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714 瀝青處理底層|臺中市政府・V2006.07.01
章碼:02714
官方資料庫版本:V2006.07.01
工程會資料庫紀錄:645(機關代碼 3;官方檔案路徑明列「臺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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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來源:工程技術資料庫-各機關施工綱要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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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範正文
第02714章
瀝青處理底層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瀝青處理底層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除本章有規定外,依第02741章「瀝青混凝土之一般要求」規定辦理。
1.2 工作範圍
包括瀝青處理底層之材料拌和、運輸、鋪築、滾壓與保護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336章--路基整理
1.3.2 第02722章--級配粒料基層
1.3.3 第02726章--級配粒料底層
1.3.4 第02741章--瀝青混凝土之一般要求
1.3.5 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鋪面
1.3.6 第02745章--瀝青透層
1.3.7 第02747章--瀝青黏層
1.4 相關準則
1.4.1 國家標準(CNS)
(1) CNS 490 A3009 粗粒料(37.5mm以下)磨損試驗法
(2)CNS 8755 A3147 瀝青鋪面混合料壓實試體之厚度或高度試驗法
(3) CNS 12390 A3288 瀝青路面壓實度試驗法
1.4.2 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
(1) AASHTO T30 抽取粒料之篩分析法
(2) AASHTO T164 瀝青路面混合料瀝青含量試驗法
(3) AASHTO T176 含砂當量試驗法
1.4.3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ASTM D6307 以燃燒法求瀝青含量試驗法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
1.5.2 施工計畫
1.5.3 廠商資料
1.6 現場環境
雨天、原有地面潮濕或氣溫低於10℃時不得施工。
2. 產品
2.1 材料
2.1.1 瀝青材料
須符合設計圖說及第02741章規定。
2.1.2 粒料
(1) 粒料級配
粒料級配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應符合表02714-1之規定,並由工程司指定其中一種。表02714-1 粒料級配規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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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試驗篩孔寬
(mm)通過百分率(%)
標稱最大粒徑25mm
標稱最大粒徑19mm
37.5(1.5吋)
100
-
25.0(1吋)
85~100
100
19.0(3/4 吋)
70~85
80~100
4.75(No.4)
30~50
50~80
0.60(No.30)
12~25
20~60
0.075(No.200)
2~8
5~20
-
-
(2) 礦物填縫料
2.1.3 瀝青混凝土
(1) 瀝青混合料抽油試驗所得瀝青含量及粒料級配與「工作拌和公式(JMF)」比較差異應符合表02714-2之規定。試驗所用篩號應與級配規格表所訂一致。
表02714-2 瀝青混凝土級配規格表
-
-
-
試驗篩孔寬(mm)
通過百分率(%)
9.5以上 (3/8吋以上)
±7
4.75~1.18(No.4~No.8)
±5
0.60~0.15(No.30~No.100)
±4
0.075(No.200)
±2
瀝青含量%(對瀝青混合料總重)
±0.4
-
-
(2)配合設計準則
瀝青處理底層混合料,其配合設計之品質,應符合表02714-3之規定。
表02714-3 瀝青混凝土配合設計準則規定表
-
-
-
項目
規定
配合設計方法
馬歇爾法
試體上下每端各夯打次數
75
穩定值 (kgf)
600以上
流度,0.25mm(0.01吋)
8~18
空隙率(%)
3~10
-
-
2.2 設備
承包商所使用之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運輸設備、瀝青鋪築機、及壓路機等機具,應經檢查正常,必要時工程司得檢查及要求改善。
3. 施工
3.1 施工要求
3.1.1 瀝青處理底層下之路基、基層或底層之處理
(1) 瀝青處理底層直接鋪築於路基面上時,該路基面應於瀝青處理底層鋪築前,予以整妥壓實,並於整妥之路基面上噴灑瀝青透層。
(2) 瀝青處理底層若係鋪築於級配粒料基層或底層之上時,則該基層面或底層面應於瀝青處理底層鋪築前,予以整妥壓實,並於整妥之基層面或底層面上噴灑瀝青透層。
(3) 除工程司另有指示外,路幅內全寬之路基面或級配粒料基層面或底層面之工作應較瀝青處理底層工作提前完成至少600m之距離。
3.1.2 瀝青處理底層鋪築
(1) 瀝青鋪築機性能應能符合本工作之要求。
(2) 但若一次所鋪築之底層無法達到設計圖說規定之壓實度與表面平整度,則承包商應按工程司之指示,將瀝青處理底層分為多層鋪築滾壓,其間若須噴灑瀝青黏層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3.1.3 瀝青混合料之壓實
瀝青混合料鋪築後,應即依相關規定予以壓實。
3.1.4 如需在夜間進行瀝青處理底層鋪築工作,承包商應提供足夠之照明設備及相關配合措施,並經工程司認可。
3.2 檢驗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方法之檢驗項目如表02714-4所示。
表02714-4 材料及施工方法之檢驗
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方法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瀝青處理底層 |
冷堆粗粒料品質 |
CNS 490 |
磨損率不得大於50%。 |
配比設計時辦理 |
冷堆粒料含砂當量 |
AASHTO T176 |
50%以上 |
||
瀝青混合料之瀝青含量 |
AASHTO T164 或ASTM D6307 |
依第02742章規定辦理。 |
每半天至少1次 |
|
瀝青混合料之粒料級配 |
AASHTO T30 |
|||
壓實度 |
CNS 12390 |
依第02742章規定辦理。 |
依第02742章規定辦理。 |
|
厚度 |
CNS 8755 |
依第02742章規定辦理。 |
||
平整度 |
3m直規或高低平坦儀平行於中心線檢測。 |
任一點高低差不得大於6mm |
3.3 路面保護
瀝青混凝土鋪面於最後滾壓完成後,應封閉交通6小時以上,在鋪面溫度冷卻至50℃前,應禁止任何車輛行駛其上。如果通車路段急需開放通車,可在終壓完成後酌量灑水促進降溫,在溫度降至50℃以下後,經工程司之認可得提前開放通車。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章工作以「公噸」計量。
4.1.2 壓實數量以檢驗所得平均厚度乘以鋪築面積乘以檢驗所得平均密度計算之。瀝青透層依第02745章規定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材料供應、裝卸、拌和、鋪築、滾壓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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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瀝青處理底層
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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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結束〉
02714-6
02714 V1.0 20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