4102/1
(2) DIN 16726
(3) DIN 53363
(4) DIN 53370
(5) DIN 53454
(6) DIN 53455
(7) DIN 53495
(8) DIN 53854
(9) DIN 53855/3
(10) DIN 53857/2
1.4.3 瑞士標準協會(SNV)
(1) SNV 640 550
1.5 定義
防水層舖設於隧道噴凝土與混凝土襯砌之間,包含兩層:外層為非織物,內層為防水膜。
1.6 系統設計要求
防止地下水滲入隧道內。
1.7 資料送審
承包商應於施工前至少[6個月][ ]將下列圖說及資料各[3份][ ]送請工程司認可。
1.7.1 品質管制計畫書
1.7.2 施工計畫
1.7.3 工作圖
非織物及防水膜之安裝方式、搭接處理、修補方法、洞口段處理、錨碇及對鋼筋支架、岩栓頭、凸出物、穿管處等處理之詳細圖說及施工步驟。
1.7.4 廠商資料
(1) 產品之型錄、型號及相關資料(原版)。
(2) 材料性質及其接縫強度之試驗報告(若為進口產品,其試驗報告須為最近3個月內,由出具試驗報告之檢驗機構所在國政府認定,並經我國駐該地代表簽認;惟若檢驗機構係為我國國內註冊合法之機構者,可免簽認)。
1.7.5 各種材料應提送樣品[3份][ ]。
(1) 1m2(1m×1m)之非織物[1塊][ ]。
(2) 1m2(1m×1m)之防水膜[1塊][ ]。
(3) 錨碇及固定塊[1組][ ]。
(4) 1m長之熔接接縫樣品[1件][ ]。
(5) 組立樣品[1件][ ]。
1.8 品質保證
1.8.1 提送工程司同意之實驗機構檢驗合格文件正本,證明各項材料符合規定。
1.8.2 確實執行防水膜接縫或破損檢驗。
1.9 運送、儲存及處理
1.9.1 運送
(1) 所有材料必須由原廠原封包裝妥當,並加以適當保護,使在運送途中不致受損變質。
(2) 包裝外層須清楚標示尺度、製造廠商名稱、型號、批號、製造日期等。
1.9.2 儲存
(1) 所有材料須儲存於乾燥且通風良好之倉庫內,倉庫及堆積方式須經工程司認可。
(2) 材料如須暫存屋外時,必須加以適當覆蓋保護,俾免受損或變質。任何材料如已受損或變質者,應即運離工地不得使用,其損失概由承包商負擔。
(3) 為防非織物於運送途中在紫外線下暴露過久而受損,每批非織物均以黑色或深色塑膠布包裝。
1.10 現場環境
防水層舖設面應乾淨平順,所有鬆動物質及雜物應清除乾淨,尖銳物應修整填補平順。
1.11 工作順序及進度
防水層之施工位置應保持在混凝土澆置位置前適當距離。
1.12 業主指示
1.12.1 所有材料應經工程司同意之實驗機構試驗合格後方准使用。
1.12.2 於交叉口、凹槽、其他無法以雙道熔接方式連接或無法施作真空罩檢驗的特殊處,則依工程司指示施作。
1.13 維護及保養
在已檢驗合格之防水層附近施工,如襯砌鋼筋組立銲接時,宜提高警覺謹慎施工以避免損傷防水膜。
2. 產品
2.1 功能
防止地下水滲入隧道內,致隧道外之地下水降低,而影響居民用水或生態環境之平衡,並減少隧道襯砌之龜裂,確保電氣設備及交控器材之安全。
2.2 材料
2.2.1 非織物材料應為聚丙烯(Polypropylene)或聚乙烯(Polyethylene),或兩種聚合體合成之纖維以針軋法製成之土木工程用織布。
2.2.2 防水膜材質可為瀝青烯(Ethylene-Copolymer-Bitumen,簡稱ECB)或聚氯乙烯(Poly-Vinyl-Chloride,簡稱PVC)或其物理及化學性質能完全符合要求之其他防水膜。
2.3 設備
承包商應供給(但不限於)下列設備:
(1) 可移式鋼製工作架(以不防礙其他工作進行為原則)。
(2) 自動溫控熱熔機。
(3) 氣動或火藥包打釘機。
(4) 空氣壓縮機。
(5) 真空罩。
(6) 壓力測試設備。
2.4 備品
承包商應配合施工進度適時辦理進料,並具有預防故障之備用機具設備,以避免延誤工進。
2.5 設計與製造
2.5.1 防水膜單面應有破裂顯示層(Signal Layer),且顏色與防水膜呈顯著對比可於施工中輕易以肉眼察覺破孔處。
2.5.2 每卷防水膜長度,應配合隧道周長裁切,除交叉口、凹槽或設計需要外不宜有縱向接縫。
2.5.3 防水膜的厚度依設計圖所示辦理。
2.6 工廠品質管制
2.6.1 ECB防水膜材質要求及試驗標準
-
-
試驗項目
試驗標準
試驗規範
(1) 厚度
[2.0mm][ ]
DIN 53370
(2) 抗拉強度
[8 N/mm2][ ]以上
DIN 53455
(3) 破壞伸長率
[500%][ ]以上
DIN 53455
(4) 於20%應變的抗壓強度
[2.5 N/mm2][ ]以上
DIN 53454
(5) 撕裂強度
[150 N/mm2][ ]以上
DIN 53363
(6) 防水性
[良好(10 bar/10 hours)][ ]
DIN 16726
(7) 接縫抗拉強度
[7.2 N/mm2][ ]以上
DIN 16726
(8) 暴露於暖氣下尺度穩定性
[±2%][ ]以下
DIN 16726
(9) 吸水率
[1%][ ]以下
DIN 53495
(10) 耐酸、鹼性28天的變化
抗拉強度[±20%][ ]以下
DIN 16726
破壞伸長度[±20%][ ]以下
(11) 防火性
很難燃燒
DIN 4102/1
-
* 立方體試樣其邊長須為[10mm][ ]
2.6.2 PVC防水膜材質要求及試驗標準
-
-
試驗項目
試驗標準
試驗規範
(1) 厚度
[2.0mm][ ]
DIN 53370
(2) 抗拉強度
[15 N/mm2][ ]以上
DIN 53455
(3) 破壞伸長率
[250%][ ]以上
DIN 53455
(4) 於20%應變的抗壓強度
[2.5 N/mm2][ ]以上
DIN 53454
(5) 撕裂強度
[100 N/mm2][ ]以上
DIN 53363
(6) 防水性
[良好(10 bar/10 hours)][ ]
DIN 16726
(7) 接縫抗拉強度
[13.5 N/mm2][ ]以上
DIN 16726
(8) 暴露於暖氣下尺度穩定性
[±2%][ ]以下
DIN 16726
(9) 吸水率
[1%][ ]以下
DIN 53495
(10) 耐酸、鹼性28天的變化
抗拉強度[±20%][ ]以下
DIN 16726
破壞伸長度[±20%][ ]以下
(11) 防火性
很難燃燒
DIN 4102/1
-
*立方體試樣其邊長須為[10mm][ ]
2.6.3 非織物材質要求及試驗標準
-
-
試驗項目
試驗標準
試驗規範
(1) 單位重量
[500g/m2][ ]以上
DIN 53854
(2) 厚度
DIN 53855/3
在0.02大氣壓力時
[3.9mm][ ]以上
在2.0大氣壓力時
[1.9mm][ ]以上
(3) 抗拉強度
1,000N/5cm以上
DIN 53857/2
(4) 破裂前延伸度
[40%][ ]以上
DIN 53857/2
(5) 3%抗拉強度的延伸度
[20%][ ]以上
DIN 53857/2
(6) 透水性K值
**
在0.02大氣壓力時
[5×10-1][ ]cm/s以上
在2.0大氣壓力時
[5×10-2][ ]cm/s以上
(7) 耐酸、鹼性
抗拉強度損失[10%][ ]以下
SNV 640 550
DIN 53857/2
-
**非織物沿面滲透試驗K值
2.6.4 材料進場數量視庫存量多少及工程進度而定,一般約為[10,000m2] [ ],每批材料進場時均應附原製造廠之出廠證明文件,且經工程司抽樣試驗合格方可使用。
2.6.5 該試驗各項檢驗項目,如限於設備無法全部在國內檢驗時,應送工程司同意之國外機構檢驗,其檢驗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2.6.6 非織物沿面滲透試驗
非織物沿面滲透係數K值是由定水頭滲透試驗決定的,利用兩個溢流槽來製造定水頭。
由數層非織物(10×16.5cm2)組成的試樣放入滲透室在水下浸泡24小時並再排出空氣,試樣的厚度必須超過[2cm][ ],才可量得水壓計水面的下降,所選擇的水頭要確實形成層流。非織物沿面滲透係數是利用下述公式,在非織物上加不同的荷重,從2kgf/cm2逐階加至200kgf/cm2,取三次試驗的平均值而得。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防水層舖設前工作面須乾淨,無鬆動物質、雜物或鐵釘,所有岩栓頭、管件、鋼筋等尖銳物均須修整平順,依工程司認可之施工製造圖。
3.2 安裝
3.2.1 非織物應以適當固定塊固定於噴凝土面,固定點間距以平均不得大於[60][ ]cm,且每m2平均不得少於[4][ ]塊為原則。
3.2.2 防水膜應以熱熔方式安裝固定於固定塊上。
3.2.3 除交叉口、凹槽、其他無法以雙道熔接方式連接或設計需要外,防水膜不宜有縱向接縫,但經工程司許可,得以其他熔接方式連接之。
3.3 施工方法
3.3.1 非織物搭接長度至少應有[10][ ]cm,縱向接縫每環不宜超過[2道] [ ],舖設時應緊貼噴凝土面不得加以拉扯,以免澆置混凝土時破裂或留有空隙。
3.3.2 施工時,除自重外不得拉扯使防水膜受力。
3.3.3 防水膜之搭接長度至少為[8cm][ ],以雙道(Double Seam)熱熔接方式連接為原則。
3.4 示範及訓練
所有工作均須由熟練技工施工,並視需要由原製造廠商提供技術指導。
3.5 檢驗
3.5.1 接縫強度試驗
(1) 施工中每[1,000m][ ]長接縫抽樣1組,每座隧道至少[1組] [ ],該試驗頻率工程司得視施工品質之穩定度,酌量調整之。
(2) 抽樣送檢驗單位按[DIN 16726][ ]辦理接縫強度試驗。
3.5.2 接縫密封檢驗方法
(1) 於測試縫之一端焊入通氣插銷,利用空壓機打入[1.0~2.0kgf/cm2] [ ]之空氣壓力,另一端則予密封,維持5分鐘,如壓力下降在[20%][ ]以內時,則表示接縫完全密封。
(2) 將真空罩置於欲測試之部分,然後以[0.2~0.5kgf/cm2][ ]之壓力抽出空氣,如儀表指針不動,則表示有破損。此法並可加肥皂於欲測試之部分上,觀察肥皂水發泡與否,相互印證。
3.6 清理
現場需要的物品應整理妥善放置,不需要的廢料應清理儘速移往隧道外。
3.7 現場品質管制
3.7.1 若現場情況不適合施作接縫密封檢驗,需經工程司許可外,所有接縫均須經接縫密封檢驗合格。
3.7.2 凡破裂或刺穿而需修補之處,其四周至少重疊[15cm][ ],且須依本章第3.5.2款「接縫密封檢驗方法」規定通過真空罩檢驗合格,或依工程司指示辦理。
3.8 保護
內襯砌鋼筋組立時,應謹慎施工以免損傷防水膜。
4. 計價與計量
4.1 計量
防水層(含防水膜及非織物)依設計圖說之尺度(隧道按D線,假隧道及明挖隧道按襯砌外緣線)及經檢驗合格之面積以[平方公尺][ ]為單位計量。
4.2 計價
4.2.1 按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防水層(含防水膜及非織物)單價給付。
4.2.2 契約單價包括為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搭接損耗、機具設備、工作架、試驗、檢驗、技術指導、動力、儲存、搬運、舖設面整修及其他相關費用在內。
4.2.3 檢驗不合格之防水層,應依隧道環向整幅切除後,重新熔接測試,其費用均由承包商自行負擔,不得要求任何補償。
工作項目名稱 |
|
計價單位 |
防水層 |
|
[平方公尺] |
〈本章結束〉
02448 02448-9 V4.0 2004/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