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427 隧道襯砌環片
¶ 1. 02427 隧道襯砌環片 V2006.10.16.doc
第02427章
隧道襯砌環片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有關隧道預鑄混凝土襯砌環片[及鋼環片][ ]之材料、鑄造、安裝、施工、檢驗[及接地][ ]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本章規定山岳隧道預鑄混凝土襯砌環片與鋼環片之材料要求、製作、施工準備工作、搬運安裝、檢驗、回填灌漿等相關事項。承包商應依據本章、設計圖及工程司核准之施工計畫進行施工。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2413章--隧道鑽掘機(TBM)開挖
1.3.4 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
1.3.5 第03220章--銲接鋼線網
1.3.6 第03310章--結構用混凝土
1.3.7 第05125章--結構用鋼材
1.3.8 第05091章--銲接
1.4 相關準則
1.4.2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473 G3039 一般結構用軋鋼料
(2) CNS 2947 G3057 銲接結構用軋鋼料
1.4.3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C31 室外混凝土試體製作與養護
(2) ASTM C39 混凝土圓柱試體抗壓強度試驗
1.5 定義
隧道襯砌環片為山岳鑽掘機隧道段之隧道支撐包括預鑄混凝土襯砌環片及鋼環片。
1.6 資料送審
1.6.1 品質管理計畫書
承包商應於訂約後[90天][ ]內依契約規定將相關品質管理計畫書送請工程司核可。
1.6.2 環片生產計畫書:承包商應提送環片生產計畫書,其內容應至少包括但不限於廠區佈置、鋼模施工製造圖、鋼筋施工製造圖、生產流程、試生產、機具、產能、進度、存量、品管、鋼筋籠製作、混凝土打設、蒸氣養護、脫模、氣乾、堆置及搬運,並計算脫模及搬運、堆置之應力及脫模時之混凝土強度。其生產速度須能與隧道鑽掘機開挖速度相配合。
1.6.3 各項檢驗或試驗報告
1.6.4 若承包商採用之機具材料係屬專利品時,應按相關規定辦理。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預鑄混凝土襯砌環片之混凝土設計強度為[350kgf/cm2][ ]以上,且符合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及第03310章「結構用混凝土」之規定。
2.1.2 隧道櫬砌環片以熔接鋼線網籠加強,熔接鋼線網籠以符合03220章「銲接鋼線網」之規定製作鋼線網,鋼線網之鋼線為光面,降伏強度[5,000 kgf/cm2][ ]以上,含碳量[0.18%][ ]以下。
2.1.3 鋼環片之鋼材為[CNS 2473 G3039 SS400][ ]或[CNS 2947 G3057 SM400] [ ],且須合乎第05125章「結構用鋼材」及第05091章「銲接」之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承商應自覓預鑄工廠及儲存預鑄混凝土構件之場所][預鑄工廠地點得設於工區內供製造並儲存預鑄混凝土構件之場所][亦得利用能生產所需預鑄混數土構件之供應預鑄工廠][ ],其確定地點均應經工程司認可。承包商須派遣具製造預鑄混凝土結構至少[5年][ ]經驗之工作人員監造。
3.1.2 承包商應考量本工程預鑄混凝土襯砌環片之需求量、製造能力及儲存量,不得影響施工進度,而決定是否採用[自動化生產][ ],以提高產量。
3.2 施工方法
預鑄混凝土構件之模型應為[鋼模][ ],具有足夠強度可承受外摸振動台之振動而不致變形,其鑄造床為[混凝土][鋼結構][ ]。其模面應修飾至所鑄造之混凝土面平滑、整齊而[無銲接傷痕][ ]。模板使用前應予清洗乾淨並塗脫模劑。
3.3 許可差
3.3.1 為控制預鑄混凝土構件之製造及確保其在許可差之內,鋼製放樣板應經工程司認可。
3.3.2 [除工程司另有指示外][ ]預鑄混凝土襯砌環片之鑄造許可差如下:
單片週長 [+0mm] [-2mm]
厚度,僅背面許可差 [+5mm] [-0mm]
寬度 [+2mm] [-2mm]
完成後水平假組立圓環內徑 [+12mm] [-12mm]
[組立安裝後與隧道規定線方向及坡度之偏差] [ ] [13mm]
3.4 現場實驗及品質管理
3.4.1 每一隧道襯砌環片之邊緣應正確且平整,能與鄰接環片邊緣密接[而無空隙][ ]。
3.4.2 預鑄混凝土襯砌環片應以蒸氣養護。蒸氣養護時,環片鑄造床應全部納入養護房內,該養護房應緊密封閉以免蒸氣逸出,並隔絕房外氣溫。混凝土澆置後2~4小時,並在混凝土初凝後,令蒸氣流入養護房內。如混凝土使用附加劑[緩凝劑][ ],則其[上述蒸氣養護之前置時間應先經工程司核可][上述時間應增為4~6小時][ ]。在尚未開始蒸氣養護之時間內,仍應予濕潤養護。如周圍氣溫低於[10°C][ ],則環片混凝土溫度應維持接近其澆置時之溫度。蒸氣養護期間之相對濕度應保持[100%][ ]以避免水分損失並提供水泥水化所需之水分。蒸氣不得直接吹向混凝土或模板,而須在預鑄件之上下四周自由流通。
3.4.3 預鑄混凝土襯砌環片蒸氣養護期間,周圍氣溫以不超過每小時[20°C] [ ]之速率漸增至達到[60~70°C][ ],然後保持最高氣溫迄至混凝土達到[需要之強度][吊放強度]為止。停止吹入蒸氣後,周圍氣溫之降低速率不得超過每小時[20°C][ ],直至氣溫降至較混凝土將暴露處之氣溫高[10°C][ ]為止。自混凝上澆置至拆模為止之加速養護期間內,應紀錄其時間-溫度關係。
3.4.4 安裝前,隧道櫬砌環片之損壞,除經工程司認定足以影響結構完整時,得以拒收外,角隅處之破損、剝落[足以影響環片安裝時][ ]應以與環片表面顏色相同之環氧樹脂砂漿修補。
3.4.5 預鑄件於初次養護後,應在其上明顯位置註記編號與使用之模具編號及製造日期等,以利儲運及配合安裝所需。預鑄混凝土構件在未達其設計強度前不得搬運及使用。
3.5 檢驗
3.5.1 預鑄混凝土襯砌環片之混凝土必須經過試驗以建立生產所需抗壓強度之混凝土配比,並保證成品達到所需之強度要求。試體製作取料應在拌和機卸料口取樣,並在工程司認可之試驗設施中作混凝土圓柱試體抗壓強度試驗。混凝土圓柱試體抗壓強度試驗應符合ASTM C31及C39之規定,除工程司另有指示外,應符合下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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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 重點 |
試驗頻率 |
試體數 |
脫模 |
7日試驗 |
28日試驗 |
試體數強度試體數%設計強度試體數%設計強度配比
設計每批直至達到規定強度[7][0][2]平均強度達85%[5]平均強度達120%生產
期間每100立方公尺混凝土,或每次拌和,取較頻繁者[9][1]達到第1.6.2款之規定[4]平均強度達75%[4]平均強度達100%,[任一試體不低於90%][ ]3.5.2 如經試驗未能達到規定強度時,必須立即停止混凝土生產工作,並調整混凝土配比俾能達到規定強度。抗壓強度未達規定之混凝土所鑄造之襯砌環片必須由承包商自行予以搗毀並運離工地。
3.6 安裝
3.6.1 品質管理計畫書[品管程序][ ]須經工程司核定後,在製造及安裝過程均應予遵守。
3.6.2 應按照預鑄混凝土襯砌環片設計圖中所包含之鋼線綱籠配置圖提供並安裝鋼線網。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鋼線在混凝土環片內至少有[30mm] [ ]之保護層。
3.6.3 環片安裝後應按第02413章「隧道鑽掘機(TBM)開挖」第3.3.3款之規定進行背填灌漿。即每一襯砌環片安裝妥後,應於適當距離由灌漿孔以粒徑[6mm~10mm][ ]不含碎屑之粒料填實襯砌環片與開挖岩壁之裂隙,未使用之灌漿孔應予封塞,再於鑽掘機後方適當距離處進行水泥漿回填,並避免漿液回流至鑽掘機,灌漿壓力應控制[1.3kgf/cm2][ ]至[2.0kgf/cm2][ ]。於完成灌漿後,灌漿孔應予封塞。
3.6.4 環片安裝後應按設計圖銲接接地硬銅絞線。
3.6.5 整座隧道仰拱內之左右兩邊前後隧道襯砌環片,應各別將相鄰環件之鋼筋以硬銅絞線作連續性之搭接。
3.7 清理
為構築[聯絡隧道、緊急停車彎、機房及擴挖段][ ]等所拆除之隧道襯砌環片應予運離工地,不得再予使用。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隧道襯砌環片按隧道樁號以[公尺][ ]為單位計量。
4.1.2 隧道襯砌鋼環片依工程司核定之實作數量,以[公噸][平方公尺][ ]為單位計量。
4.1.3 隧道襯砌環片之熔接鋼線網籠,依工程司核定之實作數量以[公噸][ ]為單位計量。
4.1.4 建造及營運預鑄場及鋼環片製造場之一切費用已包含在隧道襯砌環片單價內,不另計量。
4.2 計價
4.2.1 隧道襯砌環片分別依契約詳細價目表「隧道襯砌環片」、「隧道襯砌鋼環片」項目計價。契約單價包括隧道襯砌環片之製造、預埋鐵件、試驗、搬運、安裝所需之人工與機具、環片外回填灌漿、接地硬銅絞線銲接及仰拱導水管等及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直接與間接人工、材料(熔接鋼線網籠及其加工組立另予計價)、工具、設備、動力及臨時設施等費用在內。
4.2.2 本項工作之付款分為[兩期];[第一期於襯砌環片製作完成並經工程司代表簽認合格後,依隧道襯砌環片之單價支付[60%][ ],其餘部分於襯砌環片組裝完成後支付。]
4.2.3 隧道櫬砌環片之熔接鋼線網籠依契約詳細價目表「熔接鋼線網籠」項目計價。契約單價包括完成熔接鋼線網籠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及其他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費用。
4.2.4 計價名稱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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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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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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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襯砌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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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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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襯砌鋼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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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噸][平方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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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接鋼線網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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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噸] |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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