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107 聚氯乙烯塑膠管及配件
¶ 1. 151073 台灣自來水公司耐衝擊硬質聚氯乙烯塑膠管用橡膠圈 V2012.04.17.doc
台灣自來水公司耐衝擊硬質聚氯乙烯塑膠管用橡膠圈 101.04.17修訂
1 通則
1.1 本自來水管線用橡膠圈包括供應、製造、檢驗等。在本標的物範圍內承包商應提供一切人工、材料製造、機具、設備、搬運、安全防護等及其他為完成本標的物之規定,並依照契約規定辦理。
1.2 交貨或安裝地點:配合之物件或業主倉庫或指定工地 。
1.3 相關準則—最新版中國國家標準(CNS)
1.3.1 CNS-10774 自來水管件用橡膠製品。
1.3.2 CNS-3560 硫化橡膠壓縮永久變形試驗法。
1.3.3 CNS-14345 耐衝擊硬質聚氯乙烯塑膠管。
1.4 現場環境
1.4.1 安裝狀況:本橡膠圈安裝於自來水工程硬質聚氯乙烯塑膠管。
1.4.2 使用環境:使用位置之周圍溫度約為〔3〕 °C至〔45〕°C,相對濕度約為〔70〕至〔95 〕%RH。
1.5 保固:與硬質聚氯乙烯塑膠管所規定之保固期限相同。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器材製造、運送過程均應注意安全並符合勞工安全法規定。
1.6.2 材料之儲存,應安置於適當之位置上,避免曝露在外受陽光照射,如置室外應設有適當之遮棚保護措施,且因安放所產生之應力應低於設計之容許應力內。
1.6.3 材料之吊放點及支撐點,不得使應力超出容許應力,且裝卸及放置時應避免構件及材料相互碰撞。
1.6.4 本橡膠圈應妥為儲存包裝,不得沾染有礙本產品之品質及發生破裂彎曲、變形等情事。
2 產品
2.1 功能
2.1.1 用途及功能:本橡膠圈裝置於硬質聚氯乙烯塑膠管接頭中,以防止接頭漏水造成管線之漏水。
2.1.2 主要設備:包括橡膠圈及所需附件。
2.2 材料及設備
2.2.1 橡膠圈材質:應按最新版CNS-10774「自來水管件用橡膠製品」第Ι類A硬度65±5標準製造。
2.2.2橡膠圈標誌:應有製造廠之名稱或標誌、標稱管徑或尺寸、製造年份、接合型式符號、材料符號(例如:SBR)之浮印以資辨認。
3 施工
3.1 檢驗:為確保橡膠圈能符合設計要求,皆須經過試驗合格具有合格記錄表者始准交貨;所有檢驗之一切費用由承包商負責。
3.1.1 橡膠圈無論國貨、外貨一律皆須辦理檢驗,承包商應按最新版CNS-10774自來水管件用橡膠製品之檢驗標準辦理各項試驗。
3.1.2 橡膠材質檢驗抽樣辦法:
(1)承包商所交之橡膠圈採用國貨者,得檢送與橡膠製造廠之買賣收據或合約影本(須蓋承包商及橡膠製造廠商之名稱、負責人簽印章及「與正本相符」字樣)及通知交貨日前六個月內(或通知交貨日翌日起)經國內政府機構或自來水公司相關單位抽樣之橡膠圈,送經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之公正第三者實驗室或我國政府檢驗機構試驗,並將試驗證明文件函送業主審核,經審核合格後才可交貨。
(2)承包商所交之橡膠圈採用外貨者,得檢送通知交貨日前六個月內或通知交貨日翌日起經當地國政府機構或自來水公司相關單位或公證公司抽樣之橡膠圈,送經當地國政府機構或國內同上述第3.1.2.款第(1)項規定之試驗單位試驗,並將試驗證明文件函送業主審核,經審核合格後才可交貨。
(3)為防止實際交貨之橡膠圈與先前工廠抽驗品質不同,本公司將再依下列方式辦理交貨後之抽驗:每一通知交貨批次,無論工地分幾處或分幾種口徑,其橡膠圈應一次並儘早運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由本公司派員(在區管理處為物料課或工務課派員,在工程處為第四課或工務所主任派員,如交貨單位跨二個區處或工程處,則由交貨數量最多之單位派員,其他數量較少之單位得視實際情形派員參加)會同承包商,隨機任取一個樣品(如交貨地點有二處或以上時,由本公司所派人員隨機選定地點抽樣,交貨時另需準備抽樣橡膠圈之數目,俾抽樣後予以補足),於橡膠圈交貨日起之三日內(如最末日為例假日可順延一日)送至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之公正第三者實驗室或我國政府檢驗機構等單位按最新版CNS-10774自來水管件用橡膠製品之檢驗標準辦理試驗,試驗項目為硬度、抗拉強度、伸長率等,試驗合格報告正本二份分送收料單位,如有不合格,則由承包商重繳交橡膠圈,再抽驗,本公司並得不定期抽驗。
(4)若承包商無上述第(1)或(2)項規定之試驗橡膠材質合格證明文件時,承包商應在契約訂約日翌日起即應提供橡膠製造廠商名單,供業主與承包商雙方派員據以抽樣,按本章第3節第3.1.1.款規定辦理,抽樣之樣品送經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之公正第三者實驗室或我國政府檢驗機構試驗,經試驗合格者憑試驗合格證明文件交貨。如不合格時則加倍抽樣,送經上述檢驗單位辦理試驗,惟須全部合格始視為合格,如其中有一件不合格時則仍視為全部不合格,應除去浮印並整批全部剔除,不得混用。費用由承包商負擔或由工程款(材料款)、履約保證金、差額保證金中扣抵,如仍不足由其保證人負責之;如因此延誤工期概由承包商自行負責。除因逾期嚴重遭解約外,承包商應提供另外之橡膠製造廠商辦理抽樣試驗,不得再以該不合格橡膠製造廠商產品要求再抽樣試驗。
3.1.3 另有關「壓縮永久變形率」試驗項目,如橡膠圈、閥座、墊物或水密性構造物(止水橡皮)其成品之截面(斷面)未達28.68±0.2mm者,承包商須負責提出經政府機構或自來水公司相關單位或公證公司(外貨)抽樣之該批橡膠製品製造時按最新版CNS-3560或CNS-10774規定另做成之試片至少一只,以供檢驗時辦理壓縮永久變形率之試驗。
3.1.4 器材交貨時,須提出製造廠之出廠證明(正本)、橡膠材質試驗合格證明(可為影印本,但需提正本供核對)等各一份供審核,否則不得交貨,如因此延誤工期由承包商自行負責。
4 計量與計價:
本橡膠圈屬於直管管材之附件,費用已併計於直管管材材料費中,不另再計價。
〈本規格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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